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经营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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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经营管理手册
门店经营管理手册
目录
第一部分门店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
一、A类门店:
万/月销售
二、B类门店:
万-万/月销售
三、C类门店:
万-万/月销售
四、D类门店:
万-万/月销售
(门店架构图及架构说明)
第二部分门店岗位职责
一、店长
二、副店长
三、主管
四、领班
五、营业员
六、收银员
七、
八、
九、
十、
(各岗位职责)
第三部分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
一、店长
二、副店长
三、主管
四、领班
五、营业员
六、收银员
七、
八、
九、
十、
十一、关键业绩指标界定
1、销售任务
2、考核销售额
3、单项奖惩执行
4、附加考核及调整权限
第四部分工作流程与制度索引
一、卖场子册
出样标准
陈列标准
开仓日
二、《赠品管理制度》
管理原则
采购原则
赠品分类
赠品采购要求
时效性赠品的管理
赠品入库管理
赠品采购管理流程:
公关赠品的申请发放流程
私自折现倒卖赠品的管理流程
赠品检查、盘点流程
赠品销借款、挂帐、清欠流程
注意事项
三、《美化宣传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
外场美化布置标准
内场美化布置标准
工作流程
四、《门店布局管理办法》
各品类商品面积占比(净陈列面积占比)、使用位置的要求
各品牌位置、面积分配原则
品类布局原则
商品陈列
五、《门店检查管理制度》
检查人员纪律标准
工作流程
总部门店检查人员工作流程
门店巡检组工作流程
门店五级检查工作流程
员工奖罚标准
注意事项
七、培训子册
1、《门店培训管理规定》
门店例行培训管理规定
总部级例训
门店培训部培训的组织与实施要求
培训出勤管理
新员工、异地实习人员到岗培训、考核
对门店培训设备和培训资料保存的要求
对门店、总部门店培训人员培训课程规划
对培训讲师管理
培训人员例会的管理
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
专项集中培训工作具体实施流程
2、《门店员工销售服务流程规范》
3、《门店晨检管理规定》
每日晨检前准备工作的要求
晨检以及要求
4、《营业员管理办法》
营业员的管理制度
临时营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八、团购子册
团购客户定义
团购操作要求
团购优惠政策使用原则
团购客户的购买规定
大客户贵宾卡的相关规
提货卡的相关规定
奖罚制度
团购开发、销售流程
九、财务分册
1、《库存商品盘点管理规定》
盘点组织及人员分工
盘点计划制定
盘点类型、程序及要求
盘点问题的处理办法
月度盘点问题的跟踪和落实
盘点工作奖惩
3、《款员缴款管理制度》
款员缴款前的准备
营业中款员缴款
营业结束后款员缴款
营业款上缴银行
门店现金差错处理
十、行政分册
1、《维修员管理制度》
工作专业要求
强电工作内容
配电间管理
电梯管理内容
空调监管职责
十一、管理分册
《计划管理办法》
月度工作计划编制
编制内容及要求
报送时间及方式
月度工作计划的审批
审批原则
审批时间
月度工作总结
月度工作总结要求
月度工作考核
考核原则
评分标准
十二、客户服务分册
1、《门店会员卡办理业务管理规定》
会员卡发放
会员卡补办
会员卡升级
会员卡注销
批量发卡
2、《店外推广办卡业务管理规定》
店外推广活动申请内容
店外推广活动的实施
3、《赠卡业务管理规定》
赠卡申请
赠卡登记
赠卡审核
4、《会员制高端会员回访制度》
日常回访维护内容
回访标准用语
三级回访
5、《高端会员全程购物陪同的管理规定》
陪同人员划分
标杆店长/门店经理陪同钻石卡会员
金牌主任/星级门店领班陪同金卡会员
6、《会员联盟科制度汇编》
联盟店谈判
联盟店协议签署
联盟店的合作
7、《会员积分财务风险管理规定》
设定积分累积限额
组织迅速消化会员积分的活动
8、《会员积分抵现购商品管理制度》
积分抵现购商品的具体操作
14、《会员全额积分兑换商品(会员定制品)管理制度》
会员定制品
会员服务专用票
会员积分
9、《会员积分兑换赠品管理制度》
积分兑换赠品的具体操作
10、《会员数据分析指导》
会员数据处理
会员级别细分
会员促销方式
其他促销方式
会员价值分类
18、《服务规范及监控管理规定》
服务规范
门店服务执行标准
客服人员接待规范
19、《产品质量问题统计处理规定》
收集产品质量问题投诉和退换货的信息
卖场宣传美化管理标准的要求
一、外场美化布置标准:
门店外场促销气氛的营造及醒目的公司形象,整洁的外场环境,缤纷的空飘、条幅、充气拱门、彩带和刀旗,新颖、有趣的促销活动,着装统一的促销人员,以及充沛的客流,这一切共同组成的外场气氛,不仅可以刺激入店顾客的购买欲望,同时能吸引路过者的目光,扩大活动的影响力,激发潜在顾客的消费。
各分部可针对所辖门店的具体情况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外挂横幅:
营运部可视条件确定各门店横幅长、宽尺寸,内容要紧扣促销主题,不得遮挡公司形象。
2、正面巨幅:
尺寸由分部门店管理中心根据门店情况确定,内容除促销主题、开业、重张信息外,一定要用醒目的大字突出活动给顾客带来的实惠与好处,并明确活动时间,巨幅的色彩要鲜艳,悬挂平整、牢固,不得过度褶皱、破损。
可找厂家联合制作(在巨幅中可体现厂家LOGO及厂家促销活动),费用由厂家承担,分部门店管理中心审批后制作。
3、厂家条幅:
分部门店管理中心可视条件确定各门店条幅长、宽统一尺寸,内容要充分体现厂商之间的合作关系,由采销中心确定厂家悬挂,要求条幅色彩多样化、密布整齐化、悬挂牢固,充分营造外场气氛。
4、空飘和充气拱门:
充气拱门上的贴字和空飘悬挂的条幅内容要与促销活动相关,需由分部门店管理中心审批(应争取最大化使用厂家提供的资源),厂家需安排专人在现场进行维护,同时确保空飘和充气拱门干净、整洁、悬挂牢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刀旗:
外场如有封闭护栏,可制作多种色彩的刀旗,刀旗由促销活动的主推厂家制作。
如刀旗制作费用由厂家承担,可在刀旗上体现厂家相关内容,但需经分部门店管理中心审批。
6、户外路演:
需要厂家配合(由采销中心指定),由厂家提供所有相关费用。
活动除常见的歌舞表演和有奖问答外,可考虑其它形式,但要有气势、有创新。
在整场活动中需穿插介绍国美企业文化及促销活动的相关内容。
以上户外活动内容需分部视当地实际情况与当地政府部门、机关事先沟通,并办理相关手续。
门店应派专人进行外场活动的安全巡视,以确保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二、内场美化布置标准:
1、海报张贴标准:
由于公司自制海报及厂家自制海报内容及幅面不统一,造成卖场整体欠缺美观,现对海报张贴做如下要求:
1)厂家宣传海报不允许在公共区域内张贴,特殊情况下只限于各自厂家区域内张贴(不得遮挡厂家LOGO,不得出现厂家销售部门地址、销售电话等信息),且必须经分部门店管理中心批准,分部适当收取费用(如厂家宣传海报涉及商品价格,需由分部采销中心、门店管理中心共同审批,门店管理中心备案)。
2)户外张贴标准:
公司宣传海报应张贴于商场门口的布告栏和公告栏上。
也可采用专用支架陈放于商场门口(不得影响客流正常进出),不得张贴于外立面墙壁上、柱子上、广告灯箱上、商场橱窗玻璃及玻璃门上。
3)店内张贴标准:
公司宣传海报张贴要求在公共区域内张贴,如迎宾大门入口的通道两侧空间、主通道、楼梯上下口、收款台和服务台(须用陈列架展示,同时不能遮挡公司、厂家标识、导视牌、不得影响客流正常流动)。
不得张贴在厂家广告、店内柱体、墙壁及样机上。
4)为扩大公司促销活动的影响力,有条件的分部可联系所辖门店能辐射的小区物业部门,在小区入口处、布告栏、电梯间等公共场所张贴公司自制的海报,应保证张贴的海报整洁、无破损,确保公司形象。
2、机打POP内容标准:
1)POP制作只能由分部宣传、美化专员或门店宣传、美化专员完成,其他人员禁止制作POP,要求做到版面丰富、主题突出、版式规范。
2)POP内容应直接表现出促销活动(主题和细则)、促销机型(型号、功能及价格)及温馨提示的具体内容。
3)POP内容要紧扣当前的促销活动,其中大张POP(A1纸型)介绍促销活动的内容及活动细则。
小张POP(A2、A3纸型)介绍内容包括:
品牌、型号、功能、价格四项。
4)每张POP不可颜色过多,其中品牌、型号用深颜色打印,功能介绍可用浅颜色打印,价格用红色或其它鲜艳颜色打印。
5)POP打印要规范用字,不允许使用繁体字、不得出现错别字,要使用正确的数量单位。
6)POP内容严禁私自涂改,如须更改内容、增加书写项目必须由宣传、美化专员重新制作。
7)严禁分部自行与厂家联合制作带有厂家LOGO或厂家宣传口号的POP纸张。
8)分部如超出以上标准,需自行制作、填写、设计POP,必须上报总部门店管理中心卖场管理部审批,批准后分部(备案留存)方可制作。
3、POP张贴、悬挂标准:
POP对于活跃现场气氛、刺激顾客购买欲具有很现实的意义,但是张贴的过多过滥,会显得卖场杂乱和促销主题不突出。
1)品牌分类标准:
各品类所有品牌分为A、B、C三类确定POP张贴、悬挂数量(品牌分类由分部采销、门店管理中心共同确定);
①类品牌:
对国美支持力度较大、促销资源丰富的品牌;可张贴、悬挂POP六张,以主推(以总部主推为主)、包销、特价、促销活动、高库存商品、滞销商品为主。
②类品牌:
对国美支持力度一般、促销资源较少的品牌;可张贴、悬挂POP两张,以主推(以总部主推为主)、特价、高库存商品、滞销商品为主。
③类品牌:
对国美无支持、无任何促销资源的品牌;不得张贴、悬挂POP。
2)厅房POP悬挂标准:
于厅外门楣(灯箱)下沿(厂家LOGO左右两侧)粘贴,展厅内可选择适当的位置张贴,不得遮挡厂家LOGO、广告画面,要求张贴平整,左右数量对称,POP间不留空隙。
如果悬挂高度不足,影响顾客视线,可采用“L”型支架或“T”型支架在厅房内展示(要求同一区域:
统一POP悬挂高度、POP大小的标准)。
3)靠墙展台POP悬挂标准:
利用展台灯箱下沿张贴,悬挂方式做到同一区域内POP间距相同(不得遮挡样机,保证POP平整不卷曲),侧看为一条直线。
也可采用“L”型支架张贴POP。
4)地台式展台:
此类展台灯箱位置较低不利于直接张贴POP,可采用“L”型支架或“T”型支架放置于展台内展示。
“L”型支架统一要求升高至190CM处,立柱须与地面保持垂直,并紧贴展台邻通道一侧放置,POP面向顾客流动线。
“T”型支架应靠近相应样机放置,但不得遮挡其它样机,另POP必须端正地固定在支架上(正反面悬挂)。
5)岛型展台张贴、悬挂标准:
①展台上方无法悬挂时:
采用吊杆悬挂或“L”型架展示。
吊杆高度以悬挂POP下沿垂直地面高度2米为标准。
“L”型架并列放置于展台内,统一高度为190CM处,立柱须与地面保持垂直,POP要求正反面悬挂(内容不同),一个“L”型展架只能正反悬挂一套POP,摆放位置要便于两侧顾客观看其内容。
②利用展台上方灯箱悬挂:
POP应在灯箱下沿(厂家LOGO左右两侧)张贴,要求左右悬挂数量对称、POP平整,要求双面张贴POP。
展台内部、展台表面不得张贴POP。
如果悬挂高度不足,影响顾客视线,可采用“L”型支架按标准展示POP(要求所有环岛内“L”型支架放置位置统一)。
6)开放式展台:
POP需正反面张贴采用“L”型支架或“T”型支架展示。
“L”型支架统一要求升高到190CM,立柱须与地面保持垂直,并紧贴展台邻通道一侧放置。
“T”型支架应靠近样机放置,但不得遮挡其它样机,POP必须端正的固定在支架上。
7)公共区域POP张贴标准:
主入口(内外)、电梯、楼梯、主通道等公共区域只能张贴活动POP,应采用A1纸型张贴。
在入口(内外)的通道两侧空间、主通道两侧空间、楼梯(电梯)上下口整齐摆放(须用陈列架展示,同时不能遮挡公司、厂家标识、导视牌、不得影响客流正常流动)。
不得张贴在厂家广告上、店内柱体及墙壁上。
也可采用在布告栏、公告栏张贴或专用展架并排摆放的方式张贴、摆放。
8)厂家自己制作的POP同厂家海报的管理、张贴标准相同,不得随意张贴,以免影响卖场整体形象。
注:
严禁使用黄色胶带粘贴,粘贴时不允许胶带外露;同一区域POP摆放、悬挂应保持在一条直线上;灯箱下沿悬挂、吊杆悬挂或“L”型架、“T”型支架各类摆放、悬挂方式,应保证同一方式、同一区域POP距离地面高度保持一致、POP间距保持一致、POP面向主客流线;各类POP严禁在同一展区内重复张贴(原则上每个型号只限张贴一张POP);“L”型支架必须确保立柱与地面保持垂直;POP张贴、悬挂时不得遮挡厂家LOGO、广告图片、不得影响客流正常流动。
4、吊旗悬挂标准:
1)吊旗只能悬挂于通道上方,不得在其他位置张贴和悬挂。
2)为了不影响顾客视线,原则上要求吊旗下沿离地面的垂直高度不低于2.2M,不高于2.5M。
两旗纵向间距用保持在1.5M左右。
个别受条件限制的门店,可根据各楼层高度限制,在吊旗尺寸上可稍做调整,最小尺寸不得少于50CM*30CM。
如楼层无法达到下沿离地面2.2M的高度要求,可不悬挂吊旗。
3)吊旗必须用专用的吊旗杆固定,不得出现歪斜、脱落及褶皱现象,应保持吊旗旗面整洁。
4)吊旗悬挂应保持在一条直线上,不得遮挡厂家LOGO灯光及消防设施。
5)悬挂时应以纵列为单位,采用一列为正面,一列为反面的方式依此类推进行悬挂。
5、商品价签的标准:
1)各分部需向当地物价局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报使用申请。
2)各分部以当地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版式(商品价签、特价价签等)为标准,由分部统一制做下发,按当地物价部门要求正确使用。
3)在使用价签的过程中必须分清商品属性方可使用,不准以任何理由乱用、错用商品价签及降价签。
4)各分部根据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价签样式(包括尺寸、内容等)用Excel进行设计,设计完毕后以电子版形式下发至各门店进行价签的填写、打印。
5)各门店商品价签必须使用“电脑打印价签”,确保打印项目清洁、无误,不得涂改,各项打印内容均需与价签各项目对齐;不准使用手写价签,物价部门规定价签上需盖章的内容,必须盖章,不得打印。
6)价签必须置于价签托、价皮内,再粘贴或放置在样机上,不得出现价签褶皱、变形、歪曲等现象。
禁止使用黄色胶带粘贴。
7)各品类商品价签摆放标准:
①彩电类:
价签粘贴或置于样机左上端。
②冰箱类:
价签粘贴或置于样机左上端(不得遮挡厂家LOGO)。
③洗衣机类:
价签粘贴或放置于样机顶盖左上角。
④空调类:
柜机:
价签粘贴于样机出风口左侧下沿;挂机:
价签置于样机左上端。
⑤手机、数码、小家电类:
价签粘贴或置于样机左上端。
体积较小的样机价签置于样机前方(不得遮挡样机、厂家LOGO)。
⑥电脑类商品:
价签置于电脑主机箱上。
⑦烟灶热消类:
烟机、热水器价签粘贴于样机左上端;灶具价签置于灶台左上角。
⑧碟机、迷你音响、功放、微波炉类:
价签粘贴或放置于样机顶盖左侧前沿或样机左侧(不得遮挡样机LOGO、型号、功能按键)。
⑨音箱类:
价签粘贴或放置于样机顶部左侧前沿。
⑩配件类:
价签粘贴于样品下端或左侧(不得遮挡样品LOGO)。
注:
同类商品的价签粘贴或放置位置必须相同、使用的价签尺寸必须相同;未出样商品价签应按同一系列商品依次粘贴或放置,但不得影响出样样机的展示效果,不得遮挡出样样机LOGO、型号、功能按键等;必须保证价签与功能卡尺寸统一。
6、功能卡打印内容、摆放标准:
1)功能卡上的所有内容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的方式进行制作,并保证其内容与产品说明书一致,并必须加盖[功能详见说明书]的印章,均不得手写、涂改商品功能卡。
2)功能卡制作完毕后放置于价托、价皮内方可粘贴或放置在样机上使用。
3)功能卡陈列位置要求与商品标价签并排、并列摆放,使价格与商品功能一目了然,更好的服务于顾客;禁止将功能卡随意摆放。
(陈列位置按价签的相关规定执行)。
4)功能卡的展示不得遮挡商品LOGO、功能按键,影响样机展示效果。
5)功能卡应随商品的上柜、撤柜及商品调换等情况进行及时调整、更新,各组主任需随时检查功能卡的内容与商品实际功能是否一致,以免造成顾客的恶意投诉。
6)杜绝由于商品变化及摆放时间过长造成的功能卡更换不及时、褶皱、变形及一个价托内放置多个功能卡的现象发生,必须保证一价托一功能卡。
7)功能卡的使用规定:
①AV类商品:
其中彩电、发烧类商品使用大号功能卡;迷你音响、碟机类商品使用中号功能卡。
各品类商品功能卡填充项部分应分别不少于如下内容:
A.彩电类商品功能卡内容应不少于:
尺寸、机型性质(CRT/液晶/等离子/背投)、清晰度、可支持的信号输出、可兼容的接口及主要附加功能等;
B.碟机类商品功能卡内容应不少于:
外观介绍、驱动系统、纠错能力、兼容性、进仓方式及主要附加功能等。
C.发烧类商品功能卡内容应不少于:
音箱配置、灵敏度、功放机解码器方式、输出功率、喇叭单元材质及主要附加功能等。
D.迷你音响类商品功能卡内容应不少于:
音源播放功能、输出功率、是否具有AM/FM收音功能及主要附加功能等。
②白电类商品:
冰洗类商品使用大号功能卡;烟、灶、热、消类需使用中号功能卡。
各品类商品功能卡填充项部分应分别不少于如下内容:
A.冰箱类商品功能卡内容应不少于:
尺寸、耗电量、面板材料、容积、制冷效果、压缩机性能及主要附加功能等。
B.洗衣机类功能项内容应不少于:
尺寸、耗电量、面板材料、容积、洗衣方式、用水量及主要附加功能等。
C.烟机类商品功能卡内容应不少于:
面板材质、排风量、操控系统、款式及主要附加功能等。
D.灶具类商品功能卡内容应不少于:
气源种类、面板材质、热流量、炉头、点火方式、及主要附加功能等。
E.热水器类商品功能卡内容应不少于:
种类(燃气、电)、气源种类、容积、内胆质地及主要附加功能等。
③空调类商品:
使用中号功能卡。
功能卡填充项部分应不少于如下内容:
具体规格、尺寸、制热制冷效果、耗电量及主要附加功能等;
④电脑类商品:
使用中号功能卡。
功能卡填充项部分应不少于如下内容:
显示器尺寸、内存配置、硬盘大小、光驱功能及主要附加功能等;
⑤通讯类商品:
使用小号功能卡。
功能卡填充项部分应不少于如下内容:
机身颜色、内存、铃声、待机时间、屏幕及主要附加功能等;
⑥数码类:
需使用小号功能卡。
功能卡填充项部分应不少于如下内容:
机身颜色、像素、变焦、内存(数码相机、摄像机、MP3)、镜头、显示屏尺寸、外壳质地及主要附加功能等;
⑦小家电类:
所有小家电类商品使用小号功能卡(剃须刀、配件、应季商品可选择使用)。
功能卡填充项部分应以功率、面板材质、容量、尺寸等该商品的主要功能为主。
7、“爆炸”书写、张贴标准:
1)书写标准:
①“爆炸”只能由门店宣传、美化专员书写,字体要统一,颜色突出。
②“爆炸”书写要规范用字,不允许用繁体字、错别字,必须使用正确的数量单位。
2)使用标准:
①明示价格的“爆炸”要求:
A所有“爆炸”书写内容必须要有型号、价格。
B所有“爆炸”的展示价格必须与价签上的价格一致。
②促销活动和赠品的“爆炸”要求:
A直降“爆炸”的书写内容必须要有型号及直降****元等字样(突出直降价格)
B“爆炸”体现指定机型追加赠品的书写内容必须写明指定商品型号及赠品品牌型号(突出赠字)。
③其他用途的“爆炸”:
A赠品堆头的“爆炸”必须突出“赠品”字样。
B样机展示用“爆炸”书写内容要有“样机展示”或“样机已售”等字样。
C样机打折用“爆炸”书写内容要有“折扣率”及型号,同时保留原价签。
3)粘贴标准:
①大号“爆炸”使用于冰箱、洗衣机、彩电(21寸(不含)以上),粘贴于样机右侧,不得遮挡厂家LOGO及能效标识,以美观为主。
②中号“爆炸”适用于空调、小尺寸彩电、烟机、灶具、热水器、消毒柜、饮水机、微波炉、电脑、音响等,粘贴于样机右侧,不得遮挡厂家LOGO及能效标识,以美观为主。
③小号“爆炸”适用于手机、数码、小家电、黑小类等较小商品,有条件的样机粘贴于右上角,其他商品张贴于样机右侧。
④与POP配合使用的“爆炸”张贴于POP右下角处,不得遮挡POP内容,原则上不得超出POP页面,特殊情况下不允许超出POP页面5CM。
4)要求:
①“爆炸”应保持版面整洁,不得出现褶皱、涂改及与商品无关的内容。
②不允许分部使用自行制作的“爆炸”。
③“爆炸”不得出现过多,应与主推、包销、新品及特价机为主,避免使卖场显得零乱和主次不分。
8、店内广播标准:
1)店内广播每日必须播报的内容:
开店迎宾曲及公司介绍、分部介绍、门店介绍、企业宣传软文、整点报时天气预报、促销信息、产品信息、闭店送宾曲。
2)要求各门店卖场内播放曲目欢快、舒心,严禁播放过于强烈、狂燥的曲目。
3)背景音乐播放的音量一定要适中,要使顾客倾听时能听清楚,专注购物时又不致被干扰。
遇节、假日客流较大时,可适当提高播放音量,以顾客可清晰听到广播内容为宜。
4)广播人员要求:
使用普通话播音、口齿清楚,声音要甜美,语气要柔和。
5)播报内容主要以促销信息及店内活动为主,节假日须保证每小时播报促销信息及店内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
6)在播放音乐的过程中插播门店通知、顾客寻人等信息,每次播报不得重复2次以上(须用“请、谢谢”等礼貌用语),播报完毕后立即恢复正常音量继续播放背景音乐。
严禁利用广播设备呼叫本店员工。
9、宣传贴、签、卡的粘贴标准:
宣传贴、签、卡是日常销售中常用的一种宣传用品,它主要传递商品的折扣、活动、功能等信息,由于表现形式夸张,不仅可以起到美化样机的作用,而且能够抓住顾客的眼球,刺激其购买欲望。
为避免因粘贴过多使卖场显得过于零乱及主次不分,现将宣传贴、签、卡的粘贴规范做如下要求:
1)宣传贴、签、卡是POP的一种补充形式,其中较大的宣传贴、签、卡适用于彩电、冰箱、热水器、洗衣机、烟机、灶具等体积较大的商品;小的宣传贴、签、卡适用于手机、数码、摄照、碟机及小家电类商品。
2)数码、手机等体积较小的商品不得在样机上直接粘贴宣传贴、签、卡。
可在商品的右侧选择适当的位置粘贴、摆放,但位置要相对统一,同时不得遮挡后排样机、价签、功能按键等。
3)公司自制或与协作单位共同印制的(分期付款、会员制等)宣传贴、签、卡必须由门店美化、宣传专员统一填写,内容严禁私自涂改,如须更改内容、增加书写项目必须由门店宣传、美化专员重新制作。
4)应保持宣传贴、签、卡的版面整洁,不得出现褶皱、损坏、涂改现象。
5)所有厂家宣传贴、签、卡必须由门店经理审核内容,不得出现厂家销售部门地址、销售电话等信息。
10、“堆头”摆放的要求:
1)“堆头”可分为商品“堆头”和促销赠品“堆头”。
商品“堆头”多为小家电、碟机类等体积不大的商品所采用,其目的是丰富卖场购物环境、最大可能的提高商品出样、一定程度上解决门店库房使用紧张问题;促销赠品“堆头”可为全品类商品所采用,其目的是提升卖场丰富度、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最大程度上促进正常商品的销售。
2)“堆头”应设置于卖场各品类区域内主通道两侧或公共区域内的显著位置,面积不得超过2平米,高度在1.4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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