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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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
各系(部)、处室、中心、馆、科、所:
现将《关于转发<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二00八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榕人专[2008]6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并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推荐名单务必于本月16日前报送党群人事处,以便做好申报工作。
附:
《关于转发<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二00八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党群人事处
2008.4.10
关于转发《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二00八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榕人专[2008]6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二00八年机关事
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二○○八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报名办法,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
1、福州市二○○八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报名办法
2、《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二○○八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23号)
福州市人事局
2008年4月1日
福州市二〇〇八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报名办法
一、时间安排:
1、4月2日起各单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登记表》、《花名册》、《报名人员相片表》,购买《岗位目录》(每本5元)、《信息卡》、《信息卡填涂办法》(每份2元)。
2、4月21日至24日市直单位报名。
3、4月24、25、28日各县(市)区报名。
4、今年省工考办对上报材料截止时间要求严格,请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主管部门抓紧时间,按照市里所规定的时间内到市考试中心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所需材料:
1、中、高级工需持单位报名条件公示材料(由各单位按报名条件公示3天后形成公示报告)。
2、每人相片一寸三张,两寸一张(一张1寸贴登记表,其余三张贴在《报名人员相片表》上备用),要求近期同底正面免冠。
3、报中、高级工种须带原等级证书原件,县、区只要复印件。
4、《登记表》每人一份(市人事局统一印刷),按省厅文件要求填写,主管部门盖章;
《信息卡》每人一份,按省厅《填涂办法》填涂;
《花名册》每单位一份(各单位可自行复制);
《报名人员相片表》每人一份(各单位自行复制)。
5、200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证书。
三、组织实施:
(一)市直单位报名
1、报名地点: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人事综合大楼六楼)。
2、报名方式:
集中报名(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汇总报名材料到报名点报名,个人报名不受理)。
3、报名程序:
①审核《登记表》
按报名条件审核《登记表》并核对花名册上合格人数后,在花名册上盖章(或签字),退回报名单位;
②交报名费
报名单位根据已盖章(或签字)的花名册上合格人数交报名费,报名费80元、考试费60元,公共课程教材30元,专业教材按价格详见附表。
③交《登记表》、《信息卡》
④根据信息卡内容打印报名回单,供报名单位校对修改。
(二)县(市)区报名
1、报名地点: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
87111049小孙)
2、报名方式:
随到随核(各县区错开),具体事宜由各县区人事局安排。
3、报名程序:
①审核中、高级人员《登记表》;
②检查《信息卡》内容完整性;
③核对报名人数;
④交报名费(转帐:
工行持转帐单第三联,其它行持转帐单第一联复印件);
⑤户名: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帐号:
1402025109008950714,开户银行:
工行南门支行。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二ΟΟ八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闽人发[2008]23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闽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以及“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精神,加快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技能型人才评聘体系,调动技能型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将2008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1、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闽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单位中在岗、已转正定级的工勤人员;
2、与上述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从事技术工种岗位的合同制、临时性工勤人员;
3、管理人员以及长期从事实践操作或实习指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凡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考核合格,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且完成政府人事部门规定岗位继续教育的报考对象,均可根据下列报考条件报名参加相应工种技术等级岗位(职务)考核。
⑴已转正定级的工勤人员(含新调入、录用人员),未参加过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应先参加初级工的考核。
⑵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或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的初级工;或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或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技术工种工作年限15年以上(其中从事本工种工作6年以上)的中级工;或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或高中学校以上毕业并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五年,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申报技师的考核。
对于在197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同意,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3、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其他在岗工作人员,凡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业绩良好,经单位同意,也可根据下列条件自愿参加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⑴已经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在岗从事技术工种岗位的合同制、临时性人员,未参加过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应先参加初级工的考核。
⑵管理人员、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如现岗位与报考工种岗位相似的,可根据其工作年限与专业年限,直接报考相应的技术工种等级(职务);如现岗位与报考工种岗位不同的,应根据现有工作年限逐级参加考核。
三、报名方式
1、个人报名阶段
报考者本人需如实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填涂《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信息卡》(以下简称《信息卡》),并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证书》(须签注2006年—2007年参加岗位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
申报技师需另外附以下材料:
⑴学历证书的有效复印件一份。
⑵高级工岗位证书有效复印件一份。
⑶《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高级技师任职申报表》一式两份。
⑷《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见附件)一式十份。
⑸技术经验总结或论文一篇。
技术经验总结即本人对从事多年技术工作的经验总结或对解决工作中技术难题及实践操作问题的理论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
2、单位审核阶段
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以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进行严格考核,考核时间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安排。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造册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其中升级考核报名花名册与技师考评花名册分开。
《登记表》、《信息卡》、《花名册》填写的内容必须与考生本人实际情况相符。
如报考人员中有新录用、转岗以及上年度考核未通过,本年度重新考核等情况,应在备注栏说明。
省属单位的报考材料由各主管部门人事(干部)处报省人事厅工人考核办公室;设区市、县(市、区)所属的单位,由各设区市人事局审核汇总后报省人事厅工人考核办公室。
其中申报技师人员的材料应专人专袋,并在袋上注明申报材料情况。
3、集中申报阶段
⑴省属、中属单位于2008年4月14日至16日三天到省人事厅工人考核办公室报名。
报名地点:
省政府大院40号楼。
各设区市的具体报名时间由各设区市人事局确定。
⑵各设区市《信息卡》的信息采录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局工考机构负责进行,各设区市所属单位高级工及技师《花名册》等材料由各设区市人事局审核后报我厅工人考核办公室复审认定,以上时间截至2008年5月10日。
四、考核方式
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
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时间统一安排在六至八月。
共设置三门课程:
专业课程、技能考核、公共课程(原职业道德课程取消),其中专业课程、公共课程采用闭卷考试,技能考核以动手实践考核为主。
技师评审
1、考评方式
根据各行业工种的不同情况,技师考评以“考评结合”为主结合“以考代评”或“以评代考”等方式,使考评工作更加适合各行业工种的不同特点,进一步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各行业工种技师考评的具体方式由省人事厅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如申报某工种岗位的人数少于10人,则该工种可暂不进行考核。
2、考评程序
⑴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别为专业课程、技能考核、公共课程(原职业道德课程取消)。
对于2007年度已进入评审程序,但没有取得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今年参加考试的,可以在专业课程、技能考核两科成绩中各加5分计入总分。
⑵评审
对于实行考评结合方式进行技师考评的工种,须在专业课程、技能考核、公共课程三门课程均为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申报人员三门课程的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后,按岗位职数与参加评审人员数1:
1.2的比例进入综合评审程序。
综合评审采取审阅申报材料、评阅论文、专业技术总结及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其职业态度、工作业绩、技术革新、解决难题、传授技艺、潜在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和审查。
如参加某工种岗位考核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工种所下达的岗位职数,则按考核人数与职数的1.2:
1的比例重新确定该工种职数。
⑶表决方式
综合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投赞同票的须达到出席评审成员总数(至少7人)的2/3以上(含),方为通过。
如出现被评审对象票数相等以致无法淘汰时,则票数相等的对象再次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⑷审批
各行业技师评审小组在全部评审程序结束后,将评审结果报省人事厅审批,并由省人事厅核发《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取得工人技师的任职资格。
五、收费问题
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受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07]346号),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报考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时直接收取报考审核服务费每人80元,同时收取公共课程考试费每人30元,专业课程考试费每人30元。
申报技师人员进入评审后收取综合评审费350元。
(以上不含教材费用)
六、证书发放及工资兑现。
凡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专业课程、技能考核和公共课程考核都合格的人员(申报技师的人员需通过评审),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按照我厅相关规定颁发相应工种技术等级岗位(职务)证书。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通过技术等级考核并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后,凡已实行岗位设置、评聘分开工作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工勤人员所考取的岗位资格来确定所聘的工作岗位并兑现相应的工资;凡未开展岗位设置、评聘分开工作的单位,对参加今年岗位考核并取证的工勤人员,工资从取证后的下一个月起,就近就高进入所取得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技师的聘任按《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工作中聘任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3]146号)执行。
七、其他有关事项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涉及到广大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设区市、各部门和各单位在工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宣传有关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严格把握政策,严明工作纪律;要树立群众观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组织计划,搞好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工作中遇有问题,请与我厅工人考核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0591-********、87851837。
附件一:
2008年度技师评聘工种范围及职数(福建省人事厅网站下载)
附件二: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福建省人事厅网站下载)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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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事业单位 人员 技术 等级 岗位 职务 升级 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