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局标准卷成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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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局标准卷成稿
附件:
价格监督检查
模拟案卷及制作说明
吉林省价格检查局
二00九年六月十日
制作价格监督检查文书要求
一、遵循格式
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文书格式〉的通知》明确了文书的格式及相关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文书,对格式要求要素也应当书写齐全,价格监督检查文书一般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首部包括制作机关、文书名称、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审理过程等。
正文包括案件事实、处理理由、处理意见。
尾部包括交代有关事项、用印、日期、附注说明等。
二、清楚叙事
事实是案件的基础,没有事实,价格监督检查文书则无从谈起,执法人员在叙述事实时应当作到:
事实要素不要遗漏,关键情节详细具体,时间数量准确无误,因果关系论述清楚,紧扣主旨选择材料,顺序合理平实多样。
三、理由充分
理由是文书的灵魂,既要论证认定的事实,又要论证适用法律的理由、适用法律的内容,还要兼顾实体和程序,不能只讲实体,不讲程序,除颁布实施的法律以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定、有关司法解释,都属于适用法律的范畴。
四、语言文字
制作文书语言文字应当准确精练、朴实庄重,具体要求是:
语句规范,恰当使用法律术语,慎重使用褒贬词语,禁止使用方言土语。
五、其他要求
(一)一律使用蓝色、黑色钢笔、签字笔或者计算机打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也不得使用红色或者其他颜色的笔。
(二)除备注栏外,其他各项不得空项,没有内容的,填写无。
(三)应当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文书,当事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他人代签。
(四)应当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文书,当事人不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见证人也不签名或者盖章的,执法人员应当作出相应情况说明。
(五)修改过的文书,应当在修改处加指印或者盖章。
(六)援引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在同一张文书中第一次提到,要引用全称;如果需要简称的话,要注明后再用简称。
(七)援引法律、法规文件的顺序依次为:
条、款、项、目。
(八)除文件编号、落款日期、法律条文外,其他涉及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九)文书的顺序号按公文书写要求为:
一、
(一)、1。
(十)需要送达的文书,要有送达回证。
(十一)文书的页码,应标在每页的右上角。
卷宗封皮
“卷宗封皮”是价格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后将案件材料立卷时所作的文书。
一、适用条件
是在行政处罚结束后、归档立卷时,由立卷人(档案管理人员或者执法人员)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订卷时填写。
二、制作要求
(一)“XXXX年、价检卷XXX号”由立卷人按照结案年度统一编写的序号填写。
(二)“当事人”是指被处罚人,应当填写全称。
(三)“案由”是指案件的原由,即案件的名称;案由表述应当具体、明确,并与法律、法规称谓一致,如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
(四)“执法人员”是指承办该案件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五)结案时间应当与结案登记表时间一致,用汉字填写。
(六)“保管年限”应当有具体时间,一般为15年,重要卷宗可以视情况适当延长,也可以填写“永久”,但不得出现“长期”等模糊概念。
(七)件数指该卷所使用的文书种类数,与《卷内目录》的序号数相同,文书的附件不计入件数内。
(八)页数是该卷的实际页数,不包括《卷宗封皮》和《卷内目录》。
三、注意事项
应当使用牛皮纸。
××省物价局
价格行政处罚
案卷
2003年×省价检卷22号
案由
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
当事人
×××大学
执法人员
××××××
结案时间
二00三年八月十一日
保管期限
15年
本卷共11件35页
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是价格行政处罚案件结束后,将案件材料依顺序装订成卷时所作的文书。
一、适用条件
立案人整理案卷制作案卷目录时使用,是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的必备文书。
二、制作要求
(一)“序号”应当使用阿拉拍数字。
(二)“材料名称”与文书格式名称相同,应当填写文书的全称。
(三)“页次”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写明案件材料起止页码。
三、注意事项
文书排列顺序应当与《价格监督检查文书格式》(计价检[2001]1797号)文件规定顺序一致,即:
《检查通知书》、《立案呈批表》、《检查登记表》、《提取证据材料登记表》、《调查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案件讨论记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结案登记表》。
根据案情需要使用选择性文书的,可以根据查处案件的时间顺序将文书排列其中。
卷内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页次
备注
1
检查通知书
2
立案呈批表
3
检查登记表
附:
检查登记明细表
4
提取证据材料登记表
5
调查询问笔录
6
调查终结报告
7
案件讨论记录
8
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
送达回证
(一)
说明
9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回证
(二)
说明
10
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回证(三)
11
结案登记表
附:
罚没款收据
检查通知书
《检查通知书》是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或者检查前,向当事人出具的告知其开始进行调查或者检查的文书。
一、适用条件
价格主管部门告知当事人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使用,是一般程序案件的必备文书。
二、制作要求
(一)检查时间是第一次对该单位进行检查的时间,应当具体到年、月、日,有条件的还可以到时。
(二)检查组成员和检查组长应当具有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检查证件。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均为执法单位,不是当事人的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既可以是检查小组成员,也可以是该机构综合部门的联系人,但人员与电话要相对应。
(四)如果当事人在附卷已签字或者盖章,不需要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如果当事人不签名或者盖章的,就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见证人也不签名或盖章的,执法人员应当作出相应情况说明。
无论哪种情况,执法人员必须签字或者盖章。
(五)批准人应当按照部门内部的分工权限确定。
三、注意事项
(一)此文书一式三联,应当将有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联附卷,不能将其他联附卷。
(二)如果此文书用于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的监督检查,可以将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配合检查。
修改为:
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收费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等法律的有关规定配合检查。
××省物价局
检查通知书
×价检通[2003]14号
××大学:
本机关决定,于2003年4月9日开始对你(学校)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组成员××××××,由×××任组长。
请你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配合检查。
联系人:
×××电话:
××××××
见证人签名当事人签名执法人员签名
或者盖章:
或者盖章:
×××或者盖章:
××××××
年月日二00三年四月九日二00三年四月九日
(附卷联)
××省物价局
检查通知书
×价检通[2003]14号
××大学:
本机关决定,于2003年4月9日开始对你(学校)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组成员××××××,由×××任组长。
请你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配合检查。
联系人:
×××电话:
××××××
价格主管部门(盖章)
二00三年四月九日
(送达联)
××省物价局
检查通知书
×价检通[2003]14号
××大学:
本机关决定,于2003年4月9日开始对你(学校)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组成员××××××,由×××任组长。
请你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配合检查。
批准人:
×××(签字)
二00三年四月九日
(存根联)
立案呈批表
“立案呈批表”是执法人员对符合《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立案条件之一的案件,呈请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立案的文书。
一、适用条件
经初步调查,发现当事人有价格违法行为嫌疑,执法人员认为需要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执法人员填写此表呈报负责人审批。
立案申请由执法人员提出,是否立案由负责人决定。
二、制作要求
(一)简要说明案件来源,根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案件来源包括:
监督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有关部门移送、上级交办、职工监督组织移送、自查自报等。
(二)记录初步调查的事实,如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情节、事实等。
(三)援引法律规范,说明当事人违反的具体政策文件、立案的理由。
(四)申请立案的依据。
(五)写明申请立案的具体时间。
(六)意见及批示要明确、具体。
三、注意事项
决定立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本机关管辖。
(二)已取得初步证据,证明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嫌疑。
(三)立案呈批表只表述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嫌疑,不应当表述行政处罚的意见等内容。
××省物价局
当
事
人
姓名或者名称
××大学
法定代表人
或者负责人
×××
立案理由:
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价检发[2002]10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03年4月9日开始对××大学2001年9月以来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检查组发现该校在2001年9月至2002年12月期间,违反××省物价局、财政厅(×价费调发[2000]78号)文件中“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规定,涉嫌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违约金及重考费的问题。
依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条第
(二)项之规定,申请立案,请批准。
执法人员:
×××(签名)×××(签名)
二00三年四月九日
呈报
机构
意见
同意执法人意见,请×××局长批示。
×××(签名)
二00三年四月九日
负责人批示
同意立案。
×××(签名)
二00三年四月九日
立案呈批表
检查登记表
“检查登记表”是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检查过程中,记录当事人违法事实的文书。
一、适用条件
“检查登记表”在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或者检查过程中使用。
是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必备文书。
二、制作要求
(一)当事人是个人的,填写姓名;当事人是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的全称,且与注册、批准的法定名称一致。
(二)当事人是独立法人的,应当填写注册批准的法定代表人;当事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当填写其负责人;同时应当标明其上级单位或者设立这个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单位名称。
(三)“检查情况”应当详细写明执法人员检查时间、执法人员认定的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违法事实及当事人违反的具体政策规定。
1、事实叙述清楚,如果当事人有多项行为,可以以事件发生、发展的时间先后为顺序,也可以从重到轻表述。
2、援引相应法律规范要恰当。
3、多收价款计算要符合《价格违法多收价款计算办法》的规定,计算要准确无误。
4、如本页填写不下,可以另续页。
(四)“当事人意见及签名或者盖章”,其中当事人为个人的应当签名;当事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公章。
(五)“检查登记表”难以具体表述的,应当制作“检查明细表”。
明细表可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登记表”及其“检查明细表”应当由当事人逐页签名或盖章。
(六)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执法人员应当注明原因,不影响对其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
(七)当事人签署意见应当明确。
检查登记表
当
事
人
姓名或
者名称
××大学
法定代表人
或者负责人
×××
地址
××市××南路2号
开户银
行帐号
××××银行
123456789123456
联系电话
××××××
检查情况:
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于2003年4月9日至11日对××学校2001年9月以来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校违反了××省物价局、财政厅(×价费调发[2000]78号)文件中“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规定。
1、2002年2月至12月,擅自对改派的毕业生收取违约金,每生1000元至13000元不等,计70人,合计收取466064元。
2、2001年9月至2002年3月,擅自对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收取重考费,每门课收取10元,计3671人次,合计收取36710元。
以上两项共计502774元。
详见《检查登记明细表》及《提取证据材料登记表》
执法人员:
×××(签名)检查证号×123456789
_×××_(签名)____检查证号×234567890
当事人意见及签名或者盖章
情况属实
×××(签名)
二00三年四月十一日(单位盖章)
检查登记明细表
(内容略)
当事人签名:
×××(盖章)
注明:
一、检查登记明细表主要内容为品名(项目)、规格、购销(收费)年月日、记帐凭证号、购销(收费)对象、数量、单位、应当执行单价(标准)、实际执行单价(标准)、多收金额、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签名、制表时间等。
二、此表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提取证据材料登记表
“提取证据材料登记表”是价格主管部门在整理所收集的证据时,制作的目录文书。
一、适用条件
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对案卷进行整理时填写此表。
是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必备文书。
二、制作要求
(一)除检查登记表、明细表、调查询问笔录外,其他从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处提取的证据材料均附在本表后面。
(二)所附证据种类应当符合《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三)提取的原始凭证等证据材料应当由当事人逐页签名或者盖章;提取的文件材料应当由当事人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四)证据材料名称、件数、页数应当与所附证据相符合。
三、注意事项
此表不需要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省物价局
提取证据材料登记表
序号
材料名称
页数
备注
1
收费许可证(副本)
4
2
违约金明细账复印件
2
3
重考费收费统计表复印件
2
4
收费票据复印件
2
5
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
1
6
被检查单位授权委托书
1
以上材料共6件12页。
注:
材料附后。
调查询问笔录
“调查询问笔录”是价格主管部门为查明案情,依法向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记录被询问人陈述内容的文书。
一、适用条件
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记录询问内容时使用。
是一般案件的必备文书。
二、制作要求
(一)询问内容与本案有关,要紧扣主题。
(二)问题设计要体现逻辑性。
(三)调查询问笔录要交被询问人核对,被询问人认为自已的陈述记载确有遗漏或者差错,加以修改、补正的,应当在修改处加盖指印或者印章。
(四)执法人员和被询问人应当签名或盖章。
被询问人不得他人代签。
(五)如本页填写不下,可以另附页,但是应当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六)如果被询问人不是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由该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该人的身份证作为证据材料,放在提取证据材料登记表内。
三、注意事项
(一)询问前,要拟好提纲,作到心中有数,提纲应当全面具体,富有逻辑性。
(二)在进行调查时,要出示证件,并向当事人讲明如实接受询问、调查是《行政处罚法》和《价格法》规定的法律义务,以及隐匿或者作假证明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要仔细审核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文书上。
(三)在调查过程中,询问人要对有关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人员、手段、过程、结果、目的等有关情况的重要情节问清楚,必要时,可以重复提问;如果被询问人回答吞吞吐吐,或者对证人的证言进行反驳等情况都要如实记载。
对于方言要加上注解,并签名。
(四)根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如果修改,要加指印;最后要写上“记录属实”等,执法人员也要签名。
××省物价局
调查询问笔录
时间:
2003年4月11日9:
00时至10:
00时
地点:
××市××南路2号
被询问人:
姓名×××性别男职务处长电话×××××
工作单位:
××大学财务处
内容:
问:
我们是××省物价局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确认。
答:
已确认。
欢迎你们来检查。
问:
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价检发[2002]101号)文件精神,我们对你校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请你如实回答。
如陈述不实将承担法律责任。
答:
好的。
问:
你如果认为我们与此案有利害关系,可申请回避。
答:
没有关系,不用回避。
问:
……(见附页)
被询问人签名及意见:
记录属实×××(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
×××(签名)×××(签名)
第1页共2页
附页纸
答:
……
问:
你校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有补充意见吗?
答:
这由于我们平时对价格政策学习不够,现在才知道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我们将立即停止违约金和重考费的收取并对已收取的妥善处理。
请物价部门从轻处理。
问:
以上情况请过目,不妥之处,可以修改。
如反映真实意思,请签字。
答:
好的。
被询问人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
××××××
第2页共2页
调查终结报告
“调查终结报告”是执法人员认为已经查清价格违法事实,向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提交的书面报告。
一、适用条件
执法人员在完成调查取证后,根据案情和提取的证据情况,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交调查终结报告,供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之用。
此文书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要求设计的,是一般程序的必备文书。
二、制作要求
(一)详细说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为经营者或者国家行政机关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名称、经营范围(收费范围)、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和主管机关等。
当事人为个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或者职业及住址等。
(二)案件事实叙述清楚
1、案件的来源和调查过程。
来源包括:
案发时间、立案时间、批准立案的机关;调查过程包括:
承办人的组成、调查方式、步骤等。
2、违法事实:
已查清的违法事实的证据。
主要写清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后果、经营额、多收价款的金额等。
“检查登记表”中记录的违法事实应当逐项在本表中说明。
3、如实写明当事人的意见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4、认定其为违法案件的理由、根据,包括案件的性质、违法的责任等。
5、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
6、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及依据等。
7、提出处理建议,要明确、切实可行。
8、执法人员签名,并写明时间及所附的材料名称目录。
关于提请审理××大学自立项目
收费一案的报告
局案件审理委员会:
根据原国家计委《价格主管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省物价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现将××大学自立项目收费一案报上,请审定。
附:
调查终结报告
××大学涉嫌自立项目收费
一案的调查终结报告
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价检发[2002]101号)文件精神,×××、×××组成的检查组于2003年4月9日至4月11日对××大学2001年9月至2003年3月期间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发现该学校涉嫌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违约金及重考费。
目前,调查取证阶段已完成,现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
××大学
地址:
××市××南路2号
上级主管部门:
××省教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123456
二、案件事实
(一)2002年2月至12月,违反××省物价局、财政厅(×价费调发[2000]78号)文件中“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规定。
擅自对改派的毕业生收取违约金,每生1000元至13000元不等,计70人,合计收取466064元。
(二)2001年9月至2002年3月,违反了××省物价局、财政厅(×价费调发[2000]78号)文件中“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规定。
擅自对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收取重考费,每门课收取10元,计3671人次,合计收取36710元。
两项共计502774元。
以上事实有从检查时制作的《检查登记表》、《调查询问笔录》和当场提取的该校收取此项费用的“明细表”及收费票据为证。
三、被检查单位的意见
学校对检查出的价格违法事实、证据和文件依据没有异议,但提出造成的原因是因为价格政策学习不够,并非主观故意。
该校在检查中积极配合,态度较好,也承认检查出的问题属实,表示立即纠正,建议从轻处罚。
四、法律依据及处理建议
该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的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第七条第(五)项所列的“自立收费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为此提出以下处理建议:
(一)根据《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其它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限期退还……”的规定,责令该学校在七日内退还多收价款502774元,难于查找的,由学校公告查找。
(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之规定,鉴于重考费已停止收取,责令学校立即停止收取违约金。
(三)学校在规定期限没有退还的价款,由××省物价局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处罚规定》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没收。
(四)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
(一)项“主动清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建议免予罚款。
以上报告,请审议。
执法人员:
×××(签名)
×××(签名)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案件讨论记录
“案件讨论记录”是价格主管部门记录集体讨论案件情况的文书。
应详细记录每位发言人的观点和意见,尤其是不同观点,并由主持人、参加人、记录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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