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混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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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混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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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混招标文件
XXXX小区
1#、2#、3#、4#、5#、6#住宅楼工程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XXXX住宅【2011】07
XX公司XX项目部
2011年07月25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主要合同条款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总承包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
2
工程概况
XXXX小区1#楼、2#楼、3#楼、4#楼、5#楼、6#楼、地下车库等工程
3
资金来源
4
工程招标承包范围及供应方式
5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6
工程质量等级及要求
结构施工质量合格
7
工期要求
自2011年08月15日至2012年11月15日
8
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时间:
2011年7月26日上午8:
00至12:
00;下午2:
30至17:
30。
领取数量:
招标文件1份,提供电子版本。
领取地点:
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9
踏勘现场
各投标人自行前往XXXX小区工地现场踏勘。
10
答疑时间、方式
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答疑会。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需在2011年7月28日下午18:
00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提交电子文档)递交招标人,过时不再受理。
招标人将在2011年7月30日18:
00前,拟定书面答疑资料(补疑书)。
11
递交投标文件
回标截止时间:
2011年8月6日上午9:
30。
地点:
XX项目部(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2
开标会
开标时间:
2011年8月6日上午9:
30。
地点:
XX目部会议室所在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3
投标报价
采用综合单价法。
14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投标文件1份“正本”和3份“副本”,提供电子版本1套。
15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十七条
16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各投标人:
XX项目部(下称“XX项目部”)作为本工程招标人,对XXXX小区1#楼、2#楼、3#楼、4#楼、5#楼、6#楼、地下车库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招标,选择本工程分包单位。
在此诚邀贵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
贵单位可派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2011年7月25日上午8:
00至12:
00;下午2:
30至17:
30(北京时间,下同),到XX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元),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工作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须在2011年7月28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同时一并提交电子文档)递交招标人,过时不再受理。
2011年7月30日下午14:
30分至18:
00分,各投标人自行到项目部商务部领取书面答疑资料(补疑书)。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2011年8月6日9:
30前。
投标文件(同时一并提交电子文档)必须由投标人委派专人,携带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送达地点:
XX项目部(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不得以其他方式递交,否则,由此引起的错投或时间延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开标评定于2011年8月6日9:
30在XX项目部举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人须派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不予开启,视为废标。
招标人:
xXX公司XX项目部
地址:
XX市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一条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
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
2.招标人:
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
3.承包方式:
劳务分包
质量等级:
4.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5.质量奖项:
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第二条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
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
第三条本工程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安全质检状况稳定,承担过类似工程,有良好企业社会信誉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第五条投标费用
1.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购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为1000元,此费用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不返还投标人。
第六条招标方式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第七条招标范围及工期
一、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
XXXX小区1#、2#、3#、4#、5#、6#及地下车库工程商品砼。
投标人负责保证供应,包括生产、运输、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及为完成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内容所组织的工作。
二、工期要求: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三、技术要求
1、一般商品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1.1、水泥:
水泥必须经过复试检测合格,质量符合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的规定。
1.2、砂石:
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必须符合JGJ53《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砂子的细度模量为2.4-3.1,含泥量小于3%;石子粒径5mm-25mm,碎石粒径不得大于40mm,并且针片颗粒含量不宜大于10%。
1.3、拌制砼的水,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搅拌水采用自来水,用水池蓄水,水温控制在20℃左右,以确保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大于25℃。
1.4、粉煤灰的应用应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定》和有关规定。
1.5、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
1.6、混凝土的初凝时间要求延长为2.5h-3h。
1.7、混凝土运到工地后的坍落度要求为:
梁板控制在140-160mm;墙柱控制在160-180mm。
以需方传真要求为准。
1.8、每方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满足施工规范和国家标准规定,水灰比不大于0.65。
1.9、混凝土碱含量小于3kg/m3:
掺和复合泵送剂小于水泥用量的5%。
2、抗渗混凝土、微膨胀混凝土、缓凝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2.1、水泥的强度等级不低于32.5MPa,用量不少于320kg/m3,不得使用过期和结块的水泥。
2.2、碎石或卵石的粒径为5-40,含泥量不大于1.0%,泥块含量不大于0.5%,不得使用碱活性骨料。
2.3、砂用中砂,砂率为35%-40%,泵送时为45%,灰砂比为1:
2-1:
2.5,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
2.4、粉煤灰的级别不低于二级,掺量不大于20%。
2.5、按设计要求,防水剂、微膨胀剂采用FS系列。
2.6、水灰比不大于0.55.
2.7、抗渗混凝土的坍落度宜为100-140mm。
2.8、掺加引气剂或引气型减水剂时,混凝土含气量控制在3%-5%。
2.9、抗渗混凝土、缓凝混凝土的缓凝时间6-8h。
3、冬施时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3.1、冬施时的混凝土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32.5MPa,水泥用量不少于300kg/m3。
3.2、混凝土水灰比不大于0.6。
3.3、冬施时,骨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雪和冻块,以及易冻裂的物质。
在掺有含钾、钠离子的外加剂时不使活性骨料或混有活性材料的骨料。
3.4、由骨料带入的水分及外加剂溶液中的水分均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3.5、拌制掺有外加剂的混凝土时,搅拌时间应取常温搅拌时间的1.5倍。
3.6、水泥不得与80℃以上的水直接接触,当加热水不能满足要求时,对骨料加热后的投料顺序为石――砂――水泥和掺和料――外加剂。
3.7、冬施时,混凝土拌合物的出罐温度不应低于15℃,入模温度不低于5℃.
3.8、冬施时,尽量缩短运距,选择最佳的运输路线,正确选择运输车保温材料。
4、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4.1、以下资料须随每次浇筑混凝土的第一车混凝土到达;
开盘鉴定
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
水泥、砂、石、掺合料、外加剂检测试验单
砼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
商品混凝土运输单(各车均需提供)
4.2、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浇筑后32天内提供)。
5、其他要求:
砼运至现场交货,并进行现场检验,供应方对砼品种、强度和塌落度负责,品种、塌落度不合格、超过初凝时间等情况当场退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负责;由于商品混凝土强度、抗渗性能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方负责。
总体质量以必须满足GB/T14902-2003,如有新标准,执行最新标准。
第八条合同形式
1.本次招标的合同形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投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要考虑包括下列投标风险因素在内的所有风险:
(1)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材料价格变化;
(2)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或施工现场需要而采取的临时措施。
(3)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创优目标及工期变化而产生的费用。
2.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图纸及设计文件、周边环境等资料自行考虑相关风险因素后进行投标报价。
3.合同总价调整条件:
1、竣工结算时以招标方、投标方共同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设计变更。
由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调整,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造价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A、乙方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单价调整价款;
B、乙方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报价中类似的价格调整价款;
C、乙方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由乙方按照投标时工程预算的编制原则和方法计算出该项目的综合单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执行。
其中主要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乙方投标文件中已列有的材料,按投标文件中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未列的材料,参考施工期间《XX市工程造价管理》同期公布的建筑材料单价计算;《XX市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价中未列的材料,由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商定,备案后作为结算依据。
D、招标人要求中标单位完成的合同外工程发生的用工和材料等,由中标单位提出现场签证,经招标人签字认可后实施,现场签证的费用按照零星项目计价。
第九条工程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第一十条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相关的招标答疑及补遗文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工程规范
第四章投标文件
第五章图纸及设计说明书(另附)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和图纸等。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无论其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承担因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为满足投标需要,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进行拓展。
第一十一条招标文件的澄清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不晚于2011年7月28日下午18:
00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委派专人送达(或传真至)招标人。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011年7月30日18:
00时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第一十二条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
2.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有约束作用。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
第一十三条现场踏勘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调查,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质疑以传真方式进行答疑,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进行现场踏勘后可能提出对投标和招标文件(包括图纸)等方面的问题。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供投标人作参考使用,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经济标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以上三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册装订。
第一部分投标商务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A.本须知附表三《商务评审表》中除“投标书”外所列项目
第二部分投标经济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a)投标报价
b)投标书
c)投标书附录
d)报价清单
e)综合单价分析表
第三部分投标技术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施工总体部署及主要工艺流程、施工方案
b)超高作业安全措施
c)质量保证措施
d)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措施
e)工期保证措施
f)成品、半成品保证措施
g)材料清单表
h)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及劳动力清单表
i)劳动力计划表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由招标人全部留存。
7.投标文件格式
a)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b)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有关投标内容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但应简洁、明了,详略得当。
c)投标文件除图纸须用A3纸装订外,其他内容必须用A4纸装订成册,并应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d)投标文件应印刷或填写清晰整洁。
8.投标报价
a)投标报价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方式。
b)投标报价中已包含完成工程《报价表》中规定每个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措施费、检测费、试验费、风险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合同执行期间投标总价不得调整。
c)投标价格包含了设计要求、材质特殊要求等费用。
d)投标价格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发生的赶工或窝工费、安全文明生产及季节性气候影响所增加的相关费用。
e)投标价格应包含相关运输保险、成品保护、材料保管费等费用。
f)投标报价中材料价格要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性价格调整因素。
g)投标总价为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因最终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中相同材质材料的形式、尺寸改变而做调整,也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变化、施工条件变化、政府造价管理部门调整各项收费或法律法规变化因素而调整。
h)本投标总价不因施工方案的改变而做调整。
i)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所需要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
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60天。
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a)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b)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投标技术文件部分除外)均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一个人或几个人签署。
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形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封面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c)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和增删。
1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文件要求内外包封。
内包封:
将投标文件中商务标文件、经济标文件、技术标文件分别件作一个内包封。
并分别在内包封上,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标识:
投标人名称:
地址:
邮编:
投标文件名称:
(商务标文件、经济标文件、技术标文件)
外包封:
将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经济标文件和技术文件内包封合并成一个外包封。
投标人在外层封套上还应写明:
(1)招标项目编号:
XXXX住宅【2011】07
(2)项目名称:
XXXX小区工程。
(3)外包封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第一十四条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投标邀请函、交易证原件、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及投标文件。
第一十五条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或根据第十二条规定所调整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第一十六条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有权在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拒收任何投标文件。
第一十七条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提交投标文件,则其可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十九有关规定封装和标识,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第一十八条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按本须知第十四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字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其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2.招标人将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
第一十九条投标文件的澄清
1.开标后,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个别的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包括投标报价。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的内容。
第二十条评标委员会与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建设单位1人,招标人4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2.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低价。
3.评标程序:
本次评标按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投标报价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评标方法和标准
1.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评标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有效报价评审并通过商务评审、技术评审的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报价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修正后)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3.评标程序:
本次评标按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投标报价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
4.评审
(1)资格审查
根据招标人的相关要求,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文件及投保保函进行审查。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人将作废标处理。
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报价评审、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
(2)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
A.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a.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修正数字表示的总价、合价和单价;
b.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c.如果合价与总价不符,以合价为准,修正总价。
B.评标价的评定
a.本次评标价以投标合价总计金额予以评定。
b.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c.投标报价分析: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
d.低于成本价的确认: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价。
e.只有通过有效投标报价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商务评审、技术评审。
(3)商务评审
A.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全部要求的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a.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投标书;
b.是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函;
c.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招标人要求的承诺书;
d.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是否提供了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影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影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影印件)、资信等级证书(影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影印件)。
f.是否在近二年内承接过类似项目
g.是否对商务条款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技术评审
A.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a.方案是否满足设计、规范和施工技术要求。
b.施工总体布置统筹规划及施工组织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是否科学、合理。
c.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是否先进、可靠。
d.工程进度是否满足总工期和阶段工期的要求。
e.施工作业安排是否合理、可行。
f.成品保护是否到位。
g.机械设备及劳动力配置是否合理。
h.是否对技术条款或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j.技术评审必须在90分的投标人才能做为中标候选人。
(5)投标人排序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分析、评定后,对通过资格审查、报价评审、商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总计金额从低到高进行排序。
如果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报价相等时,以技术评审的最高份排序。
(6)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5条进行排序,招标人将对每个标段确定的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授予
招标人将合同授予经建设单位及招标人共同核准后的中标人。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的权利
1.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
2.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第二十四条中标通知书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七日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布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签署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3.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4.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5.在通知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邀请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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