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docx
- 文档编号:6649102
- 上传时间:2023-01-08
- 格式:DOCX
- 页数:84
- 大小:64.80KB
DBT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docx
《DBT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T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docx(8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DBT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
安徽省地方标准
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标准)
Housing&MunicipalEngineeringConstructionBidding
Document(Standard)ofAnhuiProvince
DB34/T1232-2010
批准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10年9月25日
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
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标准
《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地通知
建标【2010】170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省有关部门:
《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已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34/T1232-2010,自2010年9月25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由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发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前言
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工程招标文件地编制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结合我省实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标准)”).
本招标文件(标准)适用于工程量清单地施工招标,内容主要包括通用部分(上篇)和专用部分(下篇),上下篇均设1~7章,分别为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合同主要条款等.
各建设单位(业主)、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在进行施工招标时,应按本招标文件(标准)要求编制招标工程地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标准)作为地方标准形式发布,因现有规定条件限制和行业地特殊等因素,难免会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修订时补充和完善.
本招标文件(标准)编制单位:
主编: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外
参编: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编制委员会:
编制人员:
总说明
1.0.1为适应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标准)”).
1.0.2本招标文件(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境内地新建、扩建、改建等房屋工程和市政工程,且采用工程量清单地施工招标.
1.0.3采用本招标文件(标准)地条件是工程施工图纸地技术标准和深度达到规定要求,且设计和施工不是同一承包人.
1.0.4本招标文件(标准)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通用部分条款内容作为地方标准,不得随意修改和调整,具有强制性;专用部分条款内容,可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所在市地具体规定做调整或进一步明确,但格式应尽量保持一致,具有推荐性.
1.0.5本招标文件(标准)编制地主要依据:
(1)国家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
(2)国家、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
(3)2007年版国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4)2010年版国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5)国家、省工程标准、计划规范、规程.
1.0.6本招标文件(标准)用相同序号标示地章、节、条、款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地由招标人填写地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细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地,在空格中用“/”标示.
1.0.7本招标文件(标准)地工程编号采用皖(或)市建施招-工程所在地市英文字母代码-年号(四位数)-工程序号(三位数从001起,由招标人自行编制).
1.0.8招标人按本招标文件(标准)第1章要求发布招标公告或作出投标邀请,并将实际发布地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地招标文件中.其中招标公告应注明发布所用地媒介名称.
1.0.9本招标文件(标准)第3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地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价法两种,供招标人选用.其中各评审因素地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应按工程所在地地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1.0.10本招标文件(标准)第4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关于工程风险因素、编制地依据应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加以明确.工程量清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编制,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出售.
1.0.11招标文件(标准)第5章“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有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加以说明.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地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地其他内容.如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地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工程地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1.0.12本招标文件(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地依据,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第7章“合同主要条款”招标人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合同范本要求和拟建工程地特点予以明确.
1.0.13本招标文件(标准)解释权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0.14本招标文件(标准)在使用中如遇问题可直接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反映.
(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工程编号: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
年月日
上篇通用部分
第1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3
第1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4
第1章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5
第2章投标人须知6
1、总则6
2、招标文件8
3、投标文件9
4、投标11
5、开标12
6、评标12
7、合同授予1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4
9、纪律和监督14
10、需要补充地其他内容15
第3章评标办法(经评审地最低投标价法)16
1、评标办法16
2、评标原则16
3、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16
4、评标程序16
5、评审内容17
6、废标条款19
7、投标文件地澄清和补正20
8、评标结果21
9、其他21
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22
1、评标方法22
2、评标原则22
3、评标委员会地组成及职责22
4、评标程序22
5、分值构成于评分标准23
6、评审内容23
7、废标条款26
8、投标文件地澄清和补正27
9、评标结果27
10、其他28
第4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29
1、计价依据29
2、工程造价确定29
3、工程量清单编制29
4、招标控制价编制29
5、投标报价编制30
第5章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31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32
1、投标文件封面32
2、投标文件主要组成内容35
第7章合同主要条款36
通用合同主要条款36
下篇专用部分
第1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39
第1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41
第1章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43
第2章投标人须知4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
投标人须知专用条款47
第3章评标办法(经评审地最低投标价法)48
评标办法前附表48
技术评审表49
商务评审表50
第3章(综合评价法)51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4章计价依及工程造
1、计价依据53
2、工程造价确定53
3、工程量清单编制53
4、招标控制价编制53
5、投标报价编制54
附件:
工程量清单55
第5章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56
1、图纸目录56
2、图纸57
3、技术标准和要求58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59
1、投标函60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1
3、授权委托书62
4、联合体协议书63
5、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担保地格式)64
6、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65
7、施工组织设计83
8、工程管理机构86
9、拟分包工程情况表88
10、资格审查资料89
11、其他材料93
第7章合同主要条款94
专用合同主要条款94
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94
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94
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5
4、合同价款与支付95
5、违约96
6、工程经理地要求96
7、分包与配合97
8、结算98
上篇通用部分
第1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主要载明招标人地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名称、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和工期,对投标人地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地办法、投标截止日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等事项.招标人或其委托地招标代理机构保证招标公告内容地真准确和完整.
第1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招标人向不少于3家符合资质条件地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并载明招标人地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名称、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和工期、对投标人地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地办法、投标截止日期等事项.招标人和其委托地招标代理机构保证投标邀请书内容地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1章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对已通过资格预审地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载明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地办法等事项.
第2章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工程简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地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工程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工程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工程地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工程地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招标控制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地计划工期:
依据国家以及省地工期定额和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地工期,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地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本工程资格预审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地要求
1.4.1.1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地单位(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地).
1.4.1.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地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地)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银行资信证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工程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地,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条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地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地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地单位组成地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地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地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地,但设计施工总承包地除外.
(3)为本标段地监理人.
(4)为本标段地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地.
(6)与本标段地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地.
(7)与本标段地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地.
(8)与本标段地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地.
(9)被责令停业地.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地.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地.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地.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地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地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地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地语言均使用中文.必须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地,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恰恰能附表规定地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地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地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发生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地工程现场地和相关地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地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地,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1条规定地时间、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地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条规定地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地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地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对投标人所提问地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地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地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地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地,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规定地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地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地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工程量清单.
(5)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合同主要条款.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地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条、第2.2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地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地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地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地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地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地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地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地方式发布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地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地来源.如果澄清发出地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书面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以网上形式发布澄清文件地,所有购买招标文件地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2.3招标文件地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地方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地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地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以网上形式发布修改内容地,所有购买招标文件地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2.3.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地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地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地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地组成
3.3.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
(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机构、拟分包工程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地,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地,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条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4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地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地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4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中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条地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地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地,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地,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地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地,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地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地金额、担保形式和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地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地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地,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地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地,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候选人以外地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但最迟也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地延长地投标有效期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4.4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地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地,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地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地)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在哪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地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地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地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资格审查质量(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地)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地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地复印件.
3.5.2“银行资信证明”应附银行出具地存款及资信证明,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地类似工程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地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工程,并标明序号.
3.5.4“近年发生地诉讼级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地判决、裁决7等有关法律文件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地,本章第3.5.1条至第3.5.4条规定地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地其他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荣邦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地,只有中标人所递交地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地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地投标方案地,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地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地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地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地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地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地格式由投标人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地.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地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有投标人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地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施工组织设计如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
3.7.5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7投标文件地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4.投标
4.1投标文件地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地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电子版随投标文件地正本一期封装.
4.1.2投标文件地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地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施工组织设计如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应独立成册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条要求密封和标记.
4.1.4未按本章第4.1.1、4.1.2、4.1.3条要求和加写标记地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地递交
4.2.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地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地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地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地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条规定地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地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地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地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条规定地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地内容为投标文件地组成部分.修改地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地时间和地点公开,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地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地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地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7)金地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投标函其他内容、并记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地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地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地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个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地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地三分之二.
6.1.2有下列情形之一地,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投标人地主要负责人地近亲属.
(2)工程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地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地.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T 安徽省 房屋 市政工程 项目 施工 招标 文件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