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体系及管理制度监理单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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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及管理制度监理单位
xxxxxX水库工程监理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xxxxxX监理公司的质量管理理念,加强xxxxxX水库工程监理机构的项目管理,明确质量责任,确保项目监理机构的高效运转。
通过强化质量管理,规范日常质量管理行为,开创本项目质量管理新局面,消除质量隐患,杜绝质量通病,实现工程质量优良。
二、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xxxxxX水库工程监理机构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为主要构成的质量责任管理组织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
三、本监理机构制定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切实把质量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合理高效的全面展开本项目的监理工作,本项目监理机构制定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一)、细化分工及责任追究制度
1、细化监理人员分工,将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
2、开展“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行业新风创建活动,提高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3、按部门职责、人员职责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做到分工不分家。
(二)承包单位资格审查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2、如在施工合同未指明分包单位,项目监理组必须对该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
3、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和分包单位有关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4、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明,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明;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定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三)技术交底制度
1、关键工序、重点部位、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进行由总工到技术员,再到班组长,最后到普通施工人员的分级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内容应随着分级的加深而更细化、更具实际操作性。
2、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对监理工作进行相关工作的技术交底,并参加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四)原材料进场检查制度
针对本地地材情况,加强料源管理力度,采取料源、现场两地管理,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材料质量,逐步转化为材料准入制度。
1、施工单位应选派认真负责的专职质检人员负责进料管理。
2、经材料自检人员签认的进场材料方可接收。
3、经试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允许使用。
4、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材料进场管理人员严肃处理。
(五)平行检查制度
1、对工程关键部位、重要工序,严格执行平行检查制度;
2、平行检查工作必须保证连续、独立进行、并准确、全面、完整地做好检查记录;
3、对平行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发出整改指令,限期整改。
(六)现场检查签认制度
1、对高程测量、现场抽查、随机检查、专项检查等原始数据,检查方和被检方需进行现场签字确认。
2、各方签认的原始数据将作为工程质量评定、变更、计量等依据。
3、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签认制度。
(七)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施工单位完成隐蔽工程作业并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隐蔽工程保研申请表,
报送项目监理组。
经检验合格,监理人员应签认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并要求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督。
4、隐蔽工程施工完成,未隐蔽前,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建设、监理、设计等单位派人检查质量及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施工图或规范要求。
5、隐蔽工程按相关质量标准检查评定,必须达到合格。
6、未经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擅自隐蔽的隐蔽工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施工单位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工程师已经批准,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或者继续施工。
(八)施工技术符合制度
1、技术符合程序
2、施工技术复合的内容:
施工阶段的技术复核工作,就是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正确地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九)旁站制度
1、施工时监理人员必须进行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更要做好见证取样工作;
2、现场旁站监理要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复测和检测试验数据;核实现有工程材料采购供应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
做好记录,并对发生的问题随时予以纠正;
3、旁站监理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通知施工单位,指出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且进行复验签认。
4、在旁站监理中,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应还的问题,应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作出整改,监理人员要进行复验签认。
5、旁站监理中,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6、旁站监理中,如发现所检查的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实所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人员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记,发出改正监理通知单,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且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7在旁站监理中,如发现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有严重问题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除口头通知施工单位之外,还要使用“监理通知书”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监理人员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监理人员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8、在旁站监理中,要监督施工单位样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和施工组织实施,掌握情况后,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情况。
(十)巡视制度
1、日常巡视检查监理工作范围:
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检验、验收、实物计量、协调等工作,均属于日常巡视检查监理工作。
2、巡视检查工作内容:
(1)项目监理组织监理人员实施工程监理工作情况;
(2)承包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
投资各方面实施情况;
(3)业主与承包协作关系情况,搞好工作协调;
(4)工程设计变更、进度计划等调整情况;
(5)跟踪检查上次发现问题,发出指令执行落实情况。
3、各级监理人员巡视检查监理工作责任:
(1)保证巡视检查时间;
(2)填写有关记录;
(3)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超越本级权限的立即向上一级报告;
(4)拟写整改(预控)监理通知,项目总监审批后发出;
(5)跟踪落实。
4、巡视检查监理发现问题的处理:
(1)发现施工企业违规操作,应责令其整改,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2)发现危急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应立即向项目总监报告,由项目总监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发出整改通知;
(3)发现对后续施工或其他专业工程产生质量或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同时发出整改(预控)通知。
确需研究决定的或需进一步协调的工作可利用专题会议等各种方式,对发现问题作出处理以及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
(十一)设计变更审核处理制度
1、项目监理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2)项目监理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更加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以程度;2)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3)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6)项目监理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2、项目监理组在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监理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调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在项目监理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未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3)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组应提出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作为依据。
3、项目监理组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变更的,不应超越所授权限,并应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变更补充协议。
4、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不得予以计量;
5、对于设计单位提出的一般现场变更,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变更是否符合工程实际需要,技术上是否先进合理,施工工作是否可行等签署意见后,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6、对重大的现场变更,专业监理工程师还要审核现场变更工程造价、工期、工程质量以及施工合同等方面的影响,并审核结果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
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审批意见。
(十二)整改反馈、复查制度
1、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后,按整改通知中的问题按整改期限要求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反馈单上报本监理机构,整改反馈需附照片资料。
2、现场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整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上报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整改反馈后及时到现场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允许进行下道工序。
4、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要求进行三级控制,即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上报现场监理检查,现场监理检查合格上报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经总监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十三)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1、对于发生质量事故的情况,现场监理视具体情况,采取停止下道工序施工或不就加强等措施,并做好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总监、业主及相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2、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现场监理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的财产及人员迁就工作,监理安全警戒区域,并做好安全记录,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项目总监、业主及相关安全部门,协助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分析,处理决定等工作。
3、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而造成工程现场的任何形式损害,监理工程师应协助承包商采取措施,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做好详细记录,及时一书面形式通知项目总监、业主及相关部门,以便作出妥善处理。
(十四)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及时、全面收集有关资料。
2、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实地勘察结果和确认的事故性质,以及用户的合理要求,确定处理方案,并提出施工要求,以便付诸实施。
3、处理方案的实施可由原施工单位完成,也可由另外有特殊处理经验的单位来完成。
实施钱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制度具体的施工方法,必要时需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对事故的处理,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不掩饰,也不扩大。
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有些质量缺陷是可以不做专门处理的(对责任人的处理另作考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延误工期。
但必须通过详细的分析论证,并提交书面报告,经有关单位签证。
5、处理结果的鉴定:
(1)事故处理后,须严格按照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必要时,可通过一些检测手段来获取可靠数据。
(2)验收后应对事故作出明确的处理结论,对一时难以作出结论的事故,可以提出进一步观测检查的要求。
(3)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内容包括整个分析处理过程的所有文字记录。
(十五)工程质量举报制度
1、正确认识。
认真对待、重点关注群众举报、信访事件。
2、在本项目监理机构的驻地设置举报信箱,接收群众举报。
3、接待群众举报,并建立登记表,查清事实及时回复举报人。
4、对查证属实的质量问题,如本监理机构内的监理人员在日常监理关注中未发现并指出则对相应人员进行处罚。
(十六)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为了使施工单位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以及对关键工程部分的质量要求,同时也为了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和审查图纸。
项目监理部应积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必要时,可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组织。
会议上应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质量标准、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然后由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各方研究协商,拟定解决的办法,写出会议纪要。
1、图纸会审的内容包括:
(1)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
(2)是否进行了施工图审查。
(3)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4)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
(5)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6)图纸相互间有无矛盾;专业图纸之间、平立剖面图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有无遗漏。
(7)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8)各专业图纸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表示方法是否清楚;是否符合制图标准;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有无钢筋明细表或钢筋的构造要求在图中是否表示清楚。
(9)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10)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图中所要求的条件能否满足;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11)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或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
(12)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3)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上确定的设计变更及其它内容应形成纪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会签。
(十七)会议制度
监理部人员除定期参加工地各项工程例会外,本工程还要有由监理方主持、以质量、进度、造价、协调等内容为议题的监理例会。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自己负责监理的部分工程再会前做好简要的书面准备,在会上对工程作出质量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会后整理出例会纪要,发给与会各方、督促施工整改。
(十八)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开工报告应按单位工程报审,由施工单位编写。
当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工程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可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
(5)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6)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7)若审查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除第一条外,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方的审核意见,再次完善施工准备工作,待条件具备时,再次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十九)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中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完成编制和自审工作后,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
(2)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次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定。
(3)此后,这一文件即作为施工单位应遵照的纲领性施工技术文件,并成为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不得任意更动。
如需变更或修改施工方案或工艺时,必须重新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能实施。
(4)对规模大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时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6)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7)如果工期要求紧,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间较长的情况下,为确保工期,施工单位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二十)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应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同时附上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二十一)监理日志记录制度
为加强信息管理,体现监理工作实绩,切实反映监理工作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1)监理日记应按单位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记录,如单位工程较多时,应记录总监日记,并由总监负责检查各单位工程监理日记。
(2)监理日记必须客观、真实地记录当天监理工作状况,相关监理工作内容,当天施工的部位和工作内容,业主要求,施工单位请求,设计变更及进度情况。
(3)监理日记必须记录当日监理工作内容:
如检查工地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及结果,巡视旁站的工程内容及部位,例会、见证取样、监理通知、监理资料、停电、停水情况及工地大检查等情况。
(4)监理日记必须书写工整、用语规范、内容严谨,公司对此进行考核。
(二十二)监理月报工作制度
(1)监理月报每月月底编制,5日之内发出,按监理规范的要求和公司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2)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组长)组织编制,签认后一式三份报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各一份,自存一份。
(3)监理月报应包括本月工程概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合同其他事项。
xxxxxX水利监理有限公司
xxxxxX水库工程监理部
二○一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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