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设计合同范本九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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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设计合同范本九篇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设计合同九篇
说明:
本合同内容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之间表示一致而订立的一项规定,用以在处理某些事情时约束其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文件为word版本,可新增或删除文档中的内容,切勿直接套用。
设计合同篇1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
承办方(乙方):
_________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设计出公司logo后甲方应尽快安排新设计logo的商标注册事宜(为期_________个月)。
二、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事务所退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
三、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在作商标注册后,如在使用过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状告侵权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四、甲方采用的logo,乙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甲方拥有完全的使用版权,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
若因logo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vi手册及vi前期应用等损失,皆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费用。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签字后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协议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合同篇2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
鉴于:
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装修质量及保修
1.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
费修复。
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双方进一步同意:
1)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
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
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委托方同意和认可:
(1)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
(2)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
(3)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
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
(1)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
(2)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
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
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
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
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特别约定
1.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
《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
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
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
(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
(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且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
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
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设计合同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甲方将仁和大河中学文体楼及羽毛球馆外墙设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概况
1.1工程名称:
大河中学文体楼及羽毛球馆外墙装饰设计1.2工程地点:
仁和大河中学
1.3设计内容:
羽毛球馆1—22轴、L—R轴;文体楼1—7轴、A—K轴1.4建筑面积:
约3000m2.
二、合同价款
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不含税、不审图)为元(大写:
整)人民币。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
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甲方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通过验收的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
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图纸及资料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及份数:
仁和大河中学羽毛球馆1—22轴、L—R轴;文体楼1—7轴、A—K轴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图份;效果图份;设计计算书份。
施工图包含:
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局部详图及相关细部节点大样图等。
交付时间: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十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
详细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局部详图及相关细部节点大样图)设计时间为天。
设计计算书天。
图纸盖章出图天。
五、合同结算
1、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即人民币:
元(整)。
2.详细施工图(包含:
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局部详图及相关细部节点大样图等)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100%元(整)。
3、其它约定:
六、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6.1合同书
6.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七、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八、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当事人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中所称外墙装饰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
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方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
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或施工方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若本设计项目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十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住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证日期:
年月
日法定代表人:
(签章)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证日期:
年月日
设计合同篇4
甲方加工承制方:
乙方委托印刷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为乙方承制印刷品,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要求:
产品名称
产品数量交货日期
成品尺寸色数
纸张名称用纸数量
报价
复膜装订
备注
二、所印刷产品须符合卫生、工商管理标准。
三、所印刷产品须有乙方签字,请乙方仔细校对文字,印刷时按签字稿为准,如果乙方校对失误,甲方
不承担责任;如墨稿签字后制版、印刷出现错误与墨稿不符,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委托印刷方提出修改,
须重新计算费用。
四、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交50-70%的货款,余额送货时一并交清。
五、交货方式:
由甲方免费送货到乙方。
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现象,须推迟交货时间()天。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甲方单位地址:
乙方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设计合同篇5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上海迪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以下第种方案承担室内设计: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住宅室内设计,地址,房型,用途,使用面积平方米。
设计收费按使用面积计算。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共空间室内设计,地址,房型,用途,使用面积平方米。
设计收费按建筑面积计算。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设计,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元,效果图每张收取人民币元.
三、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首期付70%设计费,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或由甲方提供原始平面图供乙方设计。
乙方在测量后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四、甲方与乙方经过沟通对乙方完成的初步设计方案达成一致后,填写方案进程表(见附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支付设计费余款,乙方应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内完成全套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
五、甲方所付的设计费不包含变动建筑主体等的结构设计。
甲方如需变动建筑主体、增加房屋负荷,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并报请物业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室内装饰设计。
六、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沟通。
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再次填写方案进程表,由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顺延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果甲方推翻原设计方案,要求重新修改设计方案,应协商增加相应的设计费,并另行约定设计时间及进程、签订补充协议。
七、双方在对设计方案和图纸确认后,甲方必须签字认可,乙方必须将整套图纸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签证手续。
八、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委派设计师去现场进行一次性放样及施工方案交底,并不少于三次去现场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1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1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10%的违约金。
4.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如甲方不愿再履行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设计费,但必须交给甲方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手绘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十、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1.
2.
3.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上海迪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上海市东方路1381号蓝村大厦25D
电话:
电话:
400-696-1886
年月日年月日
设计合同篇6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2、《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颁发
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GBJ75-97
4、《公园设计规范》GJJ48-92
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xx
6、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相关的规程规范与标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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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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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版 设计 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