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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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入侵探测器的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入侵探测器及各类入侵探测器技术条件的基本基础。
本标准适用于防盗报警系统中使用的各类入侵探测器,也适用于防盗、防火复合系统中的入侵探测器。
2.引用标准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GB6833.1 电子测量仪器的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总则
GB6833.3 电子测量仪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静电放电敏感度试验
GB6833.4 电子测量仪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电源瞬间敏感度试验
GB6833.5 电子测量仪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辐射敏感度试验
3.术语
3.1 入侵探测器intrusiondetectors
用来探测入侵者的移动或其他动作的电子及机械部件所组成的装置。
3. 2 电路highvoltagecircuit
交流电压有效值大于30V、直流电压大于42.4V,且交流电压小于600V并具有过压限制的电路。
3. 3 压电路lowvoltagecircuit
交流电压有效值不大于30V,直流电压不大于42.4V,且输出功率不大于100W的电路。
3.4 安全电路safetycircuit
用来避免引起火灾、触电或因无意碰到活动部件而发生危险的电路。
3.5 警戒状态standbycondition
入侵探测器接通电源后,能探测到入侵者并转入报警状态。
3.6 报警状态alarmcondition
输出信号表明入侵已经发生的状态。
3.7 故障状态failurecondition
探测器不能正常工作的状态。
3.8 误报警falsealarm
没有入侵者,而由于入侵探测器本身的原因或操作不当或环境影响而触发报警。
3.9 漏报警leakagealarm
入侵已经发生,而入侵探测器没有给出报警信号。
3.10 参考目标referencetarget
体重为60±20kg的正常人或模拟物体。
3.11 探测范围areaofdetectioncoverage
由入侵探测器所防护的区域
3.12 探测距离detectionrange
在给定方向从探测器到探测范围边界的距离。
3.13 可探测速度detectablespeed
探测器应能探测到的参考目标的移动速度,一般为0.3-3m/s。
4.技术要求
4.1.1 外观
入侵探测器的外壳尺寸应与图纸相符。
塑料外壳表面应无裂纹、退色及永久性污渍,也无明显变形和划痕。
金属壳表面涂覆不能露出底层金属,并无起泡、腐浊、缺口、毛刺、蚀点、划痕、涂层脱落和沙孔等。
控制机构灵活,标志清晰。
4.1.2 外壳
4.1.2.1外壳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的规定。
4.1.2.2 外壳和框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
装与高压电路的外壳应能承受按5.2.3.2所规定的冲击强度试验而不产生永久性变形和损坏。
4.1.2.3外壳应有防触电防护:
处于暴露状态的部件不应有使人触电的危险。
为连接外部天线的外接天线端子应有电阻连接到电源电路的地端,其阻值为5.1MΩ,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0.5W。
4.1.3 接线柱和引出线的牢固性
4.1.3.1 接线柱应有防止转动和松动的措施。
对快接接线柱进行20次连接和20次断开试验后,在最容易拉断的方向施加24.5N的拉力60S,引出线与接线柱不应脱落。
4.1.3.2 引出线应能承受20次直角弯曲而不折断,每根引线并能承受14.7N的拉力作用60S而不损伤。
4.1.3.3 交流电源引线应能承受19.6N的拉力作用60S而不损伤。
4.2 电性能要求
4.2.1 功能
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正常操作时应完成产品标准所规定的功能。
4.2.2.过流保护
4.2.2.1 如果在变压器的初级电路中有断路器或保险丝,则它们的额定值应与产品的最大输出额定值相适应。
4.2.2.2 对于不要求区分极性的接线柱与相邻接线柱或成对反接,或碰到电源端,均不应损坏设备,也不能使内部电路损坏。
对于要求区分极性的接线柱,则应极性标志放在最靠近接线柱的地方。
4.2.3 防拆保护
入侵探测器应有防拆开关,打开外壳时入侵探测器应输出报警信号。
4.2.4 灵敏度和探测范围
入侵探测器的灵敏度和探测范围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4.2.5 电源适用范围
当入侵探测器的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85%—110%范围内变化时,入侵探测器应不需要调整而能正常工作,且性能指标应符合要求。
4.2.6 过压运行
入侵探测器在电源电压为额定值的115%时,以每分钟不大于15次的报警速率循环50次,每次均应完成警戒、报警功能。
4.2.7 电源功耗
入侵探测器警戒状态和报警状态的功耗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4.2.8 备用电源
4.2.8.1 使用交流电源供电的入侵探测器应有直流备用电源,并能在交流电源断电时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
4.2.8.2 备用电源的使用时间:
银行、仓库、文物单位的报警系统为24h,商业报警系统为16h。
交流电源恢复时对备用电源自动充电。
4.2.8.3 应提供备用电源的类型、电压、电池容量等有关资料。
4.2.9 接口
入侵探测器的接口:
警戒状态为无电位的常闭触点或导通电阻不大于100Ω。
报警状态和未加电时为常闭触点开路或开路电阻不小于1MΩ。
4.3 环境适应性要求
4.3.1 入侵探测器环境试验的分组
入侵探测器根据其使用环境的严酷程度分为三组。
I组:
能经受偶尔的较轻振动,能适应中等程度的高低温和湿度的变化,在一般室内条件下使用。
II组:
能经受突然跌落或频繁移动中承受较大振动和冲击,能适应较大程度的高低温和湿度的变化,并能在露天(或简易遮盖)条件下使用。
III组:
除II组条件外,并在严寒露天下使用。
4.3.2 入侵探测器在表1规定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试验后灵敏度或探测范围的变化量不应超过±25%。
表1
项目
I组
II组
III组
额定值
试验时间
额定值
试验
时间
额定值
试验
时间
低温Ab
-10±3℃
2h
-25±3℃
2h
-40±3℃
2h
高温Bb
+55±2℃
2h
+70±2℃
2h
+70±2℃
2h
恒定
湿度
Ca
+40±2℃
+2
RH(93 )%
-3
48h
+40±2℃
+2
RH(93 )%
-3
48h
+40±2℃
+2
RH(93 )%
-3
48h
低温贮存
-40±3
16h
-40±3
16h
-40±3
16h
振动Fc
10—55Hz
(正弦振动)
振幅0.35mmm
1倍频程/分
X、Y、Z方向
各30mm
1.5h
10—55Hz
(正弦振动)
振幅0.35mmm
1倍频程/分
X、Y、Z方向
各30mm
1.5h
10—55Hz
(正弦振动)
振幅0.35mmm
1倍频程/分
X、Y、Z方向
各30mm
1.5h
冲击
15g
11ms
X、Y、Z
各三次
30g
18ms
X、Y、Z
各三次
30g
18ms
X、Y、Z
各三次
4.3.3 入侵探测器经自由跌落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并且无元器件松动、位移和损坏,机壳不应变形。
4. 4 稳性要求
入侵探测器在正常气候环境下,连续工作7天不应出现误报警和漏报警,其灵敏度或探测范围的变化不应超过±10%。
4.5 耐久性要求
入侵探测器在额定电压和额定负栽电流下进行警戒、报警和复位,循环6000次,应无电的或机械的故障,也不应有器件损坏或触点粘连。
4.6 抗干扰要求
4.6.1 入侵探测器应符合GB6833.1中规定的静电放电敏感度试验、电源瞬态敏感度试验、辐射敏感度试验中的要求,不应出现误报警和漏报警。
4.6.2 抗热气流干扰
入侵探测器在警戒状态下热气流干扰时应能正常工作,不应出现误报警和漏报警。
4.7 安全性要求
4.7.1 绝缘电阻
入侵探测器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或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应不小于100MΩ,湿热条件下应不小于10MΩ(直流电压小于36V且一端接地者除外)。
4.7.2 抗电强度
入侵探测器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或外壳裸露金属部分之间,应能承受表2规定的50HZ的交流电压的抗电强度试验,历时1min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直流电压小于36V且一端接地者除外)。
表2
额定电压Vis
试验电压kV
直流或正弦交流有效值
交流峰值或合成电压V
0—60
60—130
130—250
250—600
600—1000
1000—1500
1500—2000
>2000
0— 85
85—184
184—354
354—933
933—1400
1400—2100
2100—2800
>2800
0. 5
1
1. 5
2
3
4
5
2Vix+1
4.7.3 阻燃要求
外壳有开孔且有着火危险的入侵探测器,其外壳经火焰烧5次,每次5s,不应烧着起火。
4.7.4 人为故障引燃
无过载保护的入侵探测器在人为的造成最严酷的电路故障时不应有触电或燃烧的危险。
4.8 耐腐蚀要求
在有腐蚀气氛环境工作的入侵探测器经耐腐蚀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表面应无腐蚀及生锈现象。
4.9 可靠性要求
入侵探测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分为A、B、C、D四级,各类产品指标不应低于A级的要求。
A级:
1×103h
B级:
5×103h
C级:
2×104h
D级:
6×104h
5.试验方法
5.11 试验条件
除有特殊情况外,所有试验应在以下正常环境条件下进行:
温度:
15—30℃;
相对湿度:
45%—75%;
大气压力:
86—106kPa。
5.2 外观和结构性能试验
5.2.1 用卡尺等量具对照图纸检验外型尺寸,目视检验外观,用手检验控制机构,均应符合4.1.1和7.1.1的要求。
5.2.2 外壳防护等级按GB4208中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4.1.2.1的要求。
5.2.3 外壳机械强度试验
5.2.3.1 外壳压力试验
对于内部有高压电路的受试样品,将样品平放,在外壳水平面的中央放一个直径为177mm的钢质半球,球面朝下施加111N的力,作用60±2s,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外壳不应产生永久性变形及损坏。
对内部仅有低压电路的手试样品,在外壳水平面的中央放一个直径为137mm的钢质半球,球面朝下施加49N的力,作用602±s,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外壳不应产生永久性变形及损坏。
5.2.3.2 外壳冲击强度试验
对于内部有高压电路的受试样品,将样品平放,用一个直径为50.8mm,重量为540g的钢球,从1.3m的高度垂直自由落下冲击在外壳表面上。
对于内部仅有低压电路的受试样品,将样品平放,用一个直径为50.8mm的钢球,从0.5m的高度垂直自由落下冲击在外壳表面上。
受试样品经冲击试验后均应符合4.1.2.2的要求。
5.2.4 接线柱和引出线牢固性试验
5.2.4.1 拉力试验
受试样品应固定在正常位置,引出线按产品规定连线,沿着引出线向样品逐渐施加拉力至4.1.3的规定值,保持60±2s,试验后外观检查应符合4.1.3的要求。
5.2.4.2 引出线弯曲试验
经外观和电性能检查的样品,在引出线末端挂1.5kg的重物,然后样品在垂直平面上倾斜大约900,时间约2—3s,接着返回原来位置,即构成一次弯曲。
按此方法再向相反方向弯曲,达到规定次数后应符合4.1.3.2的要求。
5.3 电性能试验
5.3.1 功能检查
在额定电源电压下,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正常操作,应符合4.2.1的要求。
5.3.2 过流保护
经初始检查的样品,对不要求区分极性的接线柱与相邻接线柱短路60±2s;
对不要求区分极性的接线柱的引线与相邻接线柱反接后,保持60±2s;
对不要求区分极性的接线柱的引线与电源端的引线碰触1±0.5s;
试验后均应符合4.2.2.2的要求。
5.3.3 防拆保护试验
经初始检测的样品,打开样品的外壳应发出报警信号。
5.3.4 灵敏度和探测范围试验
按产品技术条件检查受试样品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5.3.5 电源电压适用范围试验
5.3.5.1 交流供电十用精度0.5级,量程1.5倍于电源电压的电压表监测,电源电压应以下几种进行试验,每次试验时间不小于15min,试验过程中应检测其功能、灵敏度或探测范围,受试样品应符合4.2.4和4.2.5的要求。
a. 220V
b. 187V
c. 242V
5.3.5.2直流供电时用精度0.5级,量度1.5倍于电源电压的直流电压表监测电源电源,用可调直流稳压电源改变其电压值,分别在额定值的85%和110%进行试验。
每次试验时间不小于15min,试验过程中应检验其功能、灵敏度或探测范围,受试样品应符合4.2.4和4.2.5的要求。
5.3.6 过压运行试验
按4.2.6要求,经初始检查的样品在电源电压为额定值的115%时,受试验样品处于警戒状态,移动参考目标使受试样品转入报警状态,然后解除,再进入警戒状态,完成一次循环。
以每分钟不大于15次的报警速率,共循环50次,每次均应能完成警戒和报警功能。
5.3.7 电源功耗检查
用精度0.5级,量程1.5倍于额定电流值的电流表监测功耗电流应符合4.2.7的规定。
5.3.8 备用电源试验
5.3.8.1 自动切换试验
使用交、直流电源供电的产品按说明书连接备用电源,经初始检测后切断交流电源,检测受试样品功能和探测范围应符合4.2.1和4.2.4的规定。
5.3.8.2 使用备用电源的功耗和自充电检查
对于4.2.8.2备用电源的使用时间由备用电源的容量和受试样品在警戒状态下消耗电流I来计算。
按5.3.7测出I,再按备用电源的额定值Q(A.h)计算出时间T(h),应符合4.2.8.2的要求。
用0.5级电流表串入直流电源电路测量备用的充电电流。
5.3.9 接口检查
用三用表测量受试验样品输出端对地的电位和电阻值应符合4.2.9的要求。
5.4 环境适应性试验
在进行环境适应性试验时,除另有规定外,受试样品不应加任何防护包装。
在试验中改变温度时,升温和降温速率不应超过1℃/min。
5.4.1 高温试验
5.4.1.1 受试样品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放置1h后进行检测,测量其灵敏度S1可探测距离R1。
5.4.1.2 将受试样品接通电源放入高温箱内,使箱内温度上升到表1规定值,立即检查报警功能;恒温到时后再次检查报警功能,均应正常工作。
5.4.1.3 关断受试样品的电源,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恢复2h后,进行检测,测量受试样品的灵敏度S2或探测距离R2,其余化量δ应符合4.3.2的要求。
R2-R1 S2-S1
δ= ×100%或 δ= ×100%或
R1 S1
注:
R1或S1为环境试验前的初始测量值,R2或S2可按三次测量的平均值计算。
5.4.2 恒定湿热试验
5.4.2.1 将经过初始检测的样品关断电源,放入湿热箱内,使箱内温度升到40±2℃,然后使湿度达到(93+2-3)%,平衡后开始计时,维持此值48h后,在箱内接通电源进行功能检查,应能正常工作。
从箱内取出后立即测量绝缘电阻和抗点强度,均应符合4.7.1和4.7.2的要求。
5.4.2.2 经抗电强度试验后的样品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关断电源,恢复2h,按5.4.1.3的试验方法进行最后检测,并计算灵敏度或探测范围的变化量,其值应不超过±25%。
5.4.3 低温试验
5.4.3.1 把作完湿热试验后的样品放入低温箱内,使箱内的温度降至表1中的规定值,恒温2h后,立即通电检查报警功能,应能正常工作。
5.4.3.2 受试样品继续留在箱内,在正常环境条件下,保持2h后把受试样品从箱内取出,按5.4.1.3的方法进行最后的检测,探测距离的变化量不应超过±25%。
5.4.4 低温贮存试验
5.4.4.1 将受试样品放入低温箱内,使箱内温度降低到-40±3℃,在此温度范围内保持16h,然后受试样品从箱内取出,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恢复2h,对受试样品进行最后检测。
也可按5.4.3.2的方法进行恢复。
5.4.4.2 按5.4.1.3的方法进行最后检测,并计算灵敏度或探测范围的变化量,其值不应超过±25%。
5.4.5 振动试验
5.4.5.1 将受试样品按正常位置牢固地固定在振动台上,如果受试样品有减振架,应拆去或架空。
5.4.5.2 振动为正弦振动,条件按表1规定,在X、Y、Z三个轴线方向分别在10—15
—10Hz范围内进行振动响应检查。
如果有共振频率,则在此频率上振动30min;如果无共振频率,则在35Hz振动30min,共90min。
5.4.5.3 受试样品经振动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并且无元器件松动、位移和损坏。
5.4.6 冲击试验
5.4.6.1 按5.4.5.1的方法把受试样品牢固地固定在冲击台上。
5.4.6.2 按表1规定的加速度和持续时间分别在X、Y、Z三个轴向各冲击三次,试验后样品不应有明显的损坏或变形。
按产品标准检验其功能,应能正常工作。
5.4.7 自由跌落试验
5.4.7.1 试验表面为平滑、坚硬的水泥地面。
5.4.7.2 经初始检测的样品,按出厂包装,在任意的四个面各自由跌落1次。
5.4.7.3 跌落高度为:
小于或等于20kg的样品,跌落高度为1000mm,大于20kg而小于或等于50kg的样品,跌落高度为500mm。
5.4.7.4 受试样品经跌落试验后符合4.3.3的要求。
5.5 稳定性试验
5.5.1 经初始检测的样品,按正常使用位置安装,并施加额定电源电压,调到最高灵敏度或制造厂家规定范围,在正常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7天,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报警功能检查,
每次均应能正常工作,并且7天内不应出现漏报警或误报警。
5.5.2 实验后按5.4.1.3方法进行最后检测,并计算灵敏度或探测距离的变化量,其值不应超过±10%。
5.6 耐久性实验
5.6.1 经初始检测的样品,在额定电源电压和额定工作电流下,使样品从警戒状态进入报警状态,再由报警状态转入警戒状态为一次循环,一不大于15次/min的速率共循环6000次。
5.6.2 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检查,应符合4.5条的要求。
5.7 抗干扰试验
5.7.1 抗电磁干扰实验
5.7.1.1 静电放电敏感度实验
经初始检测的样品按GB6833.3中规定的实验方法进行试验,受试样品应能正常工作,不出现漏报警或误报警。
5.7.1.2 电源瞬间敏感度试验
经初始检测的样品,按GB6833.4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手试样品应能正常工作,不出现误报警或漏报警。
5.7.1.3 辐射敏感度试验
经初始检测的样品,按GB6833.5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受试样品应能正常工作,不应出现误报警或漏报警。
5.7.2 抗热气流干扰试验
经初始检测的样品,按正常工作位置放置在一个3000W电炉上方1m处,受试样品在额定电源电压下处于警戒状态,然后将电源通电5min,关断25min,共试验3h,在此过程中受试样品应能正常工作,不应出现误报警或漏报警。
5.8 安全性试验
5.8.1 绝缘电阻试验
用500V精度1.0级的兆欧表,测量受试样品的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与外壳上裸露金属零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
受试样品的电源开关在接通位置,但其电源插头不接入电网。
施加500V试验电压稳定5s后,读取绝缘电阻数值,应符合4.7.1的要求。
试验后受试样品应能正常工作。
5.8.2 抗电强度试验
经初始检测的样品,在其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与机壳或机壳裸露金属零部件之间,用功率不小于500VA,50Hz的可调电源馈给试验电压,试验电压以200V/min的速度由6V逐渐加到表2的规定值保持1min,试验结果应符合4.7.2的要求。
试验后以200V/min的速率将试验电压降到低于工作电压后,断开试验电源。
5.8.3 阻燃试验
采用本生灯,燃稀气体为丁烷加空气,火焰直径9.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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