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手册范本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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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手册范本模板
工作人员手册
台声杂志社
欢迎辞
首先,在此谨热忱欢迎您加入台声杂志社!
我们为您准备了这本《工作人员手册》,希望它能帮助您尽快了解新的工作环境,掌握杂志社的日常管理制度,从而使您更快的进入工作角色,和台声杂志社一起成长与发展!
在学习本手册的过程中,如果您对手册所属的规章制度有任何疑问,请向办公室咨询,我们会认真为您解释。
由于杂志社正处于快速发展期,本手册上的内容势必有需要随之修改和完善的地方,如果您在工作中,对本手册的内容有其他修改意见,请以提案的形式提交台声杂志社办公室。
最后,祝您在台声杂志社工作愉快!
欢迎词
第一章台声杂志社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三章人事制度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薪酬福利
第六章工作制度
第七章假期
第八章保密
第九章奖罚
第十章考勤
第十一章职责
第十二章厂洼宿舍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附则
结束语
第一章台声杂志社
台声杂志社为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简称全国台联)所属事业单位,采用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
下设行政管理中心、新闻出版中心、经营发展中心三大部门。
行政管理中心设有办公室、财务室,新闻出版中心设有总编室、编辑部、采访部、新媒体、影视室,经营发展中心设有广告发行部、事业活动部。
一、管理制度
台声杂志社实行社务会、编前会、办公会三级会议管理制度。
1、社务会.由社领导组织召开,不定期,主要处理重大事务,参加人员由社领导决定;
2、编前会由编辑部组织召开,主要研究《台声》杂志重要稿件,新闻出版中心全体编辑记者参加;
3、办公会由办公室组织召开,每周一上午9时至10时,主要汇报上周工作落实情况、布置本周工作,全体人员参加.
二、主要工作
台声杂志社目前主要工作:
1、编辑出版《台声》杂志(大陆版,半月刊)、(台湾版,月刊);
2、编辑出版《台联工作通讯》(月刊,内部发行);
3、编辑运营《台声》新媒体各个平台;
4、开展两岸交流活动;
5、开展各类经营活动。
第二章岗位设置
台声杂志社依据国家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条例,以及承担的使命任务和上级的有关要求,设置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公勤人员三类岗位。
行政管理中心——
主任(1人);
办公室:
主任(1人)、办事员(2人,行政后勤、人事档案各一人);
财务室:
主任(1人)、会计(2人)(主办会计、出纳各一人);
新闻出版中心——
主任(1人);
总编室:
主任(1人)、编辑(2人,流程编辑、美术编辑各一人)、校对(1人);
编辑部:
主任(1人)、编辑(3人);
采访部:
主任(1人)、记者(4人);
新媒体:
主任(1人)、编辑(2人);
影视室:
主任(1人)、编导摄像(2人)。
经营发展中心——
主任(1人);
广告发行部:
主任(1人)、办事员(3人);
事业活动部:
主任(1人)、办事员(3人)。
上述部门及岗位将随着杂志社使命任务的变化而有增减.
第三章人事制度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招聘优秀人才,并使用优秀人才。
一、公开招聘
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确定拟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按照规定备案;
(八)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办理手续
新录用的员工应先到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同时递交如下材料:
1、填写属实的人员简历(由办公室提供简历样式);
2、一寸照片2张;
3、学历证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签署台声杂志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模板附后);
6、杂志社发放工资所在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可由办公室财务人员协助办理,并经本人签字);
7、试用期满后,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可由办公室财务人员协助办理,并经本人签字);
8、办理人事档案交接(此项工作待时间成熟时办理)。
后三条可陆续办理。
三、相关事宜
1、竞聘上岗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方法。
2、新人员报到后,杂志社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按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确定,其入职日期自试用起始之日起计算.
3、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杂志社可与其结束劳动关系,且不支付经济赔偿。
4、所有人员个人基本情况(如住址、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紧急联系人)发生变化时,应于7日内通知杂志社办公室。
5、为确立杂志社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杂志社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6、杂志社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事业单位合同等相关法规为依据。
7、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人事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杂志社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于不同级别的人员,约定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杂志社为国家正规工作单位,在杂志社工作的人员拥有以下权利:
1、中国公民权利。
杂志社全体人员一律享有国家一切法律法令的知晓权,受国家法律法令保护.
2、政治平等。
不论领导或工作人员,不论是中共党员或群众,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3、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和保留意见权.工作中,工作人员在确保工作或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有权向上级提出咨询,有权向上一级领导反映问题,杂志社有责任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
员工在拥有知情权的同时,必须保守杂志社的秘密。
每名工作人员都要努力学习业务技能,做好本职工作,并尽以下义务:
1、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维护杂志社利益和声誉;
2、按时按质地完成杂志社各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3、发现任何有损于杂志社利益的问题,特别是紧急事件要及时向领导报告;
4、履行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
5、遵守杂志社各项规章制度;
6、执行杂志社各项工作规范和流程。
第五章薪酬福利
一、人员薪酬
杂志社依据最新国家事业单位薪资标准,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薪酬福利。
1、杂志社根据其岗位的薪资标准,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范围,确定其工资水平。
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2、新人员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
试用期内完成任务优秀,由中心领导核定,足额发放;其余,发放薪资标准的80%。
3、杂志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二、工资构成
工作人员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全勤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行政管理职级)、年限工资(在台声工作年限)、加班工资、出差补助、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几部分组成。
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两类与考勤挂钩(详细情况见第六章)。
1、基本工资: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时单位必须支付的基本劳动报酬。
即技能工资、岗位工资,是支付工资的依据,也叫做标准工资。
基本工资为每月1800元。
2、全勤工资:
每月全勤工资300元,有1次以上无故迟到者扣除当月全勤工资。
其他迟到和不上班按台声员工手册执行。
3、绩效工资:
以量化分值计分,每1分计100元.每月初,先由个人对所做工作进行整理、打分(标准见分值表),再由分管领导评定,最后由社领导核定。
编辑、记者由流程、校对对错误进行核定统计,其他行政、经营等均由办公室核定统计.
4、加班工资:
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根据规定支付的工资.每天100元,以半天为基准,不足不计。
加班员工可适时调休。
是否加班由新闻出版中心领导决定。
流程做好统计,并上报办公室。
5、出差补助:
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
出差对方有接待的,每天补助交通费80元;没有接待的,每天补助伙食交通费180元。
6、经营部门工资按任务量进行统计。
先由个人上报月收入情况、再由主管经营的社领导审定、最后由办公室做好统计。
以合同为基准.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法定节假日、病假、工伤、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每年发放员工福利不超过500元;发放第13个月基本工资。
三、薪资支付
1、工作人员工资实行月薪制,工资计算期根据杂志出版情况,为每月15日结算上月薪资;
2、杂志社以银行支付形式,从工作人员银行卡上按月支付工资;
3、原则上本月工资一次性与当月15日支付,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支付,如延迟发放,则由办公室预先下发通知;
4.、新人员工资以到办公室报到之日为起薪日;
5、离职者工资计至最后工作日,发放日期为下一个发薪日;
6、杂志社按国家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非正常出勤扣款、按法律规定应扣除的其他费用。
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杂志社代工作人员直接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
三、社会保险
凡属杂志社正式聘用的员工,杂志社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即“五险一金”。
“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由杂志社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杂志社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各地缴纳比例也不一样。
杂志社执行的是北京市规定。
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杂志社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杂志社8%,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杂志社2%,个人1%;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杂志社每个月为你缴纳1%,个人不用缴;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杂志社每个月为你缴纳1%,个人不用缴。
公积金缴费比例:
自2010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即杂志社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因杂志社目前资金状况,住房公积金什么时间开始缴纳,另行通知。
以下人员不予办理社会保险:
1、北京市户籍,在本市其他单位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者;
2、离、退休返聘人员;
3、大、中专实习生;
4、非全日制佣工(由个人办理)。
四、加班薪酬
根据《劳动法》和《人事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杂志社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平均每小时)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平均每小时)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平均每小时)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本单位原则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由中心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单位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办公室对加班情况进行考勤统计,并做好补假和计发加班工资.
第六章工作制度
杂志社实行周一至周五5天工作制,每天9:
00-12:
00、13:
30—17:
30为工作时间,每周共计35个小时。
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休息.
工作时间内,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如下工作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上网聊天、看影视节目、玩游戏等;
3、不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如亲人、小孩、朋友等;
4、保护公共财物,不得故意损害和破坏.损坏按价赔偿。
蓄意破坏交由司法部门严罚.个人使用的公共物品由个人负责保管,保管不善损坏,责任由个人负;
5、尊重领导,不得干扰领导正常工作和行使行政领导权;
6、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不得搞小圈子、拉小帮派,不得徇私舞弊、打击报复,不得对同事进行人身攻击,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7、杜绝在办公区域打架斗殴、谈情说爱;
8、严禁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闲聊、吸烟、酗酒、吃东西;
9、保持办公区域环境安静、整洁;
10、要举止端庄,规范严谨,语言规范,接待来访者要热情、礼貌,接听电话首句要说“您好,台声杂志社";
11、遵守国家机密及涉台保密规定。
二、八不准制度
1、不准违反政治纪律,散布有害党和国家的消极言论。
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2、不准打听和传播小道消息,发牢骚、讲怪话,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违者一次警告,二次处以200元以上罚款,三次给予开除处分;
3、不准搞宗派、拉小团体、搞小山头.违者一次警告,二次处以200元以上罚款,三次给予开除处分;
4、不准违反单位纪律,泄露单位秘密。
违者一次警告,二次处以200元以上罚款,三次给予开除处分;
5、不准诬告和陷害他人,背后写扭曲事实的匿名信。
一经发现,轻者立即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处理;
6、不准弄虚作假,报喜藏忧,欺上瞒下。
违者一次警告,二次处以200元以上罚款,三次给予开除处分;
7、不准利用手头权力为别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违者一次警告,二次处以200元以上罚款,三次给予开除处分;
8、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从事第二职业或在外兼职。
违者一次警告,二次处以200元以上罚款,三次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章假期
假期分为法定节假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
一、法定节假日
全体工作人员每年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共计11日,为公假.
即:
元旦1天(1月1日当天)、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天)、五一劳动节1天(5月1日)、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1天(农历中秋当天)、国庆节3天(10月1、2、3日)。
二、事假
工作人员因处理私事无法正常出勤,经本人申请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可以休事假。
1、请事假需事先填写请假申请,经部门主任或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2、遇特殊情况(如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来不及事先填写假条请假的,要电话或短信请假,上班后要如实说明原因,补填假条;
3、请假条批准后要递交办公室备案,假满后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无假条者或未销假者按旷工处理;
4、请假1天,由中心领导批准。
1天以上的,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报社领导批准.
三、病假
工作人员因病不能正常出勤,经本人申请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可以休病假.
1、请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有效诊断证明书,若因急病来不及请假的,可委托他人或电话、短信请假,事后补交医院诊断证明书,否则按事假处理;
2、杂志社有权要求请病假人员提供指定医院的证明,请病假人员应当配合;
3、如病休时间需在1个月及其以上者,要在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4、病假工资发放,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伤假
工作人员工伤的判定以工伤保险相关条款为依据。
1、因个人打架、斗殴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伤残的,不在此范围内。
2、工作人员因公负伤,办公室负责在15日内到指定部门为受伤员工申请报工伤保险、办理工伤鉴定,工伤医疗期时间及待遇的确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婚假
已通过试用期考核的杂志社正式工作人员方可申请休婚假,并需提供结婚证明。
1、工作人员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六、产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杂志社正式工作人员,可持医院有效证明申请产假.
1、怀孕的女工作人员,可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但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应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2、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正常分娩享受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年满24周岁后初育为晚育,增加奖励假30天;
3、女工作人员怀孕做流产的,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女工作人员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4、产假含公假和公休,须一次性休完,未休完不予补假;
5、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对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工作人员,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的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可以合并使用)。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哺乳假经领导批准后可以合并使用,但休假时间需固定,不可冲抵迟到和早退;
6、男工作人员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七、丧假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工作人员的直属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配偶的父母,主要赡养人、抚养人去世,可以申请3天丧假。
其(外)祖父母或配偶之(外)祖父母去世,可申请1天丧假。
另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适当路程假。
丧假应在丧亡之日起1个月内使用。
1、工作人员休丧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2、丧假含公假和公休,须一次性休完,未休完不予补假。
八、年休假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九、请假申请
1、事假、病假、丧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紧急情况下请事假、病假、丧假不能提前申请的,需在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微信的形式向部门领导申请,上班后当日内凭有关凭证填补《请假单》;
2、婚假须提前一个月申请;
3、产假须在预产期前3个月凭医院开具的妊娠证明提出申请;
4、工伤假须经工商鉴定部门鉴定之后,向杂志社办公室提出申请;
5、年休假需提前1个月申请;
6、以上假期均需到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八章保密
凡在本杂志社工作而产生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业务信息,如发行数量、工作人员薪酬、各种价格、工作人员个人资料等,以及有关客户名单、合作项目、各种价格等,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者本杂志社的,均属商业机密。
杂志社工作人员务必遵守以下规则,否则视具体情况给予违纪处理:
1、所有机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
2、不得将杂志社文件用于不属于杂志社业务之用途;
3、客户的情况及杂志社的业务不可作为闲谈话题;
4、应在会客室接待来访,接待来访者应事先经部门领导批准,由办公室事先通知员工将室内及桌面的机密文件收好;
5、下班后,个人桌面、打印机、电脑,以及公共区域的复印机等处不得留有有关保密的资料,包括草稿;
6、任何业务信息的透露与公布都必须由社领导决定。
第九章奖惩
杂志社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行奖励或处分制度。
一、奖励
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全国各类新闻奖项中获得新闻奖的;
3、在工作中成绩突出,为杂志社赢得声誉或创造财富的;
4、在工作中爱岗敬业,履行职责模范作用突出的;
5、在有效防止、消除事故和保护公共利益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奖励种类为先进工作者、社长奖、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者审批。
对受到奖励的工作人员或者集体,颁发证书或者奖章(奖牌),并给予一次性奖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待遇。
奖金依次为人民币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5000元。
以上奖励均制作成表装入档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
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的;
3、违反规定的权限或者程序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撤销奖励的,收回证书或者奖章(奖牌),追回奖金,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二、处分
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1、违反各类工作制度,给单位或领导造成负面影响的;
2、违反政治纪律,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违反工作纪律,致使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单位资财的;
5、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违反杂志社有关规定,给杂志社造成重大影响和经济损失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处分的种类为批评、大会检讨、警告、记过、降聘(撤职)、开除,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者审批.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聘(撤职)24个月.以上处分相继扣发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当月的10%、20%、30%、60%、80%、100%。
后四项处分不再发放全勤奖和参与年终奖励。
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受到记过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受到降聘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岗位等级聘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被判处其他刑罚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给予降聘(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章考勤
考勤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以此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以社为家的主人翁意识,培养杂志社工作人员的集体观念.
一、基本原则
1、倡导每个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不提倡加班。
2、根据不同岗位及工作性质的需要,杂志社采用工作考勤和综合考勤两种方式。
工作考勤指每个工作人员分管的份内工作,含工作完成程度、质量;综合考勤指分管工作以外的各项工作,含正常上下班、公差勤务、执行临时任务、领导指派工作等.
3、不允许提休(提前休息之后的假期),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可在本月和次月进行提休。
严禁隔月提休。
4、不可用加班冲抵迟到和早退.
5、编辑记者因公外出采访需提前向办公室报备登记,来不及汇报经领导批准后,事后要进行补登。
二、工作考勤
1、编辑记者。
(1)好标题奖、优质稿件奖.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设立2个好标题奖、2个优质稿件将.编辑记者参加,实行无记名投票,最后社领导审定.奖金各200元,奖给编辑。
总编室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在编前会上.获奖标题和稿件贴在阅评栏上。
(2)按时按量完成分管编采任务(编辑指分管栏目、记者指采访任务).足额发放当月绩效工资,全年完成参与年终考评作为积分项目。
并优先参评社长奖。
流程编辑负责监督实施。
(3)多完成部分(指不是自己分管的栏目和采访任务):
每编辑一篇稿件(通讯体裁),字数1500—3000字奖励50元,3000字以上奖励80元;撰写稿件结合质量,按千字100—150元计算。
消息稿5篇奖励50元,5篇以下不奖励,以上按每篇10元递增.
(4)未能按时完成本期既定编采任务(编辑分管栏目未完成,记者采写任务未完成)。
推迟1天,扣除50元,依天扣除,稿件最终未能提交,扣除当月工资20%。
流程编辑负责监督实施。
(5)差错率。
三审:
政治错误(指中央对台政策、涉台口径、全国台联会领导以上名字等),每处扣除50元;明显错误(指对台专用术语、文题不符、历史错误、文章结构严重失调、重要人名等),每处错误扣除10元;一般错误(指语法错误、错字等),每5处扣除10元,每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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