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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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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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管理手册
说明
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是坚持依法治教、实现学校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的基础,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保障。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按有关法规、法律、政策、条例制订了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从而使我们的工作建立在有章可循,依法办事的基础上。
由于各项制度、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已作了多次修订,全体教师并不一定完全了解。
因此我们将其中一部分选编成册,以便于学校各类人员学习掌握、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其作用,进而增强激励机制,强化常规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稳定、健康地发展。
这次编印时,对部分文字叙述作了适当改动。
在实施过程中,如同上级文件有出入,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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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章程篇
汝州市庙下乡黄寨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学校内部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条例,制定本章程,以保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第二条、学校名称:
汝州市庙下乡黄寨小学
学校地址:
庙下乡黄寨村
第三条、学校性质:
公办全日制小学。
第四条、学校规模:
六个教学班左右,每个年级教学班不等。
(今后发展方向)
第五条、办学思路:
强化基础,德智并举,突出特色,塑造学校良好的环境、教学、人际、求知氛围。
第六条、办学特色:
实施整体综合实验,形成德育为首导向,扎实双基固本,发展能力为重,关注情感态度,全面提高素质的育人模式,形成校本教研、校园文化及寄宿制育人的特色学校。
第七条、办学总体目标:
围绕“一流管理、一流设施、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目标,建成一所管理科学、民主、规范,拥有一支教育教学水平高、初步掌握教育科研方法并具有一定教育科研能力,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基本功,一流的教育教学水平、师德高尚的“科研型”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具有一流教育设施的现代化学校。
把学生培养成为适应社会发展及人的发展需要的,全面发展有特长、品行规范有进取精神的学生。
把学校办成市一流的素质教育先进性、示范性小学。
第八条、黄寨小学精神:
崛起
第九条、校风:
进取、团结、勤奋、活泼。
第十条、学风:
勤奋、简朴、刻苦、自强。
教风:
敬业、爱生、乐教、善诱。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学校按上级批复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总辅导员、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设置教导处、总务处、教研组等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党支部,设书记及支部委员会。
第十三条、党支部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监督保证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作好党的组织建设,作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3、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4、作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5、对学校的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方案、重要工作及人事安排等认真研究,参与决策,保证上述工作的顺利实施。
6、对领导干部发挥管理、教育与监督作用,讨论校长对中层干部人选的提名(或竞聘人员任命的提名),并按干部管理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7、组织、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开展好各项工作。
8、组织、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和保证教代会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9、做好一年一度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10、规范有序地建好党务档案。
第十四条、党支部工作准则。
1、支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支委民主生活会,上好党课,坚持党员责任制及联系群众制度。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干部、党员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对党内腐败现象,依据党章、党纪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责任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行政、评价等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职责及权利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管理科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2、决策权。
校长有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策权。
3、人事权。
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对中层干部进行任免或采用竞聘方法;依据学校实际,有权对教职工聘任、解聘、分工与管理。
4、财务权。
对国家拨给的办公经费等,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使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六条、校长工作准则。
1、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重大决策要主动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让党组织参与决策,自觉接受监督。
2、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不同意见,正确处理,不打击报复。
3、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
4、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深入实际,总结经验。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代会由工会组织负责。
2、教代会由教职工民主推选产生,其中党政工团队代表占三分之一,教职工各方面占三分之二。
3、教代会由工会主席主持。
每学年至少开一次,三分之二代表出席方可生效,教代会选举和做出的决定、通过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教代会对校长权限内的决策有不同意见,应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如意见不能同意,按校长意见执行,必要时可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5、教代会每三年改选一次,缺额可及时增补。
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职能。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计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并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决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3、审议通过学校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各项规章制度以评价制度。
4、制定、修改学校章程。
5、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6、讨论并向校长递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向各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九条、教导处。
教导处负责学校的教务工作。
由教导主任具体负责,副教导主任协助执行。
1、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系统,加强对教学的管理。
2、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评价系统及其运行机制,加强对教学工作的评价,主要有教学计划、开发利用课程资源、课堂设计、课堂教学、作业与辅导、密切家校联系、教育教学评价、教学研究工作、关于教学质量检测监控、复习计划等。
3、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每学期一次,并认真贯彻执行。
4、根据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学校各年级课程表,并认真贯彻实施。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教师的培养,不断更新教育思想、教学观念,转变教学行为;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教学水平;不断总结教师的教学经验并及时推广。
6、建立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加强教学档案管理。
7、按照国家和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学生的学业考核、质量综合评价及学籍管理工作;做好招生、编班、转学工作。
8、负责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保证做到组织、计划、内容、时间、地点落实,不断提高综合实践活动质量。
9、负责教材的预定及分配工作;负责学校的电教工作。
第二十条、德育室。
德育室工作范围是学校的德育、少先队工作及安全防护、家校配合、共建共育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德育室的工作职责:
1、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规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
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常规管理要求》,形成良好校风。
2、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
3、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加强德育队伍培训,不断更新教育思想、教育观念,转变教育行为,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提高德育工作者的素质及水平,不断总结德育经验并及时推广。
4、组织教师制定各项德育计划,并进行检查评价,如班队工作计划等。
5、加强德育主渠道研究,充分发挥德育主渠道的育人功能。
6、建立班主任德育工作档案,并加强德育档案管理;加强对班队会的组织指导,提高班队会质量;定期召开家长会。
7、深入研究家校协同教育以社区教育,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对学生实施品德教育。
8、建立评价系统和评价机制,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集体等评价工作,并指导班主任、中队辅导员做到评价工作。
9、做好少先队工作,充分发挥少先队的教育职能,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定期召开少代会,抓好少先队基地建设。
10、加强校园的文化建设,创设优良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校园物质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的育人功能。
11、及时处理学生的偶发事件,协调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2、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自我保护等教育,严防学生违法犯罪及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教研组。
各教研组长负责本组的教育科研工作。
1、协调教研组的工作。
2、建立学校科研管理系统、评价系统以运行体制,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
3、领导学校的课题组。
4、建立健全科研档案,并负责学校科研档案及科研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5、审查教师的科研计划,并对其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6、负责组织论文或实验的评定,定期召开研讨会,并对科研成果进行总结推广。
7、加强对教师队伍的业务理论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及教研能力。
第二十三条、总务处。
总务处由总务主任负责,下设副总务主任、出纳员、文印员、保管员若干人。
1、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学校各种教育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学校维修的各种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工作。
2、加强对学校的经费、设备、校舍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监管师生使用学校设施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定期对校舍实施等进行检查和维护,严防事故发生。
4、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5、负责学校值班安全及安全保卫工作。
6、不断改善教职工的生活条件,努力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
7、执行《会计法》,每学年初做好预算,每学年末做好决算,并向校长报告,并经上级教育财会中心审批。
8、严格财物购置的审批制度。
9、管好预算内外各项经费使用,符合财政审批部门和审计部门的要求。
10、做好临时工的用工待遇及对临时工的管理、教育。
11、按国家规定及学校具体情况做好后勤各类人员的定编、定岗、定工作量、定待遇工作。
12、做好总务处全体人员培训工作,以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水平、服务意识、责任意识。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收服务区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招生;非服务区域范围的转学生、借读生一律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五条、教学采取班级授课制,每班设班主任一名,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对学生实施全面教育;教学班学生一般不超过50人。
第二十六条、学生修业年限为六年,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凭有效证明(市级医院)办理休学手续,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准其休学;休学超过三个月,复学时根据学生实际学历,编入相应年级,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
第二十七条、转学生按上级主观部门要求,由家长申请,学校申报,上级审批决定,由教导处安排班级就读。
第二十八条、学校一律实行不留级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表彰,对犯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错误严重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按有关规定不开除学生,但可联系家长、上级有关部门加强教育,必要时停课进行专门教育。
第三十条、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辍学学生,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生,并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复学工作。
第三十一条、严格学籍管理,专人负责,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学籍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第三十二条、建立好学籍档案,长期保存。
第四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十三条、小学是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参与教育,充分发挥好学科课、综合实践课的整体功能,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第三十四条、坚持德育为首的教育思想,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育人作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三十五条、坚持领导听课制度,每位教学行政管理人员至少每学年听课50节,并进行评课、议课。
坚持教师相互听课制度,每学年不少于24节。
第三十六条、每学期学校根据上级指示,不得随意停课,特殊情况,停课一天内由校长批准,一天以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十七条、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学生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最多不超过六小时;此外的时间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第三十八条、教师要认真研究课后作业,坚决杜绝重复性作业,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根据不同学生难易要适度,数量要恰当;原则上一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二三年级作业量不超过半小时,四年级不超过四十五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
第三十九条、学校使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教材(含教辅材料、地方教材);自编教材的使用要经过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使用;除此以外任何人不可让学生购买其他教材或辅助材料。
第四十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工作法规,认真上好体育课、眼保健操、早操、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个小时锻炼时间,开好学生运动会和小型体育竞赛活动。
第四十一条、学校要重视美育教育;各学科都要重视美育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学校每年举办一次艺术节和体育节。
第四十二条、指导好学生的课内外、校内外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意义的社区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课任教师要按学校规定组织实践活动;学校鼓励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有关教师要做好组织、辅导工作;除此以外的竞赛活动要经学校请示上级方可参加。
第五章校舍、设备及经费
第四十三条、学校的校舍、设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各种工具,均归学校专用;没有校长的批准不得外借或外赠。
第四十四条、严格按上级行政部门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学生费用,任何人不得向学生乱收费,代收费要由上级审批,学校公示后方可收费。
第四十五条、学校一切财务都要自觉接受教职工和上级财务、审计部门监督。
第四十六条、任何人损坏或丢失学校财务都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四十七条、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纪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学校设专职校医,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为学生体检,根据上级规定,为学生进行防病治疗。
第四十八条、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要定期举办卫生常识讲座,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防病知识,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要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做好早发现、早治疗、早控制。
第四十九条、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树立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保证师生安全;班级或年级外出要经学校批准,学校组织外出要报上级教育部门批准,并有一名校级领导带队。
第七章教师和学生
第五十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小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教职工要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予以回报。
第五十一条、学校对教职工实行聘任制和学期奖励制度,每学年对教职工进行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聘任、调整奖惩的依据;对于违法违纪,重大失误,在校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校长有一票否决权,如:
严重违反教育教学原则,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故意不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造成工作损失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违反计生规定;所带班级学生出现重大伤害事故;严重损害学生声誉和荣誉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二条、学生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学校每年对优秀学生或在某方面获得优秀业绩的学生予以表彰或奖惩。
第五十四条、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学校根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本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如与有关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报汝州市教育局核准后实施,
二、校务分工篇
黄寨小学领导成员分工
朱振水:
校长。
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
副校长。
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务工作;分管综合治理、法制教育、班级管理、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及家长学校工作;分管年级:
三年级;教学联系点:
语文教研组。
:
教导主任。
在校长室的领导下,主持教导处工作;主抓教学常规管理、教研教改,课题建设、教师继续教育及青年教师培养等工作;分管年级:
五年级;教学联系点:
邱云、数学教研组、英语备课组。
:
教导副主任、团支部书记。
协助教导主任工作,主持共青团工作;分管教师培训,学籍管理,电化教学、实验教学、宣传报道等工作。
督查语文一线;分管年级:
六年级;教学联系点:
岔镇小学、语文教研组。
:
大队辅导员、教导副主任。
在校长室的领导下,主持学校少先队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德育工作;负责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和督查;分管校园文化建设及艺术教育工作;分管年级:
一、二年级;教学联系点:
综合实践备课组。
朱同锤:
总务主任。
在校长室的领导下,主持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分管学校后勤保障的规划与管理,安全管理、卫生保洁、公物检查维护等工作;负责搞好校务公开。
:
总务副主任。
协助总务主任工作;分管食堂、宿舍管理工作。
:
出纳员。
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协助总务处抓好食堂、宿舍管理及校务公开工作。
黄寨小学校务分工
:
语文教研组长、档案文件管理。
组织指导语文教研教改工作和教学工作督查。
:
数学教研组长。
组织指导数学教研教改工作和教学工作督查。
:
体育教研组长。
组织指导体育教研教改工作和教学工作督查。
:
电教管理员,兼信息技术培训工作。
:
学生科技辅导员,科学实验室管理员。
:
图书管理员,卫生保健教师。
:
实物保管员。
:
打字文印员。
:
门卫,负责学校安全保卫、传达、信件传达等工作。
:
门卫,负责学校安全保卫、传达、信件传达等工作。
:
宿舍管理员,生活指导老师。
课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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