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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2019年动物防疫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2019年农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为做好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非洲猪瘟综合防治及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等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围绕重大动物疫病和非洲猪瘟综合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免疫、监测、监管、应急和扑杀、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创新防疫工作机制,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有效防控主要人畜共患病,严防非洲猪瘟疫情发生蔓延,保障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资金扶持重点与使用方向
(一)动物疫病免疫疫苗经费1628万元
强制免疫疫苗经费899万元,用于2019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杨凌示范区疫苗由省级直接供给。
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结余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足经费在下年度补齐。
猪瘟免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急免疫疫苗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以散养为主的高风险环节的免疫和疫情处置所需疫苗购置。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经费101万元。
优先防治病种疫苗经费128万元,实施鸡新城疫、狂犬病、炭疽等疫病计划免疫预防。
(二)动物疫病监测经费1228万元
1.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与净化经费513万元。
用于完成重大动物疫病监测诊断、人畜共患病监测、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监测、小反刍兽消灭计划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预测预警和疫病净化等。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480万元,省畜牧产业试验示范中心33万元。
2.市级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和实施净化示范补助经费325万元。
(1)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160万元。
各市(区)用于非洲猪瘟专项监测、临床怀疑非洲猪瘟样品进行检测,监测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原学样品1000份(韩城700份),监测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布病抗体3000份(韩城2000份)。
(2)重点动物疫病净化项目安排175万元。
按照监测净化任务和费用标准测算,用于监测、培训等工作。
3.县级承担国家和省级动物疫病监测和实施净化示范任务补助经费380万元。
(1)承担国家和省级监测任务补助经费共150万元,由长安区等30个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每个监测县5万元。
(2)实施净化示范任务补助经费230万元。
其中富平、陇县等15个奶山羊发展基地县,每县安排10-15万元,整县推进奶山羊布病净化。
临潼、合阳、韩城、靖边等4个县区,每县安排15万元,开展奶牛“两病”净化、肉羊布病净化示范。
靖边、定边每县10万元,开展包虫病防治监测、培训宣传工作。
(三)应急处置经费482万元。
1.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经费112万元。
由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组织实施,进行省级储备、更新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免疫器械、防护用品等防控应急物资购置。
2.重大动物疫病、布病、结核病扑杀动物补助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政策补助配套经费190万元。
按照国家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根据各市区实际申报数量,测算安排重大动物疫病及布病、结核病监测阳性净化扑杀配套资金68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配套122万元。
结余经费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足经费在下年度补齐。
3.重大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处置经费180万元。
重点用于非洲猪瘟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四)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经费677万元
1.省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经费207万元。
用于规范动物防疫监督、检疫监督、执法办案、非洲猪瘟应急防控、电子出证服务器托管等。
2.市级动物卫生监督经费160万元。
各市区开展动物检疫和执法培训、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动物检疫规范化管理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点软件系统维护、出证人员培训等。
按照各市区出证点数和工作任务等因素测算,每点200元/年,根据实际出证点结算经费,结余经费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足经费在下年补齐。
3.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非洲猪瘟防控补助经费310万元。
对28个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22个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临时检查站所在的31个县区,每县补助5-10万元。
(五)非洲猪瘟监测防控经费安排180万元。
对长安、鄠邑、神木、靖边等4个发生疫情县每县安排15万元,用于疫情处置、监测、排查等工作;支持年出栏生猪50万头以上澄城、西乡等12个县区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和“两场”生物安全建设,每县补助10万元。
(六)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208万元。
支持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培训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开展农业行业动物防疫员职业技能大赛等工作。
(七)重点畜牧产业疫病防控经费160万元。
按照《XX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目标任务,加强优势和重点畜牧产业区域动物疫病防治,对生猪、奶山羊、奶牛、肉羊、家禽等疫病防治和疫情处置工作给予补助。
(八)动物防疫创新机制经费230万元。
支持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示范工作,在原试点县区基础上,每市再选择1个县区进行试点示范,每县安排10万元,用于培训、监测等工作;安排30万元,继续支持西安、宝鸡等市推进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九)动物标识购置经费207万元。
建立强制免疫动物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
(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经费1500万元。
支持宝鸡、咸阳、汉中等市开展专业无害化处理场和收集体系建设,每市补助500万元。
重点对建设日处理能力10-20吨的(含20吨及以上)专业化、社会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每场补助200万元。
对日处理能力10吨以下的,可考虑按日处理1吨补助20万元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市区研究确定。
支持建设县级专业化收集中心,存栏50万头生猪以上的补助50万元,50万头以下的补助30万元。
对养殖场、合作社等暂存点,可根据贮藏能力,由县区确定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的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与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经费严禁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动物防疫无关的支出。
(二)严格项目绩效管理。
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在项目实施时,要科学合理确定任务清单,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升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各市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2019年12月20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总结,内容包括政策落实、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等方面。
(三)加强指导服务。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人员培训,创新方式方法,保障强制免疫计划、监测计划落实,确保免疫密度和抗体质量水平,提高防控效果。
要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积极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提高病死畜禽资源化利用水平。
附件:
2019年动物防疫资金计划表
附件
2019年动物防疫资金计划表
市区
项目单位
项目实施内容
资金
(万元)
西安市
小计
324
西安市
非洲猪瘟防控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经费15万元;动物防疫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试点15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省级配套6万元;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强制扑杀补助省级配套8万元。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推进11万元;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点软件系统维护费4万元。
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和疫病净化补助经费15万元;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64万元;猪瘟(应急)疫苗经费25万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急)疫苗经费6万元;牲畜耳标采购经费14万元;规模养殖场及重点人畜共患病净化补助10万元。
1678
长安区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15万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20
临潼区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奶牛和奶山羊布病、结核病净化示范10万元。
20
阎良区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奶山羊布病净化示范15万元。
15
雁塔区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狂犬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疫监督10万元。
10
鄠邑区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15万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非洲猪瘟及重点人畜共患病监测净化5万元。
20
蓝田县
家禽、奶山羊疫病、狂犬病防控补助经费10万元。
10
周至县
狂犬病防控、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监管补助10万元。
10
高陵区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2018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经费11万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26
宝鸡市
小计
916
宝鸡市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试点500万元。
非洲猪瘟防控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经费15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省级配套14万元;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强制扑杀补助省级配套17万元。
全市奶畜布病结核净化推进50万元;动物防疫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试点15万元;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85万元;猪瘟(应急)疫苗经费30万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急)疫苗经费6万元;牲畜耳标采购经费10万元。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推进11.4万元;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点软件系统维护费3.6万元。
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和疫病净化补助经费15万元。
772
金台区
金台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人畜共患病(H7N9和狂犬病)防控10万元。
10
陈仓区
规模养猪场、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物安全建设示范和奶山羊疫病防控补助经费10万元;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5万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20
岐山县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15万元。
15
千阳县
奶山羊动物疫病防控10万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15
渭滨区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非洲猪瘟防控补助5万元。
5
凤县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非洲猪瘟防控补助5万元。
5
凤翔县
奶山羊布病净化和疫病防控5万元。
5
麟游县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非洲猪瘟防控补助5万元。
5
扶风县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15万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20
陇县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2018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经费4万元;县兽医站奶山羊布病净化示范5万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10万元。
34
眉县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
10
咸阳市
小计
984
咸阳市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试点500万元。
非洲猪瘟防控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经费15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省级配套16万元;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强制扑杀补助省级配套2万元;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及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培训25万元。
动物检疫工作规范化示范10万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推进11.4万元;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点软件系统维护费3.6万元。
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和疫病净化补助经费15万元;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105万元;猪瘟(应急)疫苗经费55万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急)疫苗经费11万元;牲畜耳标采购经费45万元。
814
乾县
非洲猪瘟防控和奶山羊布病净化示范15万元。
15
泾阳县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奶牛、奶山羊疫病和非洲猪瘟防控监管处置10万元。
10
礼泉县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规模化养猪场疫病防治补助经费5万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非洲猪瘟防控及人畜共患病监测净化10万元。
15
三原县
人畜共患病防控及奶山羊疫病防治补助经费10万元。
10
武功县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奶牛、奶山羊动物疫病监测净化5万元。
5
旬邑县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非洲猪瘟防控补助5万元。
10
长武县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监督示范建设经费10万元;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10万元。
20
兴平市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2018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经费15万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规模养猪场和种猪场非洲猪瘟生物安全建设示范以及疫病监测净化10万元。
35
淳化县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奶山羊疫病防治净化补助经费10万元;规模化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物安全建设试点10万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卫生监管补助10万元。
30
彬州市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非洲猪瘟防控5万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20
铜川市
小计
134
铜川市
非洲猪瘟防控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经费15万元;全市奶畜布病结核净化推进25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省级配套2万元;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强制扑杀补助省级配套1万元。
43
铜川市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1万元;猪瘟(应急)疫苗经费2万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急)疫苗经费1万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推进13.8万元;牲畜耳标采购经费3万元;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点软件系统维护费1.2万元。
22
铜川市
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和疫病净化补助经费15万元。
15
王益区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15
宜君县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5
印台区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2018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经费24万元。
34
渭南市
小计
540
渭南市
非洲猪瘟防控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经费15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省级配套16万元;布病强制扑杀补助省级配套4万元。
动物检疫工作规范化示范10万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推进11万元;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点软件系统维护费4万元。
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和疫病净化补助经费15万元;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156万元;猪瘟(应急)疫苗经费58万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急)疫苗经费12万元;牲畜耳标采购经费31万元(疫苗耳标等经费均含韩城市);全省奶山羊净化技术培训经费25万元;兽医实验室标准化示范建设10万元。
366
临渭区
奶山羊布病净化和疫病防控15万元。
15
华阴市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5
澄城县
规模养猪场和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物安全建设示范10万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15
白水县
规模养猪场和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物安全建设示范5万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净化5万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15
潼关县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10万元;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处置5万元。
15
合阳县
奶畜布病、结核病净化示范15万元。
15
大荔县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和规模化猪场生物安全建设试点10万元;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2018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经费24万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49
富平县
奶山羊疫病防控、净化经费15万元;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监管补助10万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30
蒲城县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奶山羊布病净化示范5万元。
15
延安市
小计
284
延安市
非洲猪瘟防控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经费15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省级配套7万元;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强制扑杀补助省级配套7万元。
动物卫生监督和检疫执法推进11.4万元;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点软件系统维护费3.6万元;动物卫生监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和培训10万元。
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和疫病净化补助经费15万元;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48万元;猪瘟(应急)疫苗经费26万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急)疫苗经费6万元;牲畜耳标采购经费3万元。
152
吴起县
炭疽、布病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5万元。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5万元。
20
志丹县
炭疽、布病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5万元。
5
宝塔区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5
富县畜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10万元。
10
延长县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10万元。
10
宜川县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10万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15
洛川县
规模养猪场和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物安全建设示范10万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15
安塞区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5
延川县
非洲猪瘟、炭疽、布病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20万元;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5万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30
黄龙县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5
子长县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2018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经费2万元。
12
榆林市
小计
585
榆林市
非洲猪瘟防控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经费15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省级配套14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非洲猪瘟、布病强制扑杀补助省级配套23万元;全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和兽医管理人员培训25万元。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推进7.8万元;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点软件系统维护费7.2万元。
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和疫病净化补助经费15万元;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211万元;猪瘟(应急)疫苗经费35万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急)疫苗经费23万元;牲畜耳标采购经费35万元。
411
榆阳区
规模养猪场和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物安全建设示范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推进10万元;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2018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经费14万元;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非洲猪瘟防控补助5万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44
横山区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5
绥德县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5
靖边县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补助经费15万元,肉羊布病净化示范及包虫病防治10万元。
25
神木市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补助经费15万元;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10万元。
25
府谷县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10万元。
10
定边县
包虫病防治10万元;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10万元。
20
佳县畜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10万元。
20
清涧县
布病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10万元。
10
吴堡县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10万元。
10
汉中市
小计
916
汉中市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试点500万元。
非洲猪瘟防控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经费15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省级配套18万元;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强制扑杀补助省级配套3万元。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推进10万元;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点软件系统维护费5万元;牲畜耳标采购经费15万元。
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和疫病净化补助经费15万元;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77万元;猪瘟(应急)疫苗经费65万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急)疫苗经费15万元;全市布病防治净化推进50万元。
788
汉台区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2018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经费3万元。
13
洋县
规模养猪场、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物安全建设示范和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10万元。
10
勉县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规模养猪场、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物安全建设示范以及狂犬病防控10万元;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示范建设和非洲猪瘟防控补助5万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30
西乡县
规模养猪场和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物安全建设示范10万元。
10
略阳县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10万元;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处置5万元。
15
南郑县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10万元。
10
宁强县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处置15万元。
15
镇巴县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10万元。
10
城固县
规模养猪场和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物安全建设示范10万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15
安康市
小计
394
安康市
非洲猪瘟防控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经费15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省级配套15万元。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75万元;猪瘟(应急)疫苗经费76万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急)疫苗经费14万元;牲畜耳标采购经费34万元。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推进11万元;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点软件系统维护费4万元。
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和疫病净化补助经费15万元;全市布病防治净化推进25万元;全省贫困县区动物防疫技术培训25万元。
309
汉滨区
规模养猪场和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物安全建设示范10万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15
平利县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防控补助10万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5万元。
25
旬阳县
规模养猪场和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物安全建设示范10万元。
10
白河县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间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处置15万元。
15
镇坪县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非洲猪瘟防控补助5万元。
5
紫阳县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非洲猪瘟防控补助5万元。
5
石泉县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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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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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
非洲猪瘟防控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经费15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省级配套11万元;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强制扑杀补助省级配套1万元。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推进12万元;动物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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