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作宗旨.docx
- 文档编号:6572298
- 上传时间:2023-01-08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30.22KB
劳务派遣工作宗旨.docx
《劳务派遣工作宗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务派遣工作宗旨.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劳务派遣工作宗旨
劳务派遣工作宗旨
LT
(1)劳务派遣为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灵活性用工进行劳务派遣活动。
公司与劳务人员是企业与员工的关系,相互关系适用《劳动法》。
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向用人单位派遣人员并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和管理人事档案,负责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2)劳务中介劳务中介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提供劳务信息服务。
发挥劳务中介桥梁作用,协助介绍就业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中介业务不与任何一方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中介其实是公司整个劳务派遣主营业务的补充,通常在无法建立劳务关系的情况下使用。
(3)信息服务建立劳务信息网络传播渠道,常年发布劳动力供需信息,每月更新一次,供需高峰期每周更新。
宗旨是挖掘劳动力供需信息,通过劳务信息开拓劳务派遣中介业务。
同时向社会(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宣传有关劳务政策,也使公司业务接受社会监督。
工作范围权利义务
四、劳务派遣业务范围
(一)劳务派遣业务种类包括:
生产(建设)工人、装卸勤杂工、后勤服务人员、家政家教人员的派遣;物业办公项目承包(物业、保安、环境美化、办公自动化、会计电算化);信息网络专项服务业务。
劳务派遣涉及专业极为广泛,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到一般劳务人员,均可采取派遣方式。
劳务派遣也可作为延长员工试用期的补充手段。
(二)劳务派遣后备力量有:
大中专院校和各类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其他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困难人员。
为凡是有就业愿望的求职人员建立后备人员人才人力库。
(三)进行劳务派遣人员(员工)种类有: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后勤服务人员;
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开发单位所使用的本地成建制员工;
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服务等);
商业企业员工(销售人员等);
物业管理人员(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
装潢、建筑行业各类人员。
(四)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现实表现较好,无不良社会记录;
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
自愿接受劳务派遣。
(五)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基本权利
依法受到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2、基本义务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服从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
完成用人单位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参加用人单位的各项劳动竞赛,勇于创新,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五、劳务合同双方法定责任
(一)劳务派遣单位的职责
1、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如未执行,发生争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单位处以罚款。
2、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如违反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单位处以罚款。
3、劳务派遣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对违反规定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欠缴金额的滞纳金。
(二)用工单位的职责
1、用工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应按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承担劳务人员的各项费用。
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进行,应规范及完善各项劳务人员管理制度,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及相适应的技能培训。
实施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调动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罚机制给用人单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制定奖励和处罚标准,对劳务人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罚。
2、用工单位应承担以下费用
用人单位的开支项目有:
劳务人员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员工加班费、员工福利费、外地人员委托办理的各种证件手续费、劳务派遣业务管理费和相关税费。
劳动关系人事手续
六、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三者的关系
劳务派遣体系是由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组成的一种劳动和人事的共同体。
具体为:
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派遣人员并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人员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监督指导派遣人员劳动,用人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关费用,派遣单位支付派遣人员工资的一种用工形式。
(一)建立劳动关系和管理人事档案
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人事档案的管理也在劳务派遣公司,使劳务人员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方便快捷。
总之,实行劳务派遣后,最大限度地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企业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同时理顺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使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
(二)落实社会保险待遇。
根据国家规定为劳务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促使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按规定的比例定期缴纳社会保险。
员工因为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龄得到延续,从事劳务工作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退休后生活有保障。
七、劳务派遣手续的办理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提出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求(劳务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服务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工手续。
劳务派遣手续简单,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在双方遵守国家劳动法的前提下,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
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及所从事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
(二)劳务人员工资的发放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的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劳务人员的情况,确定劳务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公司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劳务人员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三)劳务人员社会保险的办理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务人员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一般每月初1-10日,由用人单位支付当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劳务派遣机构为劳务人员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根据人员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应用人单位的要求代交劳务人员其他待遇,如福利基金、公积金等;
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社会保险新政策的宣传。
(四)劳务人员工伤问题的解决办法
用工单位应负责工作场地、设施及环境的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保证劳务人员劳动安全,避免发生工伤事故。
劳务人员因公受伤时,派遣机构将负责办理工伤理赔事宜。
(五)劳务人员档案的管理
为了及时、真实的掌握劳务人员情况,采用劳务人员的档案在可能的情况下统一管理模式。
主要内容有:
及时为劳务人员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及时为新招聘的劳务人员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受委托办理外地人员务工的各种证件;
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
协议到期,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业务程序招聘流程
一、劳务派遣一般业务程序
业务咨询:
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甲乙双方的合法资质;
提出要求:
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用人需求及标准;
分析考察:
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考察。
确定劳务人员招聘办法;
提出方案:
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及具体现状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洽谈商定:
双方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形成一个可行性劳务派遣方案;
合同的确立:
双方认同方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按方案内容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附《劳务派遣合同》文本)
方案的实施:
实施期间双方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的各项约定。
用工形式:
用工单位发生生产或经营停止,可以采取一些合理合法的手续减轻经济损失,威力减轻用工单位无谓的开支可以停工停薪。
但不等于用工单位因此可以随意、无故辞退所用的劳务人员。
时间的确定:
劳务派遣时间长短均按用人单位需要确定,一般以中期(三年以内)、短期(一年期)和临时(半年以内)为适宜。
二、劳务人员招聘流程
招录人员由用人单位通过本公司进行招聘,用人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由用人单位确定劳务人员名单提交,公司办理派遣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有自己特定的招聘渠道(如外省或外地区),也可以委托本公司进行招聘工作。
用人单位可以跟踪和检查劳务派遣的服务质量。
派遣单位应指定一名或多名咨询顾问承担上述工作,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同时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跟踪回访,了解用户的满意度和建议,根据反馈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劳务派遣的流程和服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务 派遣 工作 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