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部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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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部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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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部门管理制度
新桃园矿机电部门管理制度
一、.............................5
二、......................................6
三、电气试验管理制度.................................12
四、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14
五、
六、
七、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8八、机电设备维修制度.................................20
九、2
十、3
十一、4
十二、5
十三、安全停送电制度..................................26
十四、8
十五、........................29
十六、......................30
十七、......................31
十八、................32
十九、......................33
二十、机电职工培训制度..............................35
二十一、设备修理入库制度..............................36
二十二、配件管理制度..................................37
二十三、电缆管理制度..................................43
二十四、小型电器管理制度..............................44
二十五、阻燃胶带管理制度..............................46
二十六、杂散电流管理制度..............................48
二十七、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50
二十八、机电记录管理制度..............................51
二十九、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制度............54
三十、要害场所管理制度................................59
三十一、设备包机制度..................................60
三十二、设备定期润滑制度..............................61
三十三、矿灯损坏赔偿制度..............................63
三十四、采区变电所管理制度............................64
三十五、地面变电所停送电制度..........................65
三十六、修理车间环境卫生制度..........................67
三十七、主副井巡回检查制度............................68
三十八、锅炉定期检修制度..............................69
三十九、空压机巡回检查制度............................70
四十、主扇风机管理制度................................71
四十一、局扇通风机管理制度............................73
四十二、扇风机巡回检查制度............................75
四十三、扇风机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77
四十四、空压机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78
四十五、主井绞车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79
四十六、斜井胶带机运行管理制度........................80
四十七、地面变电所设备维修、保养制度..................82
四十八、主排水泵房巡回检查制度........................84
四十九、主排水泵房定期检修制度........................87
五十、地面变电所交接班制度............................88
五十一、压风机司机交接班制度..........................89
五十二、主排水泵司机交接班制度........................90
五十三、采区变电所交接班制度..........................91
五十四、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92
五十五、矿灯房交接班制度..............................93
五十六、供水泵房交接班制度............................94
五十七、扇风机司机交接班制度..........................95
五十八、档案室资料管理制度............................96
五十九、机电科电气试验制度............................97
六十、机电科油脂管理制度..............................98
六十一、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运输及安装检查制度...........100
六十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02
六十三、井下供电设备定期检查制度.....................104
六十四、井下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105
六十五、煤安标志管理制度.............................106
六十六、安全生产联保制度.............................107
六十七、机电科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108
六十八、机电科全天值班制度...........................109
六十九、安全活动制度.................................110
七十、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11
七十一、机电科考核制度...............................112
七十二、停送电管理制度...............................116
七十三、机电设备四检制度.............................124
七十四、发电机管理制度...............................127
七十五、瓦斯监控三闭锁测试制度.......................134
七十六、大型设备检修计划……………………………………134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机电干部具有检查处理问题的权力和指导工作的义务。
2、领导干部每月上岗检查的次数每月不得少于:
机电矿长:
10次
机电科长:
20次
机电副科长:
20次
3、检查内容:
(1)上岗情况;
(2)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设备运转情况;
(4)各种记录;
(5)各种仪表;
(6)安全设施检查试验;
(7)检查问题落实情况;
4、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检查情况,确保安全运转。
6、出现下列情况各级领导的上岗次数应适当增加。
(1)雷雨季节,气温骤升骤降;
(2)设备存在缺陷或运行存在隐患。
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理顺设备管理程序,杜绝计划外采购,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包括生产性、非生产性)、设施、工具、仪器仪表类等(构成固定资产的两个必要条件:
①单台价值超过2000元、②使用年限不低于1年)。
二、设备的购置、验收
第三条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科根据资金数额及各单位、部门设备需用情况负责编制,报矿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机电科根据集团公司批文及各单位需要情况编制月度设备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公司采购。
第四条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由机电科根据安全费用数额及各专业提出的需求计划负责编制,报矿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各工区、科室根据集团公司批文将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根据需用情况编制月度计划,报分管矿领导批准后交机电科汇总和维简计划一并交公司采购。
第五条年度维简和安全费用计划内未列入的其他设备,禁止提交计划和采购。
因生产需要确需购买的,由专业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矿领导签字批准后,由机电科汇总与月度计划一并交公司采购,并在年底调整计划时追加。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所编制的月度计划于每月16日前必须报机电科,其中所需的设备必须由机电科审批,报材料管理小组,其他配件材料报材料管理小组并于每月21日前由分管领导组织审查。
无月度计划的不予办理,生产单位急需设备必须经材料小组、机电科、机电矿长或生产矿长批准,非生产设备及大型设备报矿长批准。
所报设备、配件计划使用标准计划表,注明规格型号、主要技术要求、生产厂家及到货时间,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签字。
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第七条对月度计划内的物资是否构成固定资产存有疑问时,应向机电科、财务科及公司咨询使用年限和价格,无年度计划但构成固定资产的不得上报采购,特殊情况下需经矿长批准。
第八条设备选型时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所选设备应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还应具有防爆合格证。
设备到货后,由公司驻军城供应站通知机电科、生产科(采掘设备)、财务科、材料小组及使用单位到场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随机资料交机电科存档,缺少部分由公司驻军城供应站向供应商索取。
随机工具交使用单位,随机配件由材料小组保管。
三、设备的领用、发放
第九条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出具"领料单"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同意后,到机电科换取"设备出库单","领料单"签字联和"设备出库单"存根联一并由机电科存档备案。
第十条"设备出库单"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出具,领用单位领用人、供应部门负责人、仓库保管员共同在设备出库单上签字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不得代签。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员应详细填写设备出库单,并将设备及附件、铭牌及时抄录存档。
设备经验收合格不论是否出库,均应建立设备档案,计入设备台账编号管理,并每月一次到财务科核对固定资产明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第十二条设备到货经验收不合格或经使用达不到生产需要的设备由机电科联系公司负责退回,
四、设备的使用、管理和调拨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将设备领出后,应及时安装、调试,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严禁超负荷、拼设备和违章操作,无操作规程和完好标识的必须在制定后才能使用,对强令司机超负荷或不合理使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的,机电科有权制止,司机有权拒绝操作,并可越级上告,对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要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维护使用,实行专责制。
主要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
大型固定设备均必须有运行记录,无包机人或专人维护的设备不准使用。
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及"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
并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严禁使用,严禁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
实行强制的三级保养制度,每日例行保养,每月二级保养,每半年三级保养,保养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建立健全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定人加油、定人换油、定点给油、定质选油、定量用油),对主要设备实行点检制,由机电科制定点检标准,并监督使用。
所有设备实行定期强制检修。
机电科负责制定全矿计划,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编制设备的季检和月检计划,并报机电科审批,由机电科考核。
矿井每年不少于15天的停产检修时间,其它各类设备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
对因维护、保养不及时,操作失误造成设备事故的将依据《新桃园煤矿安全生产处罚条例》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设备损坏时应及时汇报机电科和调度室,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对损坏原因及程度进行分析鉴定,必须查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拿出处理意见报矿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井下闲置不用的设备应及时升井(7天),禁止各类开关、启动器代替接线盒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机修厂应及时对送交损坏的设备进行修复,因技术原因无能力修复的设备应书面申请报材料小组,经矿领导同意后由材料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招标确定维修厂家进行修理。
对因修理不及时影响生产的将追究相关部门或工区的责任。
第十八条机修厂要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维修及外委设备修理台账并每月报送机电科备查,对修复的设备机电科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第十九条各单位调拨使用矿机修厂修复后的设备,应到材料小组办理设备调拨单,机修厂依据调拨单发放,否则追究机修厂责任。
设备调拨应本着"有旧不用新、先井下后井上"的原则进行调拨。
五、设备的基础管理
第二十条为加强设备的基础管理,机电科应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一名,工区(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一名。
第二十一条设备基础管理的要求是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
各种设备分类逐台编号、登帐、建卡,机电科建立设备总台帐,工区负责管理的设备也要建立相应的台账。
工区设备台帐每月月底与机电科台帐核对一次。
第二十二条加强统计工作,健全原始记录,以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并按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送月、季、年度统计报表。
六、奖惩
第二十三条机电科应定期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评比竞赛,对设备管理工作成效显着的工区(厂),年底评出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给予奖励;对在年度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事故或经济损失;失职造成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影响正常生产;无计划盲目购置造成设备积压的相关责任者,依据《新桃园煤矿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给予相应处罚。
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1、为搞好电气设备试验,建立电器试验室,成立电气试验组,配有负责电气试验的技术人员,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水平的试验人员,装备相适应的仪器、试验设备等。
2、电气试验必须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电气设备交结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有关规程。
3、电气试验室负责本系统10KV及以上电气设备试验工作,以及各单位委托的电气试验项目;电气试验组负责10KV及以下电器设备的检查、检修、调整试验工作。
4、电气试验工作,要根据编制批准的试验计划实施,试验后要进行验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5、要加强电气试验工作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设备历年来试验资料和档案,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趋势,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
6、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按新安装交接试验标准进行,并写出详细的试验报告,交使用单位。
7、电器设备如变压器、电动机、开关、电缆等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规定做检查、测试、调整和电气试验。
8、每年冬季,避雷器要退出运行,每年雨季三月一日前对防雷电设施,接地装置进行预防性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线检查,排除故障隐患。
9、井下电气试验的安全措施,应严格按?
煤矿安全规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验调整工作结束后,需经防爆员检查签字后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护严格按?
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
,?
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和?
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进行,继电保护定值不经主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批准,不得任意更改。
10、电器设备使用的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化验,按?
煤矿电气试验规程?
进行,油断路器多次跳闸和故障后,应取油试验。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需求,办公自动化已成为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我公司设备的使用、管理,使设备能够得到更好的调配、维护、保养,更好地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公司决定将所用设备信息全部输入计算机,实现微机化管理。
1、设备组要认真讲全矿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状况及易损零部件的图纸资料全部输入计算机,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进行共享。
2、设备组要对新回矿的设备及时进行登记,并讲相关资料传到网上。
3、设备组要根据设备的性能进行统一调配,保证备品备件齐全、和设备能够良好运转。
4、设备组要将所有设备的账物卡全部上网,并进行公司内部共享,实现透明化管理。
5、微机属于公司资产,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更换配件,如人为损坏,根据实际损失额包赔损失。
6、微机出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需购买新配件者,所在单位负责人写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7、微机操作员为微机操作第一责任人,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微机操作员进入微机室。
输入微机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泄露。
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8、微机操作员应爱护设备,降低消耗费用,按规范做好微机及外设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卫生清洁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修复。
对公司内部各类文件严格执行保密程序,使用密码功能,未经批准,禁止非微机操作员操作使用,造成设备损失应照价赔偿。
9、微机应在工作需要时打开,长时间不使用或下班后,必须及时退出系统,并关闭微机,违者罚款50元。
10、微机操作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科学地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为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资料,并做好对微机中重要文件、资料的摘录存档工作,如有人为将文件、资料丢失,除一次性罚款200元外,将对该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调离工作岗位。
11、矿内部微机只承担与矿有关的工作内容,不得私自接收矿外来单位的工作,如特殊情况,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违者罚款50元。
设备选型、购置制度
主要生产设备的选型购置,要在机电矿长(分管)或总工领导下,有关部门参加(机电、企管、技术、设备、供应、财务、使用部门等)共同进行经济技术论证,作出购置决定。
1、由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购置决定,填写《选型报告》,提出选型依据,必要时可进行调查或考察,议定人员要在报告上签字。
2、由矿分管部门负责签订购置合同。
3、选型报告和购货合同要一式三份,由设备、供应、财务部门各执一份,以便办理催货、付款、收货、保管等。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制度
1、要做好设备卸车、保管工作。
2、安装前,由设备管理部门在十五天前,约定制造厂家,参加开箱、组织使用部门、档案室、供应部门共同开箱验收,并填写《开箱验收单》、《备件附件清单》等。
3、根据产品说明书等文件及有关技术标准,组织编写调试、安装规程、安装质量检查验收标准、维修保养规程、润滑图表及周期,五定卡片,预防性检查、周期、标准和设备卡片。
4、技术部门和使用单位,制定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人员培训
5、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设备安装,按矿长或总工审批的平面布置图进行。
6、安装后,由设备管理部门、安装部门、使用部门作安装质量检查,(精度检查),空运转及负荷试车,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填写《设备移交验收单》。
办理《投产通知书》,通知财物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矿内所有在用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修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矿井主副提升系统(如主皮带、主绞车、副提升绞车等),采区运输设备、洗选系统、变配电系统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实行停产检修制度。
一般情况下每年停产检修两次。
矿井主要提升运输系统,洗选系统还应保证每天2小时的检查、维修时间。
2、全矿机电停产检修计划,由矿生产技术部牵头,机电动力工区配合收集、整理、编制并核定检修项目、内容、工期、负责人。
重点检修项目由机电动力工区委托承修单位,并组织现场跟工程,确保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具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如主扇、主压风机、主排水泵、锅炉、瓦斯泵等),采掘运输和其它移动设备搬家、倒面时(如采煤机、运输机、装煤机、耙岩机、泵站、移变等)实行定期轮换检修制。
一般情况下,每年逐台中修一次,每两年大修一次。
中大修后由机电动力工区验收做好记录,留存各种技术资料、数据等。
大型固定设备的中大修,应结合各种设备的技术资料,运行方式,由机电动力工区技术组定出具体的检修周期及检修计划,机电动力工区应根据计划实施。
并报机电动力工区技术组备查。
机电动力工区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全矿大型固定设备的运行检修进行跟踪、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4、采掘工作面设备实行强制性“四检”制度(即班检、日检、周检、月检)和强制更换制度,综采、综掘设备检修时间每日不得少于6小时,普采、普掘检修时间每日不得少于4小时。
5、设备定期轮换检修及停产检修的全过程均必须按五、四、三、二、一的要求进行(即五定、四有、三无、二齐、一坚持)。
五定:
定项目、定内容、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
四有:
有安全技术措施、有施工组织措施、有检修质量标准、有检修记录和档案。
三无:
无隐患、无事故、无漏洞。
二齐:
材料工具齐、备品、备件齐。
一坚持:
坚持检查后的试运转验收。
6、主要运行管线执行定期巡检制度。
各生产单位要依据保安规程468条规定并根据季节的变化,生产能力的增减,特殊的生产环境及特殊的气候变化修定相应的定期巡检计划,及时消除管线存在的问题。
7、机电科要加强大型机电设备及设施的预防性检测工作,通过对设备油脂的检修、零部件的探伤、设备性能的测定、预防性试验等手段,捕捉或诊断设备的运行状态信息,及时提出和安排检修,确保设备完好和性能正常。
机电设备维修制度1、每月必须保证有不少于8小时的全公司停产检修时间,全年停产检修时间不得少于12-15天
2、月停产检修的各单位,在20号前要将检修项目、所需备件、材料报送机电科。
3、重要设备的检修要有检修标准、措施,检修后要验收总结。
检修结果要填入设备检修记录报送机电科,存入设备技术档案。
4、对三班运转的设备,除月检外,必须坚持班检制度,每班保证1-1.5小时的检修时间。
5、每次检修超出计划检修时间要提前报机电科,经矿领导批准后进行。
6、设备实行定期、轮流升井检修制度,工作面结束后,设备必须升井检修,井下不用的设备或待修设备必须在一周内升井检修或入库,不按规定执行的迟升井一天罚单位100元。
7、所用运行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维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稳定;待修设备每月必须根据情况按照维修计划予以维修,若不按计划完成者,每欠一台罚主管领导50元,罚分管领导100元,罚单位500元。
如果因为维修不及时而导致安全生产不能正常进行者,则对各矿设管理人员从严从重惩处并在当月机电设备考核中按项每欠一台扣5分。
8、所维修的设备必须保证维修质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为任务而满混过关,机电科必须予以监督好,公司机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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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电 部门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