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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古书的用字
第四節古書的用字
古書中有種種不同於今的複雜用字現象,現擇要就其中的古今字、通假字、異體字等作些介紹。
此外,繁簡字本不屬於古書用字現象,暫放在本節介紹。
一、古今字
古今字指的是這樣一種用字現象:
同一個詞、同一個概念,在不同的時代,用不同的字形來記錄;産生在前的那個字,叫古字,産生在後的那個字則叫今字。
古字和今字是不同歷史時期的産物。
“古”和“今”也是相對的概念,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說:
“古今無定時,周爲古則漢爲今,漢爲古則晉、宋爲今。
隨時異用者,謂之古今字。
”可見,“古”、“今”只是指表示某一詞義的字産生的時代性而言的。
古今字是漢字在發展孳乳過程中所産生的一種文字現象。
上古時期,漢字的數量較少,不少字除表本義外,還往往借作他用,産生了假借義,再加上詞義的引申發展,就使“一字多義”變成了不可避免的現象。
但一字多義(尤其是假借義)增加了書面交際的困難,有必要把多種意義加以區別,讓一字“兼職”過多的情況有所改變,於是人們就另造新字來承擔其中的某一個意義。
這樣,在某個義項上,先造字和後起字就形成了古今字關係。
但從本質上來說,古今字就是區別字,是以不同的字形來區別不同的意義。
人們有時稱古今字爲分化字,也是說今字是爲了承擔古字的某個意義而分化出來的。
從形成的原因來分,古今字主要可以分爲以下五種:
(1)古字表引申義,今字表本義。
例如“益”字甲骨文作
,小篆作
,象水從器皿中漫出,本義是水漫溢,引申則又有增益、利益、更加等義。
後來加水旁新造“溢”字專表本義,“益”則只表引申義了。
古書先後在記錄漫溢這個詞時,“益”和“溢”就構成了古今字。
《呂氏春秋·察今》“澭水暴益”,用的即古字。
類似的還有:
州—洲、止—趾、要—腰、責—債、監—鑑、奉—捧、新—薪、景—影等。
(2)古字表假借義,今字表本義。
例如“莫”甲骨文作
或
,小篆作
,从日从四屮或四木會意,構意爲日落草莽樹叢之中,本義爲昏暮,因時常借用爲“莫須有”的“莫”,後來便又加形符“日”新造“暮”字表本義,而“莫”字則專用爲表假借義。
古書先後在記錄昏暮這個詞時,“莫”與“暮”構成古今字。
《詩經·齊風·東方未明》“不夙則莫”,所用即古字。
類似的還有:
孰—熟、然—燃、衰—蓑、北—背、原—源、午—杵、縣—懸、它—蛇等。
(3)古字表本義和部分引申義,今字專表某一引申義。
例如“解”字甲骨文作
,从臼从牛从角,會雙手解牛角之意;小篆作解,从角从牛从刀會意,本義爲解剖,引申又有懈怠、鬆懈的意思,後來加形符“心”新造“懈”字,用以專表“解”的這一引申義,而本義和其他引申義(如放開、解脫等)仍由“解”字承擔。
古書先後在記錄懈怠、鬆懈這個意義時,“解”與“懈”構成古今字。
《史記·李將軍列傳》:
“胡虜益解。
”又《漢書·張釋之傳》:
“王生老人,曰‘吾襪解’。
”均用古字。
類似的還有:
知—智、被—披、取—娶、坐—座、沒—歿、反—返、食—飼、赴—訃(fù)、振—賑、潦(lào)—澇、張—帳等。
(4)古字表本義,今字表假借義。
例如“辟”字甲骨文作
,金文作
,皆从卩从辛會意,小篆加形符“口”作
,《說文》:
“辟,法也。
从卩辛,節制其罪也;从口,用法者也。
”是“辟”本義爲法,在上古又經常假借爲躲避、開闢、譬如、乖僻等義,後來增加形旁,分別爲這些假借義新造專字。
古書先後在記錄這些詞時,“辟”字在不同詞義上分別與“避”、“闢”、“譬”、“僻”構成古今字。
《左傳·隱公元年》:
“姜氏欲之,焉辟害?
”《國語·晉語》:
“晨往,寢門辟矣。
”《漢書·晁錯傳》:
“使主內亡邪辟之行,外無騫污之名。
”《禮記·中庸》:
“辟如行遠必自迹。
”皆用古字。
類似的還有:
栗—慄、胃—謂、舍—捨、戚—慼、采—彩、牟—眸、師—獅、莩—殍、母—毋等。
(5)古字和今字的表義具體化。
例如“受”字甲骨文作
,从𠬪舟聲,舟兼表相受授之物,是一個聲符形化的形聲字,《說文》訓其本義爲“相付”。
彼此授受,本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古時施受同辭,接受和授予均由“受”字表示。
《新唐書·高儉傳贊》:
“古者受姓受氏,以旌有功。
”這裏的“受”即是賜予(付予)的意思,是用古字。
後世新造“授”字專表授予義,而“受”字專表接受義。
如“教—學”、“示—視”與此同。
又如:
“祝—呪(咒)”爲古今字。
“祝”甲骨文作
,以跪跽之人張口致辭會意,或加形符“示”作
,變爲形聲。
本義爲禱祝。
祈禱於神,可求賜福於己,也可求降禍於人,是“祝”字本含有祝福和詛咒兩方面的意思。
《詩經·大雅·蕩》:
“侯作侯祝,靡屈靡究。
”孔疏:
“口告而祝詛之也。
”後世新造“呪(咒)”字,專表詛咒之義,而“祝”字專表祝福之義。
再如“獸—狩”也是古今字。
“獸”字甲骨文作
,从單(狩獵武器)从犬會意,是“狩”的本字。
古代“名動相因”,行爲動作與行爲動作涉及的對象每用同一個字來表示,故“獸”在上古兼有禽獸和狩獵兩個方面的意思,後世新造“狩”字專表狩獵(動詞),而“獸”字則專表禽獸(名詞)了。
相似的還有“禽—擒”。
像這樣的古今字,其今字都是爲表義的具體化而造的專字。
以上所列舉的由母字和後造分化字構成的古今字,不僅具有造字早晚先後的區別,而且絕大多數的今字是在古字的基礎上增加別義的形符構成的形聲字(古字爲聲符),這給我們識別這類古今字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條件。
另外,由於同音假借,被借字與借字有時也會構成古今字。
書面漢語在發展過程中,往往使用同音假借來調劑漢字的記詞職務。
原本由某個字擔負的記詞職務,到了某個歷史階段,因爲種種原因,便改由另一個音同音近的字來承擔了。
而且往往一直承擔下來,成爲記錄這個詞的正字。
於是前後兩個字在彼此交接的那個詞義上構成古今字,也就是被借字與借字構成古今字。
例如“伯”字,本義爲“長”(老大),其引申義可特指“諸侯之長”,“春秋五霸”的“霸”原本作“伯”,《漢書·文帝紀》:
“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
”“伯”與“霸”所表示的詞義判然有別。
後世“五伯”的“伯”借用“霸”字充當。
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霸”字下說:
“俗用爲王霸字,實伯之假借字也。
”但一借則不還,到唐代這個借字即已成爲正字,至今不變。
於是“伯—霸”在“諸侯之長”這個詞義上構成古今字。
由假借構成的古今字,常見的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古字(被借字)只把部分記詞職務轉移給今字(借字),而自身仍然承擔着餘下的職務。
例如“何—荷”就是這樣。
“何”字本義爲負擔,又假借爲記錄疑問代詞,於是本義就另借荷花的“荷”字來分擔,也就是把部分職務轉移給了“荷”字,而除本義之外的其他職務仍由“何”字自身承擔。
類似的古今字還有:
內—納、見—現、女—汝、泉—錢等等。
這類古今字,在古字將部分記詞職務轉移給今字之後,古字與今字分別記錄的詞,往往是詞義不同、詞性也不同的詞,因而在讀音上也往往略有差異。
另一種是古字(被借字)把自己的記詞職務完全轉移給了今字(借字),今字通行爲正字之後,古字往往被廢棄。
例如“彊—強”。
“彊”字从弓畺聲,本義是“弓有力”,引申爲凡強勁之稱。
這個字産生得很早,在西周金文中常用以表示強力、強大的意思。
而“強”字从虫弘聲,本義是一種蟲子,産生在戰國之後。
由於“彊”與“強”形近易混且同音,“強”的本義極少用,於是後世便借“強”爲“彊”,久借不還,遂使“彊”字完全被“強”字取代而廢亡。
類似的還有:
辠—罪(捕魚竹網)、迻—移(禾名)、竢—俟(姓)、氼(氽tǔn)一溺(水名)等。
這類古今字往往是古字的義項單一,今字的義項也不多,且本義罕用,所以今字在淘汰了古字之後,不僅不會影響表義的明確,反而能使習用的漢字字數爲之減少。
這是社會對用字的正確選擇。
二、通假字
通假又叫通借,前人也稱爲假借,是古人用字寫詞時本有其字而不用,卻用一個音同音近的字來代替的現象,原本當用的字也叫本字,臨時用來替代本字的那個字叫通假字或通借字(簡稱借字)。
例如:
①莊公寤生,驚姜氏。
(《左傳·隱公元年》)
②舉錯不可不察也。
(《漢書·張釋之傳》)
③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周易·繋辭下》)
例①的“寤”一般認爲本應用“啎”,“啎”訓逆,“啎生”即逆生;例②的“錯”本應用“措”,放置的意思;例③的“信”與“屈”相對,本應用“伸”,意思才能通暢。
然而這些文句的作者沒有用本來該用的字,而用了意思毫不相干只是音同音近的字來代替。
這就是古書中的所謂通假現象。
這裏的“寤”、“錯”、“信”三字是通假字(借字),“啎”、“措”、“伸”則分別爲它們的本字。
通假雖然前人也謂之假借,也是“依聲託事”而借音表義,但是它與六書之一的“假借”是不同的。
六書中的假借是借字音記詞,即不給某些詞造專門書寫符號而借用他詞書寫符號來替代,是“本無其字”的“依聲託事”,沒有所謂本字可言(後世再造本字者除外);通假則是古人用字的一種變通現象,即放着本字不用而臨時借用音同音近的他字來替代,是“本有其字”的“依聲託事”。
爲什麽會産生本有其字而不用的通假現象呢?
原因很多。
從根本上說,漢字雖說是以象形表意爲基礎發展起來的表意文字體系,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它幷不能實現形與義的完全統一,因而在造字之初便有了假借。
這說明漢字作爲記錄漢語的符號,本來就是允許和存在着借音表義的。
用字的通假和造字的假借雖有不同,但在借音表義這一點上幷沒有本質的區別。
只要在使用過程中能做到約定俗成、得到社會的公認就不會造成交際的障礙。
因此,某些通假現象在某個時代通行,當時的人們習以爲常,幷不以之爲怪。
在沒有正字法、也沒有能促進用字規範化的工具書的古代,人們用字不像後世那樣嚴格。
另外,漢字在隸變之後,字形的直觀表義功能已不復存在,音同音近的字又多,形體也難記,人們在倉猝下筆之際不及熟計,也自然易寫“別字”,正如鄭玄所說的:
“其始書也,倉卒無其字,或以聲類比方假借爲之,趣於近之而已。
”(見陸德明《經典釋文·條例》)至於有的典籍書已亡佚,後來只能根據某人的口授再筆錄流傳,筆錄之時,也容易注重聲而忽視字形,某些“別字”流傳久了,也就漸漸相沿成了習慣,所以古書中的許多通假字與其本字之間的對應關係(即某通某)是相當固定的。
古書中大量使用通假字,是造成古書難讀的原因之一。
碰到通假字定要打破其字形的束縛,“以聲求義”,找出它的本字,不能望文生義而“硬解”。
如有人將上面所舉例①“莊公寤生”的“寤”即如其字面解爲“寐寤”,謂武姜寐時生莊公,至寤時始覺其生。
一覺醒來孩子已生下,又何“驚”之有?
所以這樣的解釋是“以文害辭”,可見明通假對閱讀古書的重要。
古書用字的通假現象是複雜的。
從不同的角度觀察,通假字與被通假字之間具有不同的關係。
主要有:
1.從聲音上看,通假字與被通假字具有或同音、或雙聲、或叠韵的關係。
例如:
①信以結之,則民不倍。
(《禮記·緇衣》)
②寡助之至,親戚畔之。
(《孟子·公孫丑》)
③故九萬里則斯在下矣,而後乃今培風。
(《莊子·逍遙遊》)
④沒死以聞。
(《戰國策·趙策》)
⑤登是南邦。
(《詩經·大雅·雲漢》)
⑥从弟子女十人所。
(《史記·滑稽列傳》)
例①的“倍”和例②的“畔”分別是“背”和“叛”的借字,倍與背、畔與叛同音;例③的“培”和例④的“沒”分別是“憑”和“冒”的借字,培與憑、沒與冒是雙聲;例⑤的“登”和例⑥的“所”分別是“成”和“許”的借字,登與成、所與許叠韵。
2.從字形上看,通假字或被通假字如果是形聲字的話,則多具有相同的聲符。
由於漢字中形聲字占的比例極大,通假又以音同音近爲前提,所以通假多見於形聲字,而於形聲字中又特以具有相同聲符者居多。
例如:
財—材、常—嘗、底—砥、鄂—愕、匪—斐、靜—淨、僇(lù)—戮、說—脫、訟—頌、廩—懍、錫—賜、刑—形、政—征、悟—晤,等等。
當然,聲音相同相近的字幷不限於聲符相同的形聲字,因而通假字與被通假字也幷非都如此,比如:
由—猶、時—伺、趣—促等,則是另外的情形,只是所占比例較小罷了。
3.從借代關係上看,通假字與被通假字有單借和互借之別。
所謂單借,是指甲能借乙,乙卻不能借甲。
比如“屈伸”的“伸”能借用“誠信”的“信”來替代,而“誠信”的“信”卻不能借用“伸”字來替代;“背棄”的“背”能借用“倍數”的“倍”來替代,而“倍數”的“倍”卻不能借用“背棄”的“背”來替代(所謂不能,是指古書中沒有這樣的用例)。
所謂互借,是指甲字和乙字可以互相替代,即甲爲本字時乙爲借字,乙爲本字時則甲爲借字。
例如:
①及以至是,言不辱者,所謂強顔耳,曷是貴乎?
(司馬遷《報任安書》)
②年八十已上;賜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
(《漢書·文帝紀》)
③安有爲天下阽(diàn)危者若是而上不驚者?
(賈誼《論積貯疏》)
④江漢以濯(zhuó)之,秋陽以暴之,皓皓乎不可尚矣。
(《孟子·滕文公上》)
例①“以”是借字,“已”爲其本字;例②“已”爲借字,“以”爲其本字。
“以”與“已”互爲通假。
例③“上”是借字,“尚”爲其本字;例④“尚”是借字,“上”爲其本字。
“尚”與“上”互爲通假。
類似的例字還有:
愛—哀、才—裁、故—固等。
古書用字的通假現象以單借爲多,互借較少。
4.從對應字數上看,通假字與被通假字一般是一對一的關係,即一個字僅被另一個字借用,但也有不少的字可被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借用,形成一對多的關係;例如“辯”字:
①主齊盟者,誰能辯焉?
(《左傳·昭公元年》)
②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以逰無窮者,彼且惡乎待哉?
(《莊子·逍遙遊》)
③望於山川,辯於羣神。
(《史記·五帝本紀》)
④其於宗廟朝庭,辯辯言,唯謹爾。
(《史記·孔子世家》)
例①杜預注云:
“辯,治也。
”治辦之意,即借爲“辦”;例②郭慶藩《集釋》云:
“辯,讀爲變。
”例③今《尚書·舜典》“辯”作“徧”(遍);例④《論語·鄉黨》“辯辯”作“便便”。
是“辯”可被“辦”、“變”、“徧(遍)”、“便”等幾個字共同借用。
此外,“距”可通“拒”、“詎”、“巨”;“厘”可通“嫠”、“來”、“賫”;“能”可通“耐”、“乃”、“而”等,都屬於這一類。
瞭解通假字與被通假字之間的種種關係,對辨識古書的通假用字是有好處的。
通假是借音表義,以音同音近爲前提,所以辨識通假字主要是以聲音爲綫索。
閱讀中遇到某一個字不能用其本義或引申義去解釋時,就應考慮到是否存在通假的問題。
例如《論語·陽貨》:
“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歸孔子豚。
”這一句中的“歸”字當作何解釋呢?
若依《說文》,“歸”的本義是指女子出嫁,這用在本句顯然不通;若用“歸”的引申義“歸還”似乎可通,但孔子幷未借給陽貨豚,又何以言歸還?
聯繫上下文意,是陽貨想通過送豚給孔子,好讓孔子依禮回拜時見到孔子,句中“歸”字當是贈送的意思。
然而“歸”字的本義和引申義中都沒有贈送這一義項,可見它很可能是個通假字。
此處的豚指做熟的小猪,是古人的美食,而古有贈送食物的專字“饋”,與“歸”音近,意思又正好吻合,於是可以初步斷定歸是“饋”的借字。
查同書《微子》,又有“齊人歸女樂,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之語,“歸”同樣當借爲“饋”(意思是說齊國像饋贈美味一樣將女樂聲色送給魯國)。
再查別的古書,還有不少類似的例子。
這說明“歸”借爲“饋”,已沿用成習,幷非偶然。
這是同類例證。
另外,古書中往往有不同的書同記一事而用字互異的情況,這也是我們弄清通假現象的好材料。
“(陽貨)歸孔子豚”一句,鄭玄注本即“歸作饋”。
這是異文例證。
有了這些同類例證和異文例證,“歸”爲“饋”的借字就可以確定無疑了。
在辨識通假字時要注意兩點:
(1)要有古音韵的常識。
所謂音同音近是就古音而言的,不是指的今音。
古今語音變化很大,古代音同音近的字,到現在不都還音同音近,有的可能變得完全不同不近了;而原本讀音不同不近的字,又有可能變得相同相近。
所以當我們以聲音爲綫索去辨識通假時,千萬不可只據今音作準則。
(2)在沒有別的例證時,不可只據音同音近而輕言通假。
判定某字借用爲某,一定要有充分的證據和理由。
古書中常見的通假字,古今注文中多有注明,《辭源》、《辭海》一類普通字書中也有釋例,初學者應該通過閱讀和勤查工具書去掌握一批常用的通假字。
三、異體字
所謂異體字,是指在某一歷史時期音義完全相同、記詞職能也完全一樣,只是構形有異的字。
例如:
以大爲小,以彊爲弱,在俛卬之間耳。
(《漢書·晁錯傳》)——顔師古注:
“言不知其術,則雖大必小,雖強必弱也。
俛亦俯字。
卬讀曰仰。
”
面刺王過,王至掩耳起走,曰:
“郎中令善媿人。
”(《漢書·龔遂傳》)——顔師古注:
“媿,古愧字。
愧,辱也。
”
以上句中的“俛”與“俯”、“媿”與“愧”,雖然字的構形不同,但音義及記詞職能完全一樣,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互換。
像這樣的字就是異體字。
漢字中的異體很多。
解放以後,爲了使社會用字規範化,我國在1955年發布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淘汰了重複多餘的異體字1055個。
這些被廢除了的異體字雖然在現在的一般出版物中已停止使用,但在古書中卻依然存在。
因此,要讀古書仍須認識異體字。
異體字的形體差異主要有以下六種:
1.所用造字方法不同,一體爲形聲,一體爲非形聲。
如:
嶽—岳、涎—㳄、耻—恥、涙—泪、磥—磊、膻—羴、野—埜、崧—嵩、沬—頮,等。
2.同爲形聲,而成分或位置不同。
主要有:
(1)形符不同。
如:
偪—逼、徧—遍、踰—逾、詠—咏、悮—誤、谿—溪、牓—榜、煖—暖、穅—糠、覩—睹、盃—杯,等。
(2)聲符不同。
如:
餽—饋、暱—昵、櫂—棹、猨—猿、楳—梅、線—綫、揜—掩、泝—溯、枬—楠、嗁—啼、勳—勛、蜨—蝶、煙—烟,等。
(3)形符和聲符都不同。
如:
蹟—迹、賸—剩、盌—碗、邨—村、秔—粳、眂—視、蝯—猿,等。
(4)相對位置不同。
如:
咊—和、鞌—鞍、羣—群、夠—够、峯—峰、畧—略、慙—慚、枀—松、裡—裏、襍—雜、鵞—鵝,等。
(5)省形或省聲。
如:
螡—蚊、靁—雷、纍—累、曐—星,等。
3.同爲會意,形符不同。
如:
朙—明、弃—棄、躰—体,等。
4.因隸變或訛變而不同。
如:
萅—春、亯—享、雝—雍、悤—怱、竝—並,等。
5.因簡省而形成俗體的不同。
如:
別—别、冊—册、冰—氷、壘—垒、吳—吴(後一字爲俗體),等。
6.因古體的不同。
如:
禮—礼、無—无、㠯—以,等。
異體字在歷史上不僅爲數衆多,而且還隨着社會用字的發展變化而變化,所以要用歷史的、發展的眼光來看待它們。
有兩種情況最值得注意:
(1)在歷史上的某個時期曾經是異體字,但後世發生了分化,記詞職能有了分工,變成了兩個不同的字。
例如“咳”與“孩”,在歷史上就曾是一對異體字。
《說文》:
“咳,小兒笑也。
从口亥聲。
孩,古文咳从子。
”《禮記·內則》:
“父執子之右手,咳而名之。
”《史記·扁鵲傳》:
“曾不可以告咳嬰之兒。
”《老子》:
“我獨泊兮未兆,如嬰兒之未咳。
”《釋文》本作“孩”。
《顔氏家訓·教子》:
“子生咳㖷,師保固明,仁智禮義導習之矣。
”本又作“孩提”。
在這些文句中,“咳”與“孩”均讀hái,用的都是“小兒笑”的本義。
後來這一對異體字發生了分化,本義也罕用了。
“咳”讀ké,通“欬”,如“咳唾成珠”。
即今“咳嗽”的“咳”。
“孩”仍讀hái,用爲幼童之稱。
“咳”與“孩”變成了完全不同的兩個字。
這樣的例子很多,比如“喻—諭”,原本曉諭、比喻義都可通用,後來分化,曉諭義用“諭”,比喻義用“喻”。
“份—彬”原本通用,指文質具備的樣子,《說文》引《論語》“文質份份”,今作“彬彬”。
後世分化,“彬”仍表本義,而“份”改讀fèn,用作量詞。
“育—毓”、“徯一蹊”、“訝一迓”、“拓一摭”等等,也有類似的變化。
我們在讀古書時,對於這一類的異體字一定要作歷史的考察,切不可輕率地以今律古而誤解文意。
(2)在古代原本不是異體而是意義或用法不同(或不盡相同)的兩個字,現在爲了精簡漢字,在作“異體字整理”時也視同異體字加以合併而成了一個字。
例如“炮”,本是一種烹調方法。
《禮記·禮運》:
“以炮以燔。
”鄭注:
“炮,裹燒之也。
”而“砲”(礟)是“機石”,指古代戰爭中用機械之力發石以攻敵,故字从石。
後來發明了火炮,才借“炮”爲“砲”。
二字原本幷非一字之異體。
現在當作異體字合幷後,“炮”行而“砲”廢。
類似的還有“龢—和”、“脩—修”、“游—遊”、“祕—秘”等等。
我們在讀古書時切不可將它們視爲異體字,要從弄清它們的本義入手,分辨出它們在不同場合的不同意義和用法。
四、繁簡字
繁簡字是繁體字和簡體字的合稱。
所謂繁體和簡體,本來是就同一個字構形時所使用的構件或筆劃的多少相對而言的,一般來說,構件或筆劃多的是繁體,構件、筆劃少的是簡體。
一個字的繁與簡,自古就有,如甲骨文“以”就有繁簡二體作
—
(楷書作以—㠯)、“棄”也有繁簡二體作
—
(楷書作棄—弃),以後歷代皆有類似的繁簡字用字現象。
但這裏所稱的“繁簡字”還有其特定的含義,其中的“簡體字”包括簡化字。
簡化字特指1956年國務院公布的《漢字簡化方案》所頒布的簡化字,繁體字特指與簡化字相應的繁寫楷書字體。
簡化字的頒布與推行,意義是十分深遠、重大的。
不過對於需要閱讀古代典籍及一切文獻資料的人來說,還必須瞭解簡化字與原來繁體字的種種對應關係,真正認識和掌握繁體字。
(一)簡化字的來源
利用古字:
雲云氣气從从網网捨舍(簡化字爲古體字)
無无禮礼棄弃趕赶糧粮(簡化字爲古異體字)
體体繼继蠶蚕遷迁陽阳燈灯(簡化字爲歷代的簡體或俗體字)
草書楷化:
車车門门韋韦當当堯尧爲为會会
盡尽頭头應应樂乐歸归
部分簡省:
鑿凿習习廣广務务飛飞點点聲声
競竞
換用符號:
鄧邓歡欢鷄鸡艱艰僅仅聖圣對对
鳳凤漢汉聶聂這这趙赵黨党慶庆
另造新字:
認认礎础補补竊窃態态遠远滅灭
寶宝
同音代替:
鬥斗幾几穀谷麵面鬱郁薑姜裏里
餘余臺檯台繫係系
(二)繁體字與簡化字的對應關係
1.大多數爲一對一的關係。
例如:
礙碍襖袄賣卖達达糴籴竈灶隸隶壩坝
繭茧遞递竊窃
只有少數是一對二、一對三或一對四的關係。
例如:
当:
當噹恶:
惡噁发:
發髮尽:
盡儘纤:
纖縴
坛:
壇罎
干:
干幹乾系:
系係繋
台:
台臺檯颱
2.某字簡化後的構形與古書中某個字構形完全—樣,但兩者的音義和用法完全不同。
例如:
板闆——板,木板;闆,老闆。
表錶——表,外表;錶,手錶。
別彆——別,分別;彆,彆扭。
卜蔔——卜(bǔ),占卜;蔔,蘿蔔。
厂厰(廠)——厂(ān),“庵”的異體字;厰廠(chǎnɡ),工厰。
丑醜——丑,子丑,地支字;醜,醜陋。
冬鼕——冬,冬季;鼕,鼓聲鼕鼕。
个個——个(ɡè),正堂兩旁的側室;個(ɡè),這個,個別,今兒個。
個(ɡě),自個兒。
刮颳——刮,刮骨去毒,刮目相看;颳,颳大風。
广廣——广(yǎn),依山崖建成的房子;廣(ɡuǎnɡ),廣大。
号號——号(háo),呼嘯,大叫:
八月秋高風怒号,大聲哭;號(hào),名號,號稱,號令,號音。
后後——后,君主、皇后;後,前後。
姜薑——姜,姓;薑,生薑。
家傢——家,家庭;傢,傢伙。
适適——适(kuò),人名用字,南宫适、洪适;適(shì),適合。
里裏——里,鄉里,方里;裏,裏外,表裏。
卷捲——卷(quán),彎曲;卷(juàn)書卷,卷宗;捲(juǎn),收捲。
体體——体(bèn),体夫(猶壯漢。
謂從事笨重體力勞動的人);體(tǐ),身體。
听聽——听(yǐn),張口笑貌:
亡是公听然而笑(《子虛賦》);聽(tīnɡ),聽取。
余餘——余,我,姓;餘,剩餘。
种種——种(chónɡ),姓;種(zhònɡ),種植;種(zhǒnɡ),種子,種類。
征徵——征,征伐;徵,徵求、徵兆;徵(zhì),音樂中的五音之一。
3.字形簡化,同時又兼幷了另外一個音同或音近字的記詞職能,被簡化的繁體和被兼幷的字同時被廢弃。
如“获”是“獲”(古指獵得禽獸)的簡化,同時又兼幷了“穫”(古指收割莊稼)的記詞職能,於是“獵獲”和“農穫”兩個義項統由“获”字兼任,“獲”、“穫”二字同時廢弃。
類似的例字還有:
汇:
匯彙饥:
飢饑钟:
鐘鍾历:
歷曆
對於以上幾種既涉及到字形、又涉及到字義的簡化字,應格外注意,在閱讀古書(特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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