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业务及金库管理现行制度汇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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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业务及金库管理现行制度汇释
现金业务及金库管理现行制度汇释
一、运行管理3
(一)基本制度3
(二)业务运行管理3
(三)会计要素管理6
(三)核算管理7
(四)人员管理8
二、现金业务管理1..0
(一)业务操作规程10
(二)业务操作相关补充通知10
三、金库管理1..1
(一)金库基本管理规定11
(二)金库安全管理规定13
(三)金库业务管理规定14
(四)外币现钞管理规定17
四、现金服务管理1..8
(一)现金上门服务18
(二)现金同业代理19
(三)保管箱业务19
(四)代理黄金、铂金业务20
五、货币反假、案件防范及残损券管理2..3
一)反假及残损券管理
23
(二)人民币现钞流通管理25
(三)案件防范管理26
六、现金分析及考核管理2..7
(一)现金业务考核及评分管理27
(二)现金分析及库存限额管理28
一、运行管理包括对现金业务及库房管理进行规定的运行管理相关的基本制度、业务管理办法、重要通知等。
(一)基本制度
1.《运行管理基本制度》
文号:
工银运管[2007]137号
摘要:
《运行管理基本制度》是全行运行管理工作的基本规范,是运行管理制度体系的基础,是全行现金营运管理的重要指导,本制度所称运行管理,是对全行各项业务进行组织核算和对业务运行流程进行规划、设计、控制和监督的管理活动。
《基本制度》要求各行建立现金营运指标体系,实施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合理调配现金备付,提高现金营运效益;并对现金收付款、上门服务、现金出入库、查库等现金业务和库房管理方面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做到现金、实物交接清楚、责任分明,寄库款箱双人加封、双人押运、手续严密,金库门(钥匙)分人保管、单线交接,查库制度贯彻落实等。
(二)业务运行管理
1.《业务核算事权划分管理办法》
文号:
工银发[2007]126号
摘要:
本《管理办法》中所称的“事”是指各类业务核算的具体处理和需审批的重要业务事项;“权”是指各级机构及业务核算人员在业务处理及重要业务事项审批过程中的不同权限;业务核算人员按照业务核算操作权限的不同分为业务经办、业务主
办和业务主管。
规定内容包括:
“现金存款业务”、“现金取款业务”、“向人民银行存取款”、“辖内现金调拨”的授权方式、授权额度、核算人员职责划分,以及钱箱日终库存余额的额度控制等。
其中“现金存款业务”、“现金取款业务”为额度授权,“向人民银行存取款”、“辖内现金调拨”为交易授权。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全功能银行系统授权交易清单。
2.《中国工商银行全功能银行系统权限卡管理办法》
文号:
工银办发〔2007〕43号
摘要:
本《办法》所称权限卡是指载有持卡人员基本情况、权限级别、业务处理范围等信息,进入全功能银行系统时必须使用的,并限定使用人员在权限范围内进行业务处理的磁卡。
权限卡签发时,须确保同一地区号权限卡卡号、柜员号的唯一性;所输入的业务人员信息应记录在CIS系统员工档案中;权限卡密码有效天数的设置不得超过15天,签发后权限卡处于待启用状态;权限卡启用时,持卡人须在场并设定权限卡密码;启用部门须对已签发启用的权限卡在《柜员登记薄》上登记。
附件:
全功能银行系统权限卡签发及信息变更申请表。
3.《中国工商银行业务运行重要事项核准报备管理办法》
文号:
工银发[2007]146号
摘要:
《管理办法》所称业务运行重要事项是指可能或者已经与我行业务运行质量、运行效率、运行安全相关联并对其产生一定影响的业务事项,分为核准类事项和报备类事项;业务运行重要事项的核准与报备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授权、安全规范、鼓励创新的原则。
现金相关核准类事项包括:
现金营运中心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工作流程发生变更,金库新建、改建的规划、启用等,委托代理现金调运、现金代理业务核准等;现金报备类相关事项包括:
一次性发现一定数量假币,开办临时上门服务业务,各级金库的启用和撤并,各级现金营运中心及业务库指纹系统发生报警记录,金库专职、预备管库员配备等。
附件1:
业务运行重要事项申报表;附件2:
业务运行重要事项核准表。
4.《中国工商银行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办法》
文号:
工银发[2007]153号
摘要:
空白重要凭证是指无面额的、经我行或客户填写金额等要素并签章后即具有支付效力或证明资金权属关系的空白凭证;《管理办法》明确空白重要凭证的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运行管理部门统一确定全行统一使用空白重要凭证的种类,以及空白重要凭证的请领、调拨、使用、上缴、收回、挂失、销毁等方面的规定。
各级库房在调入调出空白重要凭证时,应认真清点凭证数量;未拆箱的凭证可按箱清点,已拆箱的凭证可按印制企业最小包装单位清点,已拆封的凭证须逐份(张)清点。
附件:
空白重要凭证种类清单。
5.《中国工商银行有价单证管理规定》
文号:
工银发[2007]153
摘要:
有价单证是指待发行的印有固定面额的特定凭证,目前主要包括金融债券、代理发行的各类债券(包括国家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企业债券、旅行支票等)定额存单、定额汇票、定额本票、固定面额的各种银行卡、各种有价单证票样以及印有固定面值金额的其他单证。
系统内的有价证券单证调拨和保管应视同现金管理,有价单证实行“证账分管“,保管人员与核算人员应严格分离;保管人员应对保管的有价单证按种类、发行年度、期限、券别、面额建立有价单证登记薄。
附件:
有价单证种类清单。
(三)会计要素管理
1.《关于启用新版会计凭证的通知》
文号:
工银办发[2005]484号
摘要:
《通知》要求各行陆续启用新版会计凭证,同时做好旧版凭证的清理、上缴和销毁等工作。
对一般会计凭证要尽快清理、归类,多年不用的要及时销毁;对保留的会计凭证,应明确其功能等。
《通知》对现用会计凭证进行了梳理、整合,并对空白重要凭证和一般凭证的启用、管理、系统设置进行了规定。
附件:
凭证及要素系统管理人员联系表。
2.《关于启用新版业务登记簿的通知》
文号:
工银办发〔2002〕414号
摘要:
《通知》对会计、出纳、个人金融、银行卡、住房金融、电子银行等内容相近专业已有手工登记簿进行了整合,取消了不适用和不需用的登记簿种类,并改部分手工登记簿为电子登记簿,同时形成各专业通用登记簿。
并对业务登记簿的使用、新旧登记簿的衔接及新旧登记簿的保管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附件1:
业务登记簿整合情况一览表;
附件2:
业务登记簿样式;
附件3:
业务登记簿使用说明;
附件4:
业务登记簿印刷规范。
3.《中国工商银行会计核算专用印章管理办法》
文号:
工银发[2007]155号
摘要:
《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专用印章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刻制”的原则;会计核算专用印章的设计、刻制、发放、管理由运行管理部统一负责,印章样式由总行统一设计,印章的用途由总行统一明确;除总行统一安排刻制的印章外,其他所有印章均由一级(直属)分行负责印制。
营业网点和各级机构应建立《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并由业务主管或由其它指定专人保管。
并应将会计核算专用印章的各个物流环节纳入会计核算要素系统管理。
同时对会计核算专用印章的种类及使用范围作出明细规定,要求处理现金业务时统一使用“业务清讫章”。
并对会计核算专用印章的印制、领用、保管、使用、停用、上缴、销毁等方面制定具体规定。
4.《关于对〈会计核算专用印章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
工银运管[2007]307号
摘要:
《通知》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充说明:
将现金调拨专用章、银行卡业务授权专用章等纳入普通业务印章管理,其印章式样和使用范围不变;取消因私售汇供汇专用章、因私售汇审批专用章、证券开户专用章等印章。
因业务开
展需保留或新增部分会计核算专用印章的分行,应报总行审批核准。
对附件中受理凭证专用章式样进行了更正。
(三)核算管理
1.《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现金错款、溢短处理办法〉的通知》文号:
工银办
发[2003]698号
摘要:
《办法》规定了出纳业务现金错款、自动存(取)款机错款等处理方法和处理程序,以及发生事故错款和因突发事件造成现金损失的处理。
严禁各级机构随意处理长短款现金,不得以长款补短款,不得将长款列帐外保管,严禁隐瞒不报私自处理错款。
2.《关于现金错款、溢短核算使用会计科目的通知》文号:
工银会计[2004]12号摘要:
《通知》规定错款金额全额经审批签章后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明确网点发生错款时的账务核算要求及错款的转出和转损益办理规定。
要求对无法明确责任人的现金错款,应报经财务会计部门批准后通过“营业外支出-资产一般损失”科目进行核算。
3.《关于调整〈中国工商银行保管箱业务章程(试行)〉及〈中国工商银行保管箱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文号:
工银会计[2004]267号摘要:
《通知》将《中国工商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工银发2000[79]号文)中“保证金”字样调整为“押金”,要求各行在开办保管箱业务收取客户交纳的押金,按照“押金”核算管理要求。
在其他应付款项下,按保管箱开办网点设立“保管箱押金专户”核算管理,在保管箱开办网点设立客户押金明细登记簿,由保管箱开办网点专人管理,定期与管辖核算网点对账,以保证总账与明细登记一致。
(四)人员管理
1.《关于印发〈总会计管理办法〉和〈运行督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
工银发[2006]157号
摘要:
根据运行管理部门在流程银行中所承担的职责,按照“运行制度一体化、运行流程一体化、运行管理一体化”的总体要求。
总行修订了《中国工商银行总会计管理办法》,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运行督导员管理办法》。
对总会计、会计检查员、会计监管员的管理体制和职责范围进行了调整,不再设置会计监管员职位,支行的监管员职能由总会计承续。
原会计检查员的职能由运行督导员承续,符合运行督导员任职资格的会计检查员转任运行督导员;一级(直属)分行、二级分行原配备的会计监管员符合运行督导员任职资格的,转任同职级的运行督导员。
《总会计管理办法》和《运行督导员管理办法》,分别对总会计和运行督导员的人员配备、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权限、工作制度、考核与奖惩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明确现金业务及管理的检查归属于运行督导员的职责范围。
附件1:
中国工商银行总会计管理办法;
附件2:
中国工商银行运行督导员管理办法。
2.《关于印发总会计、营业经理、运行督导员工作手册的通知》文号:
工银办发[2007]554号
摘要:
《总会计工作手册》规定总会计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按照总会计职责开展业务检查,建立工作日志,进行运行质量和风险控制能力的评估等。
具体规定了工作权限、工作方法、工作内容、特定事项审批等。
《营业经理工作手册》规定了工作应该遵循的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真实性原则,以及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权限。
工作内容包括业务的审核、授权,账务核对,账实核对,反洗钱,业务检查等方面。
《运行督导员工作手册》规定了运行督导员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辖属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辅导,跟踪核实整改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以及工作制度、工作权限的规定等。
3.《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暂行办法》
文号:
工银发[2007]78号
摘要:
《暂行办法》规定二级分行(含)以下机构关键岗位包括:
空白重要凭证岗、上门收款岗、上门服务岗、现金营运中心(执行)主任、现金营运中心管库
员等,以及建议轮岗方式和轮岗期限的相关规定等。
附件1:
中国工商银行二级分行(含)以下机构关键岗位参考目录;
附件2:
中国工商银行关键岗位轮换管理台账;
附件3:
中国工商银行关键岗位强制休假管理台账。
二、现金业务管理包括现金业务核算和操作管理等方面。
(一)业务操作规程
1.《中国工商银行综合业务核算操作规程(修订稿)》
文号:
工银办发〔2003〕165号
摘要:
《操作规程》中“现金业务”章节,从钱箱管理、现金收付业务、有价证券业务、轧账业务处理、现金代理业务、现金调拨管理、现金实物保管和款箱运送等方面规定了业务的操作和核算流程。
(二)业务操作相关通知
1.《关于将“1079款箱线路运送参数表”调整为管理类交易管理的通知》
文号:
工银会计[2004]109号
摘要:
《通知》规定将“1079款箱线路运送参数表”调整为管理类交易,在现金营运中心、管辖业务库、营业网点(网点到库房自取款箱)的“1030-岗位权限表”中增加相应权限,在具体定义款箱运送线路及调款信息时,由相关权限人设置并管理。
2.《关于账物务上收后库存现金日终轧帐及账物核对等问题的通知》
文号:
工银会计[2004]264号
摘要:
为做好账务上收后的现金业务管理,《通知》提出了以下管理要求:
一、做好账务上收前的各项准备:
核对账款,保证现金实物与现金科目(101001-003)
余额核对无误;对“1533查询调整ATM钱箱登记簿”余额进行清理,使之与现金余额一致;必须使用“2815-ATM加钞”和2816-ATM入库”进行交易,保证“533查询调整ATM钱箱登记簿”数据真实;根据1567ATM档案管理”与管辖核算网点ATM机投入使用状态进行核对;99999钱箱管理人员必须使用“1131发钱箱”和“1133缴线箱”交易。
二、严格101002在途现金管理,保证现金调拨入账及时准确。
三、账务上收后现金轧账及账实核对操作管理:
新增“1323查询打印网点现金账务核对登记簿”交易;账务上收后101001科目(柜面现金)的核对变化;在营业网点日终现金实物与网点日结单库存余额相符的情况下,现金账务核对登记簿(柜面现金)不等于101001现金
的查找处理。
3.《关于关闭现金存款类(对公)反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工银运管[2006]85号
摘要:
为强化现金业务管理,总行在版本中关闭了现金存款类(对公)反交易,今后现金存款类(对公)差错调整一律使用相关冲正交易。
《通知》规定:
柜员必须严格按照业务操作规程,认真清点现金并按实际券别录入配款信息,避免折算差错;现金存款账务处理完毕,发现差错,必须填写相关凭证,说明理由并根据长短款的不同时点及原因进行处理,以及具体的差错调整操作等。
三、金库管理
包括现金营运中心和库房管理、现金调拨及款箱运送管理、现金等实物保管管理、外币现钞管理等方面。
(一)金库基本管理规定
1.《中国工商银行金库管理规定》
文号:
工银发〔2003〕19号
摘要:
本《规定》强调指出金库是中国工商银行的重要部位,必须设施坚固、标准规范;金库管理是中国工商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
指出金库主任作为金库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金库管理,强化金库业务和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管理,坚持金库主任授权不授责制度;根据保管物品将金库划分为业务金库和代保管库两大类。
明确金库管理的七大原则为:
钱账分管,现金调拨授权办理;现金、实物出入库原则为“先入库后记账,先记账后出库”,保管品出入库分类逐项序时登记;双人管库、双人调款、双人守库、双人押运;坚持日清日结,做到账款、账实、账账相符;入库票券经换人整点,签章加封,寄库款箱双人加双锁,手续严密,责任分明;坚持金库密码锁、钥匙三分管;管库人员经审核,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明确了金库的管理层次界定、金库建设、设置及安全标准、金库锁匙及密码管理、金库管理岗位职责、中心库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库存信息及限额管理、现钞、实物的调拨与运送、现钞实物的保管和整点、金库安全管理、查库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2.《中国工商银行现金营运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文号:
工银发〔2004〕86号
摘要:
本《办法》将现金营运中心定义为承担综合管理、现金信息管理、现金调拨管理、本级库房综合管理、库房现金、实物保管管理、票币整点管理、守卫押运和安全保卫管理、现金后台处理等职能的现金业务集中处理机构。
现金营运中心的职能包括:
综合管理职能,现金信息管理职能,现金调拨管理职能,库房现金、实物保管职能,票币整点职能,守卫押运及安全保卫职能,现金后台处理职能。
并对现金营运中心的设立条件和要求、组织结构、业务管理内容、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各级现金营运中心根据制度要求和工作需要,必须配齐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建立严密的安全、保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现金营运中心业务操作规程。
3.《金库标准化建设及管理规定》
文号:
工银办发〔2007〕738号
摘要:
为推进金库标准化建设,规范各级金库业务操作,控制现金业务风险,《金库标准化建设管理规定》依据库房面积和功能分区,将全行金库分为四类,从建设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等方面进行规定,规定内容包括金库的建设、功能分区、设施配制、业务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服务规范等。
在建设标准方面,将历年来国家行业标准、相关部门的规范中涉及金库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统一梳理,突出了库房结构布局、硬件设施配置等标准化要求;在管理标准方面,对金库的人员管理、业务管理、安全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将金库操作和管理要求,以规范形式体现出来,并根据安防基本规定,对守库押运社会化的改革后,守库押运的责任边界进行了界定;在服务标准方面,对服务对象、服务范围和具体服务标准等方面作了基本规定。
附件:
一、二、三类金库布局参考图。
(二)金库安全管理规定
1.《中国工商银行金库指纹锁(门禁)系统管理暂行规定》文号:
工银办发〔2005〕418号
摘要:
《暂行规定》通过指纹锁(门禁)系统的设置,实现对库房等重要区域人员进出的硬控制,对金库指纹锁(门禁)系统的安装要求、设置管理、使用管理、监督与检查管理进行规定,用于指导各分行指纹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管理。
2.《关于全面推广金库指纹锁(门禁)联网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
工银运管〔2007〕29号
摘要:
本《通知》由运行管理部和信息科技部联合下发,目的是在指纹锁(门禁)系统联网升级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指纹锁联网管理,以提高管辖行对辖管金库进出人员的设置、时间设置的控制能力,内容包括指纹锁联网系统推广要求、技术要求、人员职责、监督检查等方面。
3.《关于规范现金业务及金库各层次管理的通知》文号:
工银会计〔2005〕362号
摘要:
《通知》重点明确了营业网点日间库管理、现金营运中心(业务库)管理、上门收款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现金业务和各层次金库管理要求。
规定要求网点业务主管应对日间库现金的真实性负责,即须对日间库上缴、寄存的现金进行核对、卡把并监督99999钱箱操作员、管库柜员的封箱过程;办理现金调拨业务实行岗位分离,主管授权制;现金营运中心、业务库的管库员除承担管库工作外,可兼做整点柜员;规模较小的县及县以下业务库,经二级分行审批后,管库员可兼做网点柜员,但不得领取柜员钱箱,办理对外现金收付业务。
查库基本要求、查库次数、转字密码锁使用管理、柜员尾箱管理、营业网点调运款箱和现金调拨交接区管理、上门收款等方面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4.《关于进一步严格金库管理的通知》
文号:
工银办发〔2004〕420号
摘要:
《通知》强调金库主任作为金库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金库业务和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管理。
严格对进出金库人员及业务的管理,加强金库管库人员与守库人员的互控、监控管理;进出金库库房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金库管理规定,坚持管库员双人同出同进,相互制约,严禁一人滞留库内;守库人员、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出金库人员审查制度,金库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等要求。
(三)金库业务管理规定
1.《中国工商银行委托守押代理现金调运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文号:
工银办发〔2006〕527号
摘要:
本《办法》是建立在守押社会化改革基础上,对现金调拨、款箱运送、现金业务上门服务等现金调运业务提出的管理要求。
守押社会化代理是指在由专业保安服务公司和金融护卫中心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基础上,将现金款箱运送、上门服务等现金运送业务,系统内现金调拨、款箱的交接手续,以及现金上门服务款箱(项)交接手续,全权委托守押公司代理管理的业务处理方式。
在《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与我行合作的守押公司资质、合作协议的签订、身份认证管理、款箱管理、锁具管理、签封管理、监控管理、交接与服务时间管理责任、不同业务项目合作的基本要求、款箱运送业务管理、现金调拨业务管理、现金业务上门服务管理、委托代理现金运送业务风险管理等方面。
附件:
委托守押公司代理协议基本内容。
2.《关于委托守押公司代理现金调运等具体事项的通知》
文号:
工银运管[2006]93号
摘要:
《通知》强调了各行要加强对委托守押公司代理款箱调运和现金业务上门服务管理,坚持谨慎原则,严格审批,保证合作协议责任明确、操作流程细致严谨,风险责任界定清晰,未经一级行审批的不得擅自委托守押公司代理。
已签订委托守押公司代理款箱运送、现金业务上门服务协议的分行,应对委托代理开办情况进行检查,逐一落实管理责任。
实施委托守押公司代理款箱调运和现金业务上门服务的二级分行,应在《办法》的框架要求下,根据开办中的具体情况,制订业务具体实施细则并报送一级分行审批。
3.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有价证券销毁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号:
工银办发[1999]156号
摘要:
《规定》的基本原则是“谁发行,谁销毁”,有价证券销毁必须依据发行部门的指令;有价证券的销毁规定,适用于工行发行或代理发行的到期已兑付收回和超过兑付期未发行的有价证券(含残破券等作废券);有价证券的销毁工作原则上应在兑付期满,兑付工作全部结束后进行;有价证券销毁工作必须做到数字准确、手续严密、责任明确;并对销毁部门职责、待销毁券在集中调运、销毁前的账账、账实核对、账务处理、监销部门职责等作了明确规定。
附件1:
《中国工商银行待销毁有价证券上缴清单》;
附件2:
《中国工商银行有价证券销毁明细表》。
4.《关于启用“中国工商银行业务封签”的通知》
文号:
工银会计[2005]4号
摘要:
《通知》规定“封签”为一次性使用的重要物品,主要用于以封包、封箱形式流转、寄存的现金、代保管贵重物品。
封包人、封箱人通过在封签上的签字,明确对封存现金、代保管贵重物品的责任确认。
同时通知对“封签”在业务中的使用、订购、印制进行了规定。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业务封签印制企业区域划分一览表。
5.《关于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业务封签”的补充通知》
文号:
工银会计[2005]51号
摘要:
《补充通知》内容包括:
明确业务封签由封存人使用,分为完全粘贴的封签和两端对贴的封签两类;以及封签的质量检验、管理和启用时间等。
6.《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库代保管贵重物品管理的通知》
文号:
工银办发〔2004〕224号
摘要:
《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金库物品保管行为。
将代保管贵重物品的范围定义为现金和可直接变现的现金等价物及其他代保管贵重物品;提出进行代保管贵重物品的清理和新增代保管品种的审批、分类保管及核算管理的要求,并对代保管信贷贵重物品的移交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要求凡入库保管的各类物品,均应由寄存人封箱加双锁,并由封箱人使用一次性签封,以进一步明确代保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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