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8363防爆电气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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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8363防爆电气标准
GB3836.3-2000防爆电气标准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
增安型“e”
GB3836.3-2000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IEC60079—7:
1990(第2版)和其修改件A1(1991)及A2(1993)对CB3836.3—1983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和编写格式上与之等效。
本标准技术内容和章条编写与IEC60079-7一致,少量补充的提示性内容用注的形式列在相应条文下方,并且增加了两个提示性附录(附录F和附录G).附录F是常用绝缘材料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分级举例,供制造厂选用绝缘材料时参考.附录C是根据欧洲试行标准ENV50296--1997《高压电机的评定和试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在增安型高压电机设计制造和检验方面的经验对增安型高压电机的结构和试验提出的指导性补充要求。
本标准除了条文叙述按照国际标准编写外,在技术内容上与GB3836.3—1983相比变动较大的主要内容有固体绝缘材料按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分级方法、最小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数值、旋转电机定转子间径向单边气隙值计算方法、电气设备绝缘介电强度试验电压值等,增加的内容有蓄电池、电阻加热元件和电阻加热器、通用接线盒、非仪表用互感器等专用设备的有关规定和试验。
CB3836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总题下包含若干部分:
第1部分(即GB3836.1):
通用要求
第2部分(即GB3836.2):
隅爆型“d”
第3部分(即GB3836.3):
增安型“e”
第4部分(即GB3836.4):
本质安全型“i”
……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3836.3——1983。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顾分院等单位负责起草。
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合德、安村桐、邹盛贵、李宝成、高小桦。
本标准于1983年8月首次发布,2000年1月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IEC前言
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都是由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对该专题特别感兴趣的各国家委员会在该技术委员会中都有代表参加,因此,都能尽可能反映国际间的一致意见。
2)这些决议或协议都采用了国际通用的推荐形式并且得到各国家委员会的接受。
3)为了促进国际间的统一,国际电工委员会希望各国家委员会,在本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采用IEC的推荐标准作为本国的国家标准,IEC推荐标准与各国相应的国家标准之间如有差别,均应在各国家标准中尽可能的加以详细说明。
4)IEC从未制定过关于表示检验合格的标志的程序。
因此如某些设备声称其符合某一IEC建议,IEC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际标准IEC60079的这一部分是由国际电工委员会第31技术委员会(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31C分技术委员会《增安型电气设备》负责制定的。
IEC60079—7的第2版取代1969年颁布的第1版。
本部分是关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一系列出版物之一。
IEC60079出版物《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已经出版的有下列各部分:
——通用要求(IEC60079—0:
1983)
——电气设备隔爆外壳的结构和试验(IEC60079—1:
1971)
——“p”正压型电气设备(IEC60079—2:
1983)
本质安全电路的火花试验装置(IEC60079-3:
1990)
——点燃温度的试验方法(IEC60079-4:
1975和60079—4A:
1970)
——充砂型电气设备(IEC60079—5:
1967及其补充A:
1969)
——充油型电气设备(IEC60079—6:
1968)
——危险场所分类(IEC60079-10:
1986)
一一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其关联设备的结构和试验(IEC60079—11:
1984)
——按照气体和蒸气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对气体或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的分类(IEC60012:
1978)
——正压保护的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IEC60079—13:
1982)
——爆炸性气体环境(矿用除外)中的电气安装(IEC60079—14:
1984)
——“n”型防爆电气设备(IEC60079—15:
1987)
本部分标准以下述文件为根据
六个月法
投票表决报告
二月法程序
投票表决报告
31C(中办)8
31C(中办)10
31C(中办)11
31C(中办)12
本部分投票批准的详细情况见上表所列的投票报告。
附录A和附录B是标准补充部分。
附录C是标准参考资料部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1kV(交流有效值或直流值),采用增安型“e”防爆型式的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检验和标志的特殊要求。
这些特殊要求是对GB3836.1通用要求的补充,CB3836.1中的规定,除了特别说明不适用的部分外,也适用于增安型电气设备。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755—1987旋转电机 基本技术要求
GB1208—1997电流互感器(eqvIEC60185:
1987)
GB/T1993—1993旋转电机冷却方法(eqvIEC60034-6:
1991)
GB/T2423.5—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二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
冲击方法(idtIEC60068-2—27:
1987)
GB/T2900.35—1998电工术语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eqvIEC60050(426):
1990)
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
通用要求(eqvIEC60079—0:
1998)
C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焊型“d”(eqvIEC60079—1:
1990)
CB/T4207—1984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和耐漏电起痕指数的测定方法(eqvIEC112:
1979)
GB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IEC60529:
1989)
GB/T4942.1—1985电机外壳防护分级(eqvIEC60034-5:
1981)
GB/T6109.2—1990漆包圆绕组线 第2部分:
155级改性聚酯漆包圆铜线(eqvIEC60317-3:
1988)
GB/T6109.5—1988漆包圆绕组线 第5部分,温度指数180的聚酯亚胺漆包圆铜线
GB/T6109.6—1988漆包圆绕组线 第6部分:
温度指数220的聚酰亚胺漆包圆铜线
GB6829—199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eqvIEC60755)
GB/T11021—1989电气绝缘的耐热性评定和分级(eqvIEC60085:
1984)
GB/T16935.1—1997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
原理、要求和试验(idtIEC60664-1:
1992)
IEC60061—1灯头、灯座以及检验其互换性的量规 第1部分:
灯头
IEC60061—2灯头、灯座以及检验其互换性的量规 第2部分:
灯座
IEC60064:
1987 一般照明用钨丝灯泡的性能要求
IEC60079—4:
197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
点燃温度的试验方法
IEC60238:
1987 螺口式灯座
IEC60364—3:
1977 建筑物的电气装置 第3部分;一般特性评定
IEC60364-5-52:
1983 建筑电气安装 第5部分:
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2章:
布线系统
IEC432#:
1984家庭用及类似用途的照明用钨丝灯泡的安全要求
3 定义
采用CB3836.1中的术语和定义,同时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对于一般性的术语和定义参照GB/T2900.35有关条款。
3.1 增安型"e"increasedsafety“e”
对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或火花的电气设备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电气设备产生危险温度、电弧和火花的可能性的防爆型式。
注
1 这种防爆型式用“e”表示。
2 该定义不包括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产生火花或电弧的设备。
3.2 极限温度 limitingtemperature
指电气设备或其部件的最高允许温度,它等于由下列条件分别确定的两个温度中的较低温度。
a)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点燃危险;
b) 电气设备所用材料的热稳定性。
3.3 最初起动电流IA initialstartingcurrent “IA”
交流电动机在静止状态或交流电磁铁衔铁处于最大空气间隙位置状态,从供电线路输入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时的最大电流有效值。
注:
略去瞬态现象。
3.4 起动电流比“IA/IN”startingcurrentratio“IA/IN”
最初起动电流IA与额定电流IN之比。
3.5 tE时间 time tE
交流绕组在最高环境温度下达到额定运行稳定温度后,从开始通过最初起动电流IA时计起直至上升到极限温度所需的时间(见图B1)。
3.6 额定短时发热电流“Ith”rated short-timethemalcurrent Ith
在最高环境温度下,1s内使导体从额定运行时的稳定温度上升至极限温度的电流有效值。
3.7 额定动态电流“Idyn”rated dynamiccurrent Idyn
电气设备所能承受其电动力作用而不损坏的电流峰值。
3.8 短路电流Isc short-circuitcurrentlimit“Isc”
电气设备在工作中可以承受的最大短路电流的有效值。
注:
此短路电流值记录在GB3836.1第23.2规定的文件中。
3.9 爬电距离creepagedistance
两个导电部分之间沿绝缘材料表面的最短距离。
3.10电气间隙clearance
两个导电部分间的最短空间距离。
3.11 工作电压working voltage
在额定供电电压(略去瞬态)下,空载或正常运行时,设备上允许产生的最高直流电压或交流电压有效值。
3.12 蓄电池(electrochemical)cellorbattery
能将所获得的电能以化学能形式贮存起来并再转换成电能输出的一种电化学装置。
3.12.1 单体蓄电池(secondary)cell
由电极和电解质组成,构成蓄电池的基本单元。
注
1单体蓄电池实质上由正负极板,隔板、安装和连接所需零件(接钱片、接线条、接线柱)、电池槽及电解液组成。
2图1表示单体蓄电池各个零部件的示意图,该图只起说明作用,而不作为具体结构的要求或选择。
3.12.2蓄电池组battery
以电气方式连接起来用作能源的两个或多个单体蓄电池。
3.12.3 蓄电池槽 (cell)container容纳蓄电池极群组和电解质而不受电解质腐蚀的容器。
3.12.4 蓄电池箱(battery)container容纳蓄电池组的容器。
3.12.5蓄电池容量(battery)capacity在规定的条件下,完全充电的蓄电池能提供的电量,通常用安培小时(A·h)表示。
3.12.6极板组件platepack由隔板和正负极组组成的部件。
3.12.7 隔板partitionwall将蓄电池箱分成几个单独部分,并提高蓄电池箱机械强度的部件。
3.12.8绝缘隔板insulatingbarrier把单体蓄电池分组间隔成蓄电池组的绝缘隔板。
3.12.9 连接线 intercellconnector用于传导单体蓄电池间电流的导体。
3.13 电阻加热元件和电阻加热器
3.13.1 电阻加热元件(resistance)heatingdevice
电阻加热器的一个部件,它包括一个或多个加热电阻,通常由金属导体或其他导电材料制成,并且有适当的绝缘和护套保护。
3.13.2电阻加热器resistanceheatingunit由一个或多个电阻加热元件及必要的温度保护装置构成的加热器。
注:
如果温度保护装置安装在爆炸危险场所内,则必须制成增安型成其他防爆型式。
3.13.3 工件 workpiece
安装有电阻加热元件成加热器的物体。
3.13.4 自限特性 self-limitingproperty
电阻加热器的一种特性,即额定电压下,电阻加热元件的热输出功率随环境温度的升高而下降,直到元件温度达到使其热输出功率降低至周围环境温度不再升高时的数值。
注:
元件表面温度实际上是周围的环境温度。
3.13.5 稳态结构 stabilizeddesign
电阻加热元件或加热器通过设计和使用状态的规定,使之在最不利条件下,其温度稳定在极限温度以下而不需用限温保护的结构。
4 通用要求
本章的要求适用于所有增安型“e”防爆电气设备,第5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是对GB3836.1(见第1章)通用要求的补充,并在第5章对某些电气设备作进一步补充。
4.1 连接件
与外部电路连接的连接件应有足够大的尺寸,以便与截面积至少等于与电气设备额定电流相对应的导线可靠连接。
能够与连接件可靠连接的导线的数量和尺寸应按GB3836.1—2000第23.2在说明文件中规定。
注:
工作状态可以要求更大尺寸的连接件,与额定电流相对应的导线尺寸取决于使用情况。
注意参照IEC60364—5—52。
连接件必须:
a)可靠地固定,不会自行松动;
b)具有使导体不会从指定位置滑出的结构;
c)保证适当的接触压力,不对连接导线产生影响功能的损伤,这尤其适用于连接件与多股导线直接卡紧的方法。
注:
当满足a)、b)、c)的要求时,允许使用挤压电缆端子的方法。
不允许使用的连接件;
a)具有能损坏导体的尖锐棱边;
b)在设备制造厂规定的正常拧紧过程中转动,扭转或永久性变形。
连接件的结构必须保证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不会因温度发生变化而明显削弱其接触压力。
不应通过地绝缘材料传递接触压力。
用来压紧多股导线的连接件须有弹性零件。
连接导体截面积不超过4mm2的连接件也应能和更小截面积的导体可靠连接。
注
1 可以要求采取防振和防机械冲击的特殊措施。
2 在采用铝材料时应考虑防电解腐蚀的特殊措施。
4.2 内部导线连接
电气设备的内部导线连接不允许承受不适当的机械应力。
只允许采用下列的导线连接方法:
a)防松动螺纹紧固件;
b)挤压连接;
c)导线用机械方式连接后,再用软钎焊;
d)硬钎焊;
e)熔焊;
f)符合4.1要求的任何连接方式。
4.3 电气间隙
不同电位裸露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1规定,对外部导线连接时其最小值为3mm。
注1:
螺口式灯头的电气间隙要求见A2。
电气间隙按设备制造厂规定的工作电压(见3.11术语)确定。
如果设备有多种额定电压或某一电压范围,则所用工作电压值应按最高电压值确定。
在确定电气间隙时,图2中例1~11用图说明了应考虑的部件特点及相应的电气间隙值。
注2:
这些图例与GB/T16935.1文件中的例子相同。
表1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4.4 爬电距离
4.4.1 爬电距离的要求是根据工作电压,绝缘材料的耐泄痕性和绝缘件的表面形状确定的。
表2列出了按相比漏电起痕指数(CTI)对绝缘材料的分级,相比漏电起痕指数按照GB/T4207规定测定。
无机绝缘材料,例如玻璃和陶瓷材料没有泄痕,所以不需要确定其CTI,按照惯例列入I级。
注
1 所列材料级别与GB/T16935.1所列材料级别相同。
2 因为在正常情况下,瞬间的过电压对泄痕现象没有影响,可以忽略。
但是短时间和有影响的过电压,必须根据其出现的持续时间和频度加以考虑(更详细的材料见GB/T16935.1)。
表2 绝缘材料的耐起痕性
材料级别
相比漏电起痕指数(CTI)
I
600≤CTI
II
400≤CTI<600
IIIa
175≤CTI<400
4.4.2 不同电位的裸露导电部分之间的爬电距离应按设备制造厂规定的工作电压确定,并应符合表1的规定。
外部导线连接时其最小值为3mm。
4.4.3 图2的图例(1~11)是按不同具体结构确定相应爬电距离的实例。
图中X值为2.5mm。
注1:
粘接部分视为整体的一部分。
绝缘表面上有效的凸筋和凹槽的作用须符合下列条件:
a)绝缘表面上的凸筋至少2.5mm高,凸筋厚度应与材料、绝缘件机械强度、厚度相适应,至少为1mm。
b)凹槽深度与宽度都不小于2.5mm。
注2:
绝缘件表面上的凸起和凹陷部分可视为凸筋和凹槽,与几何形状无关。
4.5 固体绝缘材料
注:
该术语是指材料使用时的状态,不一定是材料供货时的状态。
例如,绝缘清漆凝固后就认为是固体绝缘材料。
4.5.1 影响绝缘材料功能的机械性能,例如强度和刚度在下列条件下应满足要求:
a)高于电气设备额定运行时的最高温度至少20K,最低为80℃:
b)对于绝缘绕组(见4.7.3和表4),内部布线(见4.8)和与电气设备永久性连接的电缆(见GB3836.1—2000第14.1),在电气设备额定运行时达到的最高温度。
4.5.2 由模压塑料或层压材料制成的绝缘件,如果绝缘表面有损伤或脱落时,须用相比漏电起痕指数与绝缘件本身至少为同级的绝缘漆涂覆。
表面虽有损伤,但不影响其相比漏电起痕指数或未损伤部分达到规定的爬电距离要求的材料除外。
4.6 绕组
4.6.1 绝缘导线应符合4.6.1.1或4.6.1.2的要求。
4.6.1.1 导线至少应包覆两层绝缘。
4.6.1.2 对于绕组用圆形漆包线应符合下列两组方案的一种:
a)GB/T6109.2、GB/T6109.6或CG/T6109.5的1级,如按GB/T6109.2,GB/T6109.6或GB/T6109.5—1988的第13章试验时,施加2级的最小击穿电压时无击穿;并且当按GB/T6109.2、GB/T6109.6或GB/T6109.5和第14章试验时,每30m长的导线不应该有6处缺陷,此规定与导线直径无关:
b)符合GB/T6109.2、GB/T6109.6或GB/T6109.5的2级。
4.6.2 绕组应该在紧固和包绕之后进行干燥,然后用适当的浸渍剂,采用沉浸,滴注或真空浸渍法进行处理.用涂刷或喷洒的方法涂覆不能作为浸渍处理。
浸渍应该按照浸渍剂制造厂规定的工艺方法进行,尽可能地把导线之间的空隙全部填满并使导线之间粘接牢固。
高压(1100V以上)绕组整体绝缘的成型线圈和导线,若在装入电气设备之前,其槽部和端部已进行过浸渍,封入填料或用其他方式进行了等效绝缘处理,则不需采用上述方法。
如果采用含有溶剂的浸渍剂时,浸渍和干燥处理至少进行两次。
4.6.3 绕组不允许采用公称直径小于0.25mm的导线绕制,但埋在电机槽中并浸渍处理或与电机绕组浇封在一起的电阻温度传感器除外。
用公称直径小于是0.25mm的圆导线绕制的绕组须制成GB3836.1所列标准的其他防爆型式。
4.7极限温度
4.7.1 电气设备部件的温度须符合下列要求:
a)不超过GB3836.1—2000第4章规定的最高表面温度;
b)不超过4.7.2、4.7.3和5.1.4规定的所用材料的耐热温度;
c)对于灯具中的灯泡,其极限温度不应超过按5.2.4和5.2.6所测定的温度。
4.7.2 导线和其他金属部件的允许温度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a)不允许降低材料的机械强度;
b)不允许因热膨胀而超过材料的许用应力;
c)不允许损坏邻近的绝缘部件。
在测量导体温度时,除须考虑导体本身的发热外,还须考虑来自邻近发热部件的影响。
4.7.3 电气设备除符合4.7.1的要求外,绝缘绕组的极限温度还应不超过表3的规定值。
表中值考虑了绝缘材料的耐热性能。
表3 绝缘绕组的极限温度
温度测量方法
(见注1)
符合GB/T11021的绝缘材料的
耐热等级(见注2),℃
A
E
B
F
H
1额定运行时的极限温度
a单层绝缘绕组
b其他绝缘绕组
电阻法或温度计法
电阻法
温度计法
95
90
80
110
105
95
120
110
100
130
130
115
155
155
135
2tE时间终了时的极限温度(见注3)
电阻法
160
175
185
210
235
注
1 只有在不可能用电阻法来测量温度时才允许用温度计法测量温度。
本文中的“温度计法”与GB/T755中的意义相同。
2 按照GB/T11021的符号表示的耐热等级高于H级的绝缘材料,其极限温度暂按H级考虑。
3这些数值是由环境温度、绕组在额定运行时温升和tE时间内的温升所组成的。
4.7.4 绕组须采用适当的保护装置加以保护,以确保不会超过极限温度(见4.7.1、4.7.2和4.7.3)。
如绕组在连续过载时(例如电动机转子堵转时),不会超过4.7.3规定的额定运行时的极限温度,或者绕组不会发生过载(例如荧光灯的镇流器),则可不用保护装置。
注:
保护装置可设在电气设备内部或外部。
4.8 内部导线布置
可能与金属零件接触的导线,应有机械保护或加以适当固定以防损坏。
4.9 外壳防护等级
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第5章另有规定除外)。
本标准外壳防护等级分级与GB/T4942.1和GB4208相同。
a)内部装有裸露带电零部件的外壳,至少具有IP54的防护等级。
b)内部仅装有绝缘带电零部件的外壳,至少具有IP44的防护等级。
如果外壳设有排水孔或通风孔以防潮气集聚,其排水孔或通风孔在a)情况下,其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或b)情况下,其防护等级不低于IP24。
排水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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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38363 防爆 电气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