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国道金华婺城至武义公路婺城段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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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国道金华婺城至武义公路婺城段工程
235国道金华婺城至武义公路婺城段工程
235国道金华婺城至武义公路婺城段工程
压覆矿矿业权评估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金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报价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列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235国道金华婺城至武义公路婺城段工程压覆矿矿业权评估
2
项目业主:
金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
工作内容:
对235国道金华婺城至武义公路婺城段工程红线影响范围内涉及的2处探矿权和1处采矿权的价值进行追溯评估工作,矿业权评估过程涉及的零星资产评估(不含上六村页岩矿相关设备设施的资产评估)。
4
资金筹集:
业主自有
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电子版一份。
6
投标文件递交至:
金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101号1415室
投标截止日期:
2018年6月1日北京时间17时
7
开标单位:
金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8年6月1日北京时间17时
开标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101号1405室
8
服务期要求:
确定中标后,接到业主书面通知后开展工作,二个月内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交评估资料。
9
其他说明:
无
1一般要求
1.1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总价为准并对单价进行修正,但总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限价为8.5万元/个矿,高于限价将做废标处理。
1.3价格表中报价为报价有效期内不变价格,本次报价有效期为90天。
1.4报价应注明日期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1.5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包装的接缝处加贴封条,密封袋正面加贴封套,封条(或封套)与密封袋的接缝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6本次招标文件列明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均属于报价人的报价范围。
费用包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评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三章评审办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对推荐最低价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投标价格相等且均为最低价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由金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全程由金华市国资委派人监督。
2.评标程序
2.1评审
2.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2.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修正单价,但总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评标结果
2.2.1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2.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在我公司官网公布(网址:
第四章合同条款
235国道金华至武义公路婺城段工程矿业权评估合同
甲方:
金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甲方为保障国有资产权益,规范对外合作事项,特委托乙方对235国道金华婺城至武义公路婺城段工程红线影响范围内涉及的2处探矿权和1处采矿权的价值进行追溯评估工作,矿业权评估过程涉及的零星资产评估(不含上六村页岩矿相关设备设施的资产评估)。
第二条:
甲方提出的资产评估目的,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同意对甲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特签订本合同。
第三条:
评估工作日期:
自2018年月日起,至2018年月日止。
在此期间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经备案的正式评估报告一式陆份。
第四条:
乙方接受甲方评估委托后,甲方指定专人负责,配合乙方开展评估工作。
第五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项资料、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有保守秘密的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第六条: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依据评估目的,遵循法定及公允的标准和程序,科学的运用评估方法,对甲方委托评估的项目进行合理、公正的评价估算。
评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乙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但甲方的解决意见如有违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者,乙方将不予接受。
第七条:
乙方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负责,并负责评估报告的后期解释工作。
第八条:
根据甲方委托的评估项目规模的大小和其他具体情况,乙方向甲方共收取评估费用计人民币元/个矿,合同总价暂估元(大写XXXXX元整),最终合同价按实际发生矿业权评估的矿产结算。
评估费用按单个矿支付,在提交评估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
乙方工作人员在赴甲方所在地进行评估工作期间,乙方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提供食宿、交通、办公等便利。
第十条: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签约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
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
金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35国道金华至武义公路婺城段工程
矿业权评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章)
二○一八年月日
一、投标函
金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235国道金华至武义公路婺城段工程压覆矿矿业权评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元/个矿,合同总价为元(大写:
)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以下称“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235国道金华至武义公路婺城段工程压覆矿矿业权评估投标报价活动,授权代表在报价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所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表无权转委托。
授权人:
(签字)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四、报价表
235国道金华至武义公路婺城段工程压覆矿矿业权评估
投标报价表
单位:
人民币
序号
服务名称
价格(万元/个矿)
1
评估费用
2
总计(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注:
1、最终合同总价按实际发生矿业权评估的矿产数计算。
2、上述费用中已经包括完成项目评估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评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五、企业情况简介
投标文件应包含企业情况、企业资质证书和相关业绩等内容,应列出用于本次工作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和设备名单,人员名单应包含职称、资质证书等情况。
投标企业概况表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资质证书编号
经营方式
企业性质
批准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电子邮件
经营范围
企业
职工人数
总人数
有职称管理人员
工人
高工
工程师
助工
技术员
计划用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本人参加过的主要工程及相应职务
后附资格、业绩等相关资料。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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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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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235 国道 金华 婺城至 武义 公路 婺城段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