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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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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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规则
服务规定
短租产品
产品类型
自在游租车提供租期30天以下的短租服务,并有普通产品、预付产品两种选择:
项目
普通产品
预付产品
车辆租金价格
正常价
预付价
付款时间
取车时先付或还车时付全款
预订时付全款
提前还车
提前通知,按实际租期结算
多付金额不退
行驶里程
不限里程
不限里程(顺风车除外)
增值服务
增值服务均为另外计费服务,请在预订车辆时预订。
1.GPS导航仪:
因道路实时更新,GPS可能会发生导航偏差,自在游租车不承担客户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儿童座椅:
适用于9个月-4岁儿童,为保障儿童乘车安全,请按说明书进行相应调节。
3.送车上门服务:
自在游租车可将车辆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现场办理租车手续。
(1) 各城市送车上门范围请在首页选择城市查看或向客服中心查询;
(2) 请提前24小时预订该服务,否则订单需要等待人工确认;
(3) 该服务不向首次租车客户提供;
(4) 车辆已送到,但因客户原因(包括且不限于客户取消订单、客户资质或手续不齐导致租赁服务未能履行的),客户需支付送车上门费,自在游租车还将扣除客户100元作为违约金。
4.上门取车服务:
租期结束,自在游租车可到客户指定地点取回租赁车辆,现场办理还车手续。
(1) 各城市上门取车的具体范围请在首页选择城市查看或向客服中心查询;
(2) 请提前24小时预订该服务,否则订单需要等待人工确认;
(3) 该服务不向首次租车客户提供;
(4) 若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或故障,客户需到门店还车。
5.同城异店还车服务:
(1) 客户可在自在游租车同一城市的任意门店归还租赁车辆;
(2) 请在预订车辆时预订,或在预计还车前6小时告知自在游租车客服中心,未提前6小时告知的,自在游租车将扣除客户50元作为违约金。
6.异地还车服务:
(1) 客户可在自在游租车全国的任意门店归还车辆。
(2) 请在预订车辆时预订,或在预计还车前6小时告知自在游租车客服中心;未提前6小时告知的,自在游租车将扣除客户50元作为违约金。
7.不计免赔服务
自在游租车为客户提供不计免赔服务作为基本保险的补充,客户购买不计免赔服务后,可免除车辆损失险中1500元的客户承担部分,但客户仍须向自在游租车支付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部分及因客户违规违法导致车辆被扣而产生的停运损失。
待租车况
自在游租车所有出租车辆符合以下标准:
1.如无特殊情况,油箱满油;
2.车辆定期保养检修及安全检查,无重大事故及安全隐患;
3.车身外观、内饰、性能:
(1) 车身清洁,内饰干净、无破损;
(2) 轮胎完好,无鼓包,胎面无明显偏磨;
(3) 备胎、灭火器、故障警示牌、随车工具等齐全完好;
(4) 行驶本、保单复印件、交强险标、年检标志等齐全并有效放置、粘贴;
(5) 车辆性能(灯光、仪表、空调、玻璃水、电瓶等)正常。
租车资格
租车前,请确认您满足以下条件、持有以下证件:
1.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
2.证件要求:
A.首次取车时,请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
(1) 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a)境内客户:
一代/二代身份证
b)港澳客户: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c)台湾客户:
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d)外籍客户:
护照,签证/居住证
(2) 本人国内有效驾驶证
(3) 有效信用卡(本人)或借记卡(本人或他人)
a)有效信用卡指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内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或国外银行发行的带有VISA、Master、JCB、运通标志的有磁条外卡;
b)本人有信用卡并且信用额度足够时,可租所有车型;
c)如本人无信用卡:
i.可通过国内借记卡(本人或他人)支付与租车预授权相等额度的押金(在此情况下,客户可租用标准预授权在5000元及以下的车型);
ii.或通过持有信用卡的亲友进行担保(在此情况下,客户可租用所有车型)。
(4) 其他说明:
a)以上证件,有效期须至少超过当次租期的一个月以上(非大陆客户两个月以上);
b)身份证明须通过公安局等相关机构验证,且验证结果与客户身份、头像一致;
c)港澳台客户或外籍客户,首次租车时请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证件扫描件;
d)中国大陆公民,请持国内信用卡租车。
B.自第二次租车开始,仅需出示驾照原件,无需提供身份证件。
信用卡担保
1.如果客户本人没有符合要求的信用卡,可由亲友进行信用担保,担保人对客户租车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担保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持有足够信用额度的有效信用卡代为刷取租车预授权或支付押金,并和客户一起在《租车合同》上签字;
3.每位担保人每次仅限担保1台车辆;
4.担保人在为客户担保的车辆归还前,不能为他人再次提供担保,也不能自己租用自在游租车车辆。
数量限制
每位客户每次限租1辆,即在所租车辆未归还前,不能租用其他车辆,且不能为其他人担保租车。
取还车流程
预授权、押金及租金支付
1.自在游租车只接受信用卡及国内借记卡支付,不接受现金付款。
2.预授权及押金:
取车时,客户需按租用车型的预授权标准,刷取信用卡预授权或支付押金。
(1)车型预授权在5000元及以下时,预授权类型及额度为:
产品类型
租期
预授权/押金类型
预授权/押金额度
普通产品
租期≤15
√信用卡预授权 ×信用卡支付押金 √国内借记卡支付押金
单倍标准预授权或预计租金的120%,两者取高值
15<租期≤30
×信用卡预授权 √信用卡支付押金 √国内借记卡支付押金
单倍标准预授权
预付产品
租期≤15
√信用卡预授权 ×信用卡支付押金 √国内借记卡支付押金
单倍标准预授权
15<租期≤30
×信用卡预授权 √信用卡支付押金 √国内借记卡支付押金
单倍标准预授权
(2)车型预授权在5000元以上时,预授权类型及额度为:
产品类型
租期
预授权/押金类型
预授权/押金额度
普通产品
租期≤15
√信用卡预授权 ×信用卡支付押金 ×国内借记卡支付押金
单倍标准预授权或预计租金的120%,两者取高值
15<租期≤30
×信用卡预授权 √信用卡支付押金 ×国内借记卡支付押金
单倍标准预授权
预付产品
租期≤15
√信用卡预授权 ×信用卡支付押金 ×国内借记卡支付押金
单倍标准预授权
15<租期≤30
×信用卡预授权 √信用卡支付押金 ×国内借记卡支付押金
单倍标准预授权
3.租金支付
产品类型
租期
租金支付时间
租金额度
享受车辆租金价格
普通产品
租期≤15
还车时一次性支付
全部租金
正常价
15<租期≤30
取车时一次性先付
预计全部租金,还车多退少补
正常价
预付产品>
1≤租期≤30
预订时一次性预付
预计全部租金,还车少补,多不退
预付价
燃油说明
1.燃油费用:
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2.燃油标准:
(1) 为保证良好的车辆性能,请按《租车单》所注的燃油标号为所租车辆加注汽油;
(2) 因客户所加的燃油同燃油要求不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对车辆的损害),由客户承担。
3.加油规则:
(1) 自在游租车原则上保证满箱油出车。
在此情况下:
a)客户须满箱油还车;
b)若还车时油箱未满,客户需按以下标准补足加油的差价,并支付50元加油服务费。
还车油表指针位置
加油费用
油量表刻度显示位于:
7/8~1处
油箱容量×1/8×市场当期油价+50元加油服务费
油量表刻度显示位于:
3/4~7/8处
油箱容量×1/4×市场当期油价+50元加油服务费
油量表刻度显示位于:
5/8~3/4处
油箱容量×3/8×市场当期油价+50元加油服务费
油量表刻度显示位于:
1/2~5/8处
油箱容量×1/2×市场当期油价+50元加油服务费
油量表刻度显示位于:
3/8~1/2处
油箱容量×5/8×市场当期油价+50元加油服务费
油量表刻度显示位于:
1/4~3/8处
油箱容量×3/4×市场当期油价+50元加油服务费
油量表刻度显示位于:
1/8~1/4处
油箱容量×7/8×市场当期油价+50元加油服务费
油量表刻度显示位于:
少于油量1/8
油箱容量×市场当期油价+50元加油服务费
(2) 若因特殊原因取车时油箱不满,还车时请遵循以下原则:
a)还车时油量高于取车时油量,自在游租车将按当地市场燃油价格计算客户燃油差价,并直接在当次的租金结算中扣除;
b)还车时油量少于取车时油量,自在游租车将按当地市场燃油价格,向客户收取燃油差价,并在租金结算中加入,客户不再支付50元加油服务费。
延期还车
1.延期4小时以内还车,延期用车时间将计入总租期,客户需在还车时根据总租期支付相应费用;
2.延期4小时以上还车,请在租期届满前6小时致电XXXXXXXXXX提出续租申请,续租成功与否视车辆调配情况、客户租期类型而定:
(1) 原租期1-15(含)的:
如续租后总租期(已租+续租)超过15天(含),请在第15天结束前亲自光临自在游租车门店完成上次租车的验车、结算,并重新办理租车手续;
(2) 原租期15(不含)-30天(含)的:
不允许电话续租,请在租期结束前亲自光临自在游租车门店完成上次租车的验车、结算,并重新办理租车手续。
(3) 如租期超过15天,每15天需驾车回门店验车一次;
(4) 续租租金按续租时的正常车辆租金价格计费;
(5) 自在游租车全国的任意门店均可办理续租手续,无异地或异店续租手续费;
(6) 续租车辆请归还到首次租车的门店,如归还到其他门店或城市,需支付异店或异地还车费。
3.客户超过4个小时以上未还车且未按规定办理续租手续,或未经自在游租车同意而强行不还车的,自在游租车有权立即收回车辆,客户除支付正常租金外,还需按超期部分租金(车辆租金/超时费、GPS、儿童座椅等增值服务费)的300%支付违约金;在租车城市以外地区收回车辆的,客户需加付异地还车费及自在游租车由此付出的其他费用。
提前还车
如减少原定的租车天数,请注意以下事项:
(1) 预付产品:
已付费用恕不退还;
(2) 节假日租车:
已付费用恕不退还;
(3) 其他产品:
请在实际还车前6小时致电XXXXXXXXXXXX提前还车(涉及上门取车、服务点等还车方式变更的需提前24小时)。
在此情况下,免收违约金,费用按实际租期计算;否则除按实际租期支付租金外,客户还需支付半天租金(按首日正常车辆租金算)作为违约金。
保险责任
1.基本保险
基本保险覆盖如下内容(具体赔偿范围及赔付金额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
保险项目
保额
保险保障范围
承租方责任
保险公司及自在游租车责任
备注
车辆损失险
车辆实际价值
由于发生自然灾害(地震除外)、意外事故、其他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本身的损失
1500元
1500元以上的部分
保险公司免赔/拒赔的部分由客户承担
由于发生自然灾害(地震除外)、意外事故、其他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报废
20%
80%
第三者责任险
20万元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承受的损失
0
100%
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
5万元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导致驾驶员人身伤亡
0
100%
全车盗抢险
车辆实际价值
全车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而造成的损失
20%
80%
免责部分条款有:
1、行驶证、购置税证丢失,各扣除当时车辆折旧价的0.5%免赔责任;2、车匙丢失扣除当时车辆折旧价的5%免赔责任。
玻璃单独爆裂险
新车原价
玻璃单独爆裂造成的损失
0
100%
自燃损失险
新车原价
保险车辆由于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0
100%
2.不计免赔服务
不计免赔服务是基本保险的补充,购买不计免赔服务后,可免除上表"车辆损失险"应由客户承担的1500元费用。
3.基本保险、不计免赔服务仅免除保险范围内的有关损失,不免除客户以下费用:
(1) 保险理赔范围外的或因客户未履行有效报案流程、理赔手续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
(2) 因客户违法违规导致车辆被扣而产生的停运损失费。
理赔说明
1.保险责任内的事故损失:
(1) 如果还车时理赔资料齐全,客户不需垫付本车维修等保险公司应付费用,仅需:
a)垫付第三方损失等保险公司应付费用,该费用将在保险公司完成理赔后返还客户;
b)支付上表列明的保险责任内承租方需承担的损失;
c)支付上表列明的保险责任额度外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2) 还车时刷取二次预授权,金额不低于2000元;
(3) 如果还车时理赔资料不齐全,需签署《声明》;如预估车辆损失在1万元以上,客户还应根据预估的损失金额支付维修押金。
2.对于保险责任外的事故损失,客户需:
(1) 承担车辆维修费用;
(2) 承担事故造成的其他所有损失。
(3) 还车时刷取二次预授权,金额不低于2000元。
3.如在租期内发生车辆盗抢与报废,客户需支付车辆租赁费用直到公安部门立案或车辆管理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
事故处理
1.车辆出险后请及时与自在游租车客服中心联系(电话:
XXXXXXXXXXX);
2.发生保险事故应告知保险公司,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定价(定损)后再修理;
3.事故处理中如有以下情形,请按对应的方法处理:
(1) 车辆损伤较轻,车辆可以移动:
请将车开至就近的自在游租车门店完成定损;
(2) 在交通道路上的碰撞事故,并由交警现场处理、出具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书:
请在还车时提供交警出具的单据原件;
(3) 单方事故且未经交警裁决:
请提供拍摄清晰的事故现场电子版照片;
(4) 客户选择自行修理车辆:
请在保险公司定损人员确定事故修理金额后,再到自在游租车指定修理地点修理;
4.请在出险之日起15日内将保险理赔所需事故材料完整提供给自在游租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理赔(特大人伤事故,或费用超1万元,可相应延缓30日)。
所有资料必须齐全、清晰,否则由此导致的保险公司拒赔,将由客户自行承担责任;
5.事故损失的垫付:
(1) 如事故造成的本车损失预估在1万元以内,客户免除垫付本车维修费用;事故造成的本车损失预估在1万元以上,客户应支付维修押金;
(2) 导致第三方损失的费用,由客户先行垫付;
(3) 请将收集到的事故处理所需全部资料移交自在游租车,由自在游租车向保险公司索赔;期间请配合补充保险公司要求补充的材料;
6.保险公司理赔结束后,自在游租车会将所得理赔款中由客户垫付的部分返还客户(具体费用由保险公司核损,最终自在游租车返还费用额度将按保险公司实际到位理赔款确定)。
注:
发生事故后,未经自在游租车允许,请勿擅自维修事故车辆,否则客户将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不足额理赔的部分,也将由客户承担。
救援及备用车
自在游租车向租车客户提供"7×24小时"的全国救援服务。
如遇紧急情况,请致电24小时客户服务中心XXXXXXXXX。
1.由于车辆本身故障引起的救援,费用由自在游租车承担。
(1)自在游租车将委托救援商提供现场紧急修理服务;
(2)若车辆故障无法现场修复,请将车辆交与自在游租车指定的救援商:
a)若在自在游租车网点覆盖城市范围内,请到就近自在游租车门店更换车辆,备用车为同级别或就近高级别车辆时,租金按原车型计费;备用车为就近低级别车时,租金按低级别车辆价格计费。
b)若在自在游租车网点覆盖城市范围之外,自在游租车将委托救援商救援车辆,不再提供备用车,后续部分由自在游租车就近分公司为客户办理结算手续,并按1元/公里的标准,向客户赔偿自车辆停驶城市到原定还车城市的路费。
2.非车辆本身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行驶时(包含且不限于人为操作失误、保险事故等),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1)客户可自行选择救援商或选择自在游租车提供的道路救援服务,相关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自在游租车道路救援服务内容包括:
服务项目
服务描述
事故救援
租赁车辆出现事故,无法继续安全行驶时,提供拖车或现场小修服务
更换备胎
租赁车辆因轮胎损坏无法行驶时,提供更换备胎服务
送油服务
租赁车辆因无燃料而无法启动或行驶时,提供送油服务
开锁服务
租赁车辆钥匙遗失或钥匙锁入车内,提供开锁服务
蓄电池搭电
租赁车辆因电瓶缺电或发电机故障而无法启动时,提供搭电服务
(2)车辆停驶地区非租车城市的,客户需加付异地还车费用。
价格说明
标准服务价格
1.车辆租金:
客户必购项目,是各车型在租赁中形成的费用,最小单位为天(24小时),超过1天的租期中,非整日的部分:
(1)不足4小时(含)的,按超时费计费;
(2)4小时以上的,按1天计费。
根据产品类型、租期、支付方式,车辆租金分为正常价和预付价:
适用说明
正常价
预付价
适用情形
租期(天)
≤15(含)
15(不含)-30(含)
约定租期
是否先付
不先付
取车时一次性先付全部租金
预订时一次性预付全部租金
结算限制
无,按实际租期结算,还车时多退少补
按订单租期结算,提前还车的,已付租金不退
价格
正常价
预付价
2.基本保险费:
客户必须购买的项目,是对车辆发生重大事故的保障。
(1) 基本计费单位:
1天(24小时),其中租期中非整日的部分:
a)不足4小时(含)的,不计基本保险费;
b)4小时以上的,按1天收取基本保险费。
(2) 计价方式:
按天计费,总额=单价*租期;
(3) 计价说明:
a)不同车型基本保险费价格不同;
b)基本保险费不计入停运损失费、超期违约金、提前还车违约金。
3.手续费:
客户必须购买的项目,是为客户办理租车手续的人工费、场地费等。
(1) 基本计费单位:
按订单计费;
(2) 计价说明:
a)不区分车型和会员级别;
b)每个城市、每个门店收费标准不同。
4.超时费:
总租期内非整日部分中如有不满4小时的租期,或租车使用的时间超过租期约定的归还时间,按超时费标准收费。
(1) 基本计费单位:
小时
(2) 超时费用只计车辆租金,不含基本保险费等其他费用,计费方式:
a)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
b)4小时(含)内的,以“小时”为单位收费;
c)4小时以上,按1天(24小时)租期计费;
注:
在超时还车的情况下,30分钟以内的,不收超时费。
5.超里程收费:
超过限制里程的,需按实际产生的超里程数以及每公里单价支付超里程费。
增值服务价格
项目(可选)
费用
不计免赔服务
30元/天,超时4小时以上或租期4小时以上按1天计费,超时4小时内或租期不满4小时不另计费
GPS导航仪
20元/天,超时4小时以上或租期4小时以上按1天计费,超时4小时内或租期不满4小时不另计费
儿童座椅
35元/天,超时4小时以上或租期4小时以上按1天计费,超时4小时内或租期不满4小时不另计费
送车上门
50元/次
上门取车
50元/次
同城异店还车
35元/次
异地还车
按自在游租车网站“门店查询”中明示的价格收取;网站未明示的,根据城市间的距离,按
1元/公里计价
全国救援
对于车辆的自身故障免费救援;其他服务,按救援商的报价由客户现场支付
其他费用
1.夜间服务费:
夜间21:
00至次日早上8:
00之间取车或还车的客户,加收35元夜间服务费。
(1) 基本计价单位:
次,即取车或还车各按1次计;
(2) 是否收取夜间服务费,以客户到店时间为准,不计客户排队和等待时间;
(3) 因自在游租车原因导致客户订单取还车时间延迟而产生夜间服务费的,该费用减免。
2.强行续租违约金:
未履行有效续租手续,或未经自在游租车同意强行续租的,按超期部分租金的300%收取违约金。
3.加油服务费:
在满油出车且还车时油量不满的,客户需按市场当期油价支付油量差价,并需另行支付50元加油服务费。
4.违章罚款:
车辆租赁期间产生的违章,由客户自行负责。
(1) 自在游租车在查询或收到客户的违章通知后,将以短信通知客户,客户在接到自在游租车的通知后,可致电自在游租车客服中心XXXXXXXXXX详询,并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a)在限期内到交管部门自行处理;
b)在条件允许的城市(详询自在游租车当地门店),客户可在限期内将驾驶执照寄送至自在游租车指定的地址,由自在游租车代为处理,在此情况下,客户需支付:
i.违章罚款;
ii.违章代办服务费:
每个订单50元;
iii.驾驶执照寄往自在游租车的费用(驾照寄还的费用由自在游租车承担)。
c)委托自在游租车进行处理,在此情况下,客户需支付如下费用:
i.违章罚款;
ii.违章代办服务费:
无扣分情况:
每个罚单50元,即50元/次;
有扣分情况:
每个罚单500元,即500元/次。
(2) 若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还车后25天内或收到短信后5日内)处理完毕或寄送驾驶执照的,视同客户自愿委托自在游租车代为处理;
(3) 自在游租车有权在客户预授权或押金中扣除以上费用,若金额不足,客户同意自在游租车自行,或通过合法方式、第三方机构及客户开卡银行从客户信用卡、借记卡、消费储值卡及其他任何支付方式中直接扣划,或客户自行将其汇至自在游租车指定帐户:
帐户名:
帐 户:
开户行:
5.停运损失费
由于客户遗失证照或因违法违规用车导致车辆被扣而造成车辆停运的,停运损失由客户承担。
(1) 计费方式:
租期内车辆租金均价*停运天数
(2) 停运天数确认标准如下(因维修厂无件、排队等客观原因导致维修等待的,等待时间不计入停运时间):
停运情形
停运天数(预计)
因证照遗失,导致不能合法上路
2
因客户违法违规驾驶导致车辆被扣
按车辆实际被扣押天数收取
6.维修费
对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外的事故车辆维修费用,由租车客户支付。
(1) 维修费用收取标准与流程:
维修费用参照《车辆外观损伤修复费用标准》,由客户还车时预先支付,维修完成后按实际产生的费用多退少补。
(2) 客户如对预付维修费用的内容或额度存有异议,经自在游租车门店确认后,客户可自行到4S店或自在游租车指定维修厂维修;车辆维修完毕后,客户将车辆交还门店并出示维修发票后,与自在游租车进行租车费用的结算。
(3) 对于客户擅自维修或至非自在游租车指定的维修厂维修的,客户将承担维修费用。
7.随车物品损失费
对因客户租车期间所造成的随车物品损坏或遗失,客户需照价赔偿。
参考价格详见《随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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