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企业股权法律尽职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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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企业股权法律尽职报告
股权转让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股权转让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前言部分
致某有限公司:
贵司就并购某大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相应股权的项目(简称并购项目),委托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就目标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第一章工作范围
1、在工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目标公司提供之资料进行查阅和分析;
2、根据律师的权限,就目标公司的相关情况向有关机构调取材料;
3、就目标公司提供与法律尽职调查有关的资料和本所调查所得资料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总结;
4、根据前述三项工作的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需要特别提请注意的问题给予提示和建议。
第二章工作方式
1、至指定地点就目标公司提供之文件资料进行查阅和核对;
2、至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目标公司之档案资料进行查询;
3、至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就目标公司所租赁经营之房屋产权状况进行查询;
4、就相关事宜向目标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访谈。
第三章本报告的依据
在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本所就如下的资料和信息进行了收集和整理:
一、目标公司提供之文件资料(扫描版)
二、本所调查取得的文件资料(原件)
第四章特别声明
本报告的内容均基于所引用的文件资料、目标公司的阐述以及相关机构的答复,并且以该等文件资料、阐述和答复均系真实的、正确的和完整的为前提。
同时,本报告所给出的提示和建议,是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所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依据的。
本所不对本报告中所述文件资料之内容和事实的进一步发展或变化进行预见及给予意见。
正文
第一章目标公司的情况
一、目标公司之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
(二)概况(基本工商信息)
(三)历史沿革
1、设立情况
2、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3、公司年检情况
(四)公司章程
(五)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某年某月某日章程,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共人,任期三年。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任期每届三年。
根据工商档案资料显示,目标公司设立时的董事会成员为等七人,董事长为,副董事长为,监事为,经理为。
根据目标公司的章程,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但根据工商档案资料及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第一次股东会的时间是年月日,而第一次董事会决议的时间是年月日。
因此,目标公司在设立之初的表决文件中存有瑕疵。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立项及规划审批
某年某月某日,某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作出《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同意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施该项目。
某年某月某日,某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作出《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该项目新建建筑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平方米,并核准涉及和建筑工程全部公开招标,勘察和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
2、权属
鉴于某市系房地分离管理模式,故分述如下:
(1)土地部分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出租方于某年某月某日取得某编号土地使用权证。
(2)房产部分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某年某月某日获得了相关房产的产权证。
(房屋现状)
(二)目标公司就项目的合同关系和经营情况
1、合同关系
2、经营情况
三、合同关系
(一)与项目房屋出租和转租有关的合同
(二)工程合同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跟踪表》,重点审核了未付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合同。
(三)借款合同
1、银行贷款
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中可见目标公司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情况略金额、期限、用途、利率、保证)。
2、股东借款
目标公司提供的若干《协议》及《补充协议》可见,目标公司曾向两股东多次借款。
四、其他资产、负债和其他经营事项
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目标公司某年《审计报告》,披露了截至某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的相关财务状况。
另,目标公司的车辆情况如下….。
五、劳动关系
目标公司在本次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就劳动关系事宜提供了一份截至调查日的劳动关系统计表,该资料可见目标公司共有名劳动者。
其中,有名劳动者已经第二次签署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六、知识产权
目标公司拥有核定使用商品或核定服务项目第类的注册商标,其注册到期日分别为。
七、税务及优惠待遇
1、税务缴纳情况,有关税务问题,提请与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沟通。
2、优惠待遇。
出租合同的约定,若本项目纳入当年市区重点项目,甲方协助乙方落实市区重点项目享有的优惠政策、纳税奖励和减免有关行政规费等事宜。
八、诉讼、仲裁与行政措施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某区人民法院的相关通知材料,截至目前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
第二章提示和建议
一、目标公司之基本情况
(一)目标公司的性质
根据工商档案资料中的《档案机读材料》,在企业类型一项中注明有限公司,而目标公司的两大股东皆为法人股东,档案资料中注明的内容不准确。
故此,鉴于该等资料具有公示性,建议与工商部门沟通是否应予调整。
(二)目标公司的经营地点
根据工商资料中的《档案机读材料》,公司住所地为。
根据该公司人员介绍,该地址是公司成立之初租赁的办公地址,现在的实际经营和办公地点在项目所在地。
故此,为规范目标公司的注册地址登记信息,建议及时对前述情况进行调整。
(三)目标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工商档案资料中的《档案机读材料》,目标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并不包括对他人所有之房屋的转租。
但根据目标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目标公司将对项目房屋的租赁给终端商户的租金收入作为主营业务收入,执照中包含的物业管理业务的收费占比并不是很大。
因此,目标公司的注册经营范围和实际运营情况不符。
故此,为规范目标公司的运作,为主营业务的合法合规发展奠定基础,建议对目标公司的经营模式进行深入探讨,确定业务领域,并据此相应完善公司的经营范围登记和具体操作。
(四)目标公司的章程
根据工商档案资料,目标公司在办理设立登记时提交了章程,同时还有一份未备案的章程。
两份章程的内容较为一致,但也存在一定差异。
就两份章程的效力,鉴于备案版已经公示,并且形成时间在后,应当以备案版为准。
故此,若非备案版中与备案版不同或备案版没有的内容需要得到执行的,为规范目标公司的运作,明确公司事务的执行依据,建议以章程修正案的方式补充到备案版中,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五)目标公司的经营期限
根据工商档案资料中的《机读档案材料》,目标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而根据出租合同,租赁期限为,超过目标公司的经营期限。
故此,在今后的适当时间,需要考虑目标公司延展经营期限或另行安排经营期限。
(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某年月日的《股东会会议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某人成为新的董事,原董事会成员之一不再担任董事,但该等信息未在工商机关完成备案。
根据工商档案资料和目标公司提供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任期已满,但工商档案资料中未见该等人员发生变更或任期延长的文件,目标公司也未能提供有关连任或决议。
故此,鉴于高管人员对于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性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又鉴于工商档案文件对外产生的公示效力,目标公司应当根据章程的规定完成人员变更、连任的任免程序,并报工商管理机关。
(七)相关证照
提请关注目标公司《税务登记证》上载明的经营范围与目前的营业执照不同,请妥善处理。
二、股权
(一)股东之间的关系
管理公司与C公司就有关借款事宜曾于某年月日签订《股东质押合同》,由管理公司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某公司。
故此,提请斟酌是否需要对该等借款和股权质押问题作出处理。
(二)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
根据目标公司的《备案版章程》第23条规定: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有先购买权。
”
故此,若欲进行股权并购,则需要关注如下程序:
(1)按照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征得相应股东同意。
(2)鉴于相关方将收购管理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及部分股权,而原股东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又鉴于该公司是国有企业。
因此,某公司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完成并购的前提。
同时,提请核实,该公司的弃权行为是否应当获得相关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
就前述弃权和批准,应要求某公司提供书面文件。
三、项目情况
(一)项目的房地情况
鉴于目标公司无法提供相关房地产权利证明的完整文件,建议要求出租方重新提供完整版。
在本次调查过程中,本所律师曾前往相关房屋和土地部门调查项目房地产的信息,但鉴于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只有权利人和诉讼当事人方可调取相关书面材料,因此本次调查中无法就房产信息获得来自权威机构的证明文件。
同时,在项目地块和房屋上都存在为某银行设定的抵押担保。
鉴于管理公司的承租权设立在先,若银行需要实现抵押权亦不应对管理公司的承租权构成影响。
但作为一项重大的法律事实,该等抵押权的情况还是应当被予以关注的。
(二)目标公司就某项目的合同关系和经营情况
1、合同关系
(1)合同关系与经营模式
根据出租合同及管理公司和目标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可以这样认定各方主体的法律关系。
然而,实际情况是目标公司直接将向终端商户收取的租金作为公司的主营业收入,将以管理公司名义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作为经营成本,但入账的发票却是出租方开具给管理公司的租金发票。
这一现状存在法律和财务上的问题和风险:
a.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执照上未见房屋转租的经营项目。
同时,经营方式使得目标公司与管理公司的法律关系较为混乱,按照合同是委托管理,按照实际更似转租关系。
b.财务处理不规范,以付款人为管理公司的出租租金发票入账计成本并不适当,可能会被认为规避了税收。
故此,鉴于管理公司在股权并购完成后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建议对如下问题的妥善处理给予关注:
目前,目标公司对项目的权利完全来自于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授权,出租合同是上位合同关系,该合同的履行情况直接影响到目标公司的运营。
为此,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时候获得足够长的授权期限,以利于目标公司的长期稳定经营及逐步扩大受益水平,安排目标公司直接替代管理公司在出租合同项下的当事人地位并形成有出租人签章的书面文件,以减轻目标公司对关联公司的业务依赖。
根据目标公司经营模式的最终确定,及时调整实际经营方式,与工商登记保持一致。
对于租金发票的问题,既要根据目标公司的最终经营模式,对今后租金成本和收入的归属作出合理安排。
虽然出租方在出租合同中未明确禁止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但为妥善处理各方关系,建议就股权并购事宜取得出租方的认可。
四、合同情况
(一)与项目房屋出租和转租有关的合同
(二)建筑施工合同
(三)借款合同
五、其他资产、负债和其他经营情况
(一)审计报告反映的情况
1.资产
(1)截至某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有人民币的预付款项,人民币的其他应收款项,其中部分债权的账龄超过两年,提请根据会计师的调查结果予以核实,并提请关注该等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否还在以及今后的债权实现问题。
(2)截至某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有人民币的长期待摊费用,提请根据调查结果予以核实该等费用是否依据充分,对目标公司今后的财务处理和税收问题是否存在影响。
2、负债
3、所有者权益
(二)近期情况
就自某年月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目标公司新发生的债权债务情况,鉴于未经审计,提请进一步梳理。
(三)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
根据工商档案资料,某年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为亏损人民币;次年的生产经营情况为亏损人民币;再次年的净利润为人民币;目标公司的利润情况逐年好转,这对经营发展的整体规划是有利的。
六、劳动关系
鉴于目标公司有名劳动者已经第二次签署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合同期限为三年,待本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有权提出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七、税务及优惠待遇
有关目标公司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本所未能获得详细资料,提请进一步予以梳理。
根据目标公司介绍项目确已纳入重点项目,有关优惠待遇问题提请进一步予以核实。
八、诉讼、仲裁与行政措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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