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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财务报销制度
财务报销制度
为了健全和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差旅费报销
第一条借款规定
公司人员出差借款,都要填写《借据》,详细写明出差事由、人数、预计起止时间、目的地及借款金额,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手续。
借款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需提前一天将借款金额通知财务部(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一)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出差可以乘飞机或火车软卧;公司副职领导出差可以乘坐火车软卧,但乘飞机必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二)公司其他人员出差一般乘坐火车硬卧,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时,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超标准的费用自理。
第三条费用标准
(一)住宿费标准
1、公司出差人员每人每天的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二。
2、公司人员出差,住宿费在上述限额以内的实报实销,超支部分自理,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3、公司人员到北京出差,公司级领导可住酒店,其他人员一般情况下应在北京办事处住宿(住宿费标准见附表二)。
如北办安排有困难时,应凭北办的证明(注明已安排人员的名单)可在外住宿,住宿费按上述标准执行。
4、公司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持正规住宿发票(需注明起止时间,天数)。
如无住宿发票,需写出住宿说明,按本人可享受住宿标准的50%发给本人。
北办收取住宿费,必须使用公司正式收据,且每季度报账一次,将所收住宿费上缴公司财务部。
(二)伙食费补助标准:
公司人员出差期间的伙食费,不分职务,不分途中或住宿,按实际出差天数实行伙食补助包干(补助标准见附表二)。
(三)市内交通费标准:
公司人员出差期间,一般情况下要乘坐公交车辆;如因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的,报销时要写出情况说明,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四)计算出差伙食费补助的起止时间:
采用“算头不算尾”的办法,计算伙食补助天数。
第四条其他规定
(一)公司人员出差参加会议,借款时必须附上领导批准参加会议的通知,并事先了解清楚会议住宿标准,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的,本人报销时,不再享受公司伙食补助,住宿费按规定报销。
(二)公司人员出差,需事先说明出差路线及起止时间,不得趁出差之便进行游览。
(三)公司人员出差,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销差旅费(详见第三十三条),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账的,经领导同意,并有书面意见后,可延长十五天。
未经领导同意,逾期不报者,本人报账时,按超一天罚50元,由财务部和人事部从本人下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四)公司人员出差报销,以离郑和返郑为一个事项报销周期,一事一报,不得将其他事项的费用放在一起报销。
(五)财务部每季度公布一次个人备用金余额,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六)本市出租车费报销办法
1、二七路、文化路以东,丰产路以南,陇海路以北,107国道以西范围以内办事,一般情况下,不得乘出租车,也不得要求公司派车。
2、在上述范围以外的,各二级公司一般自行安排车辆;集团总部各部室应事先和物业公司联系,由物业公司安排车辆;如物业公司无车可派,确需乘出租车,应填写因公乘坐出租车申请表。
第二章交际费报销规定
第五条交际费用要根据公司各部室、二级公司的工作性质在公司核定的预算范围内严格控制。
(一)公司接待内外宾的住宿标准,原则上按公司住宿标准,外宾可住三星级以上宾馆。
(二)来公司联系业务的外单位具有一定领导职务或其他较重要的客户,可按80元/人的标准安排工作餐。
第六条实行预审制度。
各部门需宴请招待时,事先要填写宴请申请表,并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后,与借据一同交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七条出差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必须同差旅费分别填报。
第八条驾驶人员接送领导、客人及有关人员参加晚间宴请时,如没有参加宴请的,发给20元误餐补助,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实报销。
其他情况不予补助。
第九条实行定期公示制度。
公司实行招待费开支定期公示制度,由财务部按季向公司办公会提交本期招待费的开支情况,半年一次向职代会通报公司招待费开支情况。
第三章通讯费用报销规定
第十条公司移动电话、住宅电话通讯费实行按级别限额报销办法(具体标准见附表二)。
第十一条发生的通讯费由本人按月申报,财务部在其规定的限额内据实按规定报销。
通讯工具(手机、住宅电话机)由个人自费购置。
公司各级领导不得在分公司、子公司报销通讯费。
第十二条拨打国际、国内长途尽量使用IP电话,公司内部尽量使用内线电话。
禁止使用办公室电话聊天,拨打声讯台。
如有违反,话费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多人合用一部电话的,费用按人分摊。
第十三条公司总部各办公室电话费的缴费、统计工作,由物业部负责并按月公布;各分公司的话费由各分公司办公室负责。
第四章临时出国费用报销规定
第十四条因公出国一个月以内的为临时出国,费用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出国团组在境外应遵循“勤俭办外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突破核定标准和出国用汇指标。
有条件的应在我公司所属境外机构或项目组食宿。
第十五条申请境外考察费用的办法和标准
(一)出国团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团队的财务工作(以下简称“团组财务”)。
(二)团组凭“出国任务批件”到财务部办理申领外汇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的预算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如有外单位人员参加的,按出国考察预算的费用预收外单位考察费。
外单位预付的考察费收到后,财务部根据“出国任务批件”按国家规定的具体标准核定外汇费用的预算,团组财务填制“因公短期出国人员外汇费用预算申报表”后,由财务部办理外汇管理局的审批手续和银行购汇手续。
(三)临时出国团组在境外费用
1、住宿费在规定的标准之内凭单据报销,住公司驻外机构或项目组的,按规定缴费后报销。
2、伙食费。
出国团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伙食费可按下列方式报销:
(1)包干使用办法。
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乘以规定标准,计算包干费。
(2)按实报销,凭原始单据在标准内据实报销。
3、公杂费是指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费和必要的小费等。
出国人员的公杂费应在规定的标准内包干使用。
4、城市间的交通费据实报销,但城市间短程往返不得乘出租车和飞机。
5、个人国外零用费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乘以规定标准计算包干费用。
6、上述费用的原始单据必须由出国团组两人以上共同签字(其中必须有组长签字)。
第十六条临时出国人员不准在公司所属境外机构或项目组报销费用。
第十七条临时出国人员境内差旅费用按国内差旅费标准报销。
第十八条凡违反国家有关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视作违反外汇管理和财经纪律论处。
第五章办公费用报销规定
第十九条办公用品
(一)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日常必须的办公用品由物业部统一购买,并由物业部作好办公用品的收、发、存等工作。
(二)购进办公用品先由物业部经理审批,由经办人凭发票按审批权限签字后报销。
每季度根据领、发、存登记记录,经领用部门签字确认后由物业部造表分摊至使用部门,按规定标准记入各部门(二级公司)费用。
(三)物业部和财务部应定期(每半年)盘点办公用品。
(四)特殊办公用品由需用部门和物业部共同采购,由需用部门经理与物业部经理会签后按规定报销。
(五)对虽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但可长期使用的办公用品,视同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办公楼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物业部指定专人负责核对,并经物业部经理签字确认后到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一条公共设施维修费等由物业部经理签字确认后,凭发票按规定报销。
第六章其他费用报销规定
第二十二条冬季取暖费标准:
公司正式职工冬季取暖费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由人事部会同财务部计发。
第二十三条夏季降温费标准:
公司正式职工夏季降温费每人每年补助500元,由人事部会同财务部计发。
第二十四条过节费标准:
公司正式职工过节补助费(限元旦、春节、国庆、中秋)标准,经公司领导研究确定后发放。
第二十五条困难补助和丧葬费用报销标准:
(一)职工因经济困难、直系亲属病故、重病等原因需要补助时,由公司工会提出困难补助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二)职工故世,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人事部审核后,给予一次性发放丧葬费。
第二十六条老干部(离退休职工)活动经费标准:
公司老干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500元,由人事部会同财务部一次性计发。
第二十七条书刊资料费标准:
因业务需要购买业务书刊资料,金额在300元(含300元)以下的,公司总部由财务部经理审批,分公司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300元以上的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二十八条职工教育培训费标准:
为鼓励公司职工自觉提高业务素质,凡是在公司工作期间经公司批准参加的培训或专业资格考试,在培训结束或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后,经人事部与财务部会签后,可依据公司有关培训学习规定按比例报销,同专业各层级专业资格只可报销一次考试费用。
第二十九条车辆费用标准:
公司汽车汽油费、修理费等由物业部统一管理,报销凭证由物业部经理签字后按规定报销。
各种违章罚款,不予报销。
第三十条经济合同违约金、赔偿金、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诉讼支出,应由参与调解或判决的人员出具调解书或判决书,由公司经济纠纷事务的负责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确认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十一条其他费用:
如广告费、会员费、赞助费、咨询代理费等从严控制,具体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后按规定报销。
第七章报销程序及审批权限
第三十二条报销凭证及审核
(一)公司一切费用报销应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和有权签字人签批,对于无原始凭证或单据不正规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应填写“无原始凭证报销单”,由经办人写出说明,证明人签字后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销。
填写报销单证必须做到字迹清楚,容易辨认,大小写数字相符,内容真实,凭证不得涂改、刮擦。
(二)任何费用报销的批准人不得是当事人。
公司领导报销费用,可由有关人员填报报销单据,经办公室联签后报销。
(三)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对报销单证的用途、费用开支与办事内容是否有关以及出差的日期地点等都要认真审核,事后如发现有不符之处,核签者要负连带责任,财务部各责任会计对费用报销负有审核责任。
申报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人员对报销凭证的审核。
(四)凡代别人领取报销现金者,必须在单证上签上代领者的姓名。
(五)报销费用应一事一报,间隔不超过3天的费用可一并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十三条报销时限
(一)国内差旅费在返回公司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
(二)出国团组在回国后30天内报销;
(三)本地交际费在费用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
(四)其他费用报销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第三十四条报销程序
(一)公司总部报销程序:
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审核、会签——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如超限额)——责任会计打印凭证——出纳报销。
(二)分公司报销程序:
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分公司责任会计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核(如超限额)——集团有关领导审批(如超限额)——责任会计打印凭证——出纳报销。
第三十五条报销审批权限
公司各项费用报销必须通过财务部各责任会计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审核,在公司规定标准及核定的范围内,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由有关领导签批后报销。
需经公司领导签批的费用报销,必须先由公司财务部审核。
具体审批权限见附表一。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以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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