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标准化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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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标准化管理手册
金台区中心敬老院标准化管理手册
金台区中心敬老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以人为本,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第二条敬老院坚持独立法人、独立财务的运作机制和统一制度的管理原则。
敬老院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责任说明、工作细则和目标考核等相关管理制度;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应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条敬老院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尊重、关心、爱护供养人员,切实保障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区民政局是敬老院的主管部门,负责敬老院工作的具体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入院对象
第五条敬老院的入院对象以我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为主,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供养。
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第六条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入院和出院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院和离院手续。
(一)入院程序:
1、本人或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身体检查;
3、镇人民政府同意;
4、区民政局批准、敬老院同意;
5、入院试住一周;
6、村委会、五保对象监护人、五保对象本人与敬老院签订入院协议。
(二)离院程序
1、本人自愿要求离院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敬老院同意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方可离院;
2、因不适合集体生活被院方动员离院的,在敬老院告知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后准予离院;
经批准离院的集中供养五保供养对象,离院后供养形式变为分散,相关手续及经费随其离院一并变更转出。
第七条集中供养人员要遵守敬老院的规章制度,树立以院为家的思想,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第三章财务资产管理
第八条敬老院资金来源:
省、市、区三级财政配套资金。
第九条敬老院的资金只能用于集中供养人员的生活,购置由敬老院负担的日常生活用品,以及供养人员的医疗、娱乐、丧葬等相关费用。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或截留。
第十条敬老院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敬老院属公办福利性养老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按集中供养人数比例配备,不低于10:
1.
第十二条敬老院院长由区人民政府任命,事业编制四个,其他工作人员采取购买服务,实行公开招聘,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宝鸡市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聘用和运转维护经费保障实施意见》(陕民发〔2013〕23号)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
院长负责敬老院的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员依据各自职责从事相应工作。
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敬老院的有关方针、政策,参与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及生产生活等方面的计划安排,负责实施民主监督,对照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讨论财务开支,行政管理等重大事项;保障院民的合法权益,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敬老院应制定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档案、值班、考勤、安全保卫制度。
第五章服务管理
第十五条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执行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要严格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不采购、食用腐烂变质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明确伙食标准,物资采购要有专人按规定验收。
外来人员不得在敬老院用餐,工作人员在敬老院就餐时,应按照标准缴纳伙食费用。
第十七条定期对供养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传染等疾病的要及时妥善处理。
应当根据供养人员身体情况,做好相应的护理工作。
积极做好防病保健和卫生知识宣传,因地制宜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
第十八条供养人员患病,敬老院应针对其病情及时安排其在院卫生室或住院治疗。
供养人员去逝后,由供养人员监护人或原居住地村委会按入院协议从简办理后事,区民政局按规定给予丧葬补助。
第十九条实行集中供暖,严禁擅自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严禁擅自使用电炉子或煤油炉等明火设备。
第二十条敬老院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定期查房制度,防止供养人员走失等意外情况发生。
第二十一条敬老院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方针、政策,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并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职工思想觉悟。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篇工作及院民守则
第一章 敬老院服务工作准则
一、坚持“一切为了五保对象,一切服务五保对象”的以人为本服务理念。
二、以健康长寿为中心,以思想活跃起来、身体活动起来为基本点。
三、视院民为父母,强化责任,精心服务,吃苦耐劳,敬业奉献。
四、坚持做到“三不”、“四勤”:
对院民的合理要求不推诿,对特殊性格的院民不厌烦,对残疾院民不歧视,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五、做到“五轻”:
说话轻、关门轻、动作轻、走路轻、搓澡轻。
六、尽好“五心”:
服务热心、解释耐心、观察细心、护理精心、听意见虚心。
七、落实“七点”:
微笑露一点、嘴巴甜一点、做事多一点、理由少一点、肚量大一点、脾气小一点,效率高一点。
八、力争六个“第一”:
以院为家为第一起点,爱岗敬业为第一责任,以人为本为第一原则,院民需求为第一信号,院民利益为第一考虑,院民满意为第一标准。
第二章 敬老院工作人员守则
一、不阳奉阴违,损人利己。
二、不违反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三、不先斩后奏,坚持先请示后汇报。
四、不搞个人特殊化。
五、不擅办收养人员入、离院手续。
六、不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七、不贪污、挪用、多吃多占供养人员生活经费。
八、不强迫收养人员参加院内体力劳动。
九、不打骂、刁难、虐待、歧视供养人员。
十、不搞铺张浪费。
第三章 敬老院院民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领导,服从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院民。
三、保持和维护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四、讲究个人清洁卫生,注意衣着整洁,保持健康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爱护院内设备设施,不随意涂画或张贴。
六、不浪费粮食,节约用电、用水、用钱。
七、不准在院内从事封建迷信及宗教活动,不准外出乞讨、捡垃圾等。
八、不赌博,不饮酒酗酒,不骂人吵架,讲文明,讲礼貌。
九、外出走亲访友履行请示登记手续,不经院方同意,不得私自外出。
十、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第二篇 管理制度
院民请销假制度
一、敬老院供养人员外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离开。
二、供养人员请假向责任照护员递交请假条,责任照护员签字后方可离开。
三、供养人员经批准外出,工作人员应交代注意事项,需联系其原居住地村委会或家属的,电话通知,供养人员到家后应电话确认。
四、请假外出必须如实说明请假原因,到什么地方,找什么人,以便有事及时联系和查找。
五、供养人员请假外出期间,参与非法活动和出现违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六、外出人员归院后应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应及时告知责任照护员,经批准后方可续假。
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应予以批评教育。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考勤时间
(一)根据《劳动法》规定,结合本行业特点,每日工作时间为冬季上午8:
00-12:
30,下午14:
00-17:
30;夏季上午8:
00-12:
00,下午14:
30-17:
30。
具体作息时间根据岗位区分。
(二)敬老院全体员工必须按照各自岗位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考勤办法
(一)敬老院执行考勤打卡制度,每天应于上班时间前签到,下班时间后后签退,在院住宿员工需按照同样时间于值班室打卡,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二)休假或外出公务者不必签到、签退,但必须填写外出公务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备案,不备案者视为旷工。
(三)因合理原因未签到者应在当日工作结束前将部门负责人证明交到办公室备案,不备案者视为旷工。
三、违反考勤规定的处罚
(一)上班迟于规定时间5分钟后视为迟到,60分钟(含)以上视为旷工;下班早于规定时间5分总后视为早退,60分钟(含)以上视为旷工。
(二)迟到或早退一次乐捐10元,旷工一次(不超过一天)乐捐30元,每月迟到、早退三次,旷工一次扣除本月全勤奖,月度累计旷工两次或以上者,院方有权要求其自动离职(同时给予乐捐处理);中途离岗按旷工处理。
四、假务管理
(一)请假类别
假别
请假期限
请假原因
证明
工资
备注
产假
90天
本人生产
准生证、医院证明
扣除当日考勤绩效
不保留岗位
婚假
一般3天,晚婚7天
本人结婚
结婚证书
扣除当日考勤绩效
保留岗位
丧假
直系3天,旁系1天
亲属去世
讣告或证明
扣除当日的考勤绩效
保留岗位
事假
年7天
因事
请假单
扣除当日工资和全部考勤绩效
超期辞退
病假
年15天
因病
医院证明
连休三天及以内仅扣除所有考勤绩效,三天以上全额考勤绩效和基本工资
连休10天以上者,不保留岗位
工伤假
年180天
执行公务受伤
医院证明、院长签批
3天及以内仅扣除当日考勤绩效,3至15天扣除当月全额考勤绩效15天及以上仅发基本工资津贴
连休15天以上者不保留岗位
零星假
每月半天
个人有急事
理由充分
全额工资
保留岗位
(二)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电话请假不得超过一天,返回后补《请假单》;无特殊情况而不办理手续者视为旷工。
2、员工请假在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的由院长审批。
3、部门负责人请假书面报院长审批。
4、请假者应按时返岗,不经批准私自超假一天以内按旷工论处,超假2天视为自动离职。
5、试用期间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试用期向后顺延。
6、请零星假,必须理由充分,不得欺瞒,事前如无法请假必须电话通知主管部门负责人,当日补填请假单交于办公室。
7、员工请假情况(除零星假外),除当月全勤奖。
8、具体解释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规划部署,使安全工作贯穿于生活、管理的全过程。
二、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学习治安法规,安全常识,增强工作人员和院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知法、守法、善于用法,提高依法管理敬老院的能力。
加强与长寿派出所的联系衔接。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法人代表负总责。
四、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电器设备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安全门和安全疏散楼梯畅通。
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测,平时加强保管,确保完好。
六、严禁在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七、院民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院民所带现金或其它贵重物品可交由档案室工作人员代管,但手续要齐全。
八、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
厨房内刀具由专人保管、存放,严禁炊事员外的院民进入厨房。
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九、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重点预防火灾事故、触电和雷击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煤气中毒事故、夏季中暑事故、冬季冻伤事故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财务管理制度
一、五保人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二、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三、严格按照财政预算集中支付要求程序报账。
所有业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法人代表审批,手续不全一律不予报销。
四、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准确存入银行专户,不得出现坐支现象。
五、对固定资产、各类库存物资,要逐项逐件造册登记,建账立档,定期清点;发放要有清单,做到有据可查。
六、坚持财务公开,执行收支两条线,定期向院民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加强财务监督。
七、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账据必须列入移交。
卫生保健制度
一、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二、个人卫生做到“五勤”:
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
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四、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五、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
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膳食管理制度
为提高院民生活质量,规范餐厅管理秩序,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就餐管理规定
1、工作人员除午餐免费外,早晚餐一律递交饭票。
2、餐厅每日供应三餐,时间分别为:
早8:
00-8:
30,午12:
00-12:
50,晚5:
00-5:
50,所有院民须按时就餐,工作人员在院民就餐时维持餐厅秩序,在院民就餐后就餐。
3、未经厨房工作人员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厨房。
4、就餐人员续盛必须按需进行,反对暴饮暴食,不得故意浪费。
5、院民进入餐厅后必须遵守秩序,盛饭时自觉排队,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推敲碗盘,除不能排队打饭的院民由工作人员送饭至房间外,其余人员均不可将饭菜带到卧室食用,以免造成吃隔夜冷饭、腐败饭食,引起身体不适和蚊虫鼠蚁的滋生。
6、院民用餐后,除半自理、失能老人外,自行清洁餐具,并按规定放置房间指定位置。
7、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餐厅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维护卫生;有意见的,可向院务委员会膳食管理小组反应,不得与餐厅工作人员争吵。
二、厨房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请假应履行请销假手续,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每周制定食谱并公示,做到饮食科学,营养食疗,荤素搭配,粗粮细做。
保证院民饮食营养搭配合理,伙食标准到位。
3、保持食堂厨房、库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做好防蝇、防蟑、防鼠、防霉变工作;餐具及时消毒,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盖好,保证贮藏质量,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垃圾及时处理,确保食堂卫生符合标准。
4、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衣帽整洁,定期健康体检,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调离食堂;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
5、凡院内工作人员均不得单独在食堂做饭,不得将食堂物品私自带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严格按需按照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严防食物中毒。
三、食品采购管理办法
1、采购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严格遵守采购规定,在满足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按照食谱和计划,及时、保质保量的采购所需物品。
3、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及供应商的规模、信誉,选择一家或几家固定、合格的采购点,采购的食品及食品辅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卫生标准的规定。
4、采购人员须把所购食品的质量关和卫生关,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按规定采购新鲜蔬果。
5、采购人员在将采购的物品采购回院后须及时交灶务监督员,造物监督员验收后登记入库。
四、食品储存
1、食品及食品原辅料须按指定的位置存放、贮存。
2、各类食品及食品原辅料要离地、隔墙、分类存放,标示明显,便于检查。
3、肉类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储存,蔬菜必须上架摆放。
4、食品及原辅料贮存地应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霉、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5、定期清仓检查,防治食品及原辅料过期、变质、发霉、生虫,及时清理,并做好登记。
五、食品加工
1、不加工不新鲜、死因不明、腐败变质的肉类及腐烂的蔬菜、瓜果。
2、蔬菜加工时必须做到按一拣、二洗、三切顺序操作,粗加工好的蔬菜无泥沙、无杂草等。
3、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操作台、工具及用具清扫、清洗干净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4、食品加工必须熟透;不得让院民吃剩饭菜。
六、食品原料管理与验收制度。
1、根据厨房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
2、不许乱拿、乱吃、乱做厨房的食品,处理变质材料,需经批准。
3、验收后要保管好相关进货单据,以备查询。
七、采购报账流程
1、采购流程
餐厅采购人员必须根据制定的食谱进行采购。
2、报账流程
报销的进货单据和发票上须有采购人员和接受员验货签字,经院长签字同意后交予财务审核报销。
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一、要积极开展种植、养殖、门面房出租等多种生产经营项目。
鼓励敬老院兴办经济实体。
二、根据生产经营项目,成立种、养、加工等若干生产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院民参加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针对劳动情况记入公分,并发放奖励。
三、对生产经营进行成本核算。
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及时入账,专款专用,定期向院民进行公示,随时接受院务会检查监督。
四、敬老院生产经营收入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补充院民伙食;再生产的投入;对先进个人进行奖励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制度
一、敬老院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食品中毒、火灾、人为暴力事件。
敬老院制定《敬老院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二、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后,敬老院院长要在第一时间现场处理,并立即上报区党委、政府、区民政局。
同时组织力量转移安置院民,稳定院民情绪,防止转移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确保院民生命安全。
三、隔离、保存疑似问题食品、疑似病例,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阶段结束后,敬老院院长应当向区党委、政府、区民政局汇报事件发生、发展、处置等详细情况,总结处置工作。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全面推进敬老院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金台区中心敬老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在突发险情时能够做出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有序、及时扑救、努力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
院长(李茜)
副组长:
副院长(韩富新)
组员:
全院工作人员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火灾发生时全员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通畅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活、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
赵彬
成员:
王宁乔迪
火灾发生时,可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消防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请示,视火情拨打119,通知全员人员保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
副院长(韩富新)
成员:
伍前会刘根田冯金明陈宝成韩银章朱龙江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员各办公室、院民房间、厨房、活动室、医务室、锅炉房、和菜地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组长:
王小英
成员:
李雅妮杜玲杨彩琴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火人员伤痛得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
安红娟
成员:
马巧红赵艳芳容改艳杨玉平孙秀娟张会云
负责实施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楼层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人员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院民房间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告知老人,负责老人疏散与逃生。
三、工作措施
(一)防火工作措施
1、由院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经常对老人、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进行防火教育和救灾器材技术的使用演练,适时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
相关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线路检查维修,防止因线路老化或负荷加大造成短路而引起火灾事故。
发现火灾隐患,要求有关部门和负责人马上进行整改。
3、配电箱、水泵房由专线联系,一旦发生火灾,水电要在第一时间内恢复使用。
火灾现场要在第一时间内切断电源。
4、活动室、餐厅、公共浴室等人员集中地公共场所不准超过额定人数,安全出口处应用明显标志,并保持道路畅通。
重点要害部门,必须严格防火制度,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教育老人、员工掌握一般的火灾扑救,自我保护方法。
院务管理委员会应经常教育检查,严禁在房间吸烟、违章用电、使用蜡烛等,楼内醒目处应钉挂紧急情况疏散通道示意图
6、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各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7、负责紧急疏散的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老人、员工的安全撤离。
特殊位置,如活动室、厨房、餐厅必须特殊管理与培训。
(二)灭火措施
发现某部位起火或冒浓烟时,第一发现人要边扑救边呼叫,其他人员听到呼叫要立即报警,在向119报警的同时,要及时向院领导、值班员等报告。
1、在向119报警时要讲清单位、起火部位、燃烧物资、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
2、涉火单位当事人应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成员报告起火部位和人员的存放物资情况,特别要讲清火场中有无易燃易爆物品。
3、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老人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4、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5、对一时难以搬运的大型物件、设备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6、火场中燃烧的物资中如有有毒气体,进入火场人员必须采取防毒措施,如用湿布块捂口鼻,以防中毒。
(三)疏散中的注意事项:
1、在火场疏散中首先要重视对老年妇女及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老人的援救。
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清点人数,要劝导火灾现场的围观人群及时离开火场。
2、在火场疏散中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发生火灾后要及时开启消防通道,用于疏散人员和物资。
通道被烟雾封阻时,疏散人员应及时给被困者传递毛巾、湿布条等物品,供给他们捂口、捂鼻用,并招呼大家匍匐冲出火场。
4、灭火结束后清查现场,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院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老人及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敬老院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
李茜副组长:
韩富新王小英
组员:
赵彬安红娟王宁乔迪杜玲
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院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民政局请示报告。
2)医疗救护组:
组长:
王小英副组长:
杜玲
组员:
李雅妮马巧红杨彩琴
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
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
在区民政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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