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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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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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规范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调拨、清理等行为,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本部和办事处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调拨、清理等行为。
3术语定义
3.1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3.1.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3.1.2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3.1.3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3.2固定资产折旧:
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一定的方法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的系统分摊。
3.3折旧年限:
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时,用于分摊折旧额的折旧时间。
3.4使用年限:
指公司根据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统计,确定的固定资产最低使用时间。
3.5固定资产计划:
固定资产计划是总公司和各办事处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结合自身固定资产状况编制的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计划、固定资产装修及大修理计划和固定资产清理计划等。
4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类别
说明
4.1房屋及其建筑物(包括营业用房和非营业用房)
是指自建或购入的为经营活动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匹配的土地和附属设施。
其中,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各种管线、卫生设备、车库、停车场等;
4.2机器及动力设备
包括UPS电源、自动门、配电箱等;
4.3通讯设备
包括程控交换机、场地监控设备、IP电话系统等;
4.4电子设备
包括各种电子数据处理设备、视频设备、网络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等,如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集线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
4.5电器设备
包括电视机、空调、投影仪、音像设备等;
4.6办公设备
包括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办公家具、装订器、保险柜、点钞机、税控机等;
4.7交通及运输设备
包括小轿车、面包车、越野车、其他车辆等。
5职责
部门/岗位
职责
5.1总公司资金财会部
固定资产计划和货币价值管理的职能部门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指导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5.1.2制定公司固定资产规划,下达办事处固定资产年度计划。
5.1.3监督、检查各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5.1.4负责总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5.1.5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等体系文件,并负责编制和下达年度固定资产计划。
5.2总裁办公室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职能部门:
公司总部除与电子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其他固定资产外,其余由总裁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
5.3信息科技部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职能部门:
全辖电子设备、网络设备、打印机等与公司电子信息化建设有关的固定资产由信息科技部统一调配管理
5.4办事处办公室
办事处固定资产调配管理。
5.5办事处资金财会部
负责本级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负责汇总编制本级固定资产预算,按时上报固定资产预算的执行情况。
6固定资产预算
规范事项
规范说明
记录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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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固定资产年度计划
每年年底,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对固定资产购建、处置、融资租赁、办公用房装修及大修理等计划分类别向公司资金财会部报送年度固定资产预算计划。
6.1.1年度固定资产计划的上报
各办事处、公司总裁办公室和信息科技部根据年度预算编制方案,编制固定资产预算,报公司总部资金财会部。
包括:
固定资产购建计划、融资租赁计划、办公用房的装修及大修理(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计划、办公用房、办公用车以及单价超过30万元的固定资产清理计划等。
年度内原则上不批复预算外固定资产的购建、融资租赁、房屋装修及大修理等需求。
6.1.2年度固定资产计划的下达
公司总部资金财会部在各部门和办事处上报的固定资产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全系统年度固定资产计划草案,经公司战略发展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议后,于每年年初将当年的固定资产计划下达总部各部门和办事处执行。
6.2办公用房购置和装修预算
办事处需要购置或装修办公用房时,应对办公用房购置或装修的成本、效益进行量化分析和多种方案比较,要慎重选择办公用房的地点、面积、购置价格或装修标准、装修费用,本着“经济实用、面积适中、简洁大方”原则论证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购置或装修预案和预算,以办事处发文形式报送总公司审批。
公司总部将对办事处办公用房购置或装修申请进行审核,由资金财会部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再批复相关办事处。
办事处报送办公用房购置或装修预案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2.1购置或装修办公用房的必要性;
6.2.2购置或装修项目的整体情况:
楼宇建成日期、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使用土地性质、楼宇使用现状,车库及储藏间情况,对开发商资质的审核情况,拟购置或装修楼层、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购置或装修预算(含相关税费)、每平方米单价、人均面积,办事处业务经营状况等;
6.2.3拟购置项目方案与租赁办公用房方案的成本、效益比较;
6.2.4拟购置项目与同地区其它楼宇购置方案成本、效益比较;
6.2.5现用办公用房(租赁或自有)建成日期、地理位置、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使用状况;如购置办公用房,对现用办公用房的安排方案,拟购置办公用房与现用办公用房成本、效益分析比较;
6.2.6拟装修办公用房的装修工程方案;
6.2.7其他要求报送的事项。
办公用房实施装修工程,应按照《财务审查工作程序》中有关规定实施“招投标”程序。
6.3办公用车的购置和更新预算
办事处因业务需要或因现有车辆毁损、报废等需要更新购置办公用车,应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拟出办公用车购置需求和预算,购车需求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3.1购置车辆需求理由;
6.3.2现有办公用车的品牌、型号(要注明面包车和座位数)、车号、排气量、购置日期、行使里程和车辆使用状况等,即现有的“车辆登记表”;
6.3.3需求办公用车的品牌、型号及市场参考价(含车价和税费);
6.3.4其他要求报送的事项。
6.4电子信息化建设设备的需求预算
对于电脑、打印机和服务器等公司电子信息化建设设备的购置、更新和清理计划,各部门和办事处统一报送信息科技部,由信息科技部汇总审核报资金财会部审批。
6.5固定资产预算的审核
6.5.1公司战略发展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议全辖年度固定资产预算。
6.5.2财务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核审议单笔超过20万元的固定资产购置及大修理等支出,确定采购预算和采购方式。
6.5.3资金财会部的审核范围
1)对全系统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提出初审方案,供公司战略发展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审议;
2)审核办事处或公司总部的固定资产零星购置计划。
3)审核办事处或公司总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车的租赁、清理等事项。
6.6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各办事处和总裁办公室、信息科技部应在季初对本年度固定资产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并报公司总部资金财会部。
7固定资产采购和验收
规范事项
规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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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固定资产采购要求
固定资产采购要做到公开办事制度、办事过程、办事规则、办事结果。
加强内部控制和制约,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2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和方式
7.2.1大额采购(一般指单笔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具体采购流程按照《采购管理程序》执行;
7.2.2小额采购要坚持“双人经办”的原则,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监督和审计力度,防范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具体采购流程按照《采购管理程序》执行;
7.2.3采购部门需按照《采购管理程序》13.4的要求报告采购项目执行进度和情况。
7.3固定资产验收职责
原则上由固定资产的采购部门组织验收。
基本分工如下:
7.3.1办公用房及装修工程、办公用车和营业器具等由总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验收。
7.3.2电子信息化建设相关设备由信息科技部等专门管理部门负责验收。
7.3.3验收完毕后,验收部门应书写验收报告并签字。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等措施,情况严重的应立即报告领导采取适宜的方式解决。
7.3.4固定资产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采购部门应对购置的所有固定资产组织验收。
2)办公用房的验收内容包括批准立项的有关文件、有完整的技术档案、有经审计部门或委托的中介机构审定的竣工决算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报告书、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相关发票等;
3)其它固定资产的验收应检查设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并具有质量合格报告书、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相关发票等;
7.4固定资产付款和入账
办公用房验收合格后,根据验收报告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的各项手续,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资金财会部分别设账卡进行登记和管理。
其他固定资产验收完毕后,资金财会部根据验收报告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根据合同或相关凭证办理付款和记账。
设备管理部门应设立台账进行登记和管理。
8固定资产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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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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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其历史成本入账,公司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针对固定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确定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除下列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调整:
1)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
2)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3)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坏,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可调整至该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并确认损失;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
8.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除以下情况外,公司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公司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
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公司目前选择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非经公司总部统一调整,办事处不得更改。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记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在实际计提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分类。
8.3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量
固定资产维护分为日常修理、改良、装修等。
具体计量方法如下:
8.3.1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8.3.2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8.3.3如果不能区分是固定资产修理还是改良,或修理和改良结合在一起,则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发生的后续支出分别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或计入当期费用。
8.3.4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应在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并采用合理方法计提折旧。
8.3.5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9固定资产维护与管理
规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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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部门包括:
资金财会部、总裁办公室、信息科技部门和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部门。
9.2固定资产价值管理
资金财会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价值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台账管理(财会部门的台账即为财会系统固定资产卡片)和账务清点核对等。
9.2.1核算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和本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确认和计价;及时对固定资产的购建、重估、处置、租入、租出、修理等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9.2.2台账管理:
资金财会部按固定资产卡片与设备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台账应协调一致,统一编号。
对成批购入设备,资金财会部录入卡片时,应按设备明细逐一录入,不得将成批设备录在同一张卡片上。
9.2.3账务清点核对:
资金财会部与设备管理部门应每年底对固定资产卡片与台账进行全面清点与核对,切实做到“账卡相符”。
办事处应在决算报告中对固定资产核对清点情况进行说明。
9.3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总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办公用房、办公用车、营业器具等的保管和日常维护;信息科技部负责电脑设备等的保管和日常维护。
使用部门需要维护修理固定资产时,应报告设备管理部门,由其负责联系维护、维修、更换等相关事宜。
实物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9.3.1办理购建固定资产所需的各项手续,整理产权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书,取得购建固定资产原始凭证。
9.3.2固定资产购入后,根据信息资料登记入账、填写出入库单,后凭原始凭证、出入库单据交资金财会部进行账务处理和核算。
9.3.3设置实物台账。
对所有固定资产,按类别填写、登记、编号,形成固定资产台账。
台账应反映固定资产名称、类别、来源、使用状况、会计系统编码等要素,并动态更新。
9.3.4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发生的维修费用分别按照《成本费用管理规范》和《财务审查工作程序》的相关要求办理。
9.3.5固定资产的存放与领用
a)对己入库存放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
b)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领用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人员凭单填写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卡并记入固定资产台账;
c)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
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d)实物管理部门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
使用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9.3.6固定资产的保险
固定资产的保险工作由总裁办公室(办公室)、信息科技部和资金财会部根据固定资产的状况,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使用价值做出充分的衡量后,按照实际需要实施投保。
投保工作应采用招标、询价等市场化方式进行。
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发生改变时,如使用人员发生变化等情况,原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总裁办公室(办公室)、信息科技部,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台帐和卡片账记录,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9.4固定资产使用管理
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部门或使用人负责对固定资产使用的日常管理。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的总体要求是: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应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实物管理部门认可,任何人不得对其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因使用部门或使用人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当等非业务原因造成的资产损耗,经实物管理部门认定后,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承担维护费用。
房屋及建筑物、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化设备和其他机器设备的日常管理须达到以下要求:
9.4.1房屋及建筑物的使用管理
总公司和各办事处应指定专人负责房屋及建筑物的日常维护、保洁和安全保卫。
有必要和有条件的办事处可聘请专业物业公司承担此项工作。
严禁擅自改动建筑物结构。
定期对房屋、建筑物进行安全、消防检查,杜绝责任事故隐患。
9.4.2交通运输设备的使用管理
1)严禁公务用车私用。
2)每辆车应保存照片和行驶证复印件,定期办理车辆年检手续;
3)公司所有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
9.4.3电子化设备的使用管理
电子化设备的日常管理应严格按照信息科技部门的要求执行。
9.4.4其他机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使用机器设备的部门应按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机器设备。
锅炉等特种设备需有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和办理年检手续,并取得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使用证书。
9.5固定资产维护的报批
9.5.1对于办公用房的装修及大额修理支出事项(10万元以上)均须报公司总部资金财会部审批,由资金财会部审核通过后经办部门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9.5.2对于办公用车修理费支出超过办公用车原值15%的,应上报本级财务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公司总部资金财会部备案。
9.5.3对于其他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在5万元以下的,由办事处本着节约和必要的原则自行安排支付;对于超出5万元(含5万元)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办事处支付完毕后报公司总部资金财会部备案。
9.6固定资产的调拨
9.6.1总裁办公室(办公室)、信息科技部应对库存未使用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尽量减少库存;有关部门应将已领用而暂未使用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及时报告总裁办公室(办公室)、信息科技部,以便统一安排资产调拨,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
9.6.2对申请调拨的固定资产,总裁办公室(办公室)、信息科技部应根据现有固定资产以及使用状况,重新衡量该固定资产使用价值,根据物有所需、物尽其能的原则重新安排固定资产使用。
9.6.3固定资产的调拨包括内部使用部门之间的调拨和跨办事处之间的调拨。
对于办事处内部调拨由办事处办公室统一调配自行安排;对于跨办事处之间固定资产的调拨,经相关办事处提出申请,经总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批复后,办理调拨手续,相关办事处应做好调拨固定资产的卡片账变更和会计账务处理。
10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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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固定资产清理的内容
固定资产的清理主要包括处置和报废。
其中,固定资产的处置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转让、置换等(置换专指办公用房的置换)。
固定资产的清理应遵循回收价值最大化的原则,尽可能采取对外公开出售的方式进行处置;对于确实失去出售价值且达到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标准的设备,应进行报废处理。
10.2固定资产清理的授权
办事处固定资产清理实行有限授权管理。
10.2.1凡办公用房、办公用车以及单个固定资产原值超过30万元的,应撰写清理方案,经办事处财务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公司总部审批。
10.2.2其他固定资产,经办事处财务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自行处理,其中电子信息化建设所涉及的电脑、笔记本、打印机等设备,办事处自行清理后上报信息科技部备案。
10.2.3固定资产清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拟清理固定资产的品牌、型号、数量、购置日期、拟出售或清理固定资产的日期、固定资产原值、至固定资产清理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预计出售或清理收入、清理净收入或净损失等;
2)拟采取的固定资产清理预案;
3)对于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或其他原因,应获得保险赔偿的赔偿情况;
4)其他需报送的事项。
10.3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
10.3.1办公用房报废的标准
1)已提足固定资产折旧费,达到使用年限,已无使用价值或者修理费用超过房屋及建筑物原值;
2)因市政规划等原因必须拆迁、拆除的办公用房,需提供政府部门有关文件。
10.3.2交通运输设备报废的标准
交通运输设备报废依照国家《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和《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政府对于车辆报废另有规定的,可按照当地车辆报废标准执行。
10.3.3其他固定资产报废的标准
1)超过公司规定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不能再继续使用的。
2)已超过折旧年限,但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a)技术陈旧,功能落后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b)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影响到人身安全;
c)预计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格50%。
3)未达到折旧年限,但由于非正常原因(如自然灾害、偷盗、火烧、爆炸、水浸、腐蚀、摔压等事故)毁损而无法修复的,可以进行报废;
4)其它原因造成应予以报废的固定资产。
10.4办公用房(含闲置土地)的清理
办公用房(含闲置土地)的清理主要包括办公用房的报废和处置(主要包括转让和置换)等内容。
10.4.1办公用房的报废,是指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有形损耗,不能修复继续使用,对原有的办公用房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产权注销行为,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非常损失或责任事故而发生的办公用房毁损,或市政规划等原因造成的办公用房的拆除。
10.4.2办公用房的转让,是指对闲置或超标准的办公用房通过拍卖等方式进行出售,办公用房的转让必须遵循办公用房及其所匹配的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的原则。
10.4.3办公用房的置换,是指因市政规划等原因将本公司的办公用房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房产进行互换的行为。
办公用房的置换包括补价置换、等价置换和退价置换。
10.4.4闲置的土地(无地上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一律由总公司审批。
10.5办公用房清理的程序
10.5.1总公司和各办事处对准备清理的办公用房和土地,应向总公司报送申请文件,并附〈办公用房转让、报废申请书〉或〈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办公用房的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所有权证明复印件、拟转让房屋的转让合同草案等相关材料。
10.5.2办公用房的清理方案应取得当地财监办同意,报经总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办公用房的出售必须符合当地房地产交易部门的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市场公允价格出售。
办公用房清理后应根据当地税务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0.6其他固定资产的清理
其他固定资产的清理指除办公用房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置等内容。
10.6.1除办公用房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形成有形损耗,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能修复继续使用;或者由于技术进步形成无形损耗,使得必须用新的、更先进的固定资产予以替换时,对原有固定资产应该进行报废处理。
10.6.2除办公用房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转让,是指各部门和办事处根据经营活动需要,对其占有或使用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产权注销的行为。
各管理部门应加强不适用、不需用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10.7其他固定资产清理的程序
10.7.1各办事处其他固定资产的清理由办事处财务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总经理批准,固定资产申请转让需向公司财务审查委员会提交固定资产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所有权证明复印件、拟转让方案等相关材料。
固定资产转让后,实物管理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资金财会部以此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的保管部门和资金财会部分别记录固定资产的减少。
10.7.2固定资产清理,原则上采取公开拍卖的形式进行处置。
对于处置回收金额较小、通过公开市场造成处置成本过高的物品,也可采取询价等其他方式进行处置,并经公司(办事处)财务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
10.7.3达到报废标准的其他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报送信息科技部、总裁办公室或办事处办公室等相应的审核部门进行审查。
其中电子信息化建设所涉及的电脑、笔记本、打印机等设备的报废,办事处自行清理后上报信息科技部备案。
发生固定资产清理损失的应报总公司资金财会部审批。
10.8固定资产清理的要求
已清理的固定资产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固定资产报废必须据实办理,严禁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虚假报废、重复报废。
要掌握好新旧固定资产的衔接,不能由于清理造成使用缺口,影响正常工作。
10.9固定资产清理的核算
10.9.1资金财务部门应认真检查批准手续是否齐全,批准权限是否适当,审核无误后,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10.9.2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必须全额纳入账内核算,及时上划总公司。
严禁截留挪用固定资产清理收入。
10.9.3固定资产清理的收入和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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