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措施及责任.docx
- 文档编号:7191159
- 上传时间:2023-01-21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65.63KB
质量措施及责任.docx
《质量措施及责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质量措施及责任.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质量措施及责任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质量措施及责任
质量是商品混凝土公司生存的关键,质量好坏将关系到整个公司的效益和发展,质量必须提到分公司各项制度的第一位,要求全体员工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因此混凝土分公司有必要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特制定本质量责任及奖罚制度。
一、经销科
1、经销科应及时、详细、准确的填写《混凝土供货联系单》,如混凝土已经开盘,而发现《混凝土供货联系单》填写错误,经销科负全面责任。
2、经销科在填写《混凝土供货联系单》前,应与生产科联系,共同决定混凝土的送达时间。
如经销科擅自做主而混凝土不能正点到达现场的,经销科与生产科共同负责。
二、材料科
材料科对所购材料的质量负全面责任。
1、水泥、混凝土外加剂、粉煤灰要按合格供应商名录上指定的厂家进行采购,对于不同厂家、不同品种的水泥、混凝土外加剂、粉煤灰应分别贮存,不能混淆。
2、水泥、混凝土外加剂、粉煤灰进货后材料科按批次向试验室提交试验申请,并与试验人员共同取样,不能出现超批和漏批现象。
3、水泥、混凝土外加剂、粉煤灰上货时,与生产部门联系,根据目前生产状况及搅拌站使用情况决定上料的仓体,以免过长储存及生产断档现象。
4、对仓体内的材料要有明显的标识。
标识包括:
产品名称、品种、等级、试验状态等。
5、对超过保质期的材料,材料科向试验室提交试验申请,试验室依据试验结果决定处置方案。
5.1材料科对水泥和粉煤灰的储存应适应工程特点,不应使用超过6个月的水泥和粉煤灰。
一旦过期,材料科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通知技术科,经试验确定是降级或其它办法处理,不得直接投入使用。
5.2外加剂的储存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使用,再次使用前,搅拌站当班人员应先搅拌20分钟,使外加剂浓度上下均匀再投入使用;进入冬期施工时,禁止使用非冬期施工的泵送剂,过剩的泵送剂退回厂家或重新进行复配后使用。
6、混凝土所用砂石需经材料科经过调查、评价、主任工程师评定后进行定点进料,不能随意购进及使用。
6.1对不同品种材质的砂石要分别堆放,并做明显的标识。
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品种、试验状态等。
6.2进厂砂石料由收料人员目测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与以前进场材料差异较大的,拒绝收料。
6.2.1砂含泥量、含石量严重超标(水从运输车中溢出,含泥量大于3.0%,含石量超过30%),应将此不合格品分离储存做降级处理或拒收退回。
6.2.2砼分公司使用中砂,如购进的砂为粗砂或细砂,应采取分离储存或退回原厂,严禁与其它砂混用。
6.2.3砼分公司要求石子一般采用连续级配的卵、碎石,不应是单粒级配,否则应采取分离储存。
6.2.4石子的针片状含量对砼质量要求非常严格,其含量过大,将导致混凝土质量达不到要求,其含量不应大于2.5%,否则严禁使用。
6.2.5碎石中的含泥量不应大于2.0%,石粉(非粘土质)含量不应大于3.0%,如果超标,应采取降级处理或退回。
6.2.6石子的颜色应以青色为主,严禁使用山皮碎石,或与其它碎石混用。
6.3干砂、湿砂分开堆放,保证新砂存放时间在2天以上方准使用;砂石料在卸料时,要按指定的位置卸料,不得乱堆乱放,禁止在正在使用的位置卸料。
7、进场后的材料及时委托试验室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才可使用。
收料人员要严把质量关,对目测不合格的材料拒收,对把握不准是否合格的材料应请示试验人员。
三、生产安全科
生产安全科是整个生产进行过程的关键,对砼的质量控制尤为重要。
1.调度
1.1调度人员接到《混凝土供货联系单》后,应及时安排车辆;在生产过程中及时调配各车辆的合理运行。
在高峰期时,对于泵送混凝土,工地上不应断车,使泵车(或拖泵)能够安全泵送,不会导致堵泵。
如因车辆安排不合理而导致混凝土运送不及时或堵泵,对调度进行罚款。
1.2及时调动现场车辆,不得使一罐砼在现场停留4小时以上。
1.3在生产过程中,当班调度要亲临施工现场,一旦现场出现情况及时与搅拌站联系,做到工地压车时间不超过3个小时;并不出现长时断车现象,最多为半小时。
2.搅拌站
2.1搅拌站在每班生产前30分钟必须到岗,到岗后操作人员检查配比输入是否正确,检查各环节运行是否正常;设备维修人员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有问题及时解决,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不能正点开盘,如果是操作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操作人员进行罚款;设备发生故障,如发现问题所在,对维修人员进行罚款。
2.2操作人员将配比输入微机,并检查数据输入是否正确,并由试验人员、质检人员检查监督确认,如果生产的砼等级错误,将对以上三方人员进行罚款。
2.3开盘合格,进行批量搅拌砼后,每盘砼的搅拌时间不能小于35秒,掺加膨胀剂的砼不能小于45秒,进入冬期施工,搅拌时间相应增加10秒。
如果搅拌时间不够,要对当班操作人员进行罚款。
2.4搅拌过程中,操作人员随时注意仪表盘和监视器的变化,观察搅拌设备的工作状况和坍落度的变化情况,有较大变化应及时报告值班调度及技术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如果问题没及时发现而导致堵泵或离析,发生质量问题,对当班操作人员、泵送人员进行罚款。
2.5每生产好一车砼,操作人员应依据《混凝土供货联系单》的要求开具发货小票,填写必须完整准确,一旦开具错误,应追究其责任,并处以罚款。
2.6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必须将本班情况完全交代清楚,如果没有交代而导致混凝土生产错误,应追究双方责任,并处以罚款。
2.7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搅拌站控制室,以免打扰操作人员的正常工作,试验人员、质检人员在开盘时及生产过程中对各项操作情况进行审查时例外,,否则,对无故进入操作室的人员和搅拌站进行罚款(见《操作室管理规定》附)。
2.8在开盘后混凝土批量生产过程中,调整后的混凝土配合比,微机操作员不许擅自变动,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意外,应通知技术人员进行调整。
目测每车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如出现异常,及时找技术人员检测,对不合格混凝土进行技术处理。
3.司机、泵车、铲车
3.1车辆是运输砼的工具,开盘前司机应将罐内积水倒净,如有积水,司机没倒,而使砼发生质量问题,则对相关司机进行罚款
3.2司机将混凝土运至现场后,罐车司机,泵车操作员如发现混凝土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与现场调度或站内技术人员联系,不能自己处理。
如有问题有权停止施工。
如甲方不听劝阻继续施工,司机、调度应让其签字,一旦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3运输第一车(经质检员鉴定合格后的)混凝土出厂的司机,出厂前,必须听从质检员、调度、技术员的指挥,才能出厂,司机在途中不能擅自加水。
运到现场后如果坍落度损失过大,应向技术人员请示如何处理,不得随意加水及泵送剂,以免影响混凝土的强度。
3.4车辆在运输途中及卸料过程中,严禁本人或他人往罐内加水,如果砼停滞时间过长,而直接影响工地施工或不能泵送,司机应与现场调度协商是否做必要处理或运回砼分公司,如果未经处理,而使砼发生质量问题,则对相关司机进行处罚。
3.5开盘前,铲车司机在试验人员或质检人员的通告下装载骨料,如果装载错误,而使砼发生质量问题,对铲车司机进行罚款。
3.6泵车:
因泵车、拖泵操作人员的错误操作而使泵车泵管堵塞,应对相关人员进行罚款。
四、质量技术科
质量检验、试验工作在砼分公司中占有重要地位,通过试验工作,用定量的方法,科学地合理地使用原材料,使砼达到最合理最经济;通过严格系统的质检程序工作,可以有效地保证混凝土质量稳定性。
1、配合比出具及管理(详见河北建设集团混凝土分公司配合比管理作业指导书)
1.1试验室应随季节变化、工程的具体特点出具各种合理、经济的配合比。
如果生产过程中发现配合比不能满足施工要求,试验室负全面责任。
1.2根据施工要求,试验室出具的施工配合比应及时准确,开盘时,配合比(除特殊情况外)应及时送到搅拌站。
2、试验室应及时、科学的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对成品进行检测。
2.1水泥:
水泥进货时必须具有质量证明书,进厂水泥按批检验其强度和安定性。
实验室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2.2砂、石等地材:
进厂砂、石料由收料人员目测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与以前进场材料差异较大的,拒绝收料:
进场后的材料及时委托试验室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才可使用。
2.3拌合用水:
拌制混凝土用水应符合JGJ63规定。
2.4外加剂:
进厂时应具备质量证明书,进厂后应检验其减水率、含气量、坍落度增加值、抗压强度比等必测项目,7天抗压强度比合格后才能使用。
2.5粉煤灰:
用于拌制砼的粉煤灰进厂后应检验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等项,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材料贮存
3.1水泥的储存设施应按水泥品种和标号分区放置,应标明待检、未检、合格等标识。
同时应防止水泥结块、污染。
3.2集料的储存设施应保证集料的均匀性,不得大、小颗粒分离。
同时应使不同品种、规格的集料分开,以免混杂造成污染。
3.3外加剂贮存的设施应按不同品种分开,并应防止其质量发生变化,人工上粉状外加剂时,设专人负责,以免上错。
3.4.掺和料的储存设施,应按品种分开,并有明显标志,严禁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料混合。
4.搅拌站、试验室计量设备的检定
4.1为保证搅拌站水泥、砂、石、粉煤灰、泵送剂等电子计量设备的精确度,每年定期请市技术监督局的专业人员到搅拌站对电子计量设备进行校验,签发有效合格证。
4.2除定期年检外,搅拌站还自备标准砝码,随时对计量设备进行校验,使搅拌站的计量设备的计量偏差不超过《预拌混凝土》GB1499-92规定的范围,即水泥、水、外加剂、掺和料每盘计量允许偏差不超过±2%、集料每盘允许偏差不超过±3%;水泥、水、外加剂、掺和料累计计量允许偏差不超过±1%,集料不超过±2%。
5.砂、石含水率的测定
5.1坚持砂、石含水率的测定制度,采样时应从不同部位采取多个点,保证砂、石含水率的真实数值,以便于有效的控制水灰比。
5.2雨季施工期:
在雨季施工期,密切注意近期天气预报。
设置排水设施,以利于料厂内的积水及时排走,大雨过后或若在雨中施工,增加检测砂、石含水率的次数,及时调整配合比,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及混凝土的质量。
6.开盘的控制
6.1开盘前,实验员、质检员应提前到搅拌站操作室,共同检查微机操作员录入的配合比是否正确,经确定无误后方可开盘。
6.2司机在装砼前,应将罐车内存水倒尽,以免因罐车内存水改变混凝土拌和物的性能,影响混凝土质量。
6.3生产完第一盘砼后,由试验员检测混凝土坍落度是否符合拌和物质量要求,如不符合,第二盘调整配合比,生产完第二盘混凝土后,再检测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当第一车砼生产完毕,由质检员、实验员共同检测坍落度,符合要求后,出具开盘鉴定,准予该车混凝土出厂;如果坍落度检测不合格,不准出厂,由质检员、技术员另行处理。
6.4特殊混凝土的生产,更要严格加强质量控制,除严格执行上述混凝土开盘过程外。
减少每盘混凝土的生产方量。
每盘生产一立方米混凝土,逐盘检测混凝土拌和物坍落度,及时调整配合比,直至混凝土拌和物质量符合要求为止。
由质检员出具开盘鉴定,才能出厂。
五、其它质量措施
为达到《预拌混凝土》规定的质量要求,建立了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具备完备的档案资料。
1.今后我们要及时了解工地施工情况,严格控制搅拌站的生产情况,严禁将剩余砼并发往其他工地。
2.如甲方人员对拌和物质量提出异议,现场检测后,司机、调度应及时向有关技术人员、质检人员请示,不能自行处理。
3.我们砼公司的每个职工都应以质量为重。
本着为企业、为用户负责的工作态度,发现混凝土异常及时与有关技术人员、调度联系。
在厂内坚决杜绝不合格混凝土出厂;在现场,不合格的混凝土不得浇筑入模。
4.在工程施工中,生产技术经理、技术人员、生产调度及销售人员都要了解现场施工状况,了解浇筑砼的性能并加强各部门的联系。
5.对其它工程剩余的砼绝对不允许在这个工程中使用,以保证不再出现因砼停留时间长带来的砼质量问题的发生。
6.进入冬季施工后,混凝土的质量更为重要,要求混凝土的出机温度大于10℃,入模温度大于5℃,如果温度达不到所需要求严禁生产砼。
如果违反此操作而进行生产,而使砼不能达到要求,发生质量问题,要对生产调度人员、质检人员、锅炉房人员进行罚款。
7.就目前保定市商品砼出现裂纹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7.1原材料
7.1.1就目前砼泵送剂情况,发现减水率虽然合格,但需进一步加大,减少单方砼的用水量,以减少砼的失水收缩
7.1.2粗骨料的级配需进一步调整,以减小孔隙率,从而减小砂率。
7.1.3对高于C30砼采用42.5普水泥,减少水泥用量.
7.2技术方面
7.2.1在改善砼和易性的基础上,减小砼的坍落度,原则上要求顶板砼坍落度在140-180mm之间,并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工作。
7.2.2加强粗、细骨料含水率的测定工作。
6.3生产部门
7.3.1后台上料必须作到匀质,所上粗、细骨料符合施工配合比的要求。
7.3.2重点工地要求工地有专人指挥,尽量做到不压车(不超过2小时),不断车(不超过0.5小时).
7.3.4在现场施工人员不能随便加水,如坍落度偏小,技术人员可做必要调整,但必须在罐内拌之均匀,严禁在泵车及拖泵内加水.
7.4施工单位
7.4.1必须严格按GB50204-200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要求进行施工和养护,
7.4.2除按以上标准要求外,我们建议采用随打随用塑料薄膜覆盖的施工工艺.
7.4.3在高温、干燥季节施工时,要及时同现场施工人员联系,尽可能在下午3点以后开盘施工。
8.路面混凝土施工措施(见《路面混凝土施工措施》附)
9.基础阀板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措施(见《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措施》附)
10.普通混凝土施工措施(见《施工措施(通用本)》附)
河北建设集团混凝土分公司
2006.10.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质量 措施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