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舟山市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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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舟山市委
共青团舟山市委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
舟山市教育局
舟山市环境保护局
少先队舟山市工作委员会
文件
团舟联(2007)20号
共青团舟山市委、舟山市国土资源局、舟山市教育局、
舟山市环境保护局、少先队舟山市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舟山市“李四光中队”创建
和“地球小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国土资源局、教育局、环保局、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少年儿童的资源和环境教育,引导广大少先队员以我国著名科学家李四光为榜样,弘扬李四光精神,从小树立对资源、环境的忧患意识,养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和道德品质,团市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少工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李四光中队”创建和“地球小卫士”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评选范围及条件
参见附件《舟山市少先队“李四光中队”命名表彰办法》和《舟山市少先队“地球小卫士”评选表彰办法》。
二、创建、评选方式
由市少工委向各县(区)少工委按比例下发名额(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协调,认真组织。
各县(区)团委、少工委要主动联系当地国土资源局、教育局、环保局,共同做好本次创建、评选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少年儿童的资源和环境教育。
2、依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积极推荐。
各县(区)少工委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申报、公示工作,确保此次创建、评选活动圆满成功。
舟山市“李四光中队”命名和“地球小卫士”表彰大会将在2008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前后举行。
2008年底,在命名“李四光中队”的基础上,还将评选出若干舟山市优秀“李四光中队”。
3、各地推荐材料要严格按照文件所附推荐登记表的要求上报:
推荐登记表一式1份,贴免冠1寸照1张,登记表上,必须填写300字左右简要事迹并附2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一份。
所有上报登记表及典型材料,都需所在单位审批盖章,县(区)少工委盖章,方为有效。
4、所有材料请务必于2008年3月20日前报送市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地址:
临城新区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4号楼(国税大楼)3楼团市委青少部,邮政编码:
316021,联系人:
胡一燕,联系电话:
2280807;传真:
2280818;电子信箱:
zs_hyy@。
附件:
1.舟山市少先队“李四光中队”和“地球小卫士”推荐名额分配表
2.舟山市少先队“李四光中队”推荐登记表
3.舟山市少先队“地球小卫士”队员申报登记表
4.舟山市少先队“李四光中队”命名及表彰办法
5.舟山市少先队“地球小卫士”评选表彰办法
共青团舟山市委舟山市国土资源局舟山市教育局
舟山市环境保护局少先队舟山市工作委员会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舟山市“李四光中队”和“地球小卫士”推荐名额分配表
类别
市
李四光中队
地球小卫士
市属
4
4
定海
8
7
普陀
7
8
岱山
6
6
嵊泗
5
5
总计
30
30
附件2:
舟山市少先队“李四光中队”推荐登记表
县(区)年月日
队长姓名
辅导员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主
要
事
迹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区)少工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活动组委会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舟山市少先队“地球小卫士”申报登记表
县(区)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学校
电话
所在中队
担任工作
事
迹
简
介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区)少工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活动组委会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舟山市少先队“李四光中队”命名及表彰办法
一、命名及表彰对象
全市各少先队中队(含社区少先队)均可申报。
二、命名条件
按以下要求创建和基本符合条件的少先队中队,可被命名为“李四光中队”:
1.中队是组织建设规范、集体活动丰富、干部队伍出色、队风队貌良好、集体制度健全的少先队优秀中队;
2.以学习和弘扬李四光精神为集体建设目标和活动特色,有具体的争创措施及实际行动,能营造相应的中队环境氛围(如有宣传李四光精神的队角、板报、中队成长日志、网页等小阵地);
3.积极开展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内容的主题系列活动,95%以上队员都能参与相关的社会宣传、小调查、小研究,收集积累3件以上的实物图片和文字资料,围绕节约“四个一”(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粒米、一张纸)开展“‘珍惜资源、从我做起’少年儿童关爱地球大行动”、“手拉手捡起一个希望,还母亲河一片绿色”等活动半年以上的,并能积极参与“绿色学校”或“绿色社区”的创建;
4.中队辅导员(含志愿辅导员)能认真指导“李四光中队”的创建,能辅导开展有创新性、有实效的中队集体活动;
5.中队有比较齐全的反映中队建设成长的文字、图片等资料,中队队员在活动实践中长知识、树意识、有体验、收获大。
三、表彰优秀“李四光中队”办法
(一)表彰条件
1.中队建设符合优秀少先队集体建设标准,创建“李四光中队”一年以上;
2.中队队员均熟知李四光生平事迹,积极宣传和弘扬李四光精神,能认真收集相关活动资料,掌握初步的国土资源和地球科学知识;
3.中队坚持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的各项活动。
如围绕“四个一”开展“‘珍惜资源、从我做起’少年儿童关爱地球大行动”、“手拉手捡起一个希望,还母亲河一片绿色”等活动,在宣传节约资源和环保的实践活动中有突出成绩或影响,95%以上的队员获得过大、中队集体和社区等相关部门的好评或在雏鹰争章活动中获得过节约、资源、环保等章;
4.中队辅导员注重引导“李四光中队”集体的健康成长,能创造性地指导中队开展活动,并与“四个一”活动、手拉手活动、雏鹰争章活动、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以及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有机的结合,活动有成效,社会反响好。
(二)表彰程序
1.全市优秀“李四光中队”由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组委会评选表彰,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2.获表彰的舟山市“李四光中队”由市组委会授“李四光中队”队旗;
3.各县(区)自主评选表彰本地的优秀“李四光中队”,相关表彰办法自定并逐级上报。
舟山市组委会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5:
舟山市少先队“地球小卫士”评选表彰办法
一、评选对象
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少先队员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熟知李四光生平事迹,并在中小队或校内外活动中积极宣讲(能讲三个以上李四光生平的小故事,能讲李四光对我国地质事业和保护地球的杰出贡献,能知道李四光伟大的爱国和科学精神);
2.认真学习地球科学和国土资源基本知识,积极参加相关的读书读报、知识竞赛和科学小考察等活动,取得优良成绩;
3.自觉参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宣传和实践活动,主动以小手拉大手,宣传动员学校、家庭、社区20人以上加入活动;坚持一年以上参加节约资源“四个一”(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粒米、一张纸)和家乡资源环境保护的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大、中队集体和社区等相关部门的好评(如获得资源、环保章,评为节约小能手等);
4.在国土资源或环境保护的科学小研究中,能认真收集积累资料,自选研究课题,主动实践探究,撰写出有一定质量的小论文。
三、表彰办法
1.全市“地球小卫士”由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组委会评选表彰,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2.获表彰的舟山市“地球小卫士”由市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3.各县(区)自主评选表彰本地的“地球小卫士”,相关评选表彰办法自定并逐级上报。
舟山市组委会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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