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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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书
继承公证书
篇一:
财产继承公证书
(XX)证××民字第11号申请人:
董××,男,×××年7月10日出生,现住×××。
公民身份号码:
××××××。
被继承人:
董××,男,1932年6月1日出生,生前住×××××。
公证事项:
继承权公证
申请人董××因继承被继承人董××的遗产,于XX年5月28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董现民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审核情况如下:
一、被继承人董××于1995年7月24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董××死亡时在×××(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建筑面积为81.12平方米)留有一处房产,此房产是董××的个人财产。
三、据申请人称:
被继承人董××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公证书
四、被继承人董××的妻子李××已于XX年3月27日死亡,二人是原配夫妻,只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儿子董××和女儿董××。
李××自董××死亡后未再婚。
五、现女儿董××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董××的遗产,董××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董××的遗产。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董××的上述个人财产为董××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董××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
因被继承人董绍文的妻子、父亲、母亲均已死亡,现其女儿董××表示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利,故被继承人董××的上述遗产应由其儿子董××一人继承。
××公证处
公证员
二O一O年六月十一日
篇二:
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通用格式
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通用格式
公证书
()XX字第XX号
申请人:
基本情况[注1]
委托/法定代理人(基本情况)[注2]
被继承人:
基本情况[注3]
公证事项:
继承权
证词内容
一、必备要素
(一)继承人姓名、申请日期、申请事项。
(二)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注4]。
(三)公证机构向当事人告知了继承权公证的法律意义
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公证机构查明(审查核实)的事实,包括:
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
2.继承人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情况[注5]。
3.经向所有继承人核实,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
遗赠扶养协议[注6]。
4.被继承人的全体继承人,有无死亡的继承人;继承人
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注7];代位继承情况及其他继承人
5.继承人中有无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注9]。
6.有无放弃继承权的情况[注10]。
(三)公证结论
1.法律事实、理由[注11]。
2.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财产为合法财产。
3.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注12]。
4.被继承人的遗产由何人继承、如何继承[注13]。
二、选择要素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原因[注14]
(二)继承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适用遗嘱继承的,当事人是否了解遗嘱的内容。
公证机构经向所有继承人核实,用于遗嘱继承的遗嘱为被继
承人所立的最后一份有效遗嘱。
[注15]
(四)对遗嘱见证人、执行人、遗产的使用人、保管人
等事项的说明。
(五)根据遗嘱信托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当根据遗嘱
的内容,列明受托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六)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个
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继承的特别法的规定办理继承权公证
的,写明特别法的具体适用。
(七)被继承人生前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情况,继承人
对此所作的意思表示。
(八)公证员认为需要告知的有关继承的其他法律规定。
(九)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或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注:
1.申请人是指向公证机构提出继承权公证申请的人,
包括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没有向公
证机构提出申请的继承人,不列为申请人。
基本情况包括: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名称和号码、住址,外国
人应写明国籍。
2.委托/法定代理人指根据授权委托书或法律规定,
代理继承人申请办理公证的人。
委托代理人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需
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人基本情况包括: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
前住址。
4.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详细列明。
5.公证机构只对继承人申请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的
情况进行核实,核实的内容包括:
个人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的种类、数量,是否与他人共有或者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典当、抵押、出质或其他权利受限制情况,现存放何处,由何人保管。
被继承人的遗产应详细列明,财产种类、数量较多的可制作成财产清单作为公证书附件。
6.公证机构必须向所有法定继承人进行核实,确认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或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必须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并应注意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包括被继承人全部的遗产。
7.首先核实被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注明其身份,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予以说明,其次再核实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身份。
特别应注意《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有关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女婿的规定。
符合《继承法》规定条件的继承人均予以列入。
8.主要查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死亡的先后时间,核实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人、其他继承人是否符合条件。
9.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为《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的行为,未发生第七条规定情况的不写。
10.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员应进行询问,询问过
程应写入询问笔录,或者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但应注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否致其不履行法定义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证词中应具体写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的范围。
11.注意正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具体条款。
12.所有合法继承人应全部列上。
13.情况复杂的,可以表述具体继承份额、有无代为保管遗产的人,等等。
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割达成协议的,如协议内容合法,可以作为分割遗产的依据。
14.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能够说明被继承人死亡原因的,可以在证词中写明。
死亡原因包括:
因病、意外事件、被害、自杀、被法院宣告死亡等。
如被害死亡,尤应审查是否被继承人所为,是否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15.适用遗嘱继承的,此项为必备要素。
公证机构必须向所有继承人核实用于办理继承权公证的遗嘱是否为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最后一份有效遗嘱,遗嘱是否已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等。
篇三:
继承公证书费用
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遗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为:
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而遗产继承诉
讼的收费标准是按标的额的多少超额递减比例收费的。
当遗产金额在1万元以下时,只有50
元;当遗产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时,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遗产金额在10
万元至20万元时,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大家可以发现,当我们在进行继承公证还是继承诉讼之间选择时,成本的考虑不是一概
而论的。
经过计算,当遗产金额在4万元以下或者26万元以上时,选择继承诉讼较为经济;
当遗产金额在4万元至26万元之间时,选择继承公证较为经济。
但是,请大家注意,有时候我们是没有选择的,比如继承人无法就遗产的分配达成一致
的意见,那么就无法选择继承公证的方式来解决,从而只能进行遗产继承的诉讼。
想学法律?
找律师?
请上继承过户的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
公证费。
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
以了。
1.公证费:
按照遗产价值的2%收取公证费,最低收取200元。
当事人需要增加公证书副
本的,每增加一份,加收10元副本费。
2.取得公证书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登记费8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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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房屋产权继承的手续
1、申请登记
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
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
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
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
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
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
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
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
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3、公告
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
防差错。
如无异议,则进行核准登记。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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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4216456e52&sign=8ee123e7ef&zoom=&png=10805-&jpg=0-0"target="_blank">点此查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
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
”。
若经
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
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
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怎么做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怎么做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产权人过世,留下配偶和3个继承人。
现2个继承人放弃继承,配偶也放弃继承。
房产
公证该怎么做,费用怎么收?
如果提供的房价总款合理,一定要估价公司出报告吗?
中顾网律师:
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
一是
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
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
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
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
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
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本文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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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书)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
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5101以上至1000部分2.51001以上至XX部分1.5XX以上至5000部分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10000以上部分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
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
+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
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相关材料: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
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
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
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
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
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
骤:
一、需要有效的证明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
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
记等办理过程。
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
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
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
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
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
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
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
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
请继承登记手续。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
受理,并核发回执。
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
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
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
一
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
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
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
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
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篇四:
如何计算房产继承公证费想学法律?
找律师?
请上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
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你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如果有的话也没有这么多(房
款差额的20%或房款的1.5%或1%根据房子的情况不同而定).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财产继承公证费10月起大幅下调(附收费标准清单)时间:
XX-08-1421:
06来源:
人民网时间:
XX-08-1421:
06来源:
人民网人民网北京8月14日电(记者仝宗莉)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XX年10月1日起,
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其中,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
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
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
降为每辆次70元。
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
元。
此次《通知》降低的收费标准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农业、工商等部门。
《通知》
要求各省(区、市)价格、财政部门结合通知精神,对按规定权限由本地区制定的行政事业
性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核,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于9月底前将降低后的收费标准通
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附:
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一、公安部门
(一)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降为每辆次70元。
(二)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二、司法部门
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
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受益额20万元以
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
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
赠的,减半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属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相关考试考务费标准降
低为:
注册岩土工程师基础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2元降为15元,专业考试考务费标
准由每
人每科91元降为22元;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和注册环
保工程师基础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24元分别降为18元、15元、18元、15元;物
业管理师基础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25元降为11元,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
30元降为15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9元降为13元。
四、交通运输部门
(一)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
(二)交通运输部所属交通职业资格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
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0元降为30元。
五、农业部门
(一)国内植物检疫费,降低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调运检疫费和产地检疫费标准,
具体为:
1、调运检疫费,其中:
粮谷类由按货值的0.60%降为按货值的0.45%收取;经济作物类由
按货值的0.70%降为按货值的0.50%收取;水(瓜)果类由按货值的0.80%降为按货值的0.60%
收取。
2、产地检疫费,其中:
粮谷类由按产值的0.40%降为按产值的0.30%收取;经济作物类
由按产值的0.45%降为按产值的0.35%收取;水(瓜)果类由按产值的0.60%降为按产值的0.45%
收取。
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检疫费,粮谷类按降低后标准的20%计收,经济作物和
水(瓜)果类按降低后标准的30%计收。
(二)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
(三)农业部所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兽医全科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15元降为11元。
六、卫生计生部门
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费标准,由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20元、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40元统一降为每
人每科(含初级和中级)20元。
七、国务院资产管理部门
(一)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向省级考
试机构分别收取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
每人每科40元降为25元。
(二)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注册化工
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0元降为30元。
(三)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中国企业联合会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客观题科目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25元降为18元,主
观题科目由每人每科30元降为22元。
八、环保部门
环保部所属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考务
费标准,由每人每科30元降为25元。
九、水利部门
水利部所属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注册土木工程师专业考试(水
利水电工程)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30元降为25元。
十、审计部门
审计署干部培训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
科50元降为20元。
十一、工商部门
受理商标注册费,其中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现行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元(限定本类
10个商品。
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80元)。
网上受理商标注册费仍
按现行规定执行。
十二、知识产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
科20元降为15元。
十三、外文出版部门
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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