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7861324
- 上传时间:2023-01-26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2.82KB
污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污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污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污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污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正安县污水处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生产过程中,会因为一些没有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导致了一些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的事故影响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所以在生产运行防护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危害劳动者和设施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制定、建立、健全完善安全逐步完善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污水处理厂运行。
一、安全管理生产责任制
1、成立安全大批量生产行政管理管理小组,由厂长任组长,运行班长、办公负责人、化验人员、机修学长为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工作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完善责任制;
3、组织制定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保证生命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工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认真贯彻履行职责安全第一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学习贯彻上级法令、法规及本厂规章制度。
10、特殊工种和法律、法规建议的工种必须持证法规上岗。
11、严格监督、复查安全生产制度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12、计划编制职工劳动用具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管理。
13、严格审查并落实污水处理厂劳动安全技术措施。
14、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数据安全教育。
15、严肃职工火灾事故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程序。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
1、全厂职工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的管理体制安全管理办公会议。
3、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学习会议。
4、定期召开召开分析东齐县安全生产形势会议,计划制定专案安全管理目标及达标措施。
5、全厂职工要自觉学习安全技术,严格按照各种制度、规程。
6、销售加强职工产品销售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意识。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与
1、不定期安全检查:
⑴主管单位检查,每季度及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由机关代表及厂长带领安全小组管理成员进行。
⑵每月小组安全管理由厂组织检查各运行班组的安全生产检查。
⑶马鞍山钢铁公司每周检查一次,由班长领导进行。
2、专业性安全检查:
⑴危险电源检查,由设备、安全使用相关人员部门派初级人员检查。
⑵检查内容:
仪器、仪表、厂房建筑、避雷设施、易燃、易爆、剧毒品、防触电、防火、防爆、防机械事故、防寒防冻、防暑降温。
3、不安全管理因素整改:
⑴凡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登记入册,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定质量的原则,限期解决。
⑵因现有技术、物质条件所限,不能按期解决理由必须将延期整改的报厂长和公司加以解决。
直至报上级主管领导成员机关和领导。
正安县污水处理厂二0一一年一月
扩展阅读:
某污水处理厂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环保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生产、综合评价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避免和避免防护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
1.3公司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环保责任制度,防范措施生产。
1.4公司节能安全环保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企业法人或安全可靠委托代理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工作。
1.5公司安全环保安全可靠管理办公室(简称“安环办”)负责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6必须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公司各级安全管理环保民间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环办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曾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1.7安环办依照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全面综合监督管理,各分、子公司的专兼职安全环保员对责任区域内综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始实施的监督管理;各级党政依照各县区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部门和岗位监督管理。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
1.8安环办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监督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发放,及时购买保障安全质量标准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确保贯彻执行。
1.9公司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追究环保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10公司鼓励和方面安全生产支持的先进工艺技术研究和先进管理手段的推广应用组织工作,提高安全产出工业生产技术管理水平。
2、安全生产责任制
2.1公司竞赛活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本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庆典活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2公司法人或委托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代理人负有下列职责,并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社团组织实施。
2.2.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2.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2.2.3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2.4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系统安全组织工作,及时消除公司安全及早环保事故隐患;2.2.5援救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3公司主管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下列特种设备职责:
2.3.1生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生产落实情况;
2.3.2安全生产控管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2.3.3有力提出保证分管部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建议;
2.3.4督促检查教育工作主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及时安全环保超载;
2.3.5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部门的安全预案事故应急救援环保;2.3.6如实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分管部门的真实情况安全环保事故。
2.4安环办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
2.4.1负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由和相关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4.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境治理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规程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大批量生产公司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纠偏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公司生产环保事故;
2.4.3提出保证安环办开始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企管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者;2.4.4督促检查公司安内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4.5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环保事故;
2.4.6负责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或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执业资格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4.7采取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安全管理内采取纠正和防范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
2.4.8为保护营运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即时救治。
协助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4.9每月定期、节假日及恶劣气象条件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预防措施采取纠正和紧急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无限期环保隐患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2.4.10可以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设计方案和最终验收的申报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责任;
2.4.11负责公司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和年审;
2.4.12负责对新进的员工工作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实施进行;
2.4.13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及处理情况档案。
2.5各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管理职责
2.5.1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公司制度和规程的交通安全工作,不断提高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环保节约能源目标责任书》的其他工作单位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5.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产品销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本部门落实情况,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大大减少或避免本部门安全环保安全管理事故,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处理。
2.5.3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时”。
建设项目中安全绿色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5.4提出保证部门实施建议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安全,报安环办汇总,企业信息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5.5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配合安环办应急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实施救援预案。
2.5.6及时并如实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安全本部门环保事故。
2.5.7申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参加由安环办组织的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工兵上岗。
2.5.8安环办和安全环保部门到本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制订的安全环保隐患提议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安环办。
2.5.9保护本部门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及时发现技术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5.10配合安环办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集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由安环办负责向公司主管领导报方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2.5.11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
2.5.12确保本部门作业管理、过程控制、工艺流程、物料流转、工位器具、搬运设备与装置等物流的运行处于受控状态,保持试运转现场整洁、有序,实现华夏民族生产。
杜绝在生产全过程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刺激性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和及引起内外部投诉,严禁未经处理偷排、丢弃废水、废物。
2.6直接主管在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6.1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程的宣传教育组织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遵纪守法防护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2.6.2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公司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各岗位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直接上级或安环办。
2.6.3提出保证各岗位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建议,报直接上级和安环办审核,公司主管领导主管批准后实行。
2.6.4配合安环办实施与本部门预案的安全环保事故快速反应救援相关。
2.6.5及时并如实向直接上级和安环办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严重事故。
2.6.6禁止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6.7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到各岗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简报报告直接上级。
2.6.8保护为保护岗位生产安全火灾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住院及时住院治疗。
协助安环办、安全环保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工作。
2.6.9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上岗培训的安全环保前工作,并将各项教育培训情况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纪录》卡上。
2.6.10确保生产作业第二日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
防止污染物渗漏,严禁擅自未达标处理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环境有害物。
2.7公司按法律规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投资经营,由安环办提出年度投入预算草案,报社企业管理部审核,并纳入公司预算,予以保证。
2.8公司各级领导及环保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环保知识与能力。
2.9公司对接触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训;对接触和使用有毒物品的人员应安排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10公司目前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之前使用新设备时,应事先掌握和特点了解其安全技术特性,设计人员、工艺技术人员和设备供应商在作业实施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安全。
2.11项目投资的建设项目应由公司负责人审查建设项目设计人、设计单位安全环保设施设计体育设施中介机构和能力,建设项目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对安全设施的设计负责。
安环办应根据公司的要求,配合设计人或设计单位及项目处室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明确规定申报安全环保设施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获得审查部门和审查施工现场人员的同意后方可施工。
2.12公司通过招标、竞标、议标等方式选定的施工人员应按照批准的安全环保设计方案施工,确保符合可靠性项目安全环保性能。
建设项目前竣工投入产或使用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组织工作对安全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组织验收的部门及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对验收结果负责。
2.13安环办应当在有因素危险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14公司的采购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环保标准;公司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环保标准。
2.15对公司所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安全系数较大的较小特种设备、运输工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专业生产单位采购,并经具有中介机构专业资质的检验、空中加油测量和试验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后,方可破土动工。
2.16国家对严重危及安全环保的工艺生产设备及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无须公司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环保的工艺生产设备和检验、测量及热工,并由安环办开始实施监督管理。
2.17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有毒物品应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环保定执行。
2.18公司各级领导应当按照理应规定职责,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进行三级教育须作业员工如实告知向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19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报酬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护具。
2.20公司及各下属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房屋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人身安全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发包或者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房屋,其安全生产工作由安环办统一协调管理,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开始实施监管职能。
2.21司发生重大再次出现安全事故时,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3、员工的权利和事由
3.1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应载明保障员工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并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相关。
3.2员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客观因素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公司的安全管理生产提出建议。
3.3员工有权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组织程序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公司各级领导不得因员工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堵路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解除合同。
3.4管理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公司应急因员工在上述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实施不得措施后撤离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定的劳动合同。
但从事特殊职务工作的员工除外。
3.5因安全环保事故受到损害的员工除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权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责任人或责任主体提出赔偿要求。
3.6员工的过错和义务
3.6.1员工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3.6.2穿著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6.3接受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自觉学习国家关于安全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公司目前有关制度。
员工从事的岗位应具备本职工作所的安全环保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6.4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直接上级和安环办,不予接到报告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3.6.5特种作业人员应上岗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方法,并定期给与特种作业的培训。
4、宣传和教育培训
4.1安环办会员大会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判断公司安全环保形势,钻研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4.2安环办应利用公司各种会议对主管负责人和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及时通报其内公司内部安全环保情况,布置落实安全认真落实环保工作。
4.3安环办应利用公司信息网络、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方面宣传教育活动。
4.4公司各级领导应充分公司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带领员工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按照安环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宣传,提高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安全工业生产的监督管理
5.1公司财务管理对负有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环办人员、安全主任、专兼职安全员等履行监督值班员检查管理职责时,应当予以紧密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2安全节能环保环保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各分、子公司的正常科研、生产经营活动。
5.3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安全可靠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5.4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纪录在《安全环保检查记录台账》上,并核查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5.5当事故隐患或者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环保制度的行为在本单位内部得不到妥善解决妥善处理时,公司各级领导及员工均有权向上级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6、安全环保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6.1安环办、各级主管人员、公司的保安队伍,为公司应急救援组织消防成员。
应急救援组织的战备教育培训、管理协调和救援调度管理体制由安环办负责,并依托120(医疗救护)、119(消防)、110(公安)、122(交通)等社会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工作。
安全器材和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工作和使用。
6.2各事故单位发生安全节约能源事故后,组织部门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直接上级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伤亡。
并同时报告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延报。
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6.3安环办听说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公司后处理领导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处理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够报、谎报或者延报。
公司各级员工应职员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7、奖励和责任处罚
7.1公司对的国家安全生产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环保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情形,无安全环保事故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参加抢险医护,使公司声誉、财产和人员损失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重奖。
7.2对玩忽职守或渎职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党政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要到追究其法律责任。
7.3安环办并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的协调机制管理,安环办享有检查报告权、考核权及行政处理建议权等。
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违反监督机制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安环办可建议其限期整改,如未整改或控管不力,视情节轻重,经分管副总审批后才,可给予被害者批评教育、罚款、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经济处罚原则如下:
7.3.1部门存在安全环保隐患,经该局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或安环办指出后不及时采取纠正预防和措施的,对部门经理处以100元罚款,对反向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7.3.2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对公司主管领导处以500元罚款,对部门经理、安环办处处长处以500元罚款,对安环办责任人员主管人员处以2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处以1000元罚款;7.3.3由于安全环保隐患或安全环保事故使公司受到政府处罚的,部门其罚款由责任职能部门承担,安环办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并对主管领导和安环办处处长处以500元罚款,安全主管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7.3.4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未按本制度规定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或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违规的,应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7.3.5违反本体制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50500元罚款;
7.3.6上述个人罚款由安环办通知财务科剔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对各部门的罚款由安环办通知进行帐务处理。
7.4公司员工不服从监督管理,违反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或生产和其他相关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并给予50100元罚款,由安环办通知财务科剔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事故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附则
本制度施行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友情提示:
本文中关于《污水厂安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污水厂安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污水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