石方爆破专项施工安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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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方爆破专项施工安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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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方爆破专项施工安全方案
石方爆破专项安全方案
编制依据和范围
(一)、编制依据
1、《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74-94)
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76-95)
3、《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09-01)
4、《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5、《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6、有关国家、省、市、安全法律法规
(二)、编制范围
高速公路01合同段路基石方及取土场爆破开挖工程。
爆破安全方案
(一)产生爆破事故原因
路基石方爆破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主要原因如下:
1、爆破物品无临时储存库或因保管不当,物品丢失;
2、爆破物品工地运输不当,物品丢失;
3、爆破控制不当,爆破产生过大地震波,造成房屋等损坏;
4、爆破控制不当,爆破产生过多飞石,造成人员、物品伤害;
5、爆破控制不当,早爆对人产生伤害(未按预定设防起爆);
6、爆破后,边坡松石、危石未及时清理彻底,滚石砸车、伤人;
7、爆破产生的其它有害影响:
空气冲击波、粉尘、有毒气体;
(二)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爆破施工必须持有县区市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方可进行爆破作业施工和使用爆破物品,取得有关证照所需费用由各爆破员承担。
未持上述证照而实施爆破施工的,一律视为违规。
路基石方施工队须严格把关,严禁无证无卡人员使用爆破物品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施工未经公安机关办理合法手续不得私自购买、运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经发现,项目部将给予施工队5~10万元罚款。
各施工队在本标段从事爆破作业行为(从事爆破物品的运送、保管、使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必须持有县市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和《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等合法证件,有至少1名以上的专业爆破员。
爆破员必须持有有《爆破作业许可证件》。
⑵施工队与项目部已签订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合同内容有相关的爆破施工项目,有明确的爆破责任区(里程桩号);并且爆破行为是在所属责任区内。
⑶施工队与项目部已签订“安全生产合同责任书”、“爆破安全协议”。
⑷上次剩余的爆破物品已及时退库,当次使用的爆破物品已办理了出库登记手续;(“及时入库”是指爆破作业结束后及时直接退还入库)。
3、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而实施爆破行为的,一律视为违约,违约罚款金为5~10万元。
造成爆破事故或爆破物品遗失的,除罚款外同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4、具备实施爆破作业条件的,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爆破作业规程进行爆破施工,做好爆破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警戒与检查工作。
对于使用的爆破物品,不得私自留存、不得带离工地、不得相互转借或互相倒用。
一经发现有上述情况出现,项目部将给予施工队2~5万元罚款,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爆破安全作业规程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工作严抓不懈,每日检查并做好记录,重点部位重点专人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要明确分管责任人及其责任区。
爆破作业管理及爆破物品使用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工地爆破作业时要全过程跟班旁站检查。
2、爆破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专门标志(标有爆破员、工班长等字样的红袖章等),安全员佩带安全警戒等执勤袖章。
爆破现场及警戒点位必须布置醒目、显眼的“非爆破作业人员禁止入内”、“禁止通行”等警示标牌。
3、爆破前,各警戒点须派专人警戒,疏散警戒线范围以内的人员、牲畜,禁止任何行人进入警戒线范围内。
待爆破完毕20分钟后,经爆破员、安全员进行爆破现场检查完毕无危险后,方可解除警戒,人员车辆才能放行。
4、爆破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和禁止一切火源带入现场。
5、处理盲炮须有足够技术和丰富经验的爆破员作业,并严格按安全程序操作,严禁强行或盲目处理。
6、爆破器材使用必须严格管理,现场施工所用民爆物品,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民爆物品的保管,爆破队指定专职爆破员负责领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领用。
7、我合同段炸药由当地公安机关专供,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停留。
工作程序:
钻孔成型;上报项目部成孔数量;项目部上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送炸药;接收;放炮;清点。
8、爆破施工所领民爆物品应当天用完,如有剩余必须当天全部退库(民爆炸药库),并严格办理退库手续。
不得私自转卖、转借或私自带离工地。
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
否则,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9、严格出入库管理,实施实销实报,防止多领少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
爆破物品管理必须做到账物相符,日清月结。
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10、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装药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不得使用。
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11、爆破工作必须由专人指挥,各队安全员必须全过程跟班检查,直至爆破20分钟后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可解除警戒。
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有警戒人员,装药作业时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起爆20分钟前,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
警戒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配有红袖章、哨子。
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12、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以清理。
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
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机械钻孔时,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
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悬空挂设,工作时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
13、制作起爆药包,应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进行。
棚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导火索要用快刀切齐,轻轻插入雷管,不得猛插、旋转或磨擦。
管口要用安全铰钳夹紧,严禁用牙咬,纸雷管应用胶布包扎严密。
加工的起爆药包不得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
14、炮孔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
所有的扩孔起爆药柱均采用电雷管或非电毫秒雷管进行起爆,在孔外控制以确保安全。
在扩孔前必须进行探孔,在确保炮眼上下畅通无阻后,方可进行装药。
一次扩孔装药量不得超过0.2kg。
起爆药柱送入孔底后,人员应迅速远离至少100米。
15、超过5m以上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16、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施工现场要有严禁烟火的标志,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可采用铜和木制长杆处理;装好的爆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17、不得直接采用导火索联结火雷管制作药包进行起爆。
导火索只能作为引爆导爆管与非电毫秒导爆网络配套使用,引爆导爆网络时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离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
不得在同次引爆非电导爆网络爆破时,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露天爆破引爆导爆网络,一次爆破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根数不得超过3根,并且要有3人同时点引。
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多人同时点炮时,必须统一指挥,预先哨声信号警控,此工作必须在人员完全撤离爆破现场20分钟后进行。
18、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
确认炮响完并过20分钟以后,方准安全员及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进行检查。
检查确认无误后(无瞎炮,无爆破后的安全隐患),方可解除警戒。
19、爆破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爆破类型及方法
个别飞散物的最小安全距离(m)
浅眼爆破法
200(复杂地质条件下未修成台阶工作面时不小于300)
浅眼药壶爆破
300
蛇穴爆破
300
深孔爆破
按设计,但不小于300
深孔药壶爆破
按设计,但不小于300
浅眼眼底扩壶
不小于200
深孔孔底扩壶
不小于200
注:
沿山坡爆破时,下坡方向的安全距离应比表内数值增大50%。
20、非雷雨天气采用电雷管起爆,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0.2Ω以内);
(2)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3)必须严格检查主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4)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应由工作面向起爆站点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3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5)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6)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采用非电起爆法。
(7)阴雨天气、雷雨雷电天气、地面潮湿、电线有破损等情况不得实施电雷管起爆,在爆破作业过程中附近用电设备必须停电待工。
采用电力爆破石方时,如中途遇到雷电时,应当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连成短路。
(8)电力起爆网路的导线不得使用裸露导线和铝芯线。
导线采用绝缘性能良好的铜芯线。
21、电力起爆站点从开始联网时就应设专人看管,爆破员全面负责工作。
爆破安全警戒工作必须成立专门警戒小组,并由各队指定专门负责人。
(1)爆破前警戒工作应对危险区进行实地勘察,全面掌握爆区警戒范围的情况,核定警戒点和警戒标志的位置,确保能够封闭一切通道。
(2)警戒的各个哨点统一编号,岗哨之间和岗哨与指挥中心之间应建立通讯联络,警戒人员应将本岗位警戒监视情况随时向起爆负责人报告。
(3)警戒人员应在起爆前至少1h到达指定地点,按设计警戒点和规定时间封闭通往或经过爆区的通道,使所有通向爆区的道路处于被监视之下,并在爆破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警示牌、路障等)。
在重要的交通道路路口和危险区入口,应设立警戒岗哨;在危险区边界外围设立流动监视岗哨。
警戒人员应持有警戒旗、哨笛或便携式扩音器,并配带袖标。
22、爆后检查工作由爆破现场负责人和有经验的爆破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实施,等待时间不少于20min。
爆后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是否完全起爆;硐室爆破发生盲炮的表征是:
爆破效果与设计有较大差异;爆堆形态和设计有较大的差别;现场发现残药和导爆索残段;爆堆中留有岩坎陡壁;
(2)有无危险边坡、不稳定爆堆、滚石和超范围塌陷;
(3)最敏感、最重要的保护对象是否安全;
如果发现或怀疑有拒爆药包,应向负责人汇报,由其组织有关人员作进一步检查;如果发现有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尽快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在上述情况下,不得解除警戒信号。
23、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施工人员和机械方准进入现场。
(四)、爆破安全管理职责:
1.爆破队负责人:
须从事过3年以上爆破工作,无重大责任事故,熟悉爆破作业的有经验的爆破员担任,其职责如下:
(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
(3)监督爆破作业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组织爆破工作的设计、施工和总结工作;
(5)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
(6)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施工队爆破(工班)长:
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有三年以上爆破工作经验的爆破员担任。
其职责是:
(1)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工作;
(2)监督爆破员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器材的安全保管、使用和搬运;
(3)制止无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4)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3.施工队爆破员的职责:
(1)保管领取的爆破器材,不遗失或转交他人,不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和爆破操作规程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民爆站火工库。
4.施工队安全员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其职责:
(1)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4)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5)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5.施工队爆破器材保管员的职责:
(1)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
(2)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3)及时统计、报告质量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五)石方爆破作业区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并组成一个由3~6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均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3、氯气瓶不得沾染油,乙炔发生器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要隔离存放。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8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6、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符合安全规定,并应架在专用电杆上。
7、各类电器开关,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设接地或零保护。
8、配电箱要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放杂物并应设门加锁。
9、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
10、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露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不准挂在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必须安设绝缘支承物。
11、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严禁乱接照明灯或其它用电器。
12、施工中如发现危及到地下构造、地面结构物或有危险品、文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
13、爆破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控制飞石的技术措施:
(a)控制装药量;.
(b)提高回填堵塞质量,保证堵塞长度;
(c)覆盖防护;
(d)采取延时起爆;
(e)合理布置药包。
(2)爆破地震安全距离
依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确定的计算公式
R=(K/V)1/αQ1/3
式中:
R一爆破地震安全距离m
K、α一分别为与爆破点至计算点间的地形,地质条件有
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这里K取150,α取1.5。
V一安全振动速度crn/s,一般砖房的安全振动速度2.5cm/s
Q一炸药量,齐发为总药量,延时爆破为最大一次起爆药量
Q=R3(V/K)3/α=1003×(2.5/150)3/1.5=277.8kg
从上式可看出:
延时爆破一次起爆277.8kg炸药,对100m外的房屋不会产生影响。
为了减少爆破地震波对爆区周围建筑物的影响,可系取下列措施。
(a)合理选用微差间隔时间和爆破参数,减少爆破夹制作用。
(b)严格限制最大一次起爆药量一定时,分段越多,则爆破振动强度就越小。
14、空气冲击波的安全距离
空气冲击波的危害主要是对建筑物门窗玻璃等设施产生损坏。
本次爆破采用的深孔梯段爆破,地表为非电接力式起爆网络,传爆导爆管雷管均在炮孔堵塞段以下。
因此空气冲击波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危害。
爆破时爆区周围200m范围内的门窗要求全部开启。
15、爆破安全警戒设计
综合上述计算,并考虑一定的安全系数,150m范围内的建筑物应加强防护,以防飞石破坏;200m范围内的建筑物应采取防冲击波危害的措施,如打开门窗等;人员应撤至300m范围外。
16、爆破信号的布置
第一次信号:
预告信号。
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300m)以外,并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
起爆信号。
经检查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此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
解除警戒信号。
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信号,未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必须坚持岗位,除爆破工程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外,任何人不准进入危险区。
17、盲炮处理
(1)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明显标明,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置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3)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每次处理盲炮必须填写登记卡、详细记录。
四、现场文明施工
1、场地清理硬化整平:
清除表土(淤土)、场地填筑硬化并整平;现场机具摆放布局须合理;现场值班室搭设布置合理、基本满足经济、美观、适用(值班与办公两用)。
2、作业区四周交通要道须有爆破安全标牌:
“爆破区域、闲人禁入、请勿靠近”、安全警示牌等,安全标牌须明确禁烟、禁火、注意安全、必须戴安全帽等警示、提示。
3、现场垃圾不得随处弃放,须采用专用垃圾箱或垃圾袋进行集中存放,每天进行清理清运。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灌溉渠和水库。
严禁排入饮用水源。
施工机械应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产生的油污直接排放于农田和灌溉渠内。
五、石方爆破安全管理措施
为安全、顺利地完成本标段路基石方爆破工程的施工任务,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以安全标准工地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认真执行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1、安全产责任制:
从本工程的各级管理人员到生产工人切实按照国家规章制度和项目安全管理中的有关规定,逐级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各级人员都要接受相应安全生产教育;对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技术知识的考核,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安全操作教育等。
(1)对新工人进行上岗前的技能和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教育。
(2)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集体或班组安全学习,安全技术人员定期对作业班组和工人上安全技术课。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下达施工计划时,有针对性地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由专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措施和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作业。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坚持经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预防安全事故。
安全检查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落实。
5、若发生安全事故,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那些不遵守制度、违反纪律、工作失职的,给予处分,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发生后,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查备案。
找原因、总结教训、制订切实的防范措施,并通告全体职工。
6、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制度:
针对施工中难点和事故易发点,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监督考核,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使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标准化、规范化。
7、安全生产奖惩制:
为调动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维护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确保安全生产,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进行考核和奖惩。
主要考核内容分为:
a爆破物品保管、工地运输;b爆破物品及时退库;c爆破员持证作业;d爆破作业符合安全规程;e安全警戒。
8、确保开工前准备工作到位:
编制路基石方爆破施工方案;有预知性的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项目部各部门与施工队、作业工班加强通力合作,如施工技术科、安全科、机料科、办公室、作业队等,须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安全保障、物资供应、现场警示标志等,确保开工前的准备充分。
9、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
施工作业队向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操作交底的同时,项目部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0、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整改: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安全员须经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出现安全重大隐患时,必须停工整改,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在施工期间,除要求施工班组例行每天的班前自检外。
专职安全员还要进行不定期复查,并仔细观察石方边坡临界作业情况;班组长对作业小组的钻孔及装药与爆破网络联结情况做好原始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停工整改,并落实其整改内容。
(3)、对安全意识淡化的工人要进行安全再教育,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清退。
(4)、在施工过程中,作业队对作业小组每天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实施奖罚制度;确保安全管理有效到位。
11、施工安全总结:
通过各级安全例会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项目部和施工队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特别是基层作业工班的自检和预防等;通过总结,吸取经验,调整管理手段和方式,加大管理力度,加大预防力度。
明确责任目标,将事故隐患彻底消灭于萌芽状态。
六、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七、施工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项目部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确保职工生命安全、集体财产和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为项目部各科室负责人,综合协调机构为项目部安质部,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为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物资部。
应急救援队伍为各施工队人员。
1、预防爆破事故的措施及应急措施
(1)周密设计、合理布药,优化爆破方案和爆破参数。
(2)确保保护对象安全判断,限定一次起爆药量。
(3)不释放全部能量,实施分段延期起爆,确保准爆。
(4)预计可能出现的爆破事故,提出应急处理措施。
2、严谨施工实现设计要求
(1)设计人员必须深入现场,参加施工,指导施工。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检查验收,确保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
(4)保障合格器材,留有备用。
(5)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6)布设警戒,严谨无关人员进入。
(7)爆后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8)加强安全管理。
3、爆破事故应急措施
发生爆破事故后,爆破单位领导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以最快速度查明事故具体情况,启动应急组织机构,各小组同步开展工作。
(1)应急组织机构
应急组织机构应在爆破前建立,由爆破单位领导人或指定专人负责,下设几个专业组。
A、技术组:
由主要设计人员和有经验的施工人员组成。
负责查明事故具体情况,已造成的危害和事故扩大的可能性,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协同工程组抢险救灾,处理拒爆药包。
B、工程组:
由施工人员组成,并配备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工具,消防灭火用具,负责抢险救灾,灭火排险,恢复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正常生活秩序。
C、医疗组:
由医护人员组成,并配备必需的医疗器械和设备工具,负责抢救伤员。
D、警戒组:
由警卫人员组成,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应急的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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