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大院安保管理服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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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大院安保管理服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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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大院安保管理服务方案
部队大院安保管理服务方案
一、在职人员岗位安排
保安人员共25名,进行24小时巡查以及门卫执勤工作。
每班岗位人数8人,队长1人。
采取三班工作制度。
二、岗位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严守纪律。
2、积极参加正常训练,熟练掌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部队大院及保安公司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4、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5、全体保安员为义务消防员。
门卫职责:
门卫肩负部队大院安全保卫重任,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执勤,努力将部队大院门岗建设成展示部队大院良好形象的窗口。
1、执勒制度
(1)每天按时出勤,举止文明,听从指挥,服务热情,准时上岗,不得脱岗、空岗、睡岗、酒后上岗,不得在岗吸烟、吃东西、会客、看书报、玩手机、听广播或做其他与岗位无关事宜。
(2)及时保证车辆的进出,保持畅通。
无车辆通行时,起落杆要处于关闭状态。
闲杂人等一律不得进入部队大院。
(3)装运物品的车辆进入部队大院要进行登记,携物外出人员和车辆,要仔细检查携物证件或出库单据,查核无误后方可放行。
(4)做好安保守护工作,防止外来无关人员来部队大院恶意滋事,一旦发生暴力事件,要控制局面,及时上报。
(5)督导、劝告部队人员减速慢行,遵守部队大院交通管理制度。
2、来客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出入登记工作。
(2)参加文体休闲活动的车辆、出租车未经允许不准进入部队大院;任何闲杂人等未经允许不准进入部队大院;
(3)带有明显标志(如新闻媒体、公检法消防等)的车辆进入部队大院,除非事前得到通知,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安全工作处领导。
3、交接班制度
上岗人员要提前十分钟到岗与在岗人员进行交接。
交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巡视执勤物品、设备设施、相关场所,并移交值班记录。
4、内勤制度
(1)着装规范,坐立端庄、精神饱满,文明值勤。
(2)墙壁净,地面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自觉维护部队大院门卫周边环境。
巡逻职责
1、按规定着装(装备)上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言谈举止得体,保持良好形象。
2、巡逻范围,部队大院内主干道、部队大院内、围墙、库房等重点区域。
3、提高服务意识,做到热情、文明、礼貌,部队人员寻求正当合理的帮助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因影响安全不能帮助的应主动解释力求得到谅解。
4、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可疑人员及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5、发现盗窃行为的人,要及时查扣,并上报甲方。
6、对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和其它扰乱部队大院正常秩序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安全工作处或主管领导。
情节特别严重无法控制的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同时上报安全工作处。
7、对部队人员反映的情况要认真听取,做好记录,即时处理,如非本职工作范围,即时上报安全工作处。
8、及时发现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闹事苗头,并立即上报安全工作处。
9、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三、保安人员服务要求
保安人员要求:
1、保安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遵守保安从业规范和部队大院安全管理规定。
2、保安人员身高170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无明显缺陷,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顾全大局,服从管理。
3、严格遵守部队保密条例。
四、安保服务的主要内容
1、负责进出部队大院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检查和登记,负责各类货物进出部队大院的检查登记,处理部队大院及其周边三包范围内的各项突发事件。
阻止外来乞讨者、精神失常者等异常人员进入部队大院。
2、负责维护部队大院秩序对部队大院内隔离桩、自行车架、标识牌等三防设施看守、归位,禁止在部队大院附近或部队大院门口未经审批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及广告。
3、部队大院内24小时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不安全因素,避免危害部队大院安全的事件发生;并制止部队大院不文明举止;进行防火、防盗、防破坏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进行部队大院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上报并消除安全隐患,纠正违规;守护重点、要害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
4、做好部队大院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部队大院内暴力事件,遇部队人员员工求助随时出警,为部队人员提供紧急救助服务;配合主管单位,及时处置部队大院内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5、在部队大院主管部门领导下,做好部队大院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部队大院主管部门交办的与安保工作有关的其他任务。
6、对部队大院实行24小时门卫管理。
7、负责部队大院内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破坏、防事故、防盗、防外来人员私自进入等守护、守卫工作。
8、配合保卫处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维护部队大院交通、生活秩序,执行率100%;接受保卫处的监督检查、考核及业务指导。
参与部队大院内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大型活动安保等。
11、其它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部队大院临时交办的任务。
五、安保工作的岗位要求
1、管理岗人员代表保安公司全面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事务;加强对保安业务的管理,确保保安在部队大院内无违规事件发生。
严格保安队伍纪律管理,奖优罚劣,承担保安违规违纪的连带责任;实施管理,掌握保安的思想动态,调动保安积极性,保证队伍稳定;传达落实招标方的服务要求与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部队大院安全保卫整体方案;结合招标方发展实际情况与要求,适时调整人员,完善各类岗位职责;定期向招标方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配合招标方对违规事件进行处理;组织开展保安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学习和预案演练,协助招标方制定部队大院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2、门卫负责严格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管理;按时站岗,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对来访人员实行验证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混入部队大院,防止财物流失;维护责任区域秩序,与巡逻岗卫互通信息;保持岗亭内无闲杂人员滞留,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门前卫生三包;听从班长工作安排与指挥调度,完成部队大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3、巡逻保安负责区域巡查与定点守卫相结合,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及时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执行相应的巡逻方案;加强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安全巡查,巡更踩点不流于形式,做好部队大院秩序维护工作;如实记录汇报巡逻记录;熟悉巡逻区域的情况特点,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责任区域,开展部队大院交通秩序管理;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查,发现违规行为大胆管理,主动干预,发现异常及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制止暴力事件,有效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部队大院正常的经营秩序。
4、以上所有保安岗位均有以下责任:
反恐防暴的一线责任;应对自然灾害的一线责任;处置初期火灾的一线责任。
5、维护部队大院的门岗形象,按照部队大院安保服务项目有关规定,认真管理好进出部队大院的人员、车辆和物资等。
6、积极主动参与处理院内秩序、消防等方面的突发事件,迅速排除各种险情,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部队大院主管部门报告各类案件、事故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7、值班场所做到整洁、卫生、有序,负责门前三包:
“包安全、包卫生、包秩序”;上岗人员做到“七不准”:
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打瞌睡,不准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会客,不准听音乐、打牌、下棋、看书等。
8、加强治安管理,消除各种治安不稳定因素,不发生影响部队大院稳定的恶性事件和刑事案件,确保部队大院内安全。
9、安保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负责做好区域内的防火、防爆、防盗、防毒、防突发事件等工作,确保甲方财产安全,如遇发生意外情况即时报告甲方,特殊事件可直接上报相关部门。
10、安保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操作规程,并对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不许随意消耗和损坏,如人为损坏和丢失,由乙方负责补充,并做到每天巡逻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必须马上报警,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减少损失,并即时报告甲方。
11、在值勤时间内,要求安保人员着制服和挂牌上岗,严格落实审查外来人员证件和登记制度,严禁各类闲杂人员进入部队大院。
12、部队大院有关车辆凭车辆出入证进出部队大院,临时来访车辆需登记和电话联系,并要求车辆在部队大院内低速行驶。
物资出门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13、值班人员不得断岗、脱岗或夜间睡觉。
不间断地加强责任区域的治安巡逻,盘查可疑人员,处理、报告各类突发事件。
其中:
白天巡查每3小时一次,夜间按2小时间隔巡查一次。
六、安保服务标准条例
保安人员必须具备保安工作规定的基本个人条件和基本素质;同时,还应了解部队大院、热爱部队大院,能够胜任有部队大院特点的保安岗位工作,其岗位共同职责要求与标准如下:
1、保安人员值班时,须穿着规定制服,佩戴上岗证;应着装整齐、仪容端正、举止大方、文明执勤。
2、为了提高全体保安人员的素质和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心,提升保安人员的执业标准,避免违反本台规定行为的发生,全体保安人员须明确以下所列的禁止行为:
2.1.严禁值班人员仪容不整。
工作时间禁止着汗衫、短裤、背心或穿拖鞋,不得佩带与勤务无关的饰品。
2.2.非保安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岗台、大门值班室)。
2.3.严禁在非指定地点用餐、禁止酒后和工作时间饮酒(包括含酒精成份的饮料)、打瞌睡、脱岗或有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
2.4.值勤时须语言文明、礼貌,不讲污言秽语、习惯性脏话等。
2.5.未经许可不得私自翻阅公私信函、文件包裹;上班其间不许书写信件、不准吃零食等。
2.6.上班时,严禁聚众聊天、嬉戏、赌博、下棋、看书报。
2.7.值班时间,禁止电话及对讲机私用。
2.8.桌上不准摆放与执勤无关的物品。
2.9.值班人员不得做与上班无关之事情。
2.10.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调班。
3、保安人员岗位共同职责及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本区域内、宿舍财产及人身安全,预防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保安人员除按所执行岗位规定的特别要求外,还要遵守以下岗位职责要求。
3.1.保安人员的岗位基本职责是维护人员及物资的安全,预防各种自然灾害和事故的发生。
3.2.加强对本岗位区域内的大门和重点部位人员、物资出入管理,严格执行凭证出入的管理制度。
3.3.加强对外来车辆进、出检查、登记、对携带外出物资进行核对并验证等工作。
3.4.值班保安人员要巡视本岗位区域周围,做好周边卫生,保持整洁。
3.5.夜间值班保安人员要不定时巡逻责任区域,按时到各重要部位签到,确保责任区域及重点部位之安全。
3.6.保安值班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许可,不得擅自调班或休假,要调班者请三日前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核准后,方可调班。
保安人员值班时,应至少提前十分钟接班,并应主动至保安室(岗)接班,不可等待交班保安人员催喊,或籍故延迟接班时间。
3.7.值班保安人员下班,必须对接班保安人员交接未完成事项。
A、上级规定或指示事项。
B、进入宾客或工作人员尚未出来之事项。
C、责任区域内外可疑事件须注意监视或警觉者。
D、公用物品清点之事项。
3.8.值班保安人员要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保安室,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和烟头,当班保安应提前提醒和防控。
3.9.值班保安人员在接待公访、私访人员时,要注意证件检查与登记,无证拒绝来访,对来访者要以礼待人,文明执勤。
3.10.值班保安人员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重大事件要以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尽快通知相关人员,不得拖延或乱报、谎报、漏报。
3.11.值班人员除正常值班外,必须接受其他临时性或上级指派规定之勤务派遣。
3.12.保安人员除遇特殊紧急之事项外,平时不得越级报告。
七、部队大院保安勤务的主要措施
1、严格执行出入口验证制度
严格执行出入口验证制度,对保证部队大院内部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保安人员主要应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1)做好进出人员的工作管理,将闲杂人员挡在门外,不得进入。
(2)做好进出部队大院的物品的管理工作,既要防止将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带进部队大院内,又要注意向外携带可疑物的情况。
(3)管理好出入大门的交通秩序,骑自行车的要令其推车进出;机动车须按门卫指挥通行;行人一般走侧门,防止人车混行发生混乱和危险。
2、加强部队大院巡逻
(1)部队大院内巡逻的重点是要害部位、偏僻地区、活动的场所周围。
(2)巡逻检查的目的:
一是发现有无突发时间,发现违规行为;二是发现事故隐患及各种不安全因素,如门窗未关,水、电、气、火源未处理等。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对深夜活动于部队大院内的人或携带物品的人,应当礼貌地进行询问和查验证件,以防案件、事故发生。
如有案件、事故发生,要一面上报,一面保护现场。
巡逻方案
1、职责任务
①保安员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的巡查、警戒,保卫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的安全。
②通过巡逻,震慑不法分子,有效防范对部队大院内和部队人员可能造成的不法侵害、非法侵入或非法侵占。
③通过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依法扭送有关部门处理。
④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将不法行为人及时扭送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⑤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防止火灾、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
⑥在巡逻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侵害案件或自燃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客户和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
2、岗位要求
①执行巡逻任务的保安员,应熟悉有关制度、规定及巡逻区域的重点目标,切实增强责任心。
②熟悉岗位周围的地形、地物及设施,熟悉应急设备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
③熟记与有关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
④坚持十字文明用语,举止得体,不卑不亢,纠正违章先敬礼。
⑤熟悉掌握处置一般问题和紧急情况的方法,自身解决不了的,能及时、准确报告。
⑥在巡逻区域巡查时保安员要认真检查管辖区域是否正常,做到巡逻中不留死角。
3、巡逻勤务的实施
担任巡逻任务的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根据需要携带通讯设备,夜间巡逻应携带照明工具。
①积极协助客户单位处置发生的紧急情况(如火灾、盗窃等),接到通知问清情况后要迅速到位,并及时通知备勤人员。
③保安人员在执勤岗位要认真进行交接,交接岗时要相互敬礼,严肃认真做好每一个动作;下岗人员要详尽通报上岗期间勤务情况,如有上级交代的临时任务,要不折不扣的进行传达、完成。
④注意发现各重点部位有无异常情况,及时调整巡逻路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⑤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观察,严密监视。
视情况采取守候、跟踪等方法,将其控制在视线之内。
必要时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并及时送交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⑥在夜间巡逻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身安全。
八、部队大院保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生火警、火灾的处理方法
(1)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如有可能就地取灭火器材。
(2)呼叫附近的保安增援。
通知门卫起火位置,做好迎接消防车的准备。
(3)向保卫处值班室报告。
(4)就近取灭火器材、使用灭火设施进行灭火。
灭火前先判断火灾原因,一般情况下先断电再灭火;判断火势情况,先救人,后灭火。
如火势较大,应有分工,一方面迅速组织着火层以上及附近人员疏散,一方面启用室内消火栓或就近的室外消火栓灭火。
救火时可以召集就近的物管人员参加。
突发停电的处理方法
(1)发生电力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及时到场修理,确定发生停电的原因和范围。
(2)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处应发出告示通知相关业户,并根据需要派驻人员协助维修人员工作。
(3)保安要加强出入口的人员检查,防止有人趁机混入作案,并对围墙等区域增加巡视人员、次数;注意物业区域内外有否烟火发生。
(4)管理处平时应预备应急电灯,充好电源,保证停电期间巡查时照明使用。
(5)如停电事故可能导致停水或电梯停运等事故发生,则应停止电梯的运行,并告知客户或加以防范。
电梯困人的处理方法
(1)监控中心/巡岗人员接到电梯困人的求救信号后,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和管理处,同时安抚被困人员不要紧张、保持冷静,不要攀爬安全窗或自行开启梯门逃生。
(2)电梯设有摄像装置,应利用该设备观察、留意梯内情况。
主动了解被困者是否无恙,如有人不适,应立即致电救护车。
(3)电梯维修人员应立即赶至现场,确认困人原因,修复前,应挂好“暂停服务”等警示告知牌,并阻止无关人员靠近电梯。
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处理方法
保安队员在值班、执勤中,遇到不愿出示证件强行闯入,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强行停车等不按规定行事时,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1、纠正违章时,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以理服人。
2、对不听劝阻者,查清是否是本园区业主,如实记录,向队长或相关部门汇报。
3、发生纠纷时,沉着冷静,遇到个别蛮横无理,打骂撒泼的,可报队长或物业相关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或社会人员故意扰乱,应报告公安机关处理,保安队员不要与其发生正面冲突。
执勤中遇到可疑情况的处理
1、在小区内游荡或借口找人却说不出被访者情况的。
处理方法:
密切注意其举动,必要时上前盘查,或直接劝其离开。
2、发现有人身上带有管制刀具、钳子、螺丝刀、铁棒等工具的。
处理方法:
询问、核查其携带工具的用途,如用途不明的,带回或报告保卫处值班室登记。
3、摩托车、自行车有撬损痕迹的,或将未开锁的自行车扛走或拖走的。
处理方法:
当即扣车留人,待查明情况后再放行。
4、在自行车停放区域来回走动,眼神游移的;小区内行走无方向性。
不合常理的;行进时两人前后呼应、保持距离的。
处理方法:
关注,隐蔽控制,蹲守,呼叫支援,视情况伺机控制。
5、看到保安队员即转身远离或逃跑的人。
处理方法:
设法拦截(用对讲机通知其他保安队员)、擒获,并带到保卫处值班室处理。
非法聚集闹事的处理办法
1、作为门岗是第一时间能够发现和处理上访事件和聚集闹事的岗位,所以门岗值班队员要掌握应对上访、闹事人员的处理方法,首先要及时辨别上访人员的数量,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保安队长、园区业务办公室,报告上访人员的数量及其他情况。
2、保安队长在接到队员报告后,应立刻作出部署,首先通知保卫处,在征得物业同意后报警通知公安部门,在第一时间赶到门岗,了解上访、闹事人员数量,上访所要反映的问题是什么,联系物业相关部门人员前来接待。
3、同时抽调其他岗位保安队员,到门岗维持现场秩序,保安人员要注意不能与上访、闹事人员发生肢体接触,要耐心劝阻上访、闹事人员走正常途径反映问题,若有上访人员堵门影响车辆进出,保安人员要好言劝阻,并同保卫处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同时安排人员在大门外处疏导车辆就近停放,在大门内疏导外出车辆暂时停止出车,避免司机与上访、闹事人员发生冲突造成混乱。
酒醉者闹事的处理方法
1、对外来人员酒醉闯入闹事的,必须全力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物业区域范围。
如外来酒醉者行凶打人或毁坏公物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处并报警求助处理。
2、对业户、客人酒醉后行为失态、无法自控时,保安应通知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处查明身份、住所宅号,设法让其亲友劝说带领回房,必要时保安可协助做好监护、控制工作。
3、各类酒后肇事造成人员伤害、财物损坏的情形,保安应做好取证工作,以便按实追回赔款及追究责任。
常见治安、刑事案件及处理方法
常见的治安、刑事案件有打架斗殴、盗窃、抢劫、凶杀等类型,保安队员在执勤时如遇到这些案件时应按以下方法处理。
1.发生打架、斗殴的处理方法:
(1)积极果断劝阻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不要因双方出手时误打到自己而还手,同时立即向值班室报告。
(2)如果事态严重,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甚至犯罪倾向的,报警通知公安机关来处理。
(3)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偷窃财物;说明围观群众离开。
2.发生盗窃案件的处理方法:
(1)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设法约束,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2)巡逻保安队员发现盗窃嫌疑人正在作案时,应保持镇静,确认可以以多胜少时,设法制服罪犯。
如无法确认可以制服,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保安队员或业主支援,同时通知门岗关闭大门,防止其逃脱。
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要立即通知值班室,连同证物(作案工具、赃物)送公安机关处理,不要私信进行讯问。
失主在现场时,要告知一起到公安机关作证,领回被盗财物。
(3)在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护,缴清其随身携带的凶器,解下其鞋带、裤袋,防止违法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出手伤人或借机脱逃。
(4)如果是盗窃案件发生后才发现的,立即报告保卫处值班室、相关单位,同时要保护好案发现场,重点是保护好犯罪嫌疑人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不能擅自让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发现丢失大件有特征物品的,应立即通知门卫加强戒备,对出园区人员、车辆进行细致检查。
(5)重大案发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提供详细线索。
(6)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汇报案情,协助破案。
3.遇到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或其他暴力犯罪时的处理方法:
(1)在执勤中遇到犯罪嫌疑人公开使用暴力进行打、砸、抢、强行夺取他人钱财时,应迅速制止,同时呼叫附近保安队员和周围行人一起制止犯罪,并立即报警。
在制服、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护,缴清其随身携带的凶器,解下其鞋带、裤袋,防止违法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出手伤人或借机脱逃。
(2)如劫匪逃离现场,要向目击者问清劫匪的人数、衣着颜色和逃走方向,并立即组织群众堵截;如驾车逃跑的,应记下车牌号码并报警及拦车追堵。
(3)保护抢劫现场,不要让群众进入现场,如现场在交通要道或公共场所人多拥挤的地方,无法将证物放原处时,要收起交公安机关。
(4)收集现场目击者的情况及联系方式,做好记录并提供给公安机关。
(5)事主或在场群众若有受伤的,应立即送医院并作报告。
(6)向到现场的保卫处值班人员、公安机关汇报案情,协助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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