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测计量监督规程修订版.docx
- 文档编号:7882629
- 上传时间:2023-01-26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3.85KB
电测计量监督规程修订版.docx
《电测计量监督规程修订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测计量监督规程修订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电测计量监督规程修订版
集团标准化小组:
[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电测计量监督规程
电测计量监督规程
SD261—88
(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地方火电厂技术监督制度
的通知
(88)水电农电字第2号
近年来,我国地方火电厂迅速发展,为了适应当前地方火电厂的生产需要,加强火电厂技术监督,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全国地方小火电厂化学监督制度》(SD259—88);《全国地方小火电厂电测计量监督规程》(SD261—88);《全国地方小火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SD262—88);《全国地方小火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管理办法》(SD260—88);《全国地方小火电厂绝缘监督实施细则》(SD258—88)五种监督规程。
自1988年7月1日起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告部农电司。
1988年4月7日
1总则
为加强地方小火力发电厂电测计量仪表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小火力发电厂在安全经济运行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全国地方小火电厂电测计量监督规程》。
发电厂(指地方小火电厂,下同)的下列人员要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程:
发电厂厂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生技科长、值长、技安负责人。
发电厂计量管理单位负责人、电测计量仪表专业计量人员。
发电厂电气分场(车间,下同)主任、工程师、试验室有关人员。
发电厂要建立电测计量的工作标准,其准确等级规定如下:
发电厂电测计量室设置的直流标准仪器准确等级应不高于级。
如果具备检修级指示仪表的能力,可以配备级指示仪表或级携带式指示仪表;标准电能表为级,标准互感器为级。
当发电厂装有级或发电直供用电户装有级电能表时,可建立级电能计量标准。
发电厂各专业工作用的直流仪器不高于级,指示仪表不高于级。
个别专业需要高于级者,应向本单位监督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购置,但应由电测计量室管理维护和借出使用。
发电厂应配置和本级相应的、保证计量和测试工作需要的电源、试验设备和检定装置。
根据工作需要配置数字式工频仪表,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电测计量是测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测计量监督是电力安全生产、经济发供用电和改进电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供电质量、降低能源消耗的重要保证。
电测计量监督的任务是确保量值传递可靠,测试方法统一。
计量测试专业人员必须与主设备分场共同配合,对运行中的仪表(装置)经常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使运行中的仪表(装置)准确可靠。
加强技术管理、开展技术革新和科技情报交流活动,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行之有效的测试方法,不断完善试验条件。
建立和健全各种技术档案。
加强对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本规程是地方小火电厂计量监督的依据,各单位可根据本规程制订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2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
发电厂电气分场的电测计量室是全厂统一执行电测计量器且具强制检定和电测计量技术监督的单位,由本厂生技科进行业务技术领导。
发电厂主管计量工作的厂长或总工程师是本厂电测计量工作的技术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对全厂的计量工作负责。
积极创造条件使电测计量工作满足标准要求。
即:
a.逐步配齐与本厂电测计量标准等级相一致的标准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以及足够的检验修理工具。
并经上级监督机构检定合格的发证。
b.要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包括工作场所、温度、湿度、防尘、防震、抗干扰等。
c.要有经上级监督机构考试合格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d.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保存、维护、使用和操作规范等。
各种检验资料齐全。
负责安排本厂计量人员参加上一级监督机构组织的学习和考核发证工作。
无检定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检定工作。
督促检查本厂所有电测计量标准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的认证工作。
无合格证的计量标准不得使用。
根据本厂电测计量工作量的大小,负责配齐专业计量人员。
技术人员一般不低于上述专业计量人员总数的15%。
电测计量专业人员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
审批本厂标准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及环境条件改善的更新改造计划。
审批对本厂电测计量仪表和装置执行强制检定、维修、调试的年度计划和总结。
审批本厂电测计量仪表监督工作的年度计划和总结。
审批对专业计量人员的奖惩方案。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电测计量的法令、制度和规定。
贯彻执行水电部颁发的有关电测计量的规程和规范。
审批本厂贯彻上述法令、规定和规程制度的实施细则或规章制度。
发电厂生技科是本厂电测计量室的技术业务主管单位,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执行上一级监督机构和本厂厂长、总工程师的命令。
组织对本厂电测计量室所有的标准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的检定认证工作。
对未配齐的或不符合标准等级的标准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提出补充和更新计划。
对全厂的标准要起到保证监督作用。
审批电测专业计量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计划,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组织本厂电测专业计量人员接受上一级监督机构的业务考核和发证工作。
监督和检查电测计量室的各种标准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在国家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当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时,要做出改善的计划,并报厂部批准后尽快实施。
审查各种标准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的周期送检计划和本厂电测计量仪表、装置的周期强制检定、维修、调试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掌握电测计量的标准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运行中的技术性能和状况,积极向领导反映解决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尽快改善。
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提出对电测计量人员的奖惩建议。
组织电测计量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工艺技术训练,开展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电测计量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
根据国家有关计量的法令、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和本厂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做好技术管理工作,为本厂的电力生产服务。
发电厂电气分场的电测计量室是本厂电测计量的基层专责单位。
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有关计量法令、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和本厂制度。
按标准计量器具周检计划,准期送检标准计量器具。
做好本厂(包括外单位委托的)的电测计量的年度强制检定计划,报上级审批后执行。
按照年度计划强制检定、维修、调试,并出具检定证书。
对运行中的电测计量仪表的计量系统准确性进行定期抽测。
经常巡视运行中的电测仪表的工作情况,听取运行人员对电测计量仪表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
正确处理运行中计量异常情况,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和经济运行。
建立健全本室各项规章制度和电测计量技术档案。
开展技术革新、加强技术培训(包括对运行人员进行有关电测计量工作的培训)。
不断提高电测计量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电测计量室的监督范围包括:
全厂各分场和试验室的所有电测计量仪表和装置。
即:
a.级及以下各种携带型仪表。
b.级及以下各种携带型直流仪器。
c.全部运行中的开关板式仪表。
d.工频数字式仪表。
e.技术考核用电能计量装置。
f.发电机和厂用电的电能综合计量装置。
g.有关测试设备和试验装置。
全厂电能计量仪表、装置和测试工作。
即:
a.发电量、厂用电量电能表。
b.发电厂所有(包括非生产用电)的电能计量装置。
c.级及以下所有测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
d.重要的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和电能综合误差测试工作。
e.有关测试及试验装置的检定和维修。
f.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电能计量装置方案的审查、竣工后的验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及投入前电能表、互感器的检定。
测量用二次线的检查和电压互感器二次线压降的测量(从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出口到电能表电压端子之间的二次导线压降不得超过。
电测计量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努力学习各种检定规程,熟悉电力生产流程情况,掌握监督范围内电测计量仪表、装置的性能及其检定测试技术。
严格执行计量法规,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努力做好计量监督工作。
保证计量准确可靠,为电力生产安全经济发供电服务。
有权拒绝执行违反计量法令、法规和有关制度的命令,有权向上级反映本单位违反计量法规和有关制度的行为,以及在计量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现象。
3量值传递
发电厂所有的标准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按本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接受水电部量值传递系统上一级量值传递机构的强制检定(当本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同上一级量值传递机构的规定有矛盾时,执行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当国家未做规定时,执行上一级量值传递机构的规定)。
检定计划由上一级量值传递机构按年度制订,进行量值传递。
发电厂要按上一级量值传递机构的年度计划,将本厂的标准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准时送校检定。
经检定合格后并附有检定报告方可使用。
不论任何原因,标准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未按规定的周期检定计划或批准的调整计划进行检定者,即为失准。
失准的标准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不得使用。
由量值传递检定机构查封。
被查封的标准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的启封权属于所查封的单位。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采取行政手段启封。
私自启封使用被查封的器具、仪表和装置,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加重处以罚款。
暂时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可报请上一级计量检定监督部门封存,再次使用的启封权属于批准封存的单位,并需经过再次检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发电厂接到上一级量值传递机构下达的电测计量检定计划通知文件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推延或不送检。
如因客观条件不能按期送检时,应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经量值传递机构同意,予以更改检定日期。
对无故不按期送检者,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对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周期检定计划,必须规定送检和完成检定的期限,下级按计划送检的标准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必须按期检定完毕,不得积压。
未经双方同意和管理机构批准,不按期完成检定任务,即为故意拖延周期检定工作,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对检定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者处以罚款。
标准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的检定合格证书中,除列出各次检定数据外,还应注明检修、调整的内容。
若仪表检修和检定不是同一个人员进行时,应在检定证书中分别注明,并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发电厂的电测计量室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
电测计量室应设有缓冲间。
检定人员进入标准室工作时,必须穿戴专用鞋、帽和白色工作服。
标准室专用鞋、帽和工作服不得穿戴到标准室外面工作。
检定周期
根据水利电力部颁发的SD110—83《电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和SD109—83《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特做如下规定:
标准计量器具、标准仪表和装置
a.可携式仪表(包括台表)的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常用的仪表每半年至少一次。
经两次以上检验证明质量好的仪表,可以延长检验期一倍。
b.万用电表、钳形表每4年至少检验一次,但用于高压电路使用的钳形表和作吸收比用的兆欧表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c.用于量值传递的携带型精密电能表。
供现场检验用的,每3~4个月检验1次。
经常使用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其它的每年检验一次。
标准互感器每2年至少检验1次。
互感器试验器、电度试验装置每2年检验1次。
d.为了及时掌握标准电能表的误差变化情况,电测计量室在两次定期检验之间应经常进行误差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使用中的电测计量仪表和装置
a.控制盘和配电盘仪表的定期检验应与该仪表所连接的主要设备的大修日期一致,不应延误。
但主要设备主要线路的仪表应每年检验一次,其它盘的仪表每4年至少检验1次。
b.对运行中设备的控制盘仪表的指示发生疑问时,可用标准仪表在其工作点上用比较法进行核对。
c.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应分别按下列周期轮换和现场检验:
Ⅰ类电能表:
每3个月至少现场检验1次,每2~3年轮换1次。
Ⅱ类电能表:
每6个月至少现场检验1次,每2~3年轮换1次。
Ⅲ类电能表:
每年至少现场检验1次,每2~3年轮换1次。
Ⅳ类电能表:
三相电能表每2~3年轮换1次,单相电能表每5年轮换1次。
Ⅰ、Ⅱ类电能计量装置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每5年至少现场检验1次。
Ⅲ、Ⅵ类电能计量装置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每10年至少现场检验1次。
Ⅰ~Ⅳ类的计量分类见表
表
4运行检修监督
发电厂应制订按电力生产流程指示的电测计量网络图,并标明电测计量点位置性质,仪表类别、精度,且与实际状况相符。
缺少的仪表应按计量网络图要求配齐。
运行和使用中的标准计量器具、计量仪表和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测标准计量器具、计量仪表的误差应符合精度等级要求,仪表反应灵敏、指示准确、记录清晰。
电测标准计量器具、计量仪表应保持整洁、完好、签封完整、标志正确、清晰、齐全、并有使用有效日期的检定合格证书。
多量限仪表的切换开关应有明显标志,操作灵活可靠,接触电阻值不应超过规程规定。
生产运行中的仪表,未经计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同意或总工程师批准,不得无故停止运行。
发电厂生产流程中的主要电测计量仪表和装置应执行强制检定。
发电厂强制检定的生产计量仪表,最长检定周期不应超过1年。
其它计量仪表一般随发电机设备大修计划进行检定。
电能计量仪表应按轮换周期检定。
对运行中的电测计量仪表,非专职计量人员不得任意调整。
配有自动记录、打印的电测计量仪表,以自动记录、打印计量数据为准。
记录、打印纸应注明日期,由电测计量室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遇有反映设备重大缺陷或故障的记录纸,应由电测计量室(或生技科)建档保存。
发电厂生产中的主要电测计量仪表应每年2次进行准确性的现场抽检。
抽检时标准信号或标准表应从互感器、变送器端子接入,整个计量系统综合误差,不应超过计量网络图中标定的误差等级。
抽检时,每次随机抽检仪表数量应不少于所考核的主要仪表总数的10%。
各级电测计量机构应认真做好电测计量仪表的“四率”统计。
发电厂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二周,将上季度“四率”统计表报送主管局计量办公室及计量检定监督机构。
5技术管理
发电厂的电测计量室应根据本厂的生产和工作情况认真执行下列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国务院国函〔1986〕50号文批准的《关于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
部颁《电测计量监督条例》。
部颁《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
部颁《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
部颁《电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
部颁《交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
部颁《直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
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电能表修调工艺规程》。
《电测量指示仪表修调工艺》。
其它有关规程。
发电厂电测计量室应建立的各种制度:
试验室工作制度。
电测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现场巡回检查、维护制度。
现场定期抽测制度。
仪表仪器设备、工具、零配件和材料管理制度。
仪表仪器设备图纸、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仪表仪器损伤和测量差错分析及事故报告制度。
培训制度
人员考核、设备认证制度
其它有关制度。
发电厂电测计量室应建立健全各种技术档案,应保存的图纸资料有:
发电厂的全部电测计量仪表和装置设备的清册,出厂说明书;历次检定报告、检修记录、原理图、接线图等技术资料齐全,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发电厂按电力生产实际流程表示的电测计量网络图及二次回路接线图。
重要仪表仪器和试验设备的线路图、使用说明和操作维护制度。
复杂仪表仪器的电气原理图和安装接线图。
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资料。
运行中计量仪表缺陷事故统计分析及抽测记录。
“四率”统计报表及分析资料。
监督工作总结。
其它有关资料。
电测计量仪表监督工作总结包括下列内容:
专业一般情况(包括人员及其技术水平、仪表仪器、试验设备变化情况)。
电测量仪表仪器、试验设备的运行、检定和修调情况。
“四率”情况。
仪表指示异常次数、错记电量数。
监督工作的成绩和经验。
仪表仪器发生的事故、主要原因和今后的对策。
开展技术革新、加强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成绩和经验。
技术培训工作开展的情况和经验。
有关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例。
专业人员技术、工艺水平的提高,仪表仪器和试验设备环境条件完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贯彻执行规程制度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领导同志对电测量仪表监督工作是否给予应有的重视,有哪些具体事例。
今后工作的打算及对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发电厂的各种年度报表(见附录)于次年1月15日前报上一级计量检定监督部门和上一级量值传递检定机构。
附录A检定监督部门应配备的主要标准计量器具检验
装置及附属设备明细表
地方小火电厂根据承担的检定任务与上级电测计量监督部门协商,参照大、中型发电厂、供电局等基层单位的标准建立自己的标准。
大、中型发电厂、供电局等基层单位配备的主要标准器具、检验装置和附属设备:
直流标准
标准电池:
级,r≤100μV。
标准电阻:
级,r≤1×107(包括40/V大功率标准电阻)。
直流电阻分压箱:
级。
直流电位差计:
级(具有XFsd-16精密电表校验装置的可不建电位差计)。
直流单、双臂电桥:
级。
直流电阻箱:
级,10-3~106Ω。
直流高阻箱:
5~107MΩ。
空气恒温台:
控温精度20±℃(校验携带型电桥用)。
交流标准
互感器:
级。
标准电能表:
级。
互感器校验仪:
级。
直流电表检定装置:
综合误差±%。
交流电表检定装置:
综合误差±15%。
其他作量值传递和测量用的级、级和级交直流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频率表及级相位表等。
交流电流互感器:
级100/5A。
交流电压互感器:
级750/100V。
单、三相交流稳压电源:
失真度%,稳定度%/min。
其他附属设备。
室温为20±5℃、相对湿度小于80%的空调防尘计量室。
附录B电测仪表(仪器)“四率”统计办法
计算公式
统计办法
检验率严格按部颁电测仪表检验规程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统计。
级表按重要试验用表(指高压预防性试验,继电保护整定值调试、发电机、变压器参数测试、热机效率试验和作检定盘表用的标准仪表等)和一般工作用表分别进行统计。
重要场所的配电盘仪表,主要统计下列仪表:
发电机、主变压器、同期盘、锅炉、重要辅助设备(即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冷却水泵、送风机、吸风机、排粉机和球磨机等)、厂用高压变压器、10kV及以上母线、35kV及以上线路的交流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频率表、同步表、监视发电机转子的直流表和厂用电能表等。
级及以上标准电能表由承担检定的上一级电测计量检定监督机构统计;电能计量装置(Ⅰ、Ⅱ、Ⅲ、Ⅳ)类电能表及关口、线损表按部颁《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SD109—节规定进行统计。
抽检合格率,按确定所考核的重要仪表,随机抽取数量不低于10%。
封存和停用的仪表不做“四率”统计,已修复的损坏仪表不统计为损坏仪表。
仪表指示异常次数指运行和使用中的仪表发生卡针、误指示、不指示或电能表误接线、倍率错、空转、互感器接错极性等现象造成的错计电量的次数。
错计电量数指仪表指示异常所造成的多计和少计电量之和。
例如:
××发电厂,本月发生错计电量5起,其中3起电量多计120万kWh,2起电量少计60万kWh,则本月错计电量为:
120+60=180(万kWh)
电测计量仪表统计报表格式见附表B1~附表B4。
附表B1电测量仪表仪器评价统计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年月日
续表
批准:
审阅:
填表:
附表B2电能表评价统计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年月日
批准:
审阅:
填表:
附表B3电测仪表(仪器)定期检验情况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年月日
生技科:
电测主管:
填表:
附表B4电测仪表(仪器)完好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年月日
生技科:
电测主管:
填表:
附录C电测仪表(仪器)报废审批手续
仪表(仪器)的报废须经有关部门严格鉴定,鉴定方法如下:
由上级电测计量检定监督部门检定的仪表的报废由检定单位鉴定,并作出报废结论。
其他仪表(仪器)的报废由本级电测计量检定监督部门鉴定,并作出报废结论。
级及以上仪表(仪器)的报废,应由申请部门根据鉴定结论填写“电测仪表(仪器)报废审批表”送交行政主管部门和计量办公室批准。
贵重仪表(仪器)(构成固定资产)的报废,除办理上述审批手续外,还应按有关行政规定办理。
电测量仪表(仪器)报废审批表见附表C1。
附表C1电测仪表(仪器)报废审批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年月日
生技科:
电测主管:
填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计量 监督 规程 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