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泽国际花园安全防护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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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泽国际花园安全防护施工方案
目录
1.编制依据2
2.工程概况2
3.安全防护相关要求2
3.1.对人员资格的要求2
3.2.对安全防护材料的要求3
3.3.对安全防护措施的要求3
3.4.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4
4.安全防护措施4
4.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要求4
4.2.安全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4
4.3.基坑、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8
4.4.塔吊天桥防护8
4.5.钢筋、木工防护棚10
4.6.交叉作业的防护11
4.7.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11
编制依据
1.1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马家屯城中村改造-B区工程施工图纸
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1.8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马家屯城中村改造-B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9公司QHSE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1.工程概况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马家屯城中村改造-B区
2
建设单位
唐山市华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设计单位
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4
监理单位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5
建设地点
唐山市马家屯村以南,龙泽路以东,北临规划中的庆南道,南邻同济道
6
工程概况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马家屯城中村改造-B区,共12栋住宅楼,分27层住宅楼4栋,26层住宅楼3栋,25层住宅楼2栋,24层住宅楼3栋,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有公寓、邮政、医疗卫生中心、文体活动室、居委会、社区活动中心、物业、商业、地下汽车库、超市、垃圾收集站、变配电站等。
7
结构形式
住宅楼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有商业、地下汽车库、超市、垃圾收集站、变配电站等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8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
37.4983万m2
地上建筑面积26.8121万m2
住宅建筑面积
22.5477万m2
商业建筑面积
4.0094万m2
公寓建筑面积
350m2
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0.22万m2
地下建筑面积10.6862万m2
地下车库
8.681万m2
库房及设备
2.0052万m2
2.安全防护相关要求
2.1.对人员资格的要求
3.1.1进入施工现场的从事安全防护设施搭建的人员是经过专门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
3.1.2项目安全负责人对进入现场的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验证,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
2.2.对安全防护材料的要求
3.2.1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安全防护材料的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交工程项目物资管理部组织采购。
3.2.2安全防护材料进场后,应由技术、物资、安全负责人联合进行验收,做好记录。
2.3.对安全防护措施的要求
3.3.1施工现场编制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安全防护内容,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单独的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3.3.2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及控制:
Ø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洞口、临边”、高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关安全防护作业内容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以保证安全可靠。
Ø验收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并悬挂标识,标明用途、负责人、有效期、验收人等有关人容,标识的设置具体执行《安全标识管理办法》。
Ø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他设施、设备,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作好局部的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设施。
Ø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需验收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需要上级主管部门验收的防护设施,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方可使用。
具体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Ø一般脚手架和其他防护设施由项目安全员组织验收,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及搭设班组长参加。
Ø施工单位对脚手架工程、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脚手架搭设方案的要求验收,并由项目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质检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填写各种脚手架验收记录。
Ø高大异型脚手架由项目经理组织验收,项目总工程师、方案编制人、安全负责人、搭设班组长参加。
Ø拆除、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后,要重新进行验收。
Ø施工单位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结束后,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Ø凡未经过正式验收的安全防护设施,均不能投入正常使用。
2.4.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检查及不合格品的处置按《劳动防护用品控制程序》执行,项目安全负责人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安全防护措施
3.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要求
4.1.1安全帽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不准斜歪倒戴,帽衬和帽壳之间应保持4~5cm的间隙,并系好帽带防止脱落。
安全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伤、裂痕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
4.1.2安全带
凡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防止操作碰撞。
若悬空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的条件时,施工负责人应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等。
安全带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检测试验,对检测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带要坚决报废,不准使用。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4.1.3安全网
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对检测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网要坚决报废,不得使用。
安全网的设置:
本工程外脚手架工程、施工电梯及外脚手架拆除后的临边防护均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
密目网要挂设在外脚架内侧横挂,施工电梯外侧3面竖挂,临边支撑杆内侧,密目网的每个环扣用14#铅丝与支撑杆绑扎牢固,密目网上下两网之间要拼接严密,并与施工作业面贴紧。
本工程主体在进入二层以后,在作业层处设一道兜网(脚手架内侧)。
工程在主体施工时每三层(不超过10米)设一道兜网。
兜网不宜绷得过紧,挂设要外高里低,兜网的每个系点要与架体绑扎牢固,及时清理兜网内杂物。
3.2.安全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
4.2.1安全通道口:
为了满足施工现场安全要求,本工程各栋楼设安全通道口,通道口防护棚采用直径48㎜、壁厚3.5㎜钢管和扣件组合,搭设高度6m,宽4.5m,长6m,棚顶采用双层50㎜厚的木板满铺,铺严、铺平、铺稳,棚的两侧挂紧密目网防护,防护棚上方挂好安全通道标识。
4.2.2楼梯口安全防护:
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上下楼层作业由楼内楼梯通行,为了保证行人安全,延楼梯踏步采用直径48㎜、壁厚3.5㎜的钢管和旋转扣件组合成防护栏杆。
防护高度0.6m一道、1.2m一道。
4.2.3预留洞口防护:
本工程楼板为现浇砼结构,楼层预留洞口防护待模板拆除后根据预留口的尺寸:
当洞口断面大于150mm或φ150㎜的孔洞小于1.5m时,用50厚木板钉矩形木盖(木盖周边比预留口大100㎜,木盖上钉的木楞正好与预留口卡牢),将预留口盖严、盖牢,不得有松动现象。
边长在1.5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具体做法如下:
楼面大型孔洞,断面超过3m(如中庭处)覆盖有困难的,洞口四周加设钢管防护栏杆,防护高度0.6m一道、1.2m一道,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5m,立面挂密目网封闭。
做法如下:
4.2.4电梯井洞口防护措施
电梯井口设置不低于1.2m高的自闭式防护门,用φ12的螺纹钢筋,按照水平间距30cm,竖向间距30cm焊制而成,并在防护门上刷红油漆、挂牌。
防护门利用大模板螺栓孔或预留电梯井控制盒孔与剪力墙固定。
电梯井筒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安全网一道,网上不得存有杂物。
电梯井内不准做垂直运输通道或垃圾通道。
防护门制作及安装详见下图:
4.2.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以上方法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
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措施。
3.3.基坑、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基坑四周设置1.2m高的护栏,均用醒目的红白油漆加以标识,护栏内留1m宽的作业面。
栏杆横向设两道栏杆,竖向每2.4米设一道立杆。
栏杆内侧满挂密目网。
栏杆上挂牌标识,如“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小心坠落”等。
在结构出入阳台的门窗洞口处及屋面周边、楼板周边等临边设置封闭式防护栏杆,使用材料采用φ48×3.5钢管。
其高度不低于1.2m,立杆间距不大于2.5m,竖向每隔0.6m设一道通长大横杆,每隔一根立杆设一道三脚架(见下图)。
沿钢管长度方向刷红白间隔的油漆、挂醒目标志牌。
临边防护白天设警示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3.4.塔吊天桥防护
塔吊在附墙支撑下层架设人行天桥。
塔吊人行天桥用钢管扣件搭设宽度为0.9m的通道,两侧设护栏木跳板平铺,8#铁丝捆绑,利用其上部附墙支撑杆铺竹跳板并覆盖一层彩条布作防护棚(用8#铁丝捆绑),详见附图:
3.5.钢筋、木工防护棚
钢筋、木工防护棚均采用φ48×3.5钢管搭设,上部满铺两层50mm厚木跳板防护。
脚手管刷红白相间油漆,防护棚上部四周围挂写有安全标语的彩绘布。
具体做法见下图:
3.6.交叉作业的防护
4.5.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4.5.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4.5.3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5.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4.5.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臂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层。
3.7.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4.7.1攀登作业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4.7.2悬空作业
(1)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b.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c.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
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方案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2)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
b.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c.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
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3)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b.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4)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
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b.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
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c.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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