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发展改革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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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发展改革局
涉县发展改革局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涉县财政局关于涉县发展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现将涉县发展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1、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Ù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②研究分析国内外及周边地区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区域经济的预测、预警;
¢Û负责汇总和分析财、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
¢Ü研究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Ý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Þ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
¢ß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城镇化建设;
¢à负责全县能源管理工作;
¢á负责全县重点项目推进工作;
¢â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
2、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涉县发展改革局机关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涉县重点项目办公室(含节能减排办公室)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1130.0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比2017年预算收入893.72万元增加236.35万元,原因主要是2018年上级专项资金收入增加。
2、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113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0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08.68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39万元),比2017年209.39万元增加19.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901万元,比2017年684.33元增加216.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0.39万元,包括办公、通讯、差旅、印刷等日常运转经费9.36万元,工会费1.98万元,接待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其他交通费5.64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9.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5万元、公务接待费8.15万元。
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2017年持平;运行费21.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8.15万元,与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
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总体绩效目标
2018年,发改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345673”宏伟蓝图,按照“六个三”战略布局,抓重点、补短板、促转型,攻坚克难、奋发有为、勇攀高峰,全力开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新局面,夺取新战果。
一是及早部署各项考核任务。
我局承担着8项省市考核任务及全市重点项目观摩、集中开工、集中签约等重要工作,任务较重,责任较大,全局上下都要紧盯省、市考核任务及县委、政府决策部署,提前谋划、及早安排、周密部署,对每项考核任务都要做到上下沟通、摸底调研,要心中有数,底数要清,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确保各项考核任务均保持在全市先进行列。
二是坚定不移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实施“双百”工程。
2018年我县将全力实施重点项目“双百”工程,即重点推进实施工业、旅游、城建交通、农林水利、文教卫生、民生事业等6大类100个重点在建项目。
同时,开展两次重点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和转型引导作用。
二是争取更多省市重点。
积极谋划上报项目,争取较多项目列入省市项目盘子。
三是创新项目推进举措。
2018年在成立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指挥部、实行“四个干”和“四色”管理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升推进举措,使各项工作机制常态化,以机制激发活力、以机制促进发展。
三是坚持不懈抓好转型升级。
2018年发改局要坚持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继续对接高端产业、对接优质企业,下大力气引进装备制造、装配式建筑、新能源、新型建材、生物制药、新型材料、航空材料、精细化工等新兴产业,全面改造提升钢铁、电力、建材等传统产业,通过新上项目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换道超车、绿色发展。
特别是要多方位、高频次对接邯钢集团,加快邯钢集团与天铁集团的合作共赢步伐,争取双方早日形成共识、迁建开工,以此带动我县钢铁及相关产业的飞速健康发展,提升我县整体经济层次。
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
继续深研细读上级各类政策性文件,有的放矢谋划我县重大项目及重点事项。
对已上报项目,要加强与上对接,争取早日下达资金;对已谋划项目要抓紧时间完善前期手续,早日开工,早日上报,争取列入上级资金盘子。
五是强化管控大气污染防治。
严格贯彻执行省、市、县各级的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加强对钢铁、电力企业错峰生产、无组织排放,精准减煤,农村服务业散煤治理等承担工作的有效监管,进一步强化现场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强硬措施予以处理,确保各项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的圆满完成。
同时,积极兴上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余热余压利用等方面项目,以项目调结构降煤耗;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碳交易准备工作。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03涉县发展改革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
组织拟订县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增强规划和计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规划目标全面、先进、可行;组织落实措施得力,调度有序。
1、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
组织拟定县级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县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规划和计划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较强;规划目标全面、先进、可行。
各类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完成率
≥90%
≥80%
≥70%
<70%
2、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编制
根据县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拟定县级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切实体现县委、县政府决策目标和部署
县人大代表表决通过率
≥90%
≥80%
≥70%
<70%
3、能源、交通运输、应急体系等重点领域及重点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规划编制
编制和拟订县级现代服务业、综合交通、能源发展、社会发展等重点领域、国民经济重要产业、县域发展等重点经济区战略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落实措施、调控手段和力度等建议;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确保重点领域和区域经济社会规划及各项产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和协调
重点领域及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规划编制完成率
≥90%
≥80%
≥70%
<70%
二、组织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技术合作
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1、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管理
研究提出县级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推进县级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国外贷款工作;组织开展县级对外经贸洽谈和招商活动,组织项目谋划发布、洽谈等活动。
稳步提高全县利用外资、境外投资规模和水平。
市下达的利用外资任务完成率
≥80%
≥70%
≥60%
<60%
三、经济和社会运行监测、调节与协调
3.00
综合协调和监测调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拟订重大调控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内重要物资和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
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协调经济社会运行平稳有序和健康发展,提升全县经济、装备动员能力
1、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监测分析、运行调节和政策建议
负责县级经济社会发展运行调节、监测,研究分析国内外、县内外经济形势发展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区域经济的预测、预警;负责日常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运行的调节,研究提出各种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县级国民经济、装备动员潜力调查、预案编制等。
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提升全县经济、装备动员能力。
年度经济、装备动员年度计划完成率。
≥80%
≥70%
≥60%
<60%
2、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3.00
组织制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统筹县级重大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和相关项目的计划实施,促进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和协调配置。
协调推进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养老、社会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县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年度推进项目的完工率
≥90%
≥80%
≥70%
<70%
四、促进县级区域经济发展
20.00
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统筹协调。
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1、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做好与国家、省、市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的有效衔接,组织争取国家政策、资金等支持,推进与京津冀战略合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加大与北京、天津合作力度,推进一批合作事项。
与京津冀对接次数
≥2
≥1
≥0
≥0
2、加强与央企对接
梳理适宜央企投资项目,开展,深化与央企沟通对接。
争取有带动力强的项目落地实施。
与央企对接次数
≥3
≥2
≥1
<1
3、组织开展各领域招商
20.00
围绕县域资源、区位等优势,开展全方位招商。
开展全方位招商,完成县里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外出招商次数
≥5
≥4
≥3
<3
接待客商批次
≥5
≥4
≥3
<3
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
≥80%
≥70%
≥60%
<60%
五、推进县级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808.00
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县级第一、二、三产业发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按照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引导产业升级和转型,支持重点领域和行业建设。
有效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提升全县产业和行业竞争力。
1、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家鼓励重大产业发展
新兴产业和国家鼓励重大产业发展项目考察、筛选、评选和后期管理。
培育壮大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国家鼓励的重大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16%
≥15%
≥14%
<14%
2、组织推进物流业及服务业发展
组织实施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战略规划,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
争取国家和省经贸流通领域和服务业产业发展领域资金支持,加快物流项目建设,促进物流产业聚集。
服务业增加值增长率
≥5%
≥3%
≥2%
<2%
3、加强农业项目管理
负责农业、林业、畜牧、农业科技、以工代赈等方面建设项目的管理,提出国家、省、市、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及相关项目安排意见,组织实施并监督使用。
争取农业领域资金支持,并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
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
≥80
≥70
≥60
<60
4、促进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建设
808.00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等工作;推进综合协调节能减排工作,利用专项资金对节能技改、合同能源管理、重点用电行业(领域)和项目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引导和扶持;组织开展节能评估,开展节能监察、监测,加强节能宣传培训,建立碳排放报告、核算、考核及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确保完成节能、削煤、降碳约束性指标;加强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资源管理;负责冶金、建行业管理,拟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冶金矿山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及全
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奖励等方式,调动企业节能降耗的积极性,确保年度煤炭削减任务完成。
煤炭削减量任务完成情况
≥80%
≥70%
≥60%
<60%
5、促进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建设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县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实施;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等工作;推进综合协调节能减排工作,利用专项资金对节能技改、合同能源管理、重点用电行业(领域)和项目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引导和扶持;开展节能监察、监测,加强节能宣传培训,建立碳排放报告、核算、考核及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确保完成节能、削煤、降碳约束性指标;加强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和冶金矿产资源管理。
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的作用,通过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调动企业节能降耗的积极性,积极助推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实现年度GDP能耗、二氧化碳减排量、煤炭削减等任务。
二氧化碳减排量完成情况
≥85%
≥80%
≥70%
<70%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1%
≥0.5%
≥0%
<0%
6、组织制订和实施产业政策措施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围绕促进县级产业结构调整等经济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产业政策措施的调研,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加强各项产业政策实施的监督;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指导作用,促进全县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我县产业发展的质量水平,为建设经济强省增砖添瓦。
完成市下达任务
≥80
≥70
≥60
<60
六、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与管理
70.00
拟订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国家和省预算内基建建设项目安排建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发现,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参与管理与投资建设有关的标准定额,化工、煤炭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提升公共设施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1、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
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依据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统筹提出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农林水、生态建设、农业科技、社会事业、公共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建议
按时编制并提交年度预算内基建项目安排建议,并落实到具体项目;足额保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基建投资项目;落实与中央、省投资项目配套;及时下达预算内基建项目投资计划,提高县级政务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建设项目手续完备率
≥90%
≥80%
≥70%
<70%
按期投入使用的项目占比
≥85%
≥75%
≥60%
<60%
2、协调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
60.00
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筛选和实施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协调建设及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项目信息报送制度。
加强重点项目谋划、协调、督导,推动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协调解决项目推进问题次数
≥3
≥2
≥1
<1
项目开工率
≥80%
≥70%
≥60%
<60%
3、组织实施县级重点项目管理和稽察
10.00
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重点项目中期评估、后期评价考核;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参与管理与投资建设有关的标准定额;组织开展对工作活动范围内的项目单位在前期手续、投资计划和资金下达、建设实施、建设管理、进度控制、资金和财务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管理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工作;建立投资项目信息报送制度。
化工、煤炭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加强项目监管,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及有效使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处罚项目建设中重大突出违法问题
监督稽察覆盖率
≥80%
≥70%
≥60%
<60%
七、发展和改革政务管理
保障发展改革一般性日常业务开展和机关事务的基本运转。
保障发展改革一般性日常业务开展和机关事务的基本运转。
1、综合业务管理
综合协调管理职能,发挥好政府参谋助手职能。
保障全县经济平稳运行
县委政府安排任务完成率
≥80%
≥70%
≥60%
<6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2017年末固定资产合计111.42万元,主要资产包括汽车、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
年末实有车辆4辆(编制内3辆,1辆为省配备执法用车),价值62.44万元。
2018年无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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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