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与中华民族精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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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与中华民族精神
范仲淹与中华民族精神
提要:
范仲淹之所以久负盛誉、美名不衰,除了他光辉的政治业绩和文学成就外,最主要的还在于他身上体现了中华民族许多优秀的精神文化特质。
本文从孝亲、爱民、爱国的仁爱精神,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秉公去私、廉洁自守的无私精神等3个方面对范仲淹的精神文化品格加以分析和概括。
事上都受到世人高度称赞,被奉为有史以来天地间“第一流人物”而为万世所敬仰。
北宋著名政治家王安石在《祭范颍州仲淹文》中称赞说:
“呜呼吾公,一世之师。
由初迄终,名节无疵。
”[1]金人元好问在《范文正公真赞》中更是对其推崇备至,说他“其材,其量,其忠,一身而备数器。
在朝廷则孔子所谓大臣者,求之千百年间,盖不一二见。
”清大学士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称其“行求无愧于圣贤,学求有济于天下,古之所谓大儒者,有体有用,不过如此。
”毛泽东在《讲堂录》中也给予范仲淹以高度评价:
“在中国历史上,不乏建功立业的人,也不乏思想品德影响后世的人。
前者如诸葛亮、范仲淹,后者如孔、孟等人。
但二者兼有,即办事兼传教之人,历史上只有两位:
即北宋的范仲淹与清代的曾国藩。
”
自古以来,对历史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帝王将相、英雄伟人、政治家、思想家代不乏人,然而能在历史上享有广泛而深远影响者,却寥寥无几。
范仲淹千百年来能受到世人的称赞,盛誉经久不衰,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究的历史文化现象。
笔者认为,范仲淹之所以能受到如此高的评价,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景仰的人物,除了他光辉的政治业绩和文学成就外,最主要的还在于他身上体现了中华民族许多优秀的精神文化特质。
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涵是相当丰富的,也是非常复杂的。
同样,在范仲淹身上体现和反映出来的中华民族精神也是多层面的。
一、孝亲、爱民、爱国的仁爱精神
“仁”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伦理学说的核心和根本,它包括诸多道德范畴,其基本精神就是“爱人”。
儒家的“爱人”,首先是“爱亲”,爱与自己有血亲关系的人。
所以孔子讲: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
”[2]“仁人之事亲也,如事天。
”[3]类似的说法还有像孟子所说的“仁之实,事亲是也”[4],“亲亲,仁也”[5],“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6],以及荀子所说的“仁,爱也,故亲”[7]。
对此朱熹《孟子集注》这样诠释说:
“仁主于爱,而爱莫切于事亲……故仁义之道,其用至广,而其实不越于事亲从兄之间。
盖良心之发,最为切近而精实者。
”先秦儒家非常重视仁与亲的关系,并把爱亲作为仁的根本。
《论语·学而》篇中曾记载孔子弟子有子的话说: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弟(悌),父母兄长都是自己的亲人,因而所谓孝弟为仁之本,实际上也就是说爱亲为仁之本。
在孔子看来,一个人要有仁爱之心,必须首先要有孝悌之心,一个人如果连爱亲的仁爱之心都没有,那么也就谈不上对他人的爱了。
仁心虽为人性所固有,然“其初发而可见者为孝弟,故培养仁心当自孝弟始。
而孝弟之道,则贵能推广而成为通行于人群之大道”[8]。
“爱自亲始。
”儒家正是从这种爱亲的仁爱之心出发,产生了一种推己及人的“泛爱众”的爱民精神。
对此,孔子在与弟子的对话中有明确的论述:
“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
”[9]“子贡曰:
‘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
可谓仁乎?
’子曰:
‘何事于仁,必也圣乎?
尧舜其犹病诸!
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10]“子张问仁于孔子。
孔子曰:
‘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
’“请问之。
’曰:
‘恭、宽、信,敏、惠。
恭而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
’”[11]孔子这些论述,都是儒家的由近及远、推己及人的泛爱众精神的具体表现。
而当把这种宗法社会的孝亲原则再推行于国家社会时,这种家庭道德规范的亲,又和社会政治领域中的“忠”巧妙地吻合了,这又产生了忠君爱国的思想。
因为血缘宗法制的主要特征是家国一体,家国同构,个人、家庭与国家是有机联结在一起的整体,家庭是国家的缩影,国家是家庭关系的扩大,国家关系、君臣关系不过是家庭关系、父子关系的一种延伸。
正如黑格尔所说:
“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
中国人把自己看作是属于他们家庭的,而同时又是国家的儿女。
”[12]所以《孝经·广扬名章》说:
“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
”孔子的话更是言简意赅:
“孝慈,则忠。
”[13]说明只有孝于亲,才能忠于君主,热爱国家。
总之,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仁爱精神的内涵,就是爱家、爱民、爱国。
其中,爱亲是爱人的起码要求,一个人只有首先爱亲爱家,才能“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14],做到爱他人、爱国家。
儒家这种仁爱精神对于铸造中华民族敬老爱幼、爱民爱国的品格,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作用,且日益成为中华民族的普遍精神。
从范仲淹的言论著述和政治实践中可以看到,儒家的爱家、爱民、爱国的仁爱精神,正是范仲淹一生孜孜以求的目标,也是他人生实践的基调。
范仲淹两岁丧父,随母谢氏改嫁朱文翰后,改名朱说,在朱家长大成人。
据全谢山《跋文正公年谱》记载,范仲淹对养父朱氏十分孝顺,“于贵后,以金帛酬朱氏抚育之恩”。
他曾请求朝廷赠给朱氏父太常博士的荣誉,还出资安葬朱氏兄弟。
对此,《长山县志》记载说:
范仲淹“性至孝,虽改姓还吴,仍念朱氏顾育恩,乞以南郊封典,赠朱氏父太常博士,朱氏子弟以荫得官者三人。
并与孝妇河南置义田四顷三十六亩,以赡朱族。
”对于他的生母谢氏,范仲淹情意更笃,登第后便把生母接出来奉养。
谢氏病故后,范仲淹曾上一《求追赠考妣状》,状中追述了生母的养育之恩和范仲淹因未能报孝生母而终身引以为憾的情怀。
由于谢氏在世时范仲淹官小禄薄,未能让生母过上富裕的生活,因此范仲淹“终身非宾客,食不重肉”[15]。
对于那些有困难的族人,范仲淹也表现出极大的关怀。
他曾对诸子弟说:
“吾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
然以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
吾安得不恤其饥寒哉?
且自祖宗来,积德百余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若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
亦何以入家庙乎?
”[16]为了接济族人,范仲淹用自己节省下来的俸禄,在原籍苏州买下田产,号曰“义田”。
对此,钱君倚《义田记》说:
“范文正公平生好施与,择其亲而贫、疏而贤者咸施之。
方显贵时,置负郭常稔之田千亩,号曰义田,以养济群族之人。
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婚、葬皆有赡。
”[17]范仲淹这类疏财好施、乐善泛爱之行为,虽然没有超越“孝亲”的范畴,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它却对范仲淹产生了“以广名誉”(王安石语)的效果。
其原因借用宋史专家漆侠先生的话讲,就是:
“在商业资本冲击的历史条件下,大地主、大官僚、大商人和高利贷者的利己主义日益弥漫,而范仲淹能够解衣推食,坚持宗法道德规范,这就使其卓然自立于士大夫群中,益之以游士们的口碑。
”[18]
然而,范仲淹并未停留在止于孝亲的狭小圈子里,相反,终其一生,他总是把“修己以安百姓”“达则兼济天下”放在首位。
他的孝是和安邦治国、经世济民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与此相联系的,范仲淹的人生实践也总是以儒家的“修己以安百姓”“达则兼济天下”的精神为基本指向。
范仲淹为了“孝亲”,接母奉养,并创建义学,救济族人,解衣推食,是孝的典型。
而做官之后,又始终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时时刻刻关注着与民生休戚相关的社会问题,“日夜谋虑兴致太平”,又是爱民爱国的典范。
在范仲淹看来,“夫不能利泽生民,非大丈夫平生之志”[19],用宋人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三)中转引范仲淹的话说:
“能及大小生民者,固为相为然;既不可得矣,夫能行救人利物之心者,莫如良医。
果能为良医者,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民之厄,中以保身长全。
在下而能及小大生民者,舍夫良医,则未之有也。
”无论是良相还是良医,都要利泽生民,为天下人造福。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范仲淹为官期间,能“不以己欲为欲,而以众心为心”[20],即使在他母丧丁忧时,为了使“四海生灵长见太平”,范仲淹依然能“冒哀上书,言国家事,不以一心之戚,而忘天下之忧”[21]。
正是从爱民、爱国精神出发,范仲淹在他的仕宦生涯中,总是以“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诚心关注着民生与国事,提出了许多忧国忧民的思想主张。
如他在《体仁足以长人赋》中认为:
善政之要,在于“力行乎仁”“致恻隐以昭陈,敦惠爱以为心”。
在《用天下心为心赋》中认为:
为官之人应“审民之好恶,察政之否臧,有疾苦必为之去,有灾害必为之防”。
他还认为:
“天下之政也,惟贤是经;天下之情也,得贤而宁”[22],“能政之处,民必蒙福;谬政之下,民必受弊”[23]。
他还请求仁宗皇帝“敦好生之志,推不忍之心,薄于刑典,厚于恻隐:
在物祝纲,于民泣辜;常戒百官,勿为苛酷”[24]。
在《上执政书》中,范仲淹从儒家“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思想出发,针砭时弊,直陈天下危机,指出造成当时百姓困竭的原因在于“国用无度”,“国用无度则民力已竭”,民力已竭则说明“天下无恩”“天下无恩则邦本不固”,因此要想巩固社稷,就要对民施行仁政,使王道复行于天下。
而他在《岳阳楼记》中发出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是进亦忧,退亦忧。
然则何时而乐耶?
其必曰: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绝唱,更是他忧国忧民精神的凸显。
范仲淹言行一致,身体力行。
每到一地,都非常注意留心民间疾苦,无论是在职权范围之内还是在职权范围之外,他都竭力做一些济世安民的好事。
明道二年(_033年),江淮、东京发生灾害,范仲淹请求朝廷遣使巡行,赈济灾民,可朝廷过了很长时间没有行动。
范仲淹对此尖锐指出:
“宫掖中半日不食,当如何?
今数路艰食,安可置而不恤?
”[25]他在奉命安抚江淮之后,每到一处,便开仓赈济灾民,严禁淫祀,又奏免庐州、舒州的折役茶,以及江东的丁口盐钱。
又据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记载:
“通、泰、海州皆滨海,旧日潮皆至城下,土田斥卤,不可稼墙。
范文正公监西溪盐仓,建白于朝,请筑捍海堤于三州之境,长数百里,以卫民田,朝廷从之。
以文正兴化令,专掌役事;又以发运使张纶兼知泰州,发通、泰、楚、海四州民夫治之。
既成,民至今享其利。
兴化之民往往以范为姓。
”
不可否认,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范仲淹爱国爱民的出发点主要是为了维护和巩固封建王朝的长治久安,但是范仲淹在那个时代能够客观地正视社会现实,关心民间疾苦,无疑是中华民族爱国爱民思想的光辉体现。
就其思想渊源而言,它无疑来源于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的仁爱精神,无论是对现实的关注,对民生疾苦的体察,还是对贪官污吏的鞭挞,莫不发轫于这种爱家、爱民、爱国的仁爱情结。
正是由于范仲淹人生实践的基本指向不是狭隘的爱亲爱家,而是由爱亲爱家生发出来的对社会现实的深切忧虑和关注,从而使孟子所说的“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的境界在他身上得到了充分展现。
二、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特别强调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极力提倡阳刚之气,反对自暴自弃,鼓励人们树立奋发进取的人生态度。
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认为,一个人只有刚健有为,自强不息,才能充满斗志,锐意进取,蓬勃向上,永不屈服,永不后退。
他们的言行也完全体现了这种精神。
孔子本人自称是“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26],反对“饱食终日,无所用心”[27]。
他“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而四处奔波,以至有人称其为“知其不可而为之者”[28]。
孟子主张人应该有“上下与天地合流”的浩然之气,要做“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29];而对那些自暴自弃者非常鄙视,认为:
“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
”[30]孔子的弟子曾子也说: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
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31]主张人要有刚毅坚强、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实现仁德于天下为己任。
儒家尊崇的圣贤先哲都是一些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奋斗者。
《周易集解》引干宝的活说:
“尧舜一日万机,文王日昃不暇食,仲尼终夜不寝,颜子欲罢不能,自此以下莫敢淫心舍力,故曰自强不息矣。
”像中国历史上这种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范例比比皆是。
正是这种精神,激发着中华民族不断拼搏进取,发奋图强,从而成为中华民族发展的精神动力。
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表现在许多方面。
从广义上讲,自尊、自信、勇敢、奋发、坚毅以及恒心等都是与这种精神紧密相联的。
在现实生活中,凡是为了追求正义、真理而坚持人格独立,为了捍卫民族和民众利益而不惧权势、不畏强暴,在困难和逆境中不放弃自己的努力和追求等精神,都是中华民族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的具体表现。
在宋代历史上,范仲淹是以刚健有为、独立不惧著称的。
宋人对此多有评价。
蔡襄这样评论他:
“公乃言事,倾动天下,触指权奸,开道谏诤。
”司马光称赞范仲淹:
“天生隽贤,为国之纪。
谠言直节,奋不顾己。
”王十朋赞美范仲淹:
“正色立朝,奸邪不容。
”[32]欧阳修称他:
“登朝与国论,每顾是与非,不顾自身安危。
”[33]富弼称他:
“立朝益务劲雅,事有不安者,极意论辩,不畏权幸,不蹙忧患。
故屡亦见用,然每用必黜之;黜则忻然而去,人未始见其有悔色。
或唁之,公曰:
‘我道则然,苟尚未遂弃,假百用百黜,亦不悔。
’”[34]韩琦论范仲淹:
“竭忠尽瘁,知无不为,故由小官擢谏任,危言鲠论,建明规益,身虽可绌,义则难夺。
”[35]宋人这些评论,无疑是对范仲淹不惧权势、刚健有为人格的概括和总结。
史称范仲淹“少有大节”,为秀才时就自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天下自任。
他自谓:
“儒者报国,以言为先”[36],“直言之士,千古谓之忠;巧言之人,千古谓之佞”[37],认为要做一个忠君之臣,首先就要做“直言之士”。
他说:
“发必危言,立必危行,王道正直,何用曲为?
……使缙绅之人皆危其言行,则致君于无过,致民于无怨,政教不坠,祸患不起,太平之下浩然无忧”,所以,作为人臣,不应以一己之私去“逊言逊行”[38],远害全身,而必须“事君无隐”“罄狂夫之言”[39],要“不以毁誉累其心,不以宠辱更其守”[40]。
正是从这样的认识角度出发,范仲淹在其为政实践中,每遇国家大事,总是慷慨直言,奋不顾身,不为身名之计,而以国事为重。
虽然他明知“巧言者,无犯而易进;直言者,有犯而难立”[41],但在仕途生涯中,他却始终“不遵易进之途,而居难立之地,欲倾臣节以报国恩,耻佞人之名,慕忠臣之节,感激而发,万死无恨”[42]。
所以欧阳修在《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文正范公神道碑铭》中称其“事上遇人,一以自信,不择利害而趋舍。
其所有为,必尽其力”[43]。
这样的例子俯拾即是,举不胜举。
天圣七年(_029年),在京充任馆阁校理的范仲淹,深感宦官横行的根源是太后听政。
恰在这年冬至,仁宗皇帝打算率领百官在会庆殿为太后上寿。
当时太后正操纵着朝廷大权,慑于太后权势,众多朝臣没有一个站出来反对的,只是在私下进行议论。
范仲淹却不畏权势,勇敢地站出来表示反对,力言此举“损主威,不可为后世法”[44],进而要求太后放权还政,结果范仲淹被贬为河中府通判。
明道二年(_033年),时任右司谏的范仲淹听说仁宗想废掉郭皇后,又与权御史中丞孔道辅率台谏官十余人站在垂拱殿门外,力谏皇后不当废,并准备第二天上朝时留下百官与宰相进行“廷争”。
结果范仲淹再次因言获罪被贬出京师,出守睦州。
范仲淹在到任后随即呈献的《谢上表》中指出:
“有犯无隐,人臣之常;面折廷争,国朝之盛;有阙即补,何用不臧”,表明自己为了王朝利益“理或当言,死无所避”的决心[45]。
景祐二年(_035年),范仲淹被召回朝廷,被封为天章阁待制。
刚健有为、积极进取的范仲淹进京以后,不但没有接受因言被贬的教训,反而论事更加急切。
回京以后,范仲淹又积极投入到反对大官僚势力的斗争。
当时宦官阎文应因受宠于宋仁宗,“专恣不恪,事多矫旨以付外,执政知而不敢违”;范仲淹“闻知而不食,将入辨,谓:
若不胜,必不与之俱生。
即以家事属长子,明日尽条其罪恶,闻于上”[46]。
在范仲淹积极抗争下,阎文应终于被赶出朝廷,贬到岭南。
不久,范仲淹又投入到反对权相吕夷简的斗争中去,并向仁宗进献四论:
《帝王好尚论》《选贤任能论》《近名论》《推委臣下论》,大都是讥讽时政。
结果范仲淹被以“越职言事”的罪名贬知饶州。
随即范仲淹在向朝廷呈献的《饶州谢上表》中,再一次坦陈了自己“有犯无隐,唯上则知,许国忘家,亦臣自信”[47]的襟怀,并表示要“宁鸣而死,不默而生”[48]。
范仲淹“发必危言,立必危行”“谏则必黜,黜出益谏,陈善闭邪,宁以身蹈不测而不悔”[49],这种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打破了当时“以宽厚沉默为德”[50]“以避谤为智”[51]的官僚积习,开启了宋代士大夫议政之风。
所以朱熹赞扬范仲淹“本朝唯范文正公振作士大夫之功为多”[52];“宋朝忠义之风,却是自范文正做成起来也”[53]。
三、秉公去私、廉洁自守的无私精神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一贯重视“重义轻利”和廉洁之德,极力提倡大公无私的精神。
儒家的始祖孔子就一向主张“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54]“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55],主张“见利思义”。
孟子也反对追求私利,认为“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56],把追求私利看做亡国的根源。
他还说“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噱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57],强调做人要有气节,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而放弃自己的尊严。
荀子也极力贬斥只追求物质利益的人,把那些只追求物质利益的人称为“俗人”,主张人要做“以公义胜私欲”[58]的君子。
南宋大儒朱熹则站在国家民族的角度上讲:
“若人人择利害后,到得临难死节底事,更有谁做?
其间有为国杀身底人,只是枉死了,始得!
”[59]指出,如果人人择利忘义,那么势必侵害国家、民族的利益,有谁还肯为国家、民族“临难死节”。
与重义轻利思想相联系,儒家还大力提倡廉洁之德,要求为官之人“不苟得”“不妄取”,不因贪图不义之财而放弃原则,像《礼记·曲礼上》中所说的“临财勿苟得”,刘向《说苑·说丛》中的“义士不欺心,廉士不妄取”,以及《吕氏春秋·忠廉》中的“临大利而不易其义”等。
在重义轻利、清廉自守价值观念的影响下,中华民族培养出无数高洁之士,他们坚持正义,秉公执法,正直无私,为实现孔子构筑的“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社会而孜孜奋斗。
在后来2000多年的历史中,它成为鼓舞中华民族追求社会进步的光辉旗帜。
在中国历史上,范仲淹最受人称赞的一个方面,就是秉公去私、廉洁自守。
而这种清廉自守之志,早在他入仕之前就已经萌发了。
据《文正公言行拾遗事录》记载:
“公(范仲淹)在淄州长白山僧舍读书,一夕见白鼠入穴中,探之,乃银一瓮,遂密掩覆。
后公显贵,寺僧修造,遣人欲求于公,但以空书复之。
初,僧怏然失所望。
及开缄,使于某处取此藏。
僧如公言,果得白银一瓮。
”另据史料记载,范仲淹在南京(商丘)应天府书院读书期间,生活艰苦,“食不给,至以糜粥继之”[60]。
“留守有子居学,见公食粥,归告其父,以公厨食馈,公不食。
留守子曰:
‘大人闻公清苦,故遗以食物,而不下箸,得非以相浼为罪乎?
’公謝曰:
‘非不感厚意,食粥安之已久,今遽享盛馔,后日岂能复啖此粥乎?
’”[61]这时的范仲淹,还是一介儒生,虽然生活贫寒,但对身外之财,他却分文不取;为了日后经得起清贫、清淡生活的考验,对别人馈赠的盛馔,亦无动于衷,其律己之严,绝非一般人所能做到。
清正廉洁是范仲淹一生的志向,更是他为官从政的指导思想。
他在《依韵答青州富资政见寄》中有云:
“直道岂求安富贵,纯诚惟欲助清光。
”诗文中表明了范仲淹为官从政的廉志,即要做一个直道而行、清心寡欲、清正廉洁的官吏。
在范仲淹看来,为官之人,必先崇尚俭约清廉之节,因为“为天下官吏不廉则曲法,曲法则害民”[62],统治民众的官吏只有廉洁奉公,才不至于冒法受赃,侵暴百姓;也不至于与民争利,不守名节。
正是从这样的认识角度出发,范仲淹极力提倡为官之人的俭约清廉之德,主张“清心作官,莫营私利”[63],“洁白而有德义,官师之规也”[64];要“舍一心之私,从万人之望,示天下之公”[65]。
范仲淹一生言而有行,躬行俭约廉洁,家中除“妻子仅给衣食”外,“其于富贵贫贱、毁誉欢戚,不动其心”[66]。
富弼在为其所作的《墓志铭》中称:
“公天性喜施与,人有急,必济之,不计家用有无……每抚边,赐金银甚多,而悉以遗将佐。
”而他于广德军司理参军任职期满离职时,“贫止一马,鬻马徒步而归”[67]。
后来即使显贵位居高官,仍“以清苦俭约著于世”[68],“门中如贫贱时,家人不识富贵之乐”[69],甚至每天“遇夜就寝”前,“即自计一日食饮奉养之费及所为之事,果自奉之费与所为之事相称,则鼾鼻熟寐;或不然,则终夕不能安眠,明日必求所以称之者”[70]。
其自律精神由此可见一斑。
范仲淹年老时,其子弟打算为他“治第洛阳,树园圃,以为逸老之地”,范仲淹拒绝说:
“人苟有道义之乐,形骸可外,况居室哉?
吾今年逾六十,生且无几,乃谋树第治园圃,顾何待而居乎?
吾之所患,在位高而艰退,不患退而无居也。
且西都士大夫园林相望,为主人者莫得常游,而谁独障吾游者?
岂必有诸己而后为乐耶?
俸赐之余,宜以赒宗族。
若曹遵吾言,毋以为虑。
”[71]范仲淹不仅自己以俭约清廉自守,而且还“常以俭约率家人”[72]。
据《言行拾遗事录》记载:
“公子纯仁,娶妇将归,或传妇以罗为帷幔。
公闻之,不悦,曰:
‘罗绮岂帷幔之物耶?
吾家素清俭,安得乱吾家法,敢持归吾家,当火于庭!
’”儿媳只好将罗帷去掉。
他曾告诫诸子说:
“吾贫时,与汝母养吾亲。
汝母躬执爨,而吾亲甘旨未尝充也。
今而得厚禄,欲以养亲,亲不在矣!
汝母亦已早世。
吾所恨者,忍令若曹享富贵之乐。
”[73]他还对做官的侄儿这样训诫说:
“汝守官处小心,不得欺事……莫纵乡亲来部下兴贩。
自家且一向清心做官,莫营私利。
汝看老叔自来如何,还曾营私否?
自家好,家门各人好事,以光祖宗。
”[74]在家书中,则勉励子侄要安于清贫:
“虽清贫,但身安为重,家间苦淡,士之常也。
”还告诫养父朱家子弟“居官临满,直须小心廉洁。
稍有点污,则晚年饥寒可忧也”[75]。
范仲淹一生秉公去私、廉洁自律,加上他经常敛财好施,济人之急,因此“虽位充禄厚,而贫终其身;殁之日,身无以为敛,子无以为丧”[76],甚至“殓无新衣,友人醵资以奉葬”[77]。
可以说,“士之能任天下之重者,必以天下为心;心之欣戚,主乎人而不私于己”[78]的精神在范仲淹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范仲淹身上,集中体现出对中华民族精神的高度认同。
虽然范仲淹思想行为具有特定的时代特征,但他那种从孝亲出发而派生出来的爱民、爱国的仁爱精神,那种为了捍卫民众和社稷利益而独立不惧、刚健有为的人格特质,那种俭约清廉、“不以己欲为欲,而以众心为心”的大公无私精神,至今仍然熠熠发光,显示出经久的价值内涵。
注释
[1]《王文公文集》(卷八一),北京:
中华书局,1962年。
[2]《礼记·中庸》,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3]《礼记·哀公问》,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4]《孟子·离娄上》,北京:
中华书局,1974年。
[5]《孟子·告子》,北京:
中华书局,1974年。
[6]《孟子·梁惠王上》,北京:
中华书局,1974年。
[7]《荀子·大略》,沈阳:
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
[8]钱穆:
《论语新解》,成都:
巴蜀书社,1988年,第5页。
[9]《论语·学而》,北京:
中华书局,1986年。
[10]《论语·雍也》,北京:
中华书局,1986年。
[11]《论语·阳货》,北京:
中华书局,1986年。
[12]〔德〕黑格尔:
《历史哲学》,北京:
三联书店,1956年,第165页。
[13]《论语·为政》,北京:
中华书局,1986年。
[14]《孟子·尽心上》,北京:
中华书局,1974年。
[15]周鸿度:
《范仲淹史料新编·年谱》,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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