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分配制度守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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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分配制度守则
学校分配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国务院国发〖1993〗79号文件精神,根据南通市教委、通州市教育局、农场党委和教卫科对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调动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奖勤促懒、奖优罚劣,区分干多干少与干好干坏的差别,建立进取竞争和奖励约束的管理机制,创设既有活力又有压力的工作氛围。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从本校实际情况出发,并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在制定和发放过程中,始终遵循下列六项基本原则:
一、体现按劳分配原则。
“条例”本着多劳多得,优劳多得,责任重多得的精神,鼓励满负荷、超负荷工作。
奖金和津贴面向担子重、责任大,实绩好的教职员工倾斜,以进一步克服分配制度上的福利化和平均主义倾向。
二、倡导奉献精神原则。
“条例”提倡教职员工立足自身工作岗位,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目标和整体利益为重,发扬敬业奉献精神,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坚持工作态度与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三、贯彻考核兑现原则。
“条例”自始至终贯彻先考核后兑现的工作思路,摒弃因职因位取酬,坚持考勤考绩定酬,以进一步推动勤勉进取的务实作风。
四、遵循科学管理原则。
“条例”注重从学校实际出发,从教职工工作的质和量两方面进行考核,逐步建立起比较合理、规范可操作、体现本校特点的科学评估体系。
在考核办法上体现分层管理、民主集中原则,坚持工作过程评价与工作结果评价的结合,阶段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的结合,体现全程管理原则。
五、坚持量力而行原则。
“条例”旨在学校财力许可条件下,逐年加大奖励津贴的投入,在努力提高办学效益的同时,同步提高教职员工的待遇。
六、坚持团结稳定,逐步深化的原则。
抓住机遇,利用“大环境”创造“小气候”,使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完善。
本条例实施对象为本校在编受聘上岗的教职工。
学校实行全员岗位责任制,教职工聘用、定岗办法,另见细则。
第二章分配
全年考核10个月,7、8两个月一般按原档案工资标准发放。
根据通场发〖1996〗002号文件精神,场属教职工的档案工资按照通州市教育局工资标准核定,分两部分发放,即基础工资+浮动工资。
一、基础工资的发放
基础工资数额=档案工资-130(工人70)元,分为固定工资和出勤津贴两部分。
固定工资一般全额发放,出勤津贴(60元)只要能遵守办公制度,出勤表现好,能完成本职工作,也应如数发放。
凡工作量不足70%者,其不足部分按比例扣除基础工资;凡记有病假、事假、缺课、缺席、缺勤、旷职等情况者,按实际天数和有关细则扣发,在下月工资发放时兑现。
病事假等所有扣款、罚款,在扣除学校支出的代课金后,如有结余全部放入当年履行职责奖中发放。
二、浮动工资的发放
浮动工资包括30%岗位津贴和目标奖等,暂按人均130(工人70)元提取,分下列三个部分考核发放:
工作量津贴、辅助工作津贴、履行职责奖励。
1、工作量津贴(教师为课时津贴)
工作量津贴主要体现岗位的工作量的多少、责任大小、技术难易程度、任务性质、劳动强度大小、工作环境优劣等。
基本工作量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规定,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结合本校实际确定,达满工作得70(工人60)元,接任的工作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或实际完成不足者,按一定方式折扣,超工作量者,按一定方式增加工作量津贴。
女教师年满52周岁,男教师年满57周岁(体育教师相应再降低2周岁),其基本工作量每周照顾2个工作量单位,相应再增大1周岁以上照顾3个工作量单位。
因长期疑难重症,造成实际工作量不足者,其基本工作量津贴由学校另行议决。
2、辅助工作津贴
教师和职员除完成岗位工作外,还应主动积极地做好有关辅助工作,如参加学习、会议、教研活动、义务劳动等等。
辅助工作量津贴每月30元,若不能完成学校安排的辅助工作按规定扣除,考核办法另见细则。
3、履行职责奖
履行职责奖属年度综合考核奖,在每月一次阶段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年度总结,对教职工执行岗位规范、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逐层考核,分等级发奖,以突出对全体工作人员工作规范、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的考查。
奖励分最优、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五等,奖金数额总量按人均300(工人120)元核定,分为教师、干部、职员工友三个系列考核发放,考核办法另见细则。
三、管理目标奖
对担任学校各级管理工作的人员,按工作难易、责任轻重和管理目标达成情况,发放数额不等的管理目标奖。
奖金来源:
上级拨班主任津贴每月14元,所缺部分学校自筹。
1、班主任管理目标奖
担任班主任工作者,学校根据班主任管理目标分解考核(考核办法另见细则)情况给予浮动奖励。
管理工作基本达标者,每月发25元(含国家规定的14)元,管理工作成效显着者,分不同等级每月增发一定数额班主任管理目标奖(学校按班级下拨总额,依考核分等级发放),管理工作不达标者,不发奖。
2、校、处、组各级负责人管理目标奖
对担任校、处、组各级管理工作的同志,学校对其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每月发给一定数额的管理目标奖,管理工作不达标者不发奖。
校级正、副职按场部规定处理;中层正职40元,中层副职30元;学科组长20元;年级组长10元;普高年级组12元;备课组长:
3人以上5元、2人4元。
四、专项考绩奖励
在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取得重要成果;积极为学校创收兴教;积极为学校献计献策;积极参加通讯报道、助人为乐等活动,无私奉献,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级突出者,学校给予专项奖励,颁发奖状奖金,有关奖项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奖金来源:
学校创收。
数客视当年创收情况而定,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惩处
在实施各项奖励的同时,学校对不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者,对不能积极主动地接受和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者,对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者,除批评教育外,还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等惩处。
一、对缺课、缺勤、缺席、上课严重迟到、提前下课或中途随意离开课堂,或上班随意离岗,处理私事等现象的惩处已在阶段考勤中予以兑现。
二、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调课(或调监考)影响教学者,或按规定教师应下班辅导、活动而未到岗者,一次扣发有关责任人奖励津贴5至10元。
三、对工作不认真,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在学校有关检查中问题突出,工作任务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同事和学生反响强烈者,学校除严肃进行批评教育、学期、学年考核等级降级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扣发一学期的部分或全部履行职责奖等奖励津贴,直至“挂起”作待聘或解聘等处理。
四、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除责成其检讨并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扣发学期内部分或全部奖金,直至纪律处分。
五、凡违反师德规范,语言行为不检点、不公正、不文明,与同志不能团结协作,闹无原则纠纷,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学校除责成其在一定范围内作深刻检讨,消除影响外,扣发一学期部分奖金。
六、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发生人为责任事故者,视情节轻重,除个人赔偿,消除影响,处理好善后事宜外,扣发有关责任人一学期全部或部分奖励,直至纪律处分。
七、违反上级有关行政条例,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扣发一学期或全年全部奖励,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聘、开除。
八、节假日期间,每位教职工都有护校值班的义务,对事前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离职守,或到班不尽责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发奖励津贴20至40元。
因此而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
九、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教职工,除按上级有关政策处理外,学校将扣发全部奖励津贴。
十、由于使用、保管不当,或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学校财产严重散失、损坏者,学校视情况,责成有关责任人作价赔偿。
长期借用学校物品逾期不还者,学校将按物品出借时的新旧程度和追还时的实际价值综合作价,从个人工资中分期扣除赔偿款和罚款。
十一、对违反学校治安、安全工作责任制者,视情节轻重,扣发有关责任人奖金10至100元不等,造成损失、产生后果者,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另负。
第四章考核
学校考核将严格按照师德规范、校内有关工作纪律以及本试行条例,结合每位教职工的岗位职责进行。
根据各人的工作负荷、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实施奖惩。
学校孝核采用“三个结合”的方法:
一、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
平时教职工的工作主要由所属学科、部门负责同志进行检查督促,并认真及时地做好考核记录,为学校各项阶段奖惩提供实施依据。
学校每学期末对全体教职工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第一学期初评,每二学期总评,在教职工自我小结,学科交流、评议的基础上,由部门和校长室最终确定每位教职工的综合考核等第,实施年度奖惩。
二、分层考核和学校考核相结合。
按管理层次分层考核,一般是:
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
组长
----
组员
校长室
政教处主任---------
-----
班主任
校领导应加强信息沟通,注意了解每一位教工的工作情况,做到胸有全局,加强协调控制,维持整体平衡。
各管理层次中承担考核任务的同志,既要有领导意识、秉公办事,大公无私,敢于负责,严格把关,又要有服务意识,重视对被考核人员和下级考核人员工作上的指导帮助和督促。
落实考核工作责任制,各级考核工作列入上一级考核负责人对下一级考核负责人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政策公开,提高透明度,公平竞争。
学校建立考评申诉制,设立考评仲裁小组。
三、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对工作量、工作成果等的考核尽量采用定量方法:
而对一些不易量化的项目,如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六认真”等,应制订二级评价指标:
采用评语评价等方法,使评估结果尽可能客观公正。
在考核奖惩过程中,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决不能以尝罚代教育、疏导,以发挥评估手段对思想和行为的教育、激励、强化和规范化功能,使考核真正成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
使工作规范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
在实施考核奖惩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物质与精神的有机结合,对获得奖励的同志,除发给奖金外,有的奖项还要张榜公布,颁发奖状、证书,其副本存入个人档案,对违章违纪者,学校将严格按照条例惩处,除折扣奖励津贴外,还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记入个人档案。
学校通过一系列的考核奖惩措施,旨在造成教职工工作上的竞争进取氛围,激励人人做好本职工作,人人主动找事干,人人积极挑重担,人人奋发创一流,以真正达到本条例总则提出的初衷和目的。
本条例自制定之日起开始试行,并按《配套实施细则》实施,在今后试行过程中学校还将不断予以权衡、评估、逐步修订,使之日臻完善。
本条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关于改革教职工工作报酬的暂行条例》配套实施细则1996
一九九六年三月
一、关于出勤考核的规定
根据《江苏省中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稿)、通州市教师守则(试行稿)及其附件和场教卫科《关于教职工请假期间不享受部分工资补贴的规定》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学校教职工应严格执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遵守办公制度,如有下列情况者,据实扣发有关津贴,并于下月工资发放时兑现:
1、病假:
教职工病假,须凭农场医院或指定医疗单位的病情证明单,五天以上须由医院领导签字,事先向校长室履行请假手续,获批准后到教务处、总务处落实好代课、代班事宜,方可休息,无病情证明或弄虚作假者作事假或缺勤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旷职论。
(1)病假每天扣发6元(员工4元),危重病人每天扣3元(员工2元。
享受企业工资者扣75%,下同)。
连续一个月以上另扣当月午餐补贴和目标奖,企业工资者扣部分年终奖,危重病人一个月内扣完60元止。
(2)二个月以上长病假待遇
2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
从第3个月起,教龄十年以上者扣除目标奖和午餐补贴两项,工资其它部分照发;教龄十年以下者除扣前两项外,加扣10%工资。
6个月以上的病假:
教龄十年以上者扣除目标奖和午餐补贴两项,工资发80%;十年以下者扣去两项外,工资发70%。
超过6个月的部分不计工龄,超过1年的部分不计教龄,不发教龄津贴。
(3)教职工长病假后,须持医院的康复证明,得到学校批准方可上班,若实际并未康复,上班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又请病假者,作连续病假处理。
2、事假:
事假应严格控制,确须请假的,须填写事假申请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教务处、总务处审批;两天及其以上由校长审批;学校副主任以上领导请假由校长审批;校级领导两天以上由教卫科审批。
请假获批准后,应协同领导办理好代课、代班等工作事宜后方可离校。
事假每天扣出勤津贴9元(员工6元),扣课时津贴每课时1元,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8天,超过部分每天加扣本人月工资省总额的1/22,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续假,确需续假的,按审批权限获批准后方可续假。
3、探亲假、婚假、丧假、途程假
(1)假期规定:
探亲假:
按上级规定,学校教职工一律利用寒暑假探亲,非寒暑假期间探亲按事假处理。
婚假:
1~3天,晚婚(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10天。
丧葬假:
教职工直系亲属丧葬,需本人料理的,3~5天,教职工岳父或公婆死亡后,需由本人料理丧事的,可酌情给予1~3天丧假。
途程假:
教职工因事请假,可视往返实际需要时间,申请途程假,事假的途程假每年只享用1次,本场内不享受,大市范围1天,大市以外酌情考虑。
(2)以上各类假的待遇:
除晚婚假7天外,均不能享受午餐补贴和目标奖,事假的途程假按事假标准扣款。
4、产假、护理假
(1)假期标准按场“计生委”有关规定执行。
(2)待遇:
产假(包括人流)扣除当月午餐补贴。
晚育假和男教工护理假除外,未采取节育措施的人流作病假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按场“计生委”有关规定处理。
5、经学校批准的进修学习,不作事假。
6、缺课:
教师因故未能按计划到班上课、监考或组织其它活动,但事后能及时说明情况,履行补假手续者作缺课处理,缺课视情节每节课扣发4~6元,教师上课严重迟到、早退或中途随意离开课堂,影响教学者,应参照缺课,每次扣发4~6元,教育无效者加倍扣罚。
7、缺勤:
教职工因故未能在学校规定上班时间内到校、到岗(包括超假),事后能及时(2天内)说明情况,履行补假手续者,作缺勤处理。
缺勤按事假的2倍扣发有关津贴,当月累计超过3天者,超过部分每天加扣月工资总额的1/22,严重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加扣当月履行职责奖,连续3个月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8、缺席:
在校内外政治、业务学习、集会、活动、义务劳动中因故缺席者,每次扣发辅助工作量津贴2~3元,(如当日末出勤不扣,出勤而请事假者扣1元。
)学校批准的公出和进修学习人员不扣,无故缺席者,应批评教育。
9、迟到、早退、中途长时间离岗,每月2次内不扣,从第3次开始每次扣0.5元,第6次开始每次扣1元,教育无效者加倍扣罚,并在年度考核时降级处理。
对接送子女上幼儿园、给婴儿哺乳,本人及家属上医院治病、理发、冬天到澡堂洗澡,或上班中途遇到恶劣天气可酌情照顾。
10、旷职:
凡无正当理由的缺课、缺勤、缺席,擅离职守,或以歪理托辞拒不接受学校、部门分派的工作任务者,应作旷职处理,旷职除批评教育外按事假标准的3倍扣罚,累计每满1天加扣月工资总额的1/22,累计3天以上加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连续旷职15天以上或年累计旷职30天以上的报上级批准后作除名处理。
11、以上请假,除事假外,均包括星期六、日、法定假、寒暑假等,但在扣款的计算上一般可剔除。
干部请假一个月内不满5天不扣管理目标奖,超过5天扣50%,超过10天扣70%,超过15天,全扣。
以上各类请假、缺勤及旷职不上岗,均不得享受学校投入的工作量补贴。
12、附注:
(1)请假的审批手续一般应从学科组开始按级上报,各级领导要层层把关,按规定审批权限最后批准后,应按级下达。
(2)各类请假结束后,均需办理销假手续,销假应到最后批准者处办理。
最后审批者应将情况及时通报主管部门。
(3)对教职工的出勤考核,分别由教务处、总务处负责,同时还要做好办公制度的管理和考核,按月认真填写考核表,报校长室核发有关工资和津贴。
学科组长记好台帐,协助校长室、教务处做好出勤考核。
(4)以上所有扣款、罚款在扣除学校支出的代课金后,如有积余全部放入当年履行职责奖中发放。
(5)本规定自九六年五月起执行。
二、工作量测算与工作量津贴发放办法
1、课时津贴
教师基本工作量,指本校教师应承担的最基本的教育教学任务。
教师基本工作量以“教师工作单位”为计算单位,工作量中包含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考核、讲评、课外辅导和第二课堂活动等全部教育教学工作。
教师每周基本工作量根据全校教育教学工作总量测算确定,具体方法是:
教师每周基本工作量标准=教师周工作总量÷任课教师数
每周基本工作量标准每学期初核定一次,本学期核定为20个工作量单位。
教师周工作量=周课时数×课程系数+教案数×教案系数+其它折合工作量
1)、课程系数(见表1)
2)、教案系数
每周教案数不同引起的备课工作量差异(不同科目的备课量差异已在课程系数中体现)用教案系数平衡。
教案系数为0.5,自习类课不计教案数,辅导类课为0.1。
3)、下述情况适当给予工作量补贴:
表1课程系数
类别
科目
参考周课时
课程系数
普
高
中
语文、数学
物、化、英
政、史、地、生
音、体、美
劳技、写字
10
11
12
14
1.68
1.53
1.4
1.2
1
初
中
语文、数学
物、化、英
政、
史、地、生
音、体、美
劳技、写字
第二课堂
11
12
13
14
15
1.53
1.4
1.3
1.2
1.12
1
职
高
数、语、专业(应知应会)
英、只参加等级工考的专业课
其它专业课,其它文化课
体育、
选修课
实习主讲、写字等
11
12
13
14
15
1.53
1.4
1.3
1.2
1.12
1
附
辅导课
0.6-0.8
(1)高三高考文化课,课程系数增加0.4,高三体育课如有2个以上考生报考并正常组织训练者,课程系数增加0.3。
初三中考科目和职高高三应知应会考试科目及对口高考科目(有学生参考,并组织正常复习者),课程系数增加0.2。
高二会考文化课及职高高一南通市统考科目在参考的当年,课程系数增加0.1
(2)每班超过50人,课程系数增加0.1,不足40人减0.1。
(3)体育教师负责课外活动、早操、眼保健操、运动会组织等,另补工作量2(工作量单位,下同)。
组织运动队训练,参照辅导课酌情处理。
负责体育器材保管加工作量2。
(4)美术、文艺兴趣小组活动(参照辅导课酌情处理)。
(5)负责学校省文艺活动,记0.15份基本工作量;负责学校画廊、环境布置等宣传工作,记0.2份基本工作量。
这两项工作以终结性考核为主,闲时实际工作量不足不扣该部分津贴,忙时超工作量也不记加班,期终对该部分工作情况作综合评价。
(6)女教师年满52周岁,男教师满57周岁(体育教师相应再降低2周岁),能正常上班者,每周补工作量2,相应再增大1周岁以上,补工作量3。
(7)学校在学期中途增派的为期较长的其它工作,补贴由校长室另行核定,学期中途原工作量有为期校长的中断,应由学校另行安排工作,并重新核定工作量津贴,一般地,一周以内的临时代课按每课时3.5元计算,一周以上的短期代课,若本身工作量不足的,按标准重新核定工作量,若本身工作量足的,按120%核定工作量。
(8)折合工作量:
化学实验员0.5份,物理实验员0.6,电工0.5份,生物实验员0.25份,出纳0.5份。
(9)任课教师早读课折0.2工作量单位。
4)、下列情况不计工作量,但在履行职责奖分配中作为参考因素:
(1)补差补缺、考试,测验的试卷命题、批改、分析、监考。
(2)校会、班会,带领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包括休息日)
(3)教研活动的各种内容,例如:
公开课、研讨课、汇报课等。
(4)星期六、寒暑假或利用业余时间的义务劳动。
(5)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事务。
5)、担任中层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的工作量折算,原则上应以实际承担的管理工作的多少,责任轻重等情况核定,根据部颁标准,结合本校实际,暂定学校副主任以上领导应兼课2~5课时。
超过部分根据相应科目系数折合工作量,增加津贴,任毕业班课的,其加课时工作量照常计算。
6)、课时津贴发放
(1)工作量总额达到学校核定的“基本周工作量标准”者,发80元,超过部分按每个工作量单位6元增加工作量津贴,不足按每个工作量单位2元(下学期增大幅度)减发。
从下学期开始,工作量总额低于基本工作量的70%时,不足部分按比例加扣基础工资。
(2)短时间增加或少工作量折算:
设所停(或增)周数为X,折合全月增加或减少工作量=增加或减少工作量×X÷4。
7)各年级各科课程计划的确定。
主要以上级教育部门的规定为依据,同时,应吸收兄弟学校成功经验,结合本校教学实际,由教务处制定方案,经校长室批准后执行。
2、职员、工人工作量津贴
职员工人基本工作量,是指在校内应承担的基本岗位任务,完成基本工作量者,每月发给工作量津贴78元(工人68元),承担或实际完成不足者,按比例扣发工作量津贴。
基本工作量根据人员编制情况和各岗位实际工作量大小核定。
员工工作量津贴暂以现任工作为准考核发放,暑假期间进行定编、定员、定岗。
三、班主任管理目标奖
由政教处根据班级管理目标制订考核、奖惩办法,经校长室审核批准后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完善,一般一学年进行一次总结、研讨、修订。
附件1:
南通农场中学班级目标管理方案(96.10第三次修订稿)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班集体的建设,强化激励机制,推动班级管理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二)班级管理目标系统及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目标要素及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A、纪律45
到校
5
迟到一人次扣0.5分;早退每人扣1分,旷课每人次扣2分,进校文明礼仪欠隹、未佩戴校徽每人次扣0.5分,认识态度不好加扣0.5分。
导护门卫
早读
5
不认真早读每人次扣0.5分
导护
课堂
5
不能做到注意力集中,认真听课、记录或练习的分等级扣分
导护
自习
5
自习课不认真,有讲话、串位、离开教室等现象的,分等级扣分
导护
午休
10
午间以“静校”“净校”为重点,不玩球、棋、牌和车,违纪每人次扣0.5分。
有教师下班管理奖记2分。
导护
寄宿生
5
晚自习人数全、纪律好记3分。
迟到、早退、纪律差每人次扣0.5分,旷课每人次扣1分。
食堂就餐遵守秩序、不乱倒剩饭菜记2分。
违记1人次扣0.5分,严重者加扣。
生活指导
自行车停放
5
不能按指定地点整齐排放的,分等级扣分。
导护
B两操15
课间操
眼保健操
10
5
要求快、静、齐。
分进退场、做操、缺席等项目评分。
学生有1人不做扣0.5分
体育组导护
C、卫生10
教室内外
包干区
5
5
室内外地面、墙壁、门窗、黑板等整洁,桌凳整齐。
有一项不到位,扣1~2分。
大扫除每周一次,并保持清洁,无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
各值日生每天自查。
不能做到者酌情扣分。
导护
D、活动16
参加学校活动
班容班貌
文明岗
卫生评比
5
3
3
5
根据要求参加学校或年级等组织的活动、会议,依检查结果分等级记分。
每月查评一次。
文明岗值日记载,内容应详细完整,由政教处检查,酌情评分。
据检查、抽查情况,进行评比,分等级记分。
E材料14
班会课
班务材料
典型经验推介
3
8
3
认真备好、上好每节班会课,缺1次扣1分。
规定要上交的计划、表格、数据、班务日记等,缺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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