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中国对外贸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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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中国对外贸易
第一章:
WTO的背景与关贸总协定
一、关贸总协定生效时间:
1948年1月1日
二、WTO成立时间:
1996年1月1日
三、中国加入WTO时间:
2001年11月10日
四、非关税措施:
称为“东京回合”谈判。
谈判过程:
A:
补贴和反补贴措施;
B:
贸易的技术性壁垒
C:
政府采购
D:
海关估价
E、进口许可证程序
F、修订“肯尼迪回合”反倾销守则
五、谈判议题的范围包括:
1、采用一般原则指导关税谈判,以达到减让、约束和消除壁垒的目的。
2、减少、消除非关税壁垒,或减少、消除这类壁垒对贸易的限制及不良影响,并将此壁垒置于更有效的国际控制下。
3、检查多边贸易保障制度体系,尤其是对关贸总协定19条的引用。
4、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方法、特点及步骤。
5、对热带产品予以优先考虑并给予优惠待遇。
6、对某些“部类”的所有贸易保障给予减除。
六、东京会谈的特点:
1、在限制非关税壁垒的措施上取得了成就。
2、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有了一定的保障。
七、世界贸易组织与关贸总协定的关系
WTO的前身是关贸总协定(GATT),但它与关贸总协定有所不同,较关贸总协定的内容更丰富,他们的主要区别在于:
1、关贸总协定是临时性的组织,而世界贸易组织是常设的永久性国际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具有独立的国际法人资格,良好的法律基础,因各成员国已经批准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而且协议本身还规定了世界贸易组织如何运作;而关贸总协定是临时适用的协议,它从未得到过成员国立法机构的批准,其中也没有建立组织的条款。
2、世界贸易组织拥有“成员”,关贸总协定拥有“缔约国”,这就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从正式角度讲,关贸总协定只是一个法律文本。
3、关贸总协定只是处理货物贸易问题;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了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新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地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等领域。
4、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以“一揽子”方式接受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协定和协议;而关贸总协定的协议,缔约方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5、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争端机制与原关贸总协定体制相比,更具有权威性,在动作上更具有有效性,做出的裁决不会受到阻挠。
八、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的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称”。
第二章:
WTO的基本原则
一、国民待遇原则
1、含义:
WTO成员国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
2、国民待遇是对国民一种平等的待遇,它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是平等竞争的基础。
3、原则特点
A、只涉及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知识产权在进口成员方境内享有的待遇。
B、由于受惠对象不同,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及具体规则有所不同。
C、外来对象不低于本国相同对象的待遇,但允许高于。
目的:
国内产品与进口产品在国内税收和政府管理措施方面享有同样的待遇。
避免用国内税及费用等办法来抵消关税减让效果。
4、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
(1)货物贸易领域的国民待遇
(2)服务贸易领域的国民待遇
(3)与贸易有关的只是产权领域的国民待遇
(4)执行国民待遇的若干规则
*原产地规则
*产品
*国内税
*国内规章
*关税约束
*当某种产品在一国内不同地区享有不同待遇时,其中最优惠的待遇应给予进口相同产品。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
1、含义:
成员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何其他国家(无论是否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优惠待遇,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各成员方。
实质是保证市场竞争机会均等。
2、最惠国待遇包含四个要点:
(1)自动性
(2)同一性(3)相互性(4)普遍性
3、最惠国待遇的分类
(1)无条件和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2)无限制与有限制的最惠国待遇
(3)互惠的与非互惠的最惠国待遇
4、最惠国待遇的特点
(1)普遍性
(2)互惠性(3)优惠性(4)无条件性
5、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
(1)货物贸易领域的最惠国待遇
(2)服务贸易领域的最惠国待遇
6、最惠国待遇原则在我国适用:
我国最惠国待遇的基本形式是双边互惠无条件的,它是通过双边协议中的最惠国条款给予规定,这些条款主要适用于外国人在华投资和贸易等经济领域以及航运方面。
三、互惠贸易原则
1、含义:
互利互惠是多边贸易谈判,也是建立世贸组织共同的行为规范、准则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2、互惠贸易原则形式
(!
)通过举行多边贸易谈判进行关税或非关税措施的削减,对等地向其他成员开放本国市场,以获得本国产品或服务进入其他成员市场的机会,即所谓的“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2)当一国或地区申请加入世贸时,由于新成员可以享有所有老成员过去已达成的开放市场的优惠待遇,老成员就会一致要求新成员必须按照世贸组织现行协定、协议的规定缴纳“入门费”——开放申请方商品或服务市场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3)互惠贸易是多边谈判及一成员贸易自由化过程中与其他成员时间经贸合作的主要工具。
三、公平竞争原则
1、含义:
竞争者之间进行公开、平等、公正的竞争。
公平竞争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可以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使他们不断完善管理,向市场提供质优价廉的新产品。
它可以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并最终为消费者和全社会带来福利。
2、公平竞争使用范围:
(1)货物贸易领域:
倾销和补贴一直被认为是典型的不公平贸易行为。
倾销是指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国外销售产品,从而对外国的产业造成了损害。
补贴是由于政府的资助而使某些产品增加了竞争优势。
在外国产品进行倾销和补贴的情况下,国内产业便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因而使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国采用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的方法,以抵消这两种行为对国内产业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但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在作出这种授权的同时,也在防止另外一种倾向,即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本身成为公平贸易的障碍,也是政府滥用这两种手段。
(2)服务贸易领域,在服务贸易领域,世界贸易组织鼓励各成员通过互相开放服务贸易市场,扩大和加强公平竞争的领域和范围。
(3)知识产权领域,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地保护,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四、自由化原则
1、含义:
从本质上来说,就是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碍和阻止国际间贸易开展与进行的所有障碍,包括法律、政策和措施等。
从根本上说就是通过削减关税、弱化关税壁垒以及取消和限制形形色色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来实现的。
五、贸易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原则
1、含义:
WTO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如修改、增补或废除),不公布的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WTO.它主要内容包括贸易措施的公布和贸易措施的通知两个方面。
2、贸易措施的公布,
(1)需要公布的内容有:
A.海关法规
B.进出口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C.有关进出口商品征收的国内税、法规和规章
D.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E.有关进出口货物及其支付方面的外汇管理和对外汇管理的一般法规的规章。
F.利用外资的立法及规章制度
G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
H.有关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经济特区的法规和规章
I.有关服务贸易的法规和规章
J.有关仲裁的裁决规定
K成员国政府及其机构所签订的有关影响贸易政策的现行双边或多边协定、协议。
L.其他有关影响贸易行为的国内立法或行政规章
(2)对公布的要求
(3)对同一性的要求
3、贸易措施的通知
(1)通知的范围。
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具体包括19项。
(2)按通知的期限。
A.不定期通知。
主要适用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更新。
B.定期通知。
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一次性通知;另一种是多次通知
(3)成员方还可进行“反向通知”。
即其他成员方可以将某一成员方应通知而未通知的措施向WTO通知。
六、一般禁止使用数量限制原则
1、含义:
进出口数量限制是指进进出口成员国通过对进出口商品规定一定额度加以限制的措施,主要包括进口配额制、进出口许可证和自动出口限制(最主要的非关税措施)等方式。
2、“一般禁止”使用数量限制的3个重要的例外
(1)为防止或缓和粮食或其他必须品的“严重缺乏”,而临时实施的禁止出口或限制出口。
(2)用于国际贸易实施分类和分级标准必须的禁止或限制。
(3)对任何形式的农渔产品有必要实施的进口限制。
第三章:
WTO关于货物贸易的规则
第一节:
关税在货物贸易中的作用
一、关税的定义:
关税是进出口货物经过一国关境时,由该国政府凭借主权设置在关境的专门机构,向其经营商所征收的税收。
这个专门机构,通常被称为海关。
二、关税的特点:
1、以进出口国货关境的货物或物品为征税对象。
2、关税是一种间接税。
3、关税是主权国家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统一征收的税种。
4、实行复式税则。
5、关税具有涉外统一性。
6、关税由海关机构代表国家征收。
三、关税的分类:
1、按征收的对象或商品的流向分类
(1)进口关税
(2)出口关税
(3)过境关税
2、按征收的目的不同分类
(1)从价税,从价税的计算公式:
从价税额=商品总值X从价税率
(2)从量税,从量税的计算公式:
从量税额=应税商品数量X每单位从量税额
(3)混合税,混合税的计算公式:
混合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4)选择税,物价上涨时,选从价税。
物价下降时,选从量税。
3、以对进出口货物的转出国的差别待遇为标准分类
(1)进口附加税,也称歧视关税分为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反倾销税:
是指进口国海关对被认定构成出口倾销,并对其国内相关工业构成损害的进口产品所征收的一种临时的进口附加税。
反补贴税:
是对于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津贴和补贴的外国商品在进口时所征收的附加关税。
(2)差价税,滑动关税
(3)特惠税
(4)普遍优惠制
四、关税的有效保护
1、按照关税保护的程度和有效性可以将关税分为名义关税和有效关税两种。
名义关税:
是指某种进口商品进入该国关境时,海关根据海关税则征收的关税。
名义关税税率越高,对本国同类产品的保护程度也越高。
有效关税:
有效关税是指对每个工业每单位产品“增值”部分的从价税率。
3、关税的经济效应
(1)一个国家可以建立起这样一个梯度结构:
对越低加工阶段的产品课征越低得名义关税率。
(2)要防止负的有效保护率出现。
(3)过度保护会使某种产品原本在自由贸易中负的实际价格转变为正的实际价格。
第二节:
非关税壁垒措施
一、非关税壁垒的定义:
是指关税以外的各种直接或间接限制商品进口或出口的法律和行政措施的特点。
二、非关税的特点:
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都有限制进口的作用,但是,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进行比较,非关税壁垒具有以下的特点:
1、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2、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能更有效地限制进口。
3、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
三、主要的非关税措施
1、直接限制进口
(1)进口配额制:
分为绝对配额(全球配额和国别配额)和关税配额
(2)“自动”出口配额制
(3)进口许可证制:
是世界各国进口贸易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国际贸易中一项较为广泛的非关税措施,是一种行政手段。
从进口商品的许可程度上看,一般可分为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进口许可证。
(4)进口和出口国家垄断。
(5)进口和出口国家垄断: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口和出口的国家垄断主要集中在3类商品上面:
第一类是烟和酒,第二类是农产品,第三类是武器。
2、间接限制措施
(1)外汇管制:
A。
数量性外汇管制,
B。
成本性外汇管制,复汇率制目的是利用汇率来限制和鼓励某些商品进口或出口
C。
混合性外汇管制
(2)进口押金制度:
意大利、芬兰、新西兰等国也实行这种措施
(3)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
英国、日本
(4)专断的海关估价制度:
美国
(5)技术性贸易措施
(6)绿色壁垒:
A环境贸易壁垒
B卫生检疫壁垒
3、非关税壁垒范围广泛,形式多样,隐蔽性强,除了上述分类之外,这些非关税壁垒还可分为行政壁垒、法律性壁垒、技术性壁垒、环境贸易和社会壁垒,其中技术性壁垒、环境贸易和社会壁垒又称为新贸易壁垒。
第三节:
WTO关于货物贸易的若干规则
一、农业协议
农业协议中具体涉及以下四大条款
1、市场准入条款:
要求各方承诺在实施期限内,将减让基期的关税削减到一定水平。
2、国内支持条款:
协议对国内支持条款中不引起贸易扭曲的政策称为“绿箱”政策,
可以免除减让承诺;对产生贸易扭曲的政策,称之为“黄箱”政策。
“蓝箱措施”(BlueBoxMeasures)是指,一些与生产限制计划相联系的直接支付的“黄箱措施”支持,被称为“蓝箱”的特殊措施,可得到免除减让。
3、出口补贴条款
4、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条款
二、反倾销协议
1、反倾销是WTO允许的世界各国均可采用的维护公平贸易秩序,抵制不正当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
2、反倾销法律包括:
反倾销的主要环节和要素。
3、反倾销的调查程序包括
A申请的提出
B进口国当局立案审查和公告
C反倾销的调查过程
D裁决
E行政复审
4、委员会主席经过选举产生,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
5、主要争议包括
A、成员方认为进口成员方实施反倾销措施影响其直接或间接利益
B、一成员方认为进口成员方的反倾销措施妨碍了WTO反倾销协议目标的实施,并且经协商未达成满意的结果
C、一成员方认为进口成员方所采取的临时反倾销措施违反了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定。
三、补贴与反补贴协议
1、补贴:
出口商品在生产、运输、买卖过程中接受的来自政府或同业协会的直接或间接的补助、奖金。
2、出口补贴:
向国内出口商提供的支持其扩大出口的补贴
3、国内补贴和生产补贴:
向国内出口商品生产者提供的提高其增值性产品的生产和出口能力的补贴。
四、海关估价协议
1、基本宗旨:
通过要求海关在确定完税价格时接受进口商提供的在具体交易中的实付价格,以保护诚实商人的利益。
第四节、中国“入世”在货物贸易方面的承诺
一、中国“入世”在货物贸易方面的承诺
1、关税水平进一步降低
2、逐步取消配额限制
3、执行海关估价协议
二、关于反倾销的问题
1、含义:
反倾销是WTO允许成员国采取的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一种手段,但它正被发达国家所滥用
2、中国出口产品遭反倾销指控的原因:
(1)根本原因:
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迅速,对世界贸易的影响力逐渐加大。
(2)重要原因:
欠缺合理的外贸出口结构
(3)反倾销作为世贸组织允许的保护国内相关产业不受冲击的法律武器,被一些国家滥用。
(4)“入世”后仍存在“入市”的问题
(5)出口企业国际营销战略失误
(6)我国企业对反倾销诉讼的消极应对
3、我国应对国外反倾销的法律策略:
(1)、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反倾销争端
(2)、完善相关法律,增加谈判筹码
(3)、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4)、提高企业应诉积极性,打好WTO官司
(5)修改现行反倾销法律
(6)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规范会计资料
(7)利用WTO规则解决国外对华反倾销中不公正待遇
(8)做好“自己的”反倾销工作
第四章:
WTO与中国农业的发展
第三节中国农业生产与贸易政策调整方向
一、我国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我国政府对农业发展的管理体制面临挑战
(1)劳动力过剩,劳动生产率低
(2)传统小农经营方式,经营规模过低,效率提高的空间狭小。
(3)缺乏现代化的产品流通体制
(4)缺乏现代化的农业服务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
2、我国农产品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1)技术壁垒影响着我国农产品的出口
(2)我国农产品出口中“非市场经济国家”倾销标准问题
(3)国外大企业的进入给我国农产品市场带来冲击
3、我国应对农产品贸易争端的策略
(1)、运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3)、规范国内农业市场规则
第五章WTO与中国主要工业的发展
第二节:
WTO与我国汽车工业
1、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
(1)战略性调整
A、放松行政性进入限制,取消项目审批制,加快推行型式认证制度。
B、创造与维护统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竞争秩序
C、以企业为主体,推动产业重组,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D、调整财税政策特别是消费政策
E、大力发展汽车贸易与服务业
(2)适应性调整
A、调整贸易管制政策
B、清理、调整与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增加透明度
C、调整投资政策
第三节:
WTO与我国钢铁业
1、我国钢铁工业面临的机遇
A、可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
B、促进我国钢铁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C、有利于钢铁企业降低成本、转变经营模式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D、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
E、有利于钢材市场秩序和资本市场的建立
2、我国钢铁工业面临的挑战
A、对我国钢铁企业贸易政策和贸易管理体制产生不利影响(非关税壁垒、贸易权、以产顶进)
B、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受到严重挑战
C、对我国特钢企业的挑战
3、我国钢铁企业的未来发展
A、加快调整资源配置,优化企业结构
B、走品种、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C、促进科技进步,提升企业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
D、钢铁企业要向集中化、专业化和联合化方向发展
E、提高产品质量、生产高附加值产品
F、向“绿色制造”的方向发展
第六章:
WTO与中国对外贸易的规则
第二节《关贸总协定》的内容
1、《关贸总协定》的主要内容
序言:
确定各成员参加及缔结《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目标、宗旨及总原则
第一部分:
确定了服务贸易的定义
第二部分:
两个一般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和透明度原则)
第三部分:
具体承诺
第四部分:
逐步自由化
第五部分:
制度条款
第六部分:
最后条款
8个附件
第三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对中国的影响
一、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现状
1、我国坚定地执行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政策
A、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
服务业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部门,在一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其兴旺发达的程度成为衡量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
B、我国服务业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为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居民消费、缓解就业压力做出了贡献,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增长。
2、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存在的问题
A、服务贸易整体水平差
B、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
C、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较低
D、服务贸易管理滞后
E、服务贸易立法不健全
第七章:
WTO与中国部分服务业的发展
一、《金融服务协议》产生的背景: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量的增加,在金融服务贸易方面,发达国家需要一个可以扩展贸易机会的自由化国际市场,发展中国家也力求在互利、安全的基础上,适当引进外国金融服务发展本国经济,为此,建立一个全球性规范的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秩序,促进金融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的法律制度成为必然。
二、《金融服务协议》对金融服务的界定
1、金融服务贸易的定义及与资本市场开放的区别
(1)、金融服务贸易的定义:
是指一成员方的金融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人和金融性质的服务,即指下列金融服务方式的提供。
A、跨境提供
B、国外消费
C、商业存在
D、自然人存在
(2)、金融服务市场开放与资本市场开放的区别
2、金融服务的业务范围
(1)、保险及与保险有关的服务
(2)、银行业务及其它相关金融服务
(3)、证券服务
3、“入世”对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影响及对策
(1)、入世对我金融保险业的影响:
A:
不利影响:
外资资本实力强;进入国际金融市场的历史悠久;在经营机制、组织结构、管理技能等方面经验丰富;软硬件设备先进、技术水平高,保险产品的科技化程度高;在人员构成、人才整体素质水平上要大大高于国内保险公司。
B:
有利影响:
竞争激励效应;技术扩散、溢出效应和创新效应;示范效应;国际化规范效应;市场开发效应。
3、我国保险业面对WTO的应对策略
(1)从宏观角度看国家职责
A、对保险业的开放实施循序渐进的策略
B、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险业运行和开放外部环境
(2)从微观角度看国内保险公司自身的对策
A、树立对竞争的正确态度
B、行动要迅速
C、积极进行创新
第八章:
WTO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
第三节:
中国如何适用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
一、我国《商标法》的主要内容
1、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原则---注册原则
2、判断商标专用权的归属原则---申请在先原则
3、商标注册采用审查原则
4、商标使用采取“自愿注册原则”
5、关于国民待遇原则
6、关于优先权原则
二、WTO与我国专利法
1、我国《专利法》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有权申请专利耳环取得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客体是专利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2、授予专利权的三个条件:
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
3、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A、独占实施权
B、转让权
C、许可权
D、标记权
E、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义务
F、缴纳年费的义务
4、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5、专利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A、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的专利立法,加大了专利权的保护力度,同时引入了TIRPS协议中的许多规定,使中国的专利立法进一步和国际专利制度接轨。
B、进一步明确了专利管理机关的作用,强化了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力度,并授予专利管理机关一定的执法权。
C、把保护专利权人的一切措施具体化,即可以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也方便了专利审判人员的操作。
第十章:
WTO解决争端的机制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一般原则
1、继续遵守《1947年关贸总协定》管理争端解决活动的各项原则
2、解决争端而非通过争端解决过程制定新的法律规则
3、谨慎、善意地使用争端解决机制
4、尊重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排他性
三、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
1、协商程序
2、幹旋、调解和调停程序
3、仲裁程序
4、专家小组程序
5、上诉审查
6、争端解决机构决定
7、制裁(补偿和终止减让)
第十一章:
中国加入WTO的历程
第三节:
“入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一、“入世”对中国经济的总体影响
1、中国“入世”将形成“三赢”的结局
2、中国“入世”标志着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3、中国“入世”有助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4、中国“入世”将会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提高综合国力
5、中国“入世”有利于引进外资和拉动内需
6、“入世”后将会带来一些体制上的震动和冲突
7、宏观调控难度大,受世界经济波动影响的可能性增加
8、劳动力部门转移将会产生重大调整,就业压力将会增大
9、加大收入分配不公
10、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强化将会让出一定的市场份额
二、“入世”对中国产业的影响
1、农业,加入WTO有利于促进国内农产品流通体制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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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 中国对外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