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单元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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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单元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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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单元号
房屋单元号
房屋单元号:
厦门市
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两书”编号:
项目名称:
XXX公司印制
厦门市建设与治理局监制
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购买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
为做好商品房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本商品房,我公司将您所购商品房的使用注意事项、差不多概况和要紧技术参数、水电布置图如实提供给您,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说明书,并注意我公司的声明。
一、我公司声明:
1、我公司已依法按建设部第77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治理规定》的规定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见本说明书第2页的示意图)和项目开发经营权。
您所购买的商品房有完整的政府批准手续和依法、依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保修服务,我公司为本套房屋提供一式二份的《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及《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两书”),一份由我公司存档,一份在房屋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其中《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务院第248号令《都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治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发放“两书”给业主,否则将同意建设部第77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治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处罚。
3、我公司自行印制的本套房屋“两书”式样与厦门市建设与治理信息网公布的“两书”样本完全一致,绝无任意增减“两书”内容,并对该“两书”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请用户不要随意涂改,并妥善储存。
4、我公司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房屋的“两书”参照本版本执行。
二、用户使用注意事项:
(一)本商品房使用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建筑主体:
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承重结构:
指直截了当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要紧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拆除或损坏建筑屋顶、外墙、外窗(含天窗)的隔热、保温结构,以及损坏房屋其他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成效;
5、损坏和拆改消防管道和设施;
6、其他阻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本商品房使用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建筑物外立面(包括原设计立面、色彩、外观格式),以及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上列第1项、第2项行为,应当经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行为,应当经燃气治理单位批准。
(三)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
(四)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项目建筑功能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统建代建房□其他
本套房屋
要紧技术
参数
房屋用途
住宅□商场□办公写字楼□车库□厂房□其他
住宅房型
卧房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其他
墙体材料
实心砖□空心砖□轻质材料□剪力墙□其他
防水材料
屋面:
;厨房、卫生间:
门窗类型
门:
;窗:
屋面类型
上人屋面□非上人屋面□
阳台类型
封闭式□非封闭式□
设计使用荷载
客厅、卧房kg/m2,厨房、卫生间kg/m2,阳台kg/m2。
用户电表
负荷安培;总负荷不超过W。
房屋节能措施及保温隔热
性能指标
屋顶:
采取节能措施,传热系数K:
W/(m2.K)
外墙:
采取节能措施,传热系数K:
W/(m2.K)
外窗(含天窗):
采取节能措施,传热系数K:
W/(m2.K)
遮阳系数SC:
;气密性:
m3/(m.h)且m3/(m.h)
(五)用户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上列第
(二)、(三)、(四)项内容的,必须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三、您所购房屋要紧技术参数及房屋节能措施、保温隔热性能指标:
四、我公司当年有效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当年有效:
指《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使用】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五、本套房屋建筑平面示意图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六、本套房屋给排水布置示意图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七、本套房屋电气(包括强电、弱电)线路布置示意图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用户:
本着对用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我公司将您所购商品房的要紧证件办理情形如实提供给您,并对本商品房的质量及保修作以下承诺:
一、本房屋系托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
各参与商品房建设要紧单位情形如下:
参与本房屋开发建设的要紧单位
参与单位
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联系
设计单位
基础施工单位
主体施工单位
装修施工单位
电梯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其他单位
二、本房屋差不多我公司组织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并完成了《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本房屋开发建设及经营的各种手续齐全,要紧证件办理情形如下:
本房屋各要紧证件办理情形
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项目名称:
发证日期:
项目《土地房屋权证》
权属人:
《土地房屋权证》号:
发证日期: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项目名称:
发证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工程名称:
发证日期: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项目名称:
发证日期: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编号:
工程名称:
备案日期:
注:
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专门约定建设工程必须取得《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后才能交付使用的,才填写该栏信息。
四、本套房屋质量保修内容与保修期限:
(一)依照建设部令第88号《商品房销售治理方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条款中的存续期,是指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保修期减去商品住宅交付住户使用日期与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之间相隔的时刻段(即存续期=《条例》规定的保修期-〔交付住户使用日期-竣工验收合格日期〕)。
据此,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保修期应按以下不同情形分别确定:
1、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即交付住户使用的,其保修期按不低于《条例》规定的保修期确定;
2、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相隔一段时刻交付住户使用的,当存续期许多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时,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保修期按不低于存续期确定;当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时,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保修期按不低于《规定》中的最低保修期限确定。
(二)为便于用户监督我公司保修期限的确定,现将施工单位与我公司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约定的本项目质量保修期限公布如下:
保修范畴
《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本项目质量保修期限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运算)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5年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
2个采暖期、供冷期
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2年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五、其他项目
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一)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二)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三)依照《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商品住宅正常使用情形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最低保修期限为:
保修内容
最低保修期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运算)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二、屋面防水
3年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
1年
四、墙面、顶棚抹灰脱落
1年
五、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1年
六、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1年
七、管道堵塞
2个月
八、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
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九、卫生洁具
1年
十、灯具、电器开关
6个月
十一、其他项目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四)依照《商品房销售治理方法》第三十三条、《都市房屋白蚁防治治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2号公布,第130号令修正)第八条、第十一条规定,我公司为本套房屋提供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为:
保修内容
本套房屋最低保修期限
(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运算)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为年。
二、房屋基础、结构主体和设备的白蚁预防包治
15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屋面防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墙面、顶棚抹灰脱落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管道堵塞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
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十、卫生洁具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灯具、电器开关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二、其他部位、部件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一)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
此表第三——十一项保修期限按本条第
(一)项规定确定。
五、本套房屋实际交付业主使用情形:
本套房屋实际交付业主使用登记表
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要紧信息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第[幢][座][单元][层][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验收合格日期:
本套房屋实际交付使用日期
实际交付日期:
业主确认签字:
六、本套房屋“两书”存档情形
我公司已按厦门市建设与治理信息网(:
//)-房地产与物业信息网公布的“厦门市《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及《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办理程序”要求,于该套房屋实际交付业主使用日期(经业主确认签字)算起30日内完成“厦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治理系统”的“两书”存档。
本套房屋“两书”存档治理表
项目名称
单体工程名称
房屋“两书”编号
“两书”编号取号日期
注意:
此页用于该套房屋“两书”系统原件扫描存档治理
七、本房屋的《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粘贴该报告的表1及续表1,业主有要求核对该复印件原件的,开发建设单位应予出示原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八、本房屋的《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粘贴该报告的表2及续表2,业主有要求核对该复印件原件的,开发建设单位应予出示原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九、本房屋的《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复印件
【注:
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专门约定建设工程必须取得《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后才能交付使用的,才粘贴该页信息。
业主有要求核对该复印件原件的,开发建设单位应予出示原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十、用户注意事项:
1、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设备位置以及其他违反装饰装修规定进行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缺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2、用户使用后,有关房屋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我公司将直截了当或由我公司托付的物业治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
如对我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予以解决。
十一、保修处理方法:
当您正常使用本房屋发觉存在质量问题时,请及时填写《厦门市房屋质量修理联系单》,交给我公司或受托付的物业治理公司。
对危及安全和阻碍使用的紧急情形,我公司或受托付的物业治理公司将赶忙予以处理。
我公司或受托付的物业治理公司在接到用户修理联系单后,将于24小时内派修理人员与用户联系,并依照修理项目的具体情形与用户商定完成修理工作的期限。
对用户提交的修理事项因我公司或受托付的物业治理公司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的直截了当缺失,我公司将出面进行和谐处理,并酌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保证单位(即开发建设单位)及受托付的物业治理公司:
保证单位(盖章):
物业公司(盖章):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保修联系人:
保修联系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厦门市房屋质量修理联系单》
业主姓名
房屋座落
路号室
联系
住宅单位手机
第次修理
修理内容
经办人:
年月日
物业治理公司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修理记录
经办人:
年月日
业主验收意见
业主签字:
年月日
第次修理
修理内容
经办人:
年月日
物业治理公司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修理记录
经办人:
年月日
业主验收意见
业主签字:
年月日
第次修理
修理内容
经办人:
年月日
物业治理公司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修理记录
经办人:
年月日
业主验收意见
业主签字:
年月日
第次修理
修理内容
经办人:
年月日
物业治理公司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修理记录
经办人:
年月日
业主验收意见
业主签字:
年月日
注:
保修单位(即开发建设单位)可依照需要按此式样自行印制《厦门市房屋质量修理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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