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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考语文散文汇编
2020年北京高考散文汇编
03夜雨诗意
几年前我在庐山旅行的时候,常常能在荒岭草径边看到房屋的废墟,断壁残垣显示出它们曾经是一座座精雅别墅的所在,而不是当地山民的居舍。
不知是哪些富有的雅士诗兴突发,要在这儿离群索居,独享自然。
然而,最终他们都没有久住,我想多半是因为无法消受荒山夜雨时可怖的氛围。
但毫无疑问,此间的诗意却是无与伦比的充沛。
去年我遇到一位美国教授,闲谈间竟也提到了夜雨。
教授说,他也深深迷恋着这种诗意,所以特意在城郊的山顶造了一间考究的白木房子,只要有夜雨袭来,他就立即驾车上山。
他邀请我到他的白木房子里住几天,我至今未去,但完全能想象,他对夜雨的领受与我的感悟大为逆反。
苦旅的狼狈不见了,荒寂的恐怖不见了,只是在紧张生活的空闲,读一首诗,亲抚一下自然,一切是那样的轻松和潇洒。
在这里,我们显然遇到了一个美学上的麻烦。
某种感人的震撼和深厚的诗意似乎注定要与艰难相伴随,当现代交通工具和营造手段使夜雨完全失去了苦涩味,其间的诗意也就走向浮薄。
我至今还无法适应在中国传统的山水画中加上火车、汽车和高压电线,尽管我对这种文明本身毫无推拒之意。
去一趟四川恨不得能买到当天的飞机票,但家里挂的却要一幅描尽山道奇险、步履维艰的“蜀山行旅图”。
在灯光灿烂的现代都市街道上驾车遇雨,实在是谈不上多少诗意的,只有一次在一个海滨,天色已晚,瓢泼大雨就像把我们的车摔进了大瀑布的中心,司机完全认不得路了,一路慌乱地在水帘和夜幕间转悠,事后倒觉得有了点诗意,原因也许正是碰到了自然所给予的艰难。
在与自然周旋的漫漫长途中,有时自然的暴力会把人完全吞没,如地震,如海啸,如泥石流,人一时还很难从中提取出美。
人至少要在有可能与自然对峙的时候才会酿造美。
在这种对峙中,有时人明确无误地战胜了自然,例如汽车、电灯、柏油路的出现,产生了一种松快愉悦的美;有时人与自然较量得十分吃力,两相憋劲,势均力敌,那就会产生峻厉、庄严、扣人心弦的悲剧美。
由于这种美衬托了人类严峻的生存状态,考验了人类终极性的生命力,因此显得格外动人心魄。
人类的生活方式可以日新月异,但这种终极性的体验却有永久价值。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吧,历史上一切真正懂艺术的人总会着迷于这种美学形态,而希腊悲剧乃至种种原始艺术总是成为人类不衰的审美热点。
过于整饬、圆熟的审美格局反射了人对自然的战胜状态和凌驾状态,可以让人产生一种方便感和舒坦感,却无法对应出一种生命考验。
因此,欧洲启蒙主义的大师们不赞成法国古典主义的大一统,不赞成把人类的社会生活和艺术生活都处理成凡尔赛宫园林一般的规整。
他们呼唤危崖、怒海、莽林,呼唤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状态。
这便是他们心中的诗意,狄德罗甚至直捷地说,人类生活越是精雅,文明就越缺少诗意。
难道是他们在抵拒现代吗?
不,他们是启蒙者,分明启蒙出了一个活生生的现代。
现代,本不是一种文质彬彬的搭建,而是人类的原始创造力的发展。
因此,再现代的人也愿意一再地在“蜀山行旅图”中把延绵千年的生命力重温一遍,愿意一再地品味苦涩的夜雨,然后踩着泥泞走向未来。
19、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准确的两项是()(4分)
A、开头通过对比作者与教授对夜雨诗意的不同体会,引出本文的题旨。
B、所谓“美学上的麻烦”指的是容易使人产生困惑的美学难题。
C、作者欣赏“蜀山行旅图”的诗意并不意味着对现代交通工具的推拒。
D、作者认为人们对方便和舒适的追求是与审美体验背道而驰的。
E、欧洲的启蒙主义大师们对凡尔赛宫园林的规整并不持肯定的态度。
20、阅读原文,回答下面问题。
(7分)
①第一段中“富有的雅士”与文章题目有什么联系?
为什么文章要从“富有的雅士”说起?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第三段中的“领受”与“感悟”两上词语能否互换?
为什么?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第四段中哪两个字是作者强调的“诗意”所由产生的关键?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文章倒数第二段中,作者阐述了哪两种美?
(3分)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有人认为,“现代”是没有诗意的文明阶段。
本文作者是否同意这一看法?
为什么?
请加以说明。
(4分)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4五.(18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9—22题
俄罗斯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内有个“普希金之家”,是珍藏俄国古典文学大师们遗物的小型博物馆。
在这里我大吃一惊:
原来我所崇敬的那些文学大师,几乎都能画一手好画。
此前,我只知道普希金喜欢画画,这次却看到莱蒙托夫、果戈里,屠格涅夫、茹科夫斯基、列夫·托尔斯泰、陀斯妥耶夫斯基等人的手笔!
但这些画在普希金之家并不作为一种纯粹的艺术作品,而作为作家的遗物,和大师们的书桌、文具、手杖、眼镜、外衣、怀表和水杯摆在一起。
它们被当作作家生命气息的载体——而不是心灵欲望的载体,只是从属于文学,并没有自己独立的身份与价值。
只承认你一种最突出的才能,其他才能只作为附属品。
作家的绘画,只被当做研究作家心理与性格的一种素材,而不作为艺术品对待。
这实在有些不公平!
文学大师的这些丹青妙笔,能否从专业角度来欣赏呢?
就说普希金的画像吧,这是他最热衷的题材。
他几乎随手一个线条,就能把自己突起的额骨与眉骨、坡度很大而前伸的尖鼻子以及略略发紧的嘴巴画出来。
他画自己的鬈发和络腮胡须更是得心应手,只用鹅毛笔的鹅毛一端蘸上墨汁轻快地抹几下,便神采飞扬。
普希金的自画像大都出自诗人的自我意识,正如诗人写诗大都以“第一人称”为出发点一样。
仔细去看,普希金这些自画像的神态并不相同,有的凝重,有的轻盈,有的阴郁,有的活泼,它们是诗人不同时间、不同环境和不同心态中的自己。
绘画是普希金的一种表达方式。
他大量的画,是绘在他诗作的手稿上。
每当他诗情洋溢时,形象便在脑海里缤纷涌现。
这是他独有的一种绘画状态。
所以普希金的画大多画得很快,是他瞬间形象想象的灵性记录。
他最爱画人物——各种面孔和各种表情。
这些人物有的是虚构的,有的是现实中的人;他对这些人有爱有恨有讽刺有愤怒,这些人物是诗人在诗之外的一种表达。
而且他从来不用画笔作画,只用写作工具——鹅毛笔和墨水来画。
这表明他作画的欲望是被诗唤起的。
列夫·托尔斯泰说他“用诗歌思想”;同样,他也“用画思想”。
普希金为他的《别多金小说集》中一个短篇《棺材商人》画有两幅插图。
虽然也还算不上专业插图,但那种轻松的幽默中搅拌着辛辣的讽刺的味道,也许任何画家都难以表现出来。
没有人统计过普希金总共在诗稿上画了多少图画,我想数量一定相当可观。
这种文字与图画自由融混的现象,只有那种有着大段大段题跋的中国文人画才能相比。
我想,这种“诗画相生”的画,中国之外惟普希金一人!
文人画在中国文坛很普遍。
但在西方就不同了,写字与绘画的工具和材料全然两样,绘画的基础又是素描与速写,讲究解剖学与透视学,若要从事绘画必需先经过一整套专业训练。
很难!
中国人讲究触类旁通,崇尚琴棋书画兼能的通才,即使纯画家也要“诗书画印”样样精通。
但西方强调的是解析与分类,不推崇全能,因而各种艺术之间的“壁垒”就很难逾越。
我忽然想起俄罗斯作家协会主席尼古拉耶维奇说过的一句话:
“上帝给你一种才能,一定还会给你所有的才能。
”这是俄罗斯谚语,很耐人寻味。
我想,才能应包括人的灵性与悟性。
人对各种艺术是有通感的,从通感到“通才”并不是一件难以理解的事。
19.下列对原文理解准确的两项是(4分)()()
A.文学大师擅长绘画,应视为一种很值得深入研究的艺术现象
B.俄罗斯古典文学大师们的绘画作品受到歧视,反映了一种文化偏见。
C.普希金作画从来不用画笔,说明普希金的绘画出自他的自我意识。
D.普希金和托尔斯泰一样,都是既“用诗歌思想”也“用画思想”。
E.普希金妙笔作画,虽不够专业,却逾越了不同艺术之间的壁垒。
20.第1段末有两个画横线的短语,请解释它们在文中的含义。
(4分)
①生命气息的载体
答:
②心灵欲望的载体
答:
21.简答。
(6分)
①普希金“独有的一种绘画状态”是怎样的状态?
(不超过10个字)
答:
②作者为什么强调“文字与图画自由融混的现象”“中国之外惟普希金一人”?
答:
22.试就本文所说的“通才”问题,举例谈谈你个人的看法。
要求:
联系本文之外的典型例子。
(4分)
05合欢树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
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
“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
”我听得扫兴,故意笑:
“可能?
什么叫可能还不到?
”她就解释。
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把她气得够呛。
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
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
为了我的腿,母亲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发。
尽管医院已明说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但母亲不死心,她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钱买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服用,让我洗、敷、熏、灸。
“别浪费时间啦!
根本没用!
”我说。
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
可母亲仍不放弃,直到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这对于瘫痪病人实在太悬了。
后来母亲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
“那就好好写吧。
”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
但又抱了新的希望。
“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
”她提醒我说。
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一样锲而不舍。
三十岁时,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母亲却已不在人世。
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
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
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
我摇着车躲了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
母亲为什么早早地走了呢?
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见回答:
“她心里太苦了,老天爷可怜她,就召她回去了。
”这让我心里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几年前,老街坊们就提醒过我:
“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
”我听了心里一阵抖。
还说,我家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
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小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起来,竟是一棵合欢树。
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
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花盆里。
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
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
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
再过一年,母亲去世,我们搬离了同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悲痛弄得我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外边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
来到老院子,老街坊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眼前。
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
我问起那棵合欢树。
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
但我再难看见它了,因为老院里扩建了小厨房什么的,过道窄,摇车进不到里面的小院儿。
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告别了老街坊,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
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
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
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
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取材于《史铁生作品集》)
18.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儿子作文比赛得了第一,母亲却说她小时候作文写得还要好。
她这样说是为了激励孩子成为作家。
B.母亲本来喜欢花木,“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
这“别处”指的是为儿子治病和找工作。
C.母亲以为合欢树第三年的复生“是个好兆头”。
作者写这一点是暗示,母亲因为操心儿子的病以致有点迷信了。
D.在质朴的老街坊眼中,生活、健康与工作显然比文学、比获奖更重要。
E.“悲伤也成享受”,是说人在独自静静地怀念逝去的亲人时,即使悲伤,也会有某种温馨的感觉。
19.本文一开头就写了儿子小时候与母亲的一场小冲突。
你认为这样写有什么特别的作用?
(4分)
20.作者在文章中三次提到自己的年龄。
你认为他在二十岁以后和三十岁以后对母爱各有怎样的体会?
(4分)
21.文章在对那个看树影儿的孩子的拟想中结束。
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
这种写法的特点和效果是什么?
(6分)
06给“书虫”当夫人
“书虫”是我母亲送给我先生的雅号,他敬受不辞。
说他是“书虫”,自然与书有缘。
先生在高校从事教学与研究逾卅五载,家中藏书少说也有两万册。
当我们还住在旧居时,已是书满为患,但先生视为珍宝,待若上宾,并且任其喧宾夺主,几乎占领了家庭所有领土,连电视对面的沙发上也常常堆满了书,于是吾家有电而无视久矣。
好不容易盼到迁移新居,“分居”的书籍终于统一归置到顶天立地的大书架里了,我还特意给先生买了一张非常宽大的写字台,好让他有个宽松、舒适的读书写作之地。
然而好景不长。
不知觉之间,写字台四周又摞满了书,形成高高矮矮的“书笋”,光洁的台面不久也被各种书稿覆盖,连喝水杯也没有容身之地。
对此“惨”状,我实在目不忍睹。
一日趁他外出,我花了两个小时整理写字台,自以为替他办成了一件好事。
殊不知,我的整理反面打乱了他的秩序——他按照自己的习惯去找东西,可东西已经被我变乱了“东西”,他找不到,便自嘲道:
“看来我这是‘意识先于存在’。
”见此问题已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我从此不敢再替他整理写字台了。
先生的藏书不仅耗尽了他大半生的积蓄,也耗去了他大半生的时间。
从日出到日落,从周一到周七,从春夏到秋冬,只要他在家,除了吃饭、睡觉,便可以不挪窝儿地读他那些永远读不完也永远读不厌的书。
母亲关于“书虫”的灵感大抵由此而来。
即使是旅途中,他与书的关系也难以“离间”。
记得有一次他与几位同道乘火车去外地开会,我特意买了一副扑克给他带上,供他们一路消遣。
出差回来他连声向我道谢。
原来他一上车,便把扑克送给另人玩,自己却借此抽身去读书了。
我曾经问他:
如今商海大潮汹涌澎湃,读书人是否知道钱多的好处、生活享受的乐处?
他抬头望了望我,不无歉意的说:
“知道,怎么不知道。
可我们这一代起码被耽误了十年读书和研究的时间,只有全力拼命赶才行啊。
”说完,仍埋头读书。
从此,我也不好再用这样的问题为难他了。
有时,看到一些商界朋友“妇唱夫随”,双双出入于各种消费与娱乐场所,我也不免有点失落。
但有一点,我心里是笃定的:
我的这位仁兄决不会有外遇,只要他有书。
为了节省一切时间来读书、研究,他甚至不愿装修新居,说是装修好了,就得打扫、维护,时间花得太不值,末了还引经据典道:
“这就叫做‘不为物役’。
”我只好无可奈何地回他一句:
“但为书痴。
”
先生读书破万卷,但自己的论著并不很多。
与那些著作等身的学者相比,他不算高产。
我有时嗔怪他动作太慢。
可每当我看到他那些写得一丝不苟的手稿,读到那些像他的人品一样不容置疑的文字时,我不能不心悦诚服。
说来,我的先生既不风流倜傥,也非有钱有势。
当初吸引了我、使我心甘情愿以身相许的,正是他那些写得工整隽秀而又朴实无华的情书。
现在我常常是他的文章的第一读者。
他总是谦虚地说想听听我的意见,于是关于他的或者别人的作品的讨论便成了我们之间交流最多的内容。
有时我也会不经意地把自己工作中的酸甜苦辣说给他听,他总是聚精会神地听着,很少插嘴,只是在重要问题上才发表些意见。
起初我奇怪他何以那样客于言辞,后来才悟出他准是把我念叨的一切也当成书给“吃”了下去。
而我则在向他倾诉之中审视了自己,赢得了自信。
(取村于肖融《给“书虫”当夫人》)
18.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所谓“惨”状,是说写字台及其周围又被书籍和文稿占据了,显得又乱又挤。
B.“我从此不敢再替他整理写字台了”,说明妻子对丈夫有点畏惧。
C.妻子有时“不免有点失落”,这表明她希望丈夫也能和自己一起享受点生活的乐趣。
D.丈夫说“不为物役”,妻子回他一句“但为书痴”。
看来这对夫妇也存在着沟通障碍。
E.丈夫做事非常认真细心,不论是写论文还是写情书都一丝不苟。
答:
【 】【 】
19.解释词语并回答问题。
(6分)
①解释下面加点的词语在本文里的特定含义。
连电视对面的沙发上也常常堆满了书,于是吾家有电而无视久矣。
答:
东西已经被我变乱了“东西”,他找不到,便自嘲道:
“看来我这是‘意识先于存在’。
”
答:
②结合以上两句话以及文中其他类似的语句,简要说明这篇散文的语言特点。
答:
20.本文生动地刻画了一个“书虫”形象。
你认为第一段和第二段对“书虫”的描写各有什么侧重?
这两段的内容有什么关系?
(4分)
答:
21.文章的结束句“而我则在向他倾诉之中审视了自己,赢得了自信”,深化了作者给书虫“当夫人”的感受。
联系最后一段的有关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4分)
答:
07湿湿的想念
七十年前,爷爷①沿着一条玩水,走出大山,走进那所无法毕业的人生学校,读那本未必都能看懂的大书.后来,因为肚子的困窘和头脑的困惑,他也写了许多本小书和大书,里面有许多很美的文字和用文字作的很美的画卷,这些文字与画托举的永远是一个沅水边形成的理想。
七十年后,我第一次跑到湘西山地,寻到沅水的上游,寻找爷爷一生都离不开的故水故土。
正值冬季,湘西竞还处处葱笼青翠,与北方都市的昏灰底色成鲜明对比。
山还是那座山,湾依旧是那道湾,但桥已不是那座桥,房也不是那幢房,人是新人物,事是新故事了.凤凰城里风味独特的吊脚楼,也被这生的风头砖瓦楼渐渐替代这片土地。
看不到了,爷爷,你的印象或者只是你的梦想。
你笔下的那种种传说、风情和神奇故事,我怎么想象它们曾经在这山地水域中发生过,流动过,辉煌过,闪耀过?
而眼前的这支清流,亦负载,亦推托,一点也不动声色。
而我回到这里,并不是要寻找你七十年前的起点,有多少风景将永远不能回来,我只想读一读你的天地,这里有着无须刻意维护而能留存下去的东西。
在水边长大、水边懂事,爷爷的第一所学校就是这条玩水。
他在自传中说:
"我感情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影响实在不小。
我幼小时较美丽的生活,大部分都同水不能分离。
我的学校可以说是在水边的。
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
水给爷爷三样东西:
水给了他想象力和自己的思索方式。
爷爷认识字,是从私塾小学校开始,而他认识课本上元从写出的丰富人生,却是在校园外,在老街店铺、桥头渡口、水上人家……没有谁来教他,他用眼睛、耳朵和机敏的鼻子接受水边的光色、声音和气味给予一颗小小心灵的感觉,把各种事物的内容和意义在游戏中融会,丰富了自己的想象,最终凝聚为他对生活对世界的独特思索。
水给了他坚忍柔韧的性格。
爷爷曾说过:
"水的德性为兼容并包,从不排斥以
不同方式浸入生命的任何离奇不经事物,却也从不受它的站污影响。
"水的性格似乎特别脆弱,且极容易就范;其实柔弱中有强韧,如集中一点,即使涓涓细流,也能滴水穿石,元坚不摧.水的性情品格,恰好是爷爷一生处世方式的写照。
他是那么温和,又是那么倔,倔得从从容容。
水激发他对人世怀抱虔诚的爱与希望.正如爷爷说过的那样:
"水教给我和合卑微人生的平凡哀乐,并作横海扬帆的美梦。
""美梦"中蕴含着他的人生热望。
他执著地用自然的美、人性的美、古代文明的关编织朴实单纯的理想。
虽然他不奢望以此取代社会理想,但是他热切地希望能为百病缠身的民族唤回一些健康的记忆、美好的梦想。
爷爷曾说:
"值得回忆的哀乐人事常是湿的。
"此时我的眼睛也是湿的了。
谁能体会他那热情洋溢之中的忧虑,幽默后面的隐痛,微笑之间的悲凉,悲凉之外的深重的爱!
很多年,我们和他一起生活,可是我们不懂。
水边学校水边书,我是否来得太晚?
尽管爷爷从二十岁起就离开了家乡,但这一片水土上的光辉,在爷爷生命中终生不灭。
我记得爷爷最后的目光,默默地,停留在窗外的四季中,停留在过去的风景里。
爷爷,有一天我要送你回来,轻轻地,回到你的土地,回到你的风景里。
那风里雨里,透明的阳光里,透明的流水里,有我湿湿的想念,永远永远。
(取材于沈红《湿湿的想念》)
注释:
①本文中的"爷爷"指作家沈从文(1902-1988)。
18.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本文侧重描述故乡的风景和水边的生活对沈从文一生不可磨灭的影响。
B.文中的"书"有的地方指爷爷的创作,有的地方比喻大千世界、丰富人生。
C."水"的兼容并包、柔弱中有强韧的品德赋予了爷爷温和而倔强的性格。
D.结尾一段表达了作者在爷爷的有生之年陪伴他回到故乡的热切憧憬。
E.文章通过回到爷爷故乡的所见所想,集中表达了物是人非的历史沧桑感。
19.文章第一段指出"这些文字与画托举的永远是一个沉水边形成的理想",说说这"理想"是什么?
(4分)
答:
20.结合"湿"字在文章中的特定含义,说说为什么沈从文认为"值得回忆的哀乐人
事常是湿的"?
(6分)
答:
21.沈从文从二十岁起就离开了家乡,有位评论家却说"沈从文在一条长达千里的沉水上生活了一辈子"。
结合本文,谈谈你对这种说法的理解。
(4分)
答:
08碧云寺的秋色
北京西山碧云寺是一个大寺院,又是一个大林子。
在那些大小不等的院子里,都有树木或花草。
那些树木,种类繁多,其中不少还是活上了几百岁参天老干。
寺的附近,那些高土和山岭上,树木也相当繁密。
我是中秋节那天搬到寺里来的,在那些繁茂的树丛中,还很少看到黄色的或红色的叶子。
半个月过去了。
寺里有些树木渐渐开始在变换着颜色。
石塔前的柿子树,院子里那些攀着石桥和假山的爬山虎,好像先得秋意似的,叶子慢慢地黄的黄、赤的赤了。
可是,绿色的统治基本上还没有动摇。
近日,情景突变。
黄的、红的、赤的颜色触目都是。
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
不论这里那里的爬山虎,都急速地换上新装。
它们大都由绿变黄、变红、变丹、变赤………我们要找出整片的绿叶已经不很容易的了。
罗汉堂前院子里靠北墙有株缠绕着大槐树的爬山虎,平日,我们没有注意到它跟槐树叶子的差别。
几天来,可大不同了。
槐树有一些叶子渐渐变黄,可全树还是绿沉沉的。
而爬山虎的无数叶子,却由绿变黄、变赤,在树干上、树枝上鲜明地显出自己的艳丽。
特别是在阳光的照射下,那些深红的、浅红的、金黄的、柑黄的叶子都闪着亮光,把大槐树反衬得美丽可爱了。
释迦牟尼佛殿前的两株梧桐,弥勒佛殿前的那些高耸的白果树,泉水院石桥边的那株黑枣树……它们全都披上黄袍了。
中山纪念堂一株娑罗树的大部分叶子镶了黄边,堂阶下那株沿着老柏上升到高处的凌霄花树的叶子也大都变成咖啡色的了。
自然,那些高耸的老柏和松树还是比较保守的,尽管有很少的叶子已经变成了刀锈色,可是,它们身上那件墨绿袍子是不肯轻易褪下的。
槐树的叶子,也改变得不踊跃。
但是,不管怎样,现在,碧云寺的景色却成为多彩的了。
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和风格。
夏日花园的美不代替它,也不概括它。
古代的诗人,多喜欢把秋天看作悲伤的季节。
过去许多“悲秋”的诗篇或诗句,多半是提到“草木黄落”的景象的。
其实,引起人们的伤感,并不一定是秋天固有的特性。
从许多方面看,它倒是一个叫人感到愉快的时辰。
所谓“春秋佳日”,决不是没有根据的一句赞语。
在夏天,草木的叶子绿油油的,这固然象征着生长、繁荣。
但是,它到底不免单调些。
到了秋天,尤其是到深秋,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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