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城管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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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城管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滦平县城管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滦平县粮食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负责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3、行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查处不按规划审批要求建设的违法行为;查处未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手续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后的跟踪检查及附属设施验收工作;对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筑物,不需拆除的,在规划部门按城市规划要求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补办审批手续后,负责监督落实整改意见并实施处罚。
4、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查处园林绿化违法行为,责令赔偿损失和补栽补种。
5、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对物业公司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音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区饮食服务业随意乱接管道、乱倒污水污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区范围内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区范围内店外或专业市场外经营、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非机动车道停放车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超限超载车辆、履带车辆、铁轮车辆擅自驶入城区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
9、行使户外广告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省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11、承担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五包”的监管责任;负责制定市容环境整治计划并组织检查、督促、落实。
12、承担城市广告、牌匾、亮化管理职责。
负责编制城市户外广告、牌匾、夜景照明规划;制定城市照明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户外夜景照明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路灯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13、负责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摆设摊点审批;负责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摊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负责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及桥梁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的审批;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
14、负责政府投资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的便民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制定便民市场规划;督促落实居民便民市场建设。
15、负责占用城市公用设施收费;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遂道、广场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广告发布、冠名。
16、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城管局内设3个股室:
综合股、环卫站和监察大队。
部门机构设置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综合股
全额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环卫站
差额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监察大队
全额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滦平县城管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城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9年预算收入717.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3.09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46.8万元,项目经费18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滦平县城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71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8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53.09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46.8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全部为本级支出。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较2018年预算减少了1237.59万元,下降63.28%,其中:
基本支出699.89万元比2018年度540.28万元增加159.61万元,增长29.54%,主要是由于2018年在预算完成后新入编21人,本年列入预算人员经费增多;项目支出18万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1415.2万元减少1397.2万元,下降98.72%,主要是由于本年没有项目建设。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46.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5.54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万元、取暖费8.25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工会经费4.22万元、福利费4.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
“三公”经费2019年预算安排0.46万元较2018年预算1万元减少0.54万元,下降54%,其中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安排0.46万元较2018年预算1万元减少0.54万元,下降54%。
主要因为我局2019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没有公务用车,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我局将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五、绩效预算信息
(一)总体绩效目标:
一、加强市容市貌建设、改善城市管理水平,广告设置规范美观,拆除主城区重点违法建设和私搭私建;
二、加强数字化城管建设,及时维护,保证机房正常运转、正常工作;
三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使主城区市面清洁,日产日清;保证当年投入使用、设备更新、更好的做好环境卫生的基础工作;清除路面积雪,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二)2019年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474滦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城市管理市容市貌治理
360
市容市貌治理
完善城市市容市貌、城市科学合理规划
1、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
360
行使行政处罚权,处置在主城区出现的各类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拆除辖区内出现的违法建设,对违法建设和私搭乱建进行处罚,不按规定进行的商铺广告牌匾的处罚等工作。
提升城市面貌,加强城市治理,改善城市整体环境。
市容环境治理完成率
100%
90%以上
80%
以上
不足80%
2、数字化城管系统维护。
指导城管监察、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及运行等各项工作。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正常运转。
储备粮质量良好率
数量真实率
储备计划落实率
100%
90%以上
80%
以上
不足80%
二、城管政务管理
负责城管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加强全县城管执法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业务素质,提高行业水平。
提升机关及行业信息化水平,保障各类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规范审批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1、综合业务管理
调研提出城管执法工作规划和建议,工作部署、协调推动、督促指导、行政审批、业务监管及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行政管理事项。
加强管理,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任务。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以上
90%以上
不足90%
2、综合事务管理
加强机关事务性管理,开展机关自身能力建设。
加强机关事务性管理,提高机关自身工作能力。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以上
90%以上
不足90%
三、城市环境整治
357.89
县城生活垃圾清扫、清运;环卫设施建设;街道和公厕保洁;冬季融雪。
推进洁净县城建设
1、县城环境卫生治理
357.89
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改善人居环境。
使主城区市面清洁
机械化清扫率
80%以上
70%以上
60%,以上
不足6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我部门因没有采购项目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部门:
滦平县城管局(474)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0
0
0
0
七、国有资产信息
滦平县城局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54.55万元(详见下表),2019年度无拟购置固定资产。
滦平县城管局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滦平县城管局
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254.55
1、房屋(平方米)
437.42
244.2800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437.42
244.2800
2、车辆(台、辆)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4、其他固定资产
10.27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
2、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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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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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滦平 城管 局部 预算 信息 公开 情况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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