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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商业项目外立面设计合同标准文本.docx

  • 文档编号:6253751
  • 上传时间:2023-01-04
  • 格式:DOCX
  • 页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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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备备注

1

建筑平面、剖面方案图

1

【】

2

设计任务书

1

【】

3

外景观及泛光概念方案图

1

【】

4

立面概念方案

1

【】

5

规划设计管控要点,公建类物业建造标准

1

【】

6

其他相关附件

1

【】

3.2乙方应于上表提交日期到甲方处领取上述资料及文件。

如乙方未能按时领取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且设计成果提交时间不予顺延。

如乙方领取资料及文件不符合要求,则乙方应于资料及文件领取后3日内向甲方书面说明,否则视为领取资料及文件符合提交要求。

 

4.设计成果

乙方应按下表约定,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

设计阶段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备注

方案深化设计

方案深化设计文件(包括图纸、文本及电子文档二套)

10

签订本合同后【】个日历日内

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图纸、文本及电子文档光盘二套)

10

方案深化设计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个日历日内

施工图设计指导及现场服务

施工图设计指导不少于3次,现场服务不少于10次

/

建筑单体初步设计开始后,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指导或到达现场。

分期

双方明确,本合同项下各阶段设计周期为:

概念方案设计周期【】个日历日,深化方案及扩初设计【】日历日;乙方提供外立面主材,经甲方审核并书面确认后方可封样,并完成设计。

乙方每阶段提供给甲方的设计成果,均须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才启动下一阶段工作。

5.设计费及支付

5.1方案阶段设计费计算方式

本合同项下设计费=平米单价×建筑面积(暂估)。

按甲方暂估建筑面积,设计费暂定【】元(大写:

【】,下称“设计费总价”)。

设计费单价及建筑面积见下表。

建筑类型

设计费单价

(元/m2)

地上建筑面积

(m2)

设计费小计(元)

备注

概念方案及方案深化

初步设计

后续服务

施工图设计指导及施工服务

合计

本合同项下设计费单价固定包死、按合同约定方式确定的设计费总价包干,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不再调整。

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概念方案设计及深化、成果制作、约定次数内方案汇报、施工现场服务、差旅食宿、文印、晒图、邮寄、利润、中国大陆境内及境外税费及设计事项涉及配合、整合等其他所有费用,为乙方妥善完成设计事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5.2结算设计费总价

5.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建筑面积及设计费单价确定结算设计费总价,具体公式如下。

结算设计费总价=平米单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建筑面积。

双方明确,结算总价相对于设计费总价的误差在3%(含)以内的,按设计费总价执行,不作调整;误差在3%以上的,由此造成设计费的增加或减少在最后一笔设计费支付时调整。

为免疑问,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开发情况确定分期开发,按各期独立执行、独立结算和付款。

5.2.2全面否定或颠覆性设计修改的费用增加

因甲方原因对双方书面确认的上一阶段成果提出全面否定或颠覆性(规划条件出现重大变化及产品定位的重大调整)的修改并涉及重新更改出图时,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甲方书面确认的增加工作量核算设计更改费用;除此情况以外,甲方不对因设计修改增加的工作量对乙方做出费用补偿。

5.2.3双方将对设计成果评价与结算设计费总价进行挂钩,以最终确定甲方应付的设计费金额。

甲方、甲方所属集团总部、乙方依据经三方会签的《规划设计管控要点》和《公建类物业建造标准》进行审查,最终由甲方所属集团总部评价设计成果合格率,经甲方设计总监及所属集团总部设计部门项目分管总监签字确认后交乙方,乙方应予认可。

设计成果评价结果,按下表约定与结算设计费总价金额挂钩,并在最后一笔设计费支付时一并调整。

合格率

(R)

结算设计费

支付比例

最终应付设计费金额

R计算方式

90%≤R≤100%

100%

结算设计费总价不作调整

R=设计范围合格要点数量/设计范围全部要点数量

R<90%

R

结算设计费总价×R

 

5.3设计费用变更的方式

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确定的设计费单价为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调整金额、结算方式及支付时限等事项。

5.4设计费支付

5.4.1双方确认,按如下付款进度表约定支付设计费进度款。

进度设计费付款额=设计费总价×付款比例

双方根据结算设计费总价(涉及按评价结果调整的,根据调整后的最终应付设计费金额,下同)与设计费总价差额、依据多退少补的原则,确定结算设计费总价余额。

为免疑问,为配合项目需要,乙方提供的报批报建等临时性、替代性图纸,不构成付款条件。

付费进度

付款比例

付费额(万元)

支付时间(需同时满足合同其他付款前提)

第一次付费

20%

(预付款)

 

合同签署后(境内20/境外45)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

20%

 

按本合同及甲方要求完成方案深化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日内

第三次付费

30%

乙方完成初步设计、并经甲方审查合格、书面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

第四次付费

20%

 

配合土建施工图设计单位完成立面施工图、配合幕墙施工图设计单位完成幕墙施工图、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

第五次付费

结算设计费总价余额

项目立面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完成结算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

双方确认,最终阶段性成果经甲方书面确认仅作为甲方对付款条件的认可,不视为对乙方设计成果的确认,且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设计责任。

5.4.2按照中国法律,如乙方收取设计费需甲方履行代扣代缴税费义务的,甲方有权直接代扣代缴,乙方不持异议。

5.4.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交阶段请款报告和正式发票原件,同时提供以下信息:

公司正式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所在地;收款事项及完成工作证明。

乙方发票的开具单位名称、收款银行账户开户单位名称均应与本合同载明乙方名称相一致。

乙方开具发票不符合约定,导致付款延迟或涉及手续费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4.4乙方妥善、及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是甲方支付设计费的前提之一。

如乙方未能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当期设计费,直至乙方纠正、甲方认可为止。

为实现上述纠正目标,乙方向甲方所属集团总部或项目所在地派出专业设计师团队现场设计、出图的,差旅、文印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效性负责。

6.1.2如甲方要求乙方相对于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成果(包括所有设计资料和文件等),乙方应全力配合,且不收取赶工费。

6.1.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涉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1.4甲方拥有乙方提交所有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资料和设计文件等)的全部知识产权(含相关财产权利)。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乙方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应按国家、地方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深度进行设计,依据本合同、设计任务书的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并对设计成果承担责任。

为免疑问,甲方对乙方设计成果的认可,仅属对设计成果相对于甲方开发意图符合性的确认,不代表甲方确认设计成果合法合规或分担乙方设计人责任,不减免乙方对其设计成果科学性、合规性、安全性等责任。

(2)乙方负责完成所有本项目外立面的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外立面材料封样、施工图设计指导、施工现场效果控制工作,并对整个项目外立面工程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

(3)各设计阶段,乙方须同时提供主要材料样板和工艺做法说明。

(4)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5)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根据甲方办理各种报建手续的需要,乙方须配合甲方要求提供报批用图纸,时间上需满足甲方办理手续的进度要求,且该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

(6)乙方应指导甲方指定的幕墙设计单位完成幕墙施工图设计工作,并负责将幕墙工程造价控制在甲方要求的造价指标内。

(7)乙方应综合考虑甲方提出的立面广告位及泛光设置要求。

6.2.2乙方应提供如下设计服务、保证措施:

(1)乙方应对建筑单体方案至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参加各阶段相关技术论证、图纸审核及阶段技术成果的确认,并根据此结果进行后续设计,同时做好与甲方指定的本工程其他设计单位(包括建筑单体施工图设计单位、幕墙施工图设计单位、泛光设计单位、外立面施工单位)与外立面设计有关的配合工作。

(2)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甲方通知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向甲方、施工图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提出或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重要部位、阶段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

(3)为实现对整个项目外立面工程的全程控制,在施工关键环节,乙方应设驻现场代表,并随工程进度调整现场代表专业(设立时间双方具体协商)。

(4)乙方应积极配合现场施工的需要,遇到重要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委派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处理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并当天即时办理洽商、纪要或临时设计变更文件,并在此后48小时之内补交正式文件。

确有需要延长处理时间的疑难问题,与甲方商定后及时处理。

(5)乙方出具所有变更,洽商等文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受理施工单位及甲方的商业合作伙伴提出的任何变更请求。

甲方提出和接收设计变更的部门是设计管理部,提出设计变更的有效签字人是【】。

有效签字人如有变化,以甲方正式盖章的书面通知为准。

(6)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乙方设计人员应根据甲方确定的设备及时调整设计。

(7)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立面设计造价控制要求(造价限额控制指标见附件)。

(8)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项目设计组组成人员架构及乙方设计人员名单。

乙方应组织高水平的设计人员成立项目工作组,专项负责本项目设计。

乙方设计团队名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乙方保证乙方及其前述乙方人员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具有承接项目工程设计的合法资格,本合同执行期间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本项目设计。

乙方中标后,方案设计的过程沟通及方案评审时,汇报人员要与投标时的汇报人一致,不允许更换汇报人员。

如确需更换,需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须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双方之间沟通协调,该人员必须贯穿项目始终。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更换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

如经甲方许可更换,更换后人员资历、经验不得低于被调换人员。

设计过程中,如出现某专业设计不符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专业设计负责人;如果合作过程中出现设计人员不能准确理解甲方意图、不能按时保质提交设计成果、设计方案经多次调整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一个或多个设计人员。

如更换设计人员后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9)如甲方或甲方所属集团总部的专业工程师就本项目各专业提出书面设计指导意见,在该指导意见不违背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或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乙方必须采纳和执行,确保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否则视为乙方违约,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10)乙方应自行办理承揽本合同项下设计涉及全部政府审批(或备案)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不得因此影响合同执行。

 

7.知识产权保护和保密义务

7.1知识产权

7.1.1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所有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资料和设计文件等)的知识产权和相关财产权利归甲方所有。

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设计成果在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项目中使用且无须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甲方可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商业出版物上转载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文件。

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项目设计成果用于甲方项目或本公司广告宣传,甲方不另外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7.1.2甲方有权为营销需要而使用乙方及其设计团队人员的名称和标志(包括在项目销售中采用乙方的名义及过往业绩配合宣传),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报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等,且无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同时,甲方有权公开的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进行介绍和评论。

乙方承诺此种形式的介绍和评论不构成侵权。

7.1.3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给甲方的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的原创性且不存在任何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纠纷和争议。

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7.1.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非为本合同目的利用该设计成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并承担违约责任。

7.1.5项目竣工后,乙方有权拍摄项目的设计效果供对外宣传用(包括公司介绍和学术研究)。

7.2保密

7.2.1乙方因为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甲方的项目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以及乙方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全部设计成果和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随意复制,不得向与乙方无关人员或第三方展示、传阅,或以其他方式泄露。

7.2.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全部设计和项目资料,除依法保留备份存档外,不得再留存任何副本或复印件。

7.2.3本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当承担的知识产权和保密责任。

 

8.违约责任

8.1甲方违约责任

8.1.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设计费,经书面催告、逾期超过30天未支付的,每逾期支付1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设计费用。

8.1.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经书面通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时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乙方有权不退还甲方已付预付款,预付款尚未支付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乙方工作量,按照比例支付相应设计费,应付设计费金额低于预付款的以预付款金额为准。

除前述约定外,甲方无需就解除本合同向乙方承担其它任何赔偿责任,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为免疑问,本合同就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另有约定的,适用其约定。

8.2乙方违约责任

8.2.1乙方设计成果或服务质量不合要求的,应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初验、工程竣工验收等关键结点出现配合问题、影响甲方进度的,乙方按照10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方式交付设计成果,除应按约定修正、重新提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1000元/次提交差错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划设计管控要点,设计标准化纲要要求设计且未经甲方同意,除应按约定修正、重新提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1000元/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提交的最终版方案图设计成果未按甲方设计依据、正式审图意见、设计成本优化等要求修改的,经甲方检查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1000元/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2乙方延误交付设计成果的,每延误1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千分之三;延误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3因乙方过错造成工程返工、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引发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设计费。

乙方过错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4乙方设计成果和服务质量严重偏离甲方要求、乙方拒绝或拖延修改或经多次修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5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承接设计分包或转包给第三人。

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部分设计分包给第三人的,乙方应与该第三人就分包设计工作成果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8.2.6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包括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情况)的,除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但未完成设计服务部分的设计费,并向甲方支付设计费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但最高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设计费。

8.2.7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知识产权和保密约定,应按甲方要求限期纠正,且应赔偿甲方由此所受全部损失;损失无法估量的,赔偿金按设计费总价10%确定。

8.2.8乙方违反规划设计管控要点10条以内,应按1000元/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出10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2.9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设计费等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本合同项下违约金。

 

9.合同终止

9.1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2发生本项目工程停建等意外情况,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已完成设计工作据实结算、经双方确认后定案付款,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责任。

 

10.其他

10.1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部分设计分包给第三人的,乙方应与该第三人就分包设计工作成果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0.2本合同项下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在仲裁过程中,除提交仲裁的争议部分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他约定义务。

10.3甲方与乙方明确,双方就本项目的权利义务关系仅由本合同及双方就本项目签订的其他生效合同确定,双方及所属集团在其他项目上争议和在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合同上的争议,不构成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的理由,否则,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由此在本项目上造成的全部损失。

10.4通信联络

双方的通信联系地址见合同签章页的下端。

如有变更,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否则,任何一方向对方该通信联系地址发函后,不论对方是否收到,均视为对方收到该信函。

实际未能收到的不利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10.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10.6如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限额设计指标表

附件二:

乙方设计人员名单

附件三:

设计任务书

附件四:

规划设计管控要点

附件五:

廉洁合作协议

本合同执行中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7若乙方设计成果被评为优秀方案,甲方对乙方进行履约评估时,乙方将被列为优秀合作单位,并对其进行20000元奖励。

10.8若乙方设计成果不能满足甲方设计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履约评估时,乙方将被列为黑名单。

 

10.9本合同签订、解释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以下无正文,为【】商业项目外立面设计合同签署页)

 

甲方:

【】乙方:

【】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

限额设计指标表

楼号或部位

投影面积(m2)

综合单价备注

说明:

1幕墙限额指标按照立面投影面积。

2限额指标不包含外墙保温层。

3以上表格建筑单体或部位栏内容视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增减。

 

附件二:

乙方设计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职称

执业年限

本工程负责内容备注

联系方式

 

附件三:

设计任务书

附件四:

规划设计管控要点

附件五:

廉洁合作协议

廉洁合作协议

甲方:

【项目公司】

乙方:

【设计单位名称】

为加强《【】商业项目外立面设计合同》(下称“合同”)执行期间的廉洁管理,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行为准则。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项目执行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有关廉洁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或者提供借款、担保。

3、乙方在项目执行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

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项目执行期间廉洁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5、乙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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