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罚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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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林拉公路第三合同项目经理部
质量奖罚细则
第一章总 则
1.1本奖罚细则适用于经理部所属各分部。
1.2本细则主要包含:
总则、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测量队、实验室、其他规定几部分内容。
1。
3质量奖罚单由经理部质检人员根据现场检查结果,依据本细则相关条款填写。
奖罚单一式四份,技术质量部主任签字,总工程师审核后分送综合部、财务部、相关分部各一份,技术质量部留存一份。
(一次性奖罚超过 5000元的,必须由主管总工程师签字)。
1.4经理部所有质量奖罚按月兑现,各分部应将质量奖罚兑现到相关责任人,并将奖罚兑现凭据交技术质量部和财务部各一份(奖罚单及奖罚分配单见附件1),建立个人违规统计台帐,技术质量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1。
5本细则解释权归经理部技术质量部。
1.6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路基工程
2.1地基处理
2。
1.1原地面处理:
符合规范、设计要求,路基填筑前应清除表面植被,挖除树根,做好临时排水设施。
基底密实、平整,坑穴处理彻底,无质量隐患。
否则给予5000-10000元罚款。
2.1.2换填:
换填范围及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换填质量符合验收标准、设计图纸要求,否则给予5000—10000元罚款,并按要求重新处理.
2。
1。
3砂(碎石)垫层:
所填材料及填筑质量必须满足验收标准 和设计要求,否则给予5000—10000元罚款.
2.2土工合成材料施工
2。
2.1土工合成材料施工质量必须满足相关验收标准及设计要求,否则给予5000—10000元罚款。
2.2.2铺设的土工合成材料属于隐蔽工程,应按隐蔽工程做好验收申请及检查记录。
否则给予1000—3000元罚款.
2。
3路基施工
2.3.1填料质量必须按照相关验收标准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给予5000元罚款.
2。
3。
2 路基填筑应按照“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
各区段或流程内严禁几种作业交叉进行。
否则给予5000-10000元罚款。
2.3.3 路基填筑分层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验收标准要求控制,不同性质的填料应分别填筑,不得混淆。
每一摊铺层填料中的粗细料应摊铺均匀,不应有粗集料或细集料窝。
较大粒径石块不应集中,应均匀的分布于填筑层中,石块间的间隙应用较小碎石、石屑等材料填充密实,并使层厚均匀层面平整。
否则给予5000-10000元罚款。
2.3.4 填筑时应横断面全宽、纵向分层填筑压实,不得出现横向搭接,设计另有要求的除外。
否则给予5000-10000元罚款.
2.3。
5具有可击实性的土地碾压含水量应控制在由试验段确的允许含水量范围内,每层填料碾压结束后通知试验室按照相关验收标准要求做检测试验,检测试验结果必须满足验收标准、设计要求,否则要求重新处理,直至检测试验结果合格。
未经检测合格的填筑层严禁填筑下一层,否则给予2000-10000元罚款.
2。
4挖方路堑
挖方路堑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开挖和防护进行施工,否则给予5000—10000元罚款。
2。
5路基防护
路基防护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设计的防护形式和设计位置进行防护,在设计要求的位置设置沉降缝,否则每一处给予5000元罚款。
2。
6路基排水
2.6。
1 地表排水沟、截水沟和改沟设置范围、高程、坡度、平整度、宽度、深度、铺砌厚度,其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标准的规定且排水沟形式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形式,否则给予5000-10000元罚款。
2。
6.2 盲沟中心位置、沟底高程、断面尺寸、排水纵坡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标准的规定。
否则给予2000元罚款。
2.7附属设施
路基附属设施工质量必须满足相关验收标准及设计要求,否则给予5000—10000元罚款。
第三章 桥梁工程
3.1钢筋、预埋件工程
3。
1。
1钢材、焊条等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对采购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的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退货或处理。
3。
1.2 钢筋加工应满足设计、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加工尺寸不满足要求的,每批钢筋罚款1000—5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
1.3钢筋的种类、型号、直径、数量、间距、及安装位置等应符合验收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钢筋应顺直、绑扎牢固,无变形扭曲、松动,一次检查验收不合格,罚款500元。
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
1。
4钢筋接头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一次检查验收不合格,每个不合格接头罚款1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
1.5受力钢筋在同一截面的接头数量、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对一次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每处同一截面罚款5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
1。
6 钢筋表面应无铁皮、裂纹、焊渣及污物等,一次检查验收发现钢筋有油污、焊渣或药皮未清凿干净,每次罚款500元,并按要求清除干净。
3。
1。
7预埋件偏差超标,每个罚款2000—5000元,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3。
1。
8钢筋保护层垫块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及验收标准的要求,若验收时达不到要求,每处罚款200-500元;保护层偏差不满足要求每次罚款5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1。
9在施工过程中,随便烧割已绑扎好的钢筋,影响结构受力,一次罚款1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恢复或补焊加强。
钢筋切割(如接头取样)禁止采用电焊烧割、否则每发现一根罚款500元。
3.1.10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已安装好的钢筋,避免踩踏、敲击等导致钢筋变形,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3。
2模板工程
3。
2。
1模板表面未除锈,接缝未打磨或脱模剂涂刷不均匀、模板错台,安装尺寸超标,每处罚款1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
2。
2预埋件(或预留孔)位置偏差超标或数量不足,每处罚款2000-5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
2.3拉杆、支撑或连接螺栓未按设计要求安设,每一处罚款1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
2.4模板及支撑应牢固,不得松动、跑模、胀模或下沉,发现一处跑模或胀模,每处罚款5000-10000元;出现模板及支撑严重变形或垮塌的罚款5000元,所属分部第一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各承担其罚款的10%,并按照经理部质量事故处理.
3.2.5模板拼缝应严密,不得漏浆,对拼缝不严造成漏浆或混凝土表面缺陷的,每处罚款5000-10000元。
3。
2。
6混凝土浇筑时派专人看护模板,并随时检查调整控制,在浇筑过程中无专人检查,出现模板偏差在规范范围外,给予罚款2000-5000元。
3。
2.7 混凝土浇筑完毕达到拆模要求后,严格按照拆模顺序进行拆模,不得乱砸、硬撬,损坏混凝土表面影响质量的,给予罚款5000元.
3.2。
8拆模后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不得有缺棱掉角等缺陷,检查时不符合质量要求,给予罚款5000元。
3.2.9拆模后检查混凝土结构外观尺寸偏差超标,每超标一点给予罚款1000元.
3.3混凝土工程
3.3。
1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对不满足要求的,给予2000元/次罚款,所属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各承担其罚款的10%,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
3.2每批进场水泥使用前无质保书,无检验报告,对进货单位罚款5000元;使用未经检验的骨料、外加剂,对使用单位罚款5000元,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
3.3。
3混凝土浇筑自由倾落高度大于2m时应挂溜筒,若不挂或高度大于2m,每发现一次给予3000元罚款.
3.3。
4混凝土浇筑拆模后,表面应平整、光滑,若混凝土表面连续产生麻面或气泡,则每发现一处给予5000元罚款。
3。
3.5混凝土表面出现蜂窝,每处罚款5000元,出现露筋、严重空孔、狗洞的,每处罚款5000—10000元,并按要求进行修补处理。
3。
3。
6普通混凝土表面出现裂缝宽度大于0。
15mm,每延米罚款2000元.
3。
3.7 混凝土接缝处漏浆,夹渣且需修补处理的,每延米罚款2000元。
3。
3。
8混凝土接缝出现错台,如果墩台、基础、涵身出现1-3mm错台的,每延米罚款2000元,3mm以上每延米罚款5000元。
坚决不允许出现4mm以上的错台.
3.3.9混凝土未按要求进行养护和保温,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10000元。
3。
3.10混凝土接茬面凿毛不认真,一次检查验收不合格,或凿毛不注意使混凝土表面接缝处受到损伤,每处罚款2000元.混凝土浇筑完毕未达到强度要求,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5000元.
3。
3。
11 混凝土生产发生一次配料错误,罚款1000-3000元,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3。
3。
12混凝土供应应连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混凝土供应中断,因此发生质量事故,罚款3000-10000元,所属分部第一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各承担其罚款的10%。
并报经理部相关领导处理。
3.3。
13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隔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及其他相关要求,若超出规定时间,造成混凝土初凝,停盘等情况的出现,视情节严重每次给责任单位罚款2000—1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3。
3。
14搅拌车等运输机械运输混凝土前,应将车冲洗干净并将车内积水清除。
如果因积水造成混凝土不合格的给管理单位每次罚款2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3.15拉杆割除禁止采用电焊割除,否则每根罚款500元。
3.4钢绞线安装与张拉
3.4。
1预应力管道定位网位置安装、管道位置安装、锚垫板安装超过规定要求,每处罚款1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
4.2出浆孔、排气孔孔道不通,每个孔道罚款5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
4。
3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即进行张拉的,每根(束)罚款2000—10000元。
3.4。
4 张拉过程中,造成孔道周围混凝土压碎或锚垫板破损的,每处(块)罚款5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
4。
5钢绞线张拉应力值符合设计要求,伸长量与计算值偏差小于±6%,应该查明原因.对断(滑)丝数每束超过1根或每断面超过钢丝总数5‰的,每根(束)罚款2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
4.6对由于电焊灼伤或人为操作不当造成断(滑)丝的,给予每束3000—10000元罚款,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
4.7对孔道堵塞或压浆不饱满的,每个孔道罚款5000—10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4。
8钢绞线张拉时出现断(滑)丝,未及时报告技术质量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或更换钢丝束,而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给罚款5000元.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各承担其罚款的10%。
3.4.9 钢绞线张拉完毕后,未经监理进行检验而擅自切割多余部分钢绞线的,每根(束)罚款1000元.
3.4.10 在切除张拉完毕后多余部分钢绞线时,锚头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而直接采用氧气切割,或擅自采用电弧焊切割,使预应力受损的,对每根(束)罚款5000元。
3.4.11对下料好后的钢绞线没有采取防护措施,致使其外表损伤、严重锈蚀或 堆放混乱、相互缠绞影响使用的,每根(束)罚款1000元。
3。
5钻孔桩施工
3.5.1钻孔桩成孔的中心偏差、倾斜度大于规定值的1。
5倍,每根桩罚款5000元;护筒安装不满足施工工艺要求,每孔罚款3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5。
2成孔孔径小于设计孔径,产生缩孔,每孔罚款2000-5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5.3孔底标高偏差值不超过设计规定值,如果偏差值大于规定值,每孔罚款2000元,并按要求重新处理.
3。
5.4在钻孔过程中,不取样、不留影像资料的或出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不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的,每次罚款2000元。
3.5.5 清孔后柱桩沉渣厚度应≤5cm,摩擦桩沉渣厚度应≤20cm,若钻孔检查,发现沉渣厚度超标,每根桩罚款1000元,并按要求进行处理。
3.5。
6钻孔超过设计孔径的10%、每根桩罚款3000元,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3。
5。
7钢筋笼制作一次检查验收不合格,每个罚款5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
5.8钢筋笼下放,对安放位置超过允差要求、钢筋笼产生上浮或下沉的,每根罚款5000元。
超声波检测管堵管,每根管罚款2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5.9水下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若首批混凝土不满足要求,或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不满足要求,每发现一次每根桩罚款1000元,并按要求进行二次封底混凝土灌注。
3.5。
10钻孔桩混凝土灌注未达到设计标高,每根桩罚款1000元,并且按照要求进行补桩,并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应的费用。
3.5。
11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发生断桩事故的,每桩罚5000—10000元,所属分部第一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各承担其罚款的10%,并按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3。
5。
12 桩基进行无损检测,每出现1根三类桩或断桩,罚款5000元,所属分部第一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各承担其罚款的10%.
3。
5。
13钻孔记录不及时、不真实、不完整,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6梁体施工和支座安装
3。
6。
1梁体预应力孔道发生堵管现象每一处罚款2000元;梁体张拉时,漏张拉一束钢绞线或不按图纸要求顺序张拉的罚款5000元;梁体压浆时,每漏压浆一处,罚款2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
6。
2梁体出现非受力裂缝、罚款5000—10000元.
3.6.3梁体混凝土保护不好,造成损伤(如摔角、碰裂等)罚款5000—10000元。
3。
6.4梁体预埋件或预留孔,每漏一个罚款2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6。
5支座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一次验收不合格,每个支座罚款2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6。
6 支座螺栓埋入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对预埋螺栓长度超出规定范围及出丝长度不够,每个支座罚款2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6.7支座中心位置偏差超过允许偏差值,每个支座罚款5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6。
8支座与垫石间安装不密贴、四周缝隙过大,每个支座罚款5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第四章涵洞工程
4.1涵洞施工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及相关验收标准要求,否则给予 2000—10000元罚款.
4。
2涵洞基础处理、模板、钢筋、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具体条款参照本细则第二章、第三章相关条款执行。
第五章 测量队
5.1应确保所放点、线的准确性,及时提出书面成果。
测量队接到复测通知后,应按双方约定好的时间内(原则上不得超过1小时)开始复测,并4小时内出具复测成果。
5.2所放点线避免发生错误,避免造成工程损失、返工等现象。
5。
3测量队提供资料必须准确无误,避免造成工程的施工错误。
5。
4测量队要及时准确的提供各项施工复测成果.
5.5定期按要求做好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检验批等有关份内的资料的整理汇总.
5.6测量队必须按上述各项目要求进行施工,否则视情节的轻重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如果因测量原因造成施工返工或损失的,由测量队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第六章试验室
6。
1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及有关设计要求及时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及报验,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技术质量部汇报,不能造成漏检、错检、无故拖延。
6.2对混凝土拌合料及拌合过程进行不间断跟踪检查、取样检查,保证拌合料的质量符合要求,试验室质量控制人员检查必须24小时到位,避免漏检导致废料、不合格料出楼。
6。
3 对出机口混凝土的陷度及入仓前混凝土的陷度每班派专人检查,必须控制好混凝土的质量、陷度要求,避免影响混凝土浇筑质量.试验室必须对所有浇筑现场的混凝土进行全程管控。
6。
4周、月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质控方面的报告定期报技术质量部。
6.5定期按要求做好有关份内的竣工工作,并按技术质量部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竣工项目的试验报告及竣工资料。
6。
6各种试验资料试验室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外借或转为它用.未经经理部技术质量部门允许,不得发生资料流失,否则由试验室负责与有关单位消除不良影响及后果。
6.7试验室必须按上述各项目要求进行施工,否则视情节的轻重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如果因试验原因造成混凝土浪费或现场返工的由试验室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第七章其他规定
7.1施工日志、检验批、技术、安全交底记录等资料必须按照经理部的各项要求认真填写,技术质量部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于不填写、填写不认真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并对责任人给予100-500元罚款。
7。
1对于业主或监理单位针对经理部质量方面的违规处罚额,由技术质量部落实责任分部,并提出违规处罚金额的处理意见,报经理部领导批准后执行。
7。
2分部能认真按照设计图纸,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施工,每月检验批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一次验收合格以经理部质检员评定为准),给予相关分部1000元奖励.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80%,则给予1000元罚款。
7。
3各分部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7.3。
1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事故,罚款2000元, 所属分部第一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各承担其罚款的10%,并由责任单位承担损失费用.
7.3。
2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事故,罚款5000元,所属分部第一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各承担其罚款的10%,并由责任单位承担损失费用.
7.3.3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一般质量事故,报经理部处理。
7。
4必须严格执行报检程序,隐蔽工程每道工序必须报质检工程师检查,对于不报检便进入下道工序的或对报检工作不配合的视情节恶劣程度对分部处以1000~5000元/次罚款.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拍照存档,否则对分部处以1000~3000元罚款,技术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7.5擅自损坏成品、半成品或已验收通过的项目或工序,则对相关分部罚款2000~5000元。
7。
6 在当月施工中原始记录填写认真,签证资料齐全,及时报验,每月奖励各分部1000元;施工原始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不填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签证资料不按时填写上交或填写不认真被退回,每拖延1天,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7.7质检人员或监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受阻拦、谩骂、侮辱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对当事人罚款1000~20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5000元,性质严重的由技术质量部提交处理意见上报经理部领导处理。
7.8 分部隐瞒质量事故被举报,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7。
9质检人员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必须客观、真实并填写《工程质量检查问题通知书》,接到《工程质量检查问题通知书》后,分部应按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分部给予1000—5000元罚款。
7。
10质检人员现场提出的一些工作问题及试验、观测等项目,有关分部应按要求认真积极配合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执行或故意拖延。
否则给予500~2000元罚款。
7.11分部连续两次或不连续多次发生较严重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整顿,并按要求将停工整顿情况及质量保证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7。
12分部应加强与测量队、试验室进行沟通,对现场的施工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对不能及时做好准备而影响正常施工的,给相关单位给予2000~5000元罚款。
7。
13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监理工程师签发停工令的,根据停工日期对相关分部罚款1000元/天,对责任班组处以5000元/次,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若一个月被停工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在原有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
第八章 附则
8.1本办法适用于林拉公路第三合同项目经理部.
8。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3本办法解释权归技术质量部。
8。
4各项罚款在当月工资和结算款中扣除,由综合部和财务部负责落实。
附件1
质量奖罚通知单及奖罚分配单样表
奖罚通知单
单位/姓名
奖/罚金额
奖
罚
原
因
负责人
签发人
签发日期
年月 日
林拉公路第三合同项目经理部奖罚分配单
序号
奖/单编号
奖/罚人姓名/单位
奖/罚金额
备注
附件2
工程质量问题检查通知单和工程质量检查问题整改反馈单样表
林拉公路第三合同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问题检查通知单
施工单位:
检查工程部位、名称:
通知单编号:
质量问题描述:
ﻫ
照片:
(上述问题照片)
整改要求:
检查人
接收人
检查日期
通知日期
注:
1、表格填写如上所示,对于一个工点有几处施工点存在质量问题时,依次编号;
2、内容较多时可转页
林拉公路第三合同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检查问题整改反馈单
施工单位:
通知单编号:
整改负责人
检查工程部位、名称:
整改结果:
照片:
复查验证人员:
复查验证日期:
说明:
本表可根据内容多少进行调整,主要用作质量整改后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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