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docx
- 文档编号:7620072
- 上传时间:2023-01-25
- 格式:DOCX
- 页数:45
- 大小:33.58KB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docx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docx(4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指国家制定的
刑事诉讼法
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第一章概论
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
刑事诉讼的概念:
指国家专门机关
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
刑事诉讼法的内容:
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
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1)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及其
权利和义务;
刑事诉讼的特征:
2)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其他诉
1)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主
讼参与人及其权利和义务;
持进行,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活动;
3)刑事诉讼的原则、规则和制
2)刑事诉讼是专门机关行使国
度;
家刑罚权的活动;
4)刑事诉讼中收集和运用证据
3)刑事诉讼是严格依照法律规
的规则和制度;
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
5)刑事诉讼的程序。
4)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
刑事诉讼法的特征:
程序法、公法、
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活动。
基本法。
刑事诉讼阶段:
立案、侦察、起诉、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特殊阶段:
刑事诉讼法典;
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民事诉
有关法律规定;
讼法特有的原则为:
当事人平等,
法律解释;
调解原则,处分原则;行诉特有原
行政法规和规章;
则:
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
查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
6)
地方性法规;
3)证据制度,在举证责任上刑事
7)
地方性条约。
诉讼法实行控诉方负举证责任,被
刑事诉讼法与民诉、行诉的异同:
告方不负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实
区别
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被告都负
有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实行被告
1)诉讼主体,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负举证责任;
国家专门机关为人民法院、人民检
4)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
察院和公安机关,而民诉、行诉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
要为人民法院。
当事人在刑事诉讼
施有: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中为被害人、自诉人和犯罪嫌疑人、
拘留和逮捕;民诉和行诉规定,对
被告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可采取训诫、
人、被告人;民俗和行诉中为原告、
罚款、拘留;行政诉讼法还规定有
被告以及第三人;
责令具结悔过;
2)诉讼原则,刑事诉讼法特有的
5)诉讼程序,民诉、行诉的程序
原则为: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
分为第一审、第二审、审判监督程
序和执行程序;而刑事诉讼则复杂
4)追求诉讼效率(诉讼效率是指
得多,审判前有立案、侦察和起诉
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与所取得
程序,审判程序中另有死刑复核程
的成果的比例)。
序。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
刑事诉讼法的研究对象:
1)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
1)刑事诉讼法法律规范;
2)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2)刑事诉讼实践;
3)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
3)刑事诉讼法理论。
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刑事诉讼法的研究方法: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1)辩证思维的方法;
1)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
2)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直接
3)比较与借鉴的方法。
任务);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2)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
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同犯罪行为作斗争(重要任务)
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病种;
3)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
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
3)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
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
判中立;
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4)形式某些判决和裁定的执行
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权;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的概念:
是
5)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等。
指依照法定职权进行刑事诉讼活动
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由最高人民
的国家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
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民法院构成,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
是监督关系。
人民法院的性质:
人民法院是国家
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
审判组织的概念:
指人民法院审判
判权。
人民法院的职权:
1)独任庭,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逮
判案件的审判组织;
捕、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2)合议庭,由审判人员数人根据
案件的具体组织形式,有:
合议原则建立的审判组织(基层人
2)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勘
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
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
询、冻结,以调查核实证据,查明
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审判
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
案件的事实真相,保证判决的顺利
执行;
进行;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
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陪审员
3)收缴和处理赃款、赃物及其孳
3人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
审员共3人至7人合议庭组成;人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
民法院审理上诉和抗诉案件,由陪
行侦查;
审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
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
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
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
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
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进行);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
3)审判委员会,人民法院内部对
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
审判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
否合法,实行监督;
人民陪审制度:
5)对于执行机关的执行刑罚活
1)英美法系的“陪审制”;
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
2)大陆法系的“参审制”。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
位: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国家的法律监
督机关。
1)
是国家的侦查机关之一;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是国家唯一的公诉机关;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
是专门的诉讼监督机关。
严重破环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
包括最高
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
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使检察权;
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机制:
最高人民
为作斗争、保卫国家安全、巩固人
检察院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是国
民民主专政、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的
家检察院的领导机关,设在首都北
职能;
京。
2)军队保卫部门、监狱。
中国人
公安机关的性质:
国家的治安保卫
民解放军内设立保卫部门,负责军
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
是武装性质的行政执法机关,担负
作;
着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保卫任务。
3)走私犯罪侦查部门(1998年),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部门的地位:
国家在各级海关设立,专门负责对
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1)公安机关是主要侦查机关;
第四章诉讼参与人
2)公安机关是强制措施的主要
执行机关;
诉讼参与人的概念:
指在刑事诉讼
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有一定诉
3)公安机关是刑法的执行机关
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
之一,公安机关担负着对判处拘役、
以外的人。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的执行职责。
诉讼参与人的分类:
专门机关中的其他机关:
1)当事人;
1)(1983年)国家安全机关,
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依法担
2)其他诉讼参与人。
负着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违反犯罪行
当事人的概念:
指与案件有着直接
较大影响作用的诉讼参与人,指被
被告人:
指被有起诉权的公民或机
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
关指控犯有某种罪行,并被起诉到
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
人民法院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人。
诉讼参与人成为当事人的两个
人。
条件: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指在刑事
1)与案件的最终结局有直接的
诉讼中,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
利害关系;
物质损失,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
2)当事人必须在诉讼中拥有较
出赔偿请求的人。
广泛的诉讼权利,并能对诉讼过程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只对犯罪
和诉讼结局发挥比其他诉讼参与人
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依法负有赔偿
更大的影响。
责任,并被公安司法机关传唤应诉
被害人:
指人身、财产或其他合法
的人。
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概念:
指除当事
自诉人:
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的
人之外,参与诉讼活动并在诉讼中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
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
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
义务的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是
指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
犯罪嫌疑人:
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
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段,被认为涉嫌犯罪,并被公安机
关以及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审查
法定代理人:
指依照法律规定对无
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负有保
鉴定人:
是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指
护义务的人,指被代理人的父母、
派或聘请,利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或
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
技能,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
机关、团体的代表。
鉴别和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的人。
诉讼代理人:
翻译人员:
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接
受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者聘请,
1)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
为参与诉讼的外国人、少数民族人
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员、盲人、聋人、哑人等进行语言、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
文字或者手势翻译的人。
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区分: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
1)根据诉讼法的一般理论,提起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
正式的控诉是确定“被告人”的前
人。
提;
辩护人:
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
2)将“犯罪嫌疑人”确定为“被
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的委托,或者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
告人”需具备法定的条件;
派,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
3)将受刑事追诉者在诉讼过程
行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中统一称为“犯罪嫌疑人”或“被
告人”,是诉讼公正、民主和文明的
证人:
是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供自己
重要标志。
在诉讼之外了解到的案件情况的当
事人以外的人。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诉讼地位: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拥有一
专门机关予以审查并做出改变或
系列诉讼权利的诉讼主体,居于当
撤销的诉讼权利。
事人的地位;
被害人的含义:
指人身、财产或其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案件结
他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他们居于被
被害人的地位:
诉者的地位,国家追诉机关发动刑
事诉讼的直接目的就在于通过对犯
1)被害人作为遭受犯罪行为侵
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追诉,使那些
害的人,与案件结局有着直接的利
在法律上构成犯罪的人受到定罪、
害关系;
判刑,从而剥夺其财产、自由乃至
2)被害人基于实现被告人受到
生命;
合法的报应这一要求,具有积极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可以成
动地参与诉讼过程、影响裁判结局
为重要的证据来源。
的愿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3)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与被
告人居于大致相同的诉讼地位,也
1)防御性权利,指犯罪嫌疑人、
拥有诸多与被告人相对应的诉讼权
被告人为对抗追诉方的指控、抵消
利;
其控诉效果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4)被害人尽管具有当事人的诉
2)救济性权利,指犯罪嫌疑人、
讼地位,但他一般也是了解案件事
被告人对国家专门机关所作的对其
实的人,其陈述本身也是法定的证
不利的行为、决定或裁判,要求另
据来源之一。
自诉人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自诉
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人通常是被害人,但是在被害人死
的单位和个人。
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时,被害人的
鉴定人的成立条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自诉人在诉讼中地位
1)必须是自然人;
相当于原告,
执行控诉职能。
2)必须具备某项专门的知识或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可以是遭
者技能;
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也
3)受到专门机关的指派或者聘
可以是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请;
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4)必须与案件当事人没有利害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关系。
1)通常是刑事被告人;
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2)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
是由刑
共同致害人;
事诉讼法规定,贯穿于刑事诉讼的
3)也可以是未成年刑事被告人
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公安机
的监护人;
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
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
4)共同犯罪案件中已死亡被告
循的基本准则。
人的遗产继承人;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点:
5)以及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
1)往往包含着丰富的诉讼原理,
3)无罪推定原则,a.法律已经推
体现了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
定被告人无罪,因此被告人不得被
强迫自证其罪,也没有证明自己无
2)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
罪的义务;b.检察官负有证明被告
法律原则;
人有罪的责任并且这一证明责任是
3)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
不可转移的;c.疑罪从无;
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4)公正审判原则,公正标准包括
4)具有法律约束力。
参与原则、中立原则、对等原则、
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
理性原则、及时原则和终结原则;
1)国家追诉原则,检察官代表国
5)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家向法院提出公诉,要求法院通过
6)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任何人不
审判确定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检察
得因同一行为而受到两次以上的刑
官是否提起诉讼,不以被害人的意
事诉讼、审判和判刑。
志为转移;
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系:
2)控审分离原则,
a.刑事追诉权
和裁判权分别由警察、
检察机关和
1)侦察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
门机关依法行使;
法院各自独立行使;
b.法院的审判
必须在检察机关提出合法起诉的前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
提下才能启动;c.法院审理和裁判
立行使职权;
的对象和范围必须仅限于检察官的
3)依靠群众;
起诉书所明确记载的对象和范围;
绳;
14)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
5)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
国《刑事诉讼法》。
律平等;
第六章管辖
6)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
管辖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
约;
指专门机关依法在受理刑事案件方
7)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
面的职权上的分工。
实行法律监督;
确立管辖的原则:
8)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
1)
促进司法公正的原则;
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准确及时的原则;
9)审判公开;
便利诉讼的原则;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
得辩护;
维护合法权益的原则;
11)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
得确定有罪;
则。
12)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
管辖的意义:
利;
13)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
公、检、法等机关明确各自手里刑
1)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可以使
事案件的权限和指责;
限划分问题,称审判管辖,审判管
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指
2)明确公、检、法机关的案件管
定管辖和专门管辖。
辖范围,便于机关、团体、企事业
单位和公民个人按照管辖范围向
立案管辖的概念:
指人民法院、人
公、检、法等机关控告、检举犯罪;
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
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3)正确、合理的确定刑事案件的
管辖,有助于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立案管辖范围:
保证案件得到正确、及时地处理。
1)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
管辖的内容:
件,“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
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范围,解决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
a.贪污贿赂罪b.国家工作人员的渎
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
职犯罪;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
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问题,称立案
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管辖或职能管辖;
3)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
2)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
件a.告诉才处理的案件;b.人民检
件的职权范围,解决的是各级人民
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
法院之间、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
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c.被害人有
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
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
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
3)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划分
不予追究被告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
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地区管辖以
件。
样适用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
审判管辖的概念:
人民法院审判第
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审判管辖的分类:
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的异同:
1)
级别管辖;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的立案管
地区管辖;
辖和审判管辖是重合的;
指定管辖;
及专门管辖的原则和标准,应当同
对于公诉案件
专门管辖。
1)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立案管
级别管辖的概念:
指各级人民法院
辖和法院的审判管辖,依刑事诉讼
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活动的先后次序,而发生于不同的
诉讼阶段上。
立案管辖是公、检、
级别管辖的体现:
法机关在受理案件上的第一次分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
工;审判管辖则是进入审判阶段后
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
的第二次分工;
审普通刑事案件”
2)立案管辖并不必然导致审判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
管辖,有的案件经过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即告终结;
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
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
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
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
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
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
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依法审判,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
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
4)基层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判处
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
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案件”。
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基层
级别管辖中应当注意的点:
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1)上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
a.重大、复杂案件;b.新类型的疑
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
难案件;c.在法律使用上具有普遍
由上级人民法院依职权自行决定,
指导意义的案件;
但只能“在必要的时候”对个别案
5)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
件适用;
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
2)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审判下级
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应当向下级人民法院下达改编管辖
地区管辖的概念:
指同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
权限划分。
地区管辖的表现:
1)犯罪地法院管辖,“刑事案件
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的缘由:
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犯罪地一般是罪证最集中的
2)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如
地方,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便于及时地、全面地收集和审查核
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
实证据,有利于迅速查明案情;
人民法院审判”
4)特殊情况的管辖。
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的户籍为
2)犯罪地是当事人、证人所在的
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
地方,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
便于他们就近参加诉讼活动,有利
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人被追诉前已连
于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
医的除外。
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为
3)案件既然在犯罪地发生,当地
其居住地。
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
群众自然关心案件的处理,由犯罪
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不一致
地人民法院审判,更能有效地发挥
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
审判的法制教育作用,而且也有利
为其居住地);
于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
3)优先管辖和移送管辖,“几个
4)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
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
便于人民法院系统地掌握和研究当
由最初审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
地刑事案件发生的情况和规律,及
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
时提出防范的建议,加强社会治安
的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
专门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职权
生。
指定管辖的概念:
上级人民法院可
管辖权异议的概念:
指当事人认为
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
受诉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而向法院
的案子,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
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范围。
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七章回避
适用指定管辖的两类刑事案件:
回避的概念:
指与案件有某种利害
1)地区管辖不明的刑事案件;
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审判人
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等不得参
2)由于各种原因,原来有管辖权
与该案诉讼活动。
为实现利益规避
的法院不适宜或者不能审判的刑事
和防止预断而建立的与案件有某种
案件。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特定
指定管辖的程序:
上级人民法院指
人员不得参与该案诉讼活动的制
定管辖的,应当在开庭审判前将指
度。
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
公正行使审判权对法官的要求:
的人民法院及其他有关的人民法
院。
1)“与自身有关的人不应该是法
专门管辖的概念:
指专门人民法院
官”;
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
2)结果中不应含纠纷解决者个
权范围上的分工,即进一步明确各
3)纠纷解决者不应有支持或反
关负责人和侦查部门负责人;
对某一方的偏见,法官应当防止预
4)书记员,包括起诉阶段和审判
断,祛除偏见。
阶段中担任记录工作的书记员;
回避制度的意义:
翻译人员;
1)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
鉴定人;
处理,实现实体公正;
7)
司法警察;
2)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
到公正对待,实现程序公正;
记录人。
3)确保司法机关和司法活动的
回避理由:
公信力。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
回避人员的范围:
人的近亲属的;
1)审判人员,包括人民法院院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
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
有利害关系的;
长、副厅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
和人民陪审员;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2)检察人员,包括人民检察院检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
察长、副检察长、副检察委员会委
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员、检察委员和助理检察员;
5)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3)侦查人员,包括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 知识点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