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动物卫生宣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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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动物卫生宣传资料
一、畜禽养殖场选址注意事项:
1、畜禽养殖场应该选择地势较高、平坦干燥、排水良好和背风向阳的地方。
要注意通风流畅、采光性强,交通、水电便利并远离污染源。
平原地区,场址应选择在比周围地段稍高的地方;山区应选在稍平的缓坡地建设畜禽养殖场。
2、应保证水源水量充足,使用方便。
畜禽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农业部制定的《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
畜禽养殖场投产后,每年应监测水源水质2次,并定期清洗消毒供水系统。
3、一定要远离化工厂、工业公害污染区、矿区等。
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必须要远离村镇、居民点,畜禽舍应在居民区下风向,一般应远离居民区2公里以上的距离。
场区空气清洁、无污染,场区环境安静,无噪音干扰或干扰较轻。
4、不得在原有旧畜禽养殖场上新建养殖场或扩建,不得位于畜禽类屠宰场、畜禽产品加工厂、兽医站、畜禽产品交易市场等下风向。
5、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必备的畜禽养殖设备主要包括各种畜禽舍,畜栏、地板、垫料、笼具,喂料及饮水设备、通风设备、光照设备、环境控制设备、清粪设备以及运输设备等。
6、畜禽舍建筑材料应无毒、无害。
畜禽舍墙壁、屋顶、天花板应选用坚固、防水、防风、防虫的材料,易于清洗消毒。
畜禽舍地面也要排水量好、卫生、安全舒适,易于清洗消毒。
7、畜禽舍内应有一定数量和大小的窗户,以保证畜禽舍正常通风和采光;要安装排气扇和风机,保证通风换气。
8、畜禽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以《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处理设施以及畜禽尸体焚烧设施,废弃物一定要无害化处理。
二、畜禽养殖场如何选址:
养殖场的选址既关系到投资效益和经营成果,又关系到动物疫病防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选址是养殖环节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选址的好坏直接决定养殖场的成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条款,对规模养殖场选址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当地养殖业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建在规定的非禁养区内。
2.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
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养殖小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方案。
3.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建设永久性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加工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充分利用空闲地和未利用土地。
4.坚持农牧结合、生态养殖,既要充分考虑饲草料供给、运输方便,又要注重公共卫生。
5.建在地势平坦、场地干燥、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电稳定、通风向阳、无污染、无疫源的地方,处于村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6.距铁路、县级以上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其他畜禽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屠宰厂、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以及水源保护区3000米以上。
重点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畜禽养殖场的选址用地应该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明确畜禽养殖场占地的土地类型。
对于占用农耕地、农田等非建设用地的,应由土地部门出示土地类型确认文件,对建设项目拟选场址占用地进行确认。
因此,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首选远离居民区的荒山、荒坡、荒地、荒滩。
地势与面积:
场址应地势高燥、阳光充足、利于通风、排水良好。
平原地区,场址应选择在比周围地段稍高的地方;丘陵地带应选在稍平的缓坡地;山区建场,还应选择在坡度不大的半山腰处,并避开断层、滑坡、塌方等地段。
建场所需占地面积要包括生产区、管理区、生活区,并留有10%~20%的占地面积作为机动。
水源和电源:
水源是选址的先决条件,一是水源要保证充足,二是水质要符合饮用水标准,三是要远离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
饮水质量有利于提高饲料的转化率,促进猪的正常生长发育。
因此,要选择良好的泉水、井水和江河流动水,不宜选择坑塘死水和旱井苦水作水源。
供电方面,场址应距电源最近,既利于节省输变电开支,又可保持供电稳定。
动物防疫和质量安全:
畜禽的健康养殖是提高畜禽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部分,而防疫条件也是建场首要考虑的问题,二者均不可忽视。
场址应距公路、铁路交通干线和居民区、医院、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1000米以上,应避开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应与其他养殖场、交易市场、屠宰厂和畜产品加工厂保持至少3000米的距离,一般应选择在居民区的下风向和饮用水源的下游。
场区空气清洁、无污染,环境安静,无噪音干扰或干扰较轻。
此外,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分析,还应注意场址的设置需远离工业企业,必须选择在生态环境良好、无“三废”污染或不直接受工业“三废”污染的区域。
场址既要避开交通主干道便于防疫,又要交通方便,以便于饲料和出栏、入栏畜禽及其产品的运输。
环境保护:
养殖场选址时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既不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也不能选择所在地理环境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地区,例如不能选择水源地、洪涝灾害易发地等。
同时还须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估,一定要有足够用于消纳养殖场粪污的配套面积土地。
必须坚持农牧结合、林牧结合、果牧结合以及发酵床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实现行业结合、循环利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逐步实现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布局合理化、生产标准化、产品无公害化、资源循环利用化、环境清洁化,在发展养殖业过程中,保证区域环境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三、畜禽养殖场消毒:
1、畜禽养殖场应在大门入口处设立消毒池,消毒池的宽度应同大门一致,长度为1米,用2%氧化钠溶液或84消毒液消毒,消毒药液应每15天更换一次。
大门入口处设立消毒室,同时室内顶壁设有紫外线灯,进入养殖场人员要在此通过紫外线照射消毒,同时在此更换工作服,鞋子等,然后进入场区,严禁带入染疫的畜禽产品或物品。
2、畜禽场所的消毒。
畜禽场所保持干燥通风,冬暖夏凉,平时做好定期消毒工作,禽舍应每天清理,保持清洁卫生,料槽、水槽保持干净且每周消毒一次。
四、养殖场污水及粪便无害化处理
(一)粪便的处理方法
1、沼气法:
畜禽粪便可利用沼气或沼气罐产生沼气。
此法可以处理大量的粪便、污水,且最适用于阴雨天多、晒干较困难的地方。
这是养殖场解决环境污染的一种良性循环机制,也是生态农业发展的一部分。
2、腐熟堆肥法:
粪便经腐熟处理后外观呈暗褐色,松软无臭。
3、烘干法:
较大规模的养殖场,采用烘干法较理想。
首先对粪便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固体成分烘干后,添加其他成分制成有机复合肥,液体可掺入部分其它化肥制成液体肥料出售,或直接用泵送到菜地、果园用作肥料。
4、组合处理法:
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组合使用,优势互补。
如用太阳能蒸发水分到一定程度,再用烘干法或真空干燥法、膨化法、微波法、热喷法等,既节约能源,降低成本,又可生产出优质肥料。
(二)污水净化处理方法
如冲洗圈舍后的水,要进行净化处理,一般都要经过植物吸收利用,土地的固定吸附,微生物的作用,使废水变成清水。
一是种植水生饲料。
利用有机废水种植水葫芦和细绿萍等水生饲料,其中水葫芦耐高浓度粪水,细绿萍耐中浓度粪水,高浓度有机粪水在水葫芦池中经7天~8天可达到吸收净化。
二是灌溉农作物。
将初步净化利用的水作为灌溉水,经过土壤微生物和农作物的分解吸收、土地的吸附固定,从而使污水得到进一步的净化。
三是循环利用。
净化后的水,可以部分排回鱼蟹池中。
四是回归江河。
净化的水如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就可排入江河。
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法
1、深埋处理
深埋处理,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深埋场。
场地一定要选在远离居民生活区、禽畜养殖区、水体和水源,地质稳定,且在居民生活区的下风处,在生活取水点的下游,避开雨水汇集地,方便病死禽畜运输和消毒杀菌.其次,一定要挖深坑。
对大批量处理的病死禽畜,覆土后病死禽畜离地面至少要有三米深;个别处理的病死禽畜,覆土后病死禽畜也要离地面至少一米深,且要保证病死禽畜不被野狗等动物扒出来。
再次,一定要做好消毒杀菌处理。
深坑一定要铺放大量的生石灰、烧碱等消毒剂,然后放一层病死禽畜撒一层生石灰,最后再覆土。
覆土后,再对掩埋地周边喷洒消毒剂。
2、焚烧处理
焚烧处理一般为畜牧类养殖采用(如猪、牛、羊等),如果养殖场周围有采用焚烧炉的垃圾处理场,则可以把病死禽畜集中运输到垃圾处理厂,让专业的焚烧炉进行焚烧。
这种方法比较适合大规模养殖场等企业无害化处理病死禽畜。
对于附近无垃圾焚烧厂的养殖场或小规模养殖户,则可自行建造小型焚烧炉,配合利用沼气、木柴等生态燃料对病死禽畜进行焚烧,但需配套安装炉盖与废气导管,并在废气排出口安装简易的喷淋装置,以作净化废气用。
另外,焚烧炉要建在远离水源和居民生活区的空旷地,且要在居民生活区的下风处。
3、自然分解处理
自然分解法就是建造一个容积大的带密封盖的水泥池井,池底不需铺水泥硬化,把病死禽畜投进池井里,再用盖子封紧井口,让病死禽畜的尸体自然分解。
如果是疫病引起的病死禽畜,最好混合生石灰一起投池井内。
分解池的建造也要远离水源和居民生活区,虽然前期投入的成本比较高,但利用自然分解是无害化处理病死禽畜最环保节能的方法,处理能力也比较好,适合大量集中处理病死禽畜。
六、养殖场如何修建化尸池
(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的建设要求
选址要求
1、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
2、不得与地下水接触,应选择地势高燥地带;
3、交通方便,便于病死畜禽运输和处理。
建筑要求
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采用砖混结构,标准有效容积30.0立方米,圆筒状、内部直径2.5米,深4.0米。
如有必要,特殊区域可对上述参数作适当调整。
2、底部不浇筑水泥底板,在底部周围用钢筋水泥混凝土浇筑环形梁。
凝固后机砖砌体(24cm墙)至地面后继续往上砌1.5米,内面不抹灰,顶部用钢筋水泥混凝土浇筑一个密闭顶盖,中部设置3.0米高的PVC通气管,地面部分设置直径0.8米的带门锁的投放口。
安全要求
1、投放口必须带锁,牢固可靠,平时处于锁住状态。
2、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周围应明确标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安全隔离带等设施,有条件时实行双锁管理,避免无关人员靠近。
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周边应设置“无害化处理重地,闲人勿进”,“危险!
请勿靠近”等醒目警告标志。
(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操作要求
1、病死畜禽的运输:
病死畜禽应采用车厢底部及四周密闭的运输工具运输,避免沿途污染,车厢无法密闭的,病死畜禽应有密封塑料袋包装。
2、病死畜禽的投放:
1、管理员应小心打开投放口门锁,将病死畜禽逐一从投放口投入,有塑料袋等外包装物的,应先去除包装物后投放,投放完毕后,投放消毒剂,关紧投放口门并随手上锁。
2、病死畜禽包装物应定点收集,每日定时定点焚烧无害化处理。
3、消毒剂的投放: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内禁止投放强酸、强碱、高锰酸钾等高腐蚀性化学物质,可选用下列之一的方法投放消毒剂:
a)按体重5%~8%投放生石灰;
b)漂白粉按体重的1%干剂撒布;
c)氯制剂(如消特灵、消毒威等),按1:
200~500比例稀释,以体重的8%投放稀释液,或以体重的0.5%干剂撒布;
d)氧化剂(如过氧乙酸等),按1%~2%浓度稀释,以体重的8%投放稀释液;
e)季铵盐(如百杀等),按1:
500比例稀释,以体重的8%投放稀释液。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满载:
当病死畜禽投放累加高度距离投放口下沿0.5米时,处理池满载,应予封闭停用。
(三)、设施和工具的消毒要求
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外表面及其处理场地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可采用下列之一的方法喷洒消毒:
a)氯制剂(如消特灵、消毒威等)按1:
500稀释喷洒;
b)氧化剂类(如过氧乙酸):
按0.1%~0.5%浓度喷洒;
c)季铵盐类(如百杀等):
按1:
600比例稀释喷洒;
d)漂白粉:
按10%—20%混悬液喷洒或直接干剂撒布。
2、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输工具每装卸一次必须消毒一次,消毒方式同设施、场地的消毒。
(四)、管理员卫生防护要求
1、管理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2、管理员在病死畜禽的收集、处理、场地消毒过程中应穿戴工作服、口罩、雨靴、塑胶手套、防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每日浸泡消毒一次,可采用下列之一的方法浸泡消毒:
a)新洁尔灭:
0.1%~0.2%溶液浸泡10分钟以上;
b)季铵盐类:
如百毒杀,1:
600稀释液浸泡10分钟以上;
c)过氧化剂类:
如过氧乙酸,0.05%~0.2%溶液浸泡10分钟以上。
(五)、档案要求
管理员每日按要求对所管理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当日处理的病死畜禽种类、头(羽)数和体重如实进行登记记录。
记录档案保存应不少于两年。
七、畜禽养殖场引种注意事项
1.制定合理的引种计划:
要根据当前饲养场的生产需求和生产目的,结合当地的自然气候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引种计划和方案,同时要求所引进的品种要符合引种要求、用途要明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定要做到所引畜禽产地的环境和自然条件必须与当地的环境自然条件大体一致,这样畜禽才会很快地适应环境,正常的生长发育,这样引种才会成功。
如果自然气候环境不同,比如将热带动物品种引入寒带就会因为不能适应环境出现死亡,反之寒带地区的畜禽品种引入到热带也难于养殖。
同样,气候干燥地域的动物到了湿润地区也不容易饲养,等等。
这些都应该在引种前充分考虑到。
2.引种目标场家的选择:
引种目标场家通俗讲就是输出地的场家。
在选择时要求输出地必须是国家畜牧兽医部门划定的非疫区,畜禽场内的兽医防疫制度必须健全完善。
在实际选择引种目标场家过程中,首先要查看该畜禽场的各种证件,包括《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法定售种畜禽资格的证件等。
其次要尽可能选择新建场,要求建场时间最好不超过5年,同时所引品种规模数量应越大越好,这样有利于精挑细选。
再次要考虑目标引种场家具有的“三高”即生产水平要高,配套服务质量高,有较高的信誉度。
3.畜禽品种的选择:
在选择畜禽时,要采取“查系谱、细观察”的方法。
首先要查阅畜禽品种的系谱档案,至少要查阅3代的档案,真正明确了解所引得畜禽品种的生产水平要高,血缘要纯正,遗传性能要稳定。
其次要认真仔细地观察畜禽个体,肉牛育肥的饲养技术挑选具有明显品种特征的畜禽,比如在引进母畜时要求乳头数要多、无瞎乳头、阴门要大、背腰平直、后躯发达等这些母畜应有的特性,引进公畜时要有四肢粗壮、睾丸大而对称、雄性特征明显的特性。
4.运输:
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清洗消毒,并且大小合适,在车箱底部应垫上锯末或沙土等一些柔软防滑的垫料,避免畜禽在运输中颠簸碰撞而出现受伤。
在装车时要尽可能将畜禽按体重大小分装。
对于个性强猛、特别不安的,可适当注射镇定剂。
运输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应激。
比如在夏季进行畜禽运输应选择阴凉天气,或者早晨傍晚时分来进行。
尤其在路途较远时,要在运输车辆的顶部安装遮阳网,避免温度过高,出现热应激。
此外,还应注意畜禽运输途中的饮水供应。
而在冬季引种运输过程中要做到保温防寒,防止贼风。
另外,在运输途中尽量做到匀速行驶,减少紧急刹车造成的应激。
5.隔离舍的管理:
当所引的畜禽到达目的地,要先供给清洁饮水,可以在水里添加电解质、维生素类(维生素C、维生素E等)、甜菜碱等让其自由饮用,同时让畜禽充分休息4~8小时后再喂少量的饲料。
引进的畜禽应隔离饲养观察20~30天,同时在隔离期可以对一些一类传染病再进行一次免疫注射,如口蹄疫、猪瘟病、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等。
在冬季,要保证隔离舍内的温度,根据所引畜禽的年龄和要求,防止温度过低引起畜禽发病。
在隔离期间,畜禽喂食的饲料要逐渐过渡到当地饲料,可以由畜禽输出场提供5~7天的饲料,同时喂食时间也不要突然变更,逐渐过渡,让畜禽适应新的饲养环境,从而防止发病。
八、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
养殖场动物免疫制度
1、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
2、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3、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
4、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疫病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5、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6、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7、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确保免疫质量。
8、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免疫畜禽必须配带免疫标识。
9、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猪、雏禽应标明相关种畜(禽)的免疫情况。
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一、新出生仔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动物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时应提前2天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七、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八、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动物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制度,载明以下内容:
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三、生猪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养殖场动物消毒管理制度
一、装卸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前、卸后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06进行消毒。
三、存放动物的圈舍、动物的屠宰车间,每天坚持清扫、消毒一次。
四、对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必须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消毒。
五、对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服务、污染场所进行严格消毒。
六、要规范使用消毒药品,领取、配置应有记录,手续齐全。
养殖场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养殖场(户)必须制定无害化处理制度。
二、检疫中发现的疫死畜禽及染疫畜禽产品,按照规定在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机构对无害化处理制度的落实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不执行制度及造成疫情传播者,按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必须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畜禽产品必须作好记录,并列入档案管理。
五、无害化处理措施和方式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和GB16548-2006进行处理。
六、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建设必须科学合理,远离居民区、水源和交通要道等,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一、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
养殖场负责人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养殖场须设专职人员(动物疫情测报员),负责动物疫情监测和上报工作。
三、在发现有疫情发生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报告。
四、监测报告的内容包括动物疫病流行病发生地点,发生状况和蔓延趋势。
五、实行零报告制,每月3日前,动物疫情报告员将上月疫病发生情况上报动物疫病控制中心。
六、养殖场应建立动物疫情测报员、报告员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养殖场动物用药管理制度
一、采用环保型消毒剂,勿用毒性杀虫剂和毒性灭菌(毒)、防腐药物。
二、药品、添加剂的购入,分发使用及监督指导,须从正规大型规范厂家购入,并严格执行国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药品购入、检测和使用需由国家授权和兽药使用规范,并结合各进口国的要求实施,以防止滥用。
尽量减少用药。
药品的分发、使用须由兽医开具处方,并监督指导使用,以改善体内环境,增加抵抗力。
三、兽用生物制品购入、分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四、场房建设有利于消毒隔离,统一生物安全措施与卫生防疫制度。
九、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
(一)、如何识别假劣兽药
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用法、用量的物质(含饲料药物添加剂)。
假劣兽药则是以假充真或有效物质含量不足、质量低劣的兽药。
养殖户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识别假劣兽药。
兽药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注明“兽用”字样并附有说明书。
说明书的内容也可印在标签上。
标签或者说明书必须注明兽药名称、规格、企业名称、地址、批准文号、生产日期、产品批号、剧毒药标记,写明兽药主要成分及含量,用途、用法与用量、毒副反应、适应症、禁忌、有效期、注意事项和储存条件等。
(1)兽药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五年,兽药批准文号期满后即行作废。
如生产企业继续生产原批准文号的产品,其生产的兽药产品即为假兽药,兽药批准文号必须按农业部规定的统一编号格式,如果使用文件号或其它编号代替、冒充兽药生产批准文号,该产品为无批准文号产品,同样以假兽药进行处理。
(2)产品批号是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
一般由生产时间的年月日各二位数组成,但也有例外。
相当一部分兽药规定了有效期,有效期从生产日期(以产品批号为准)算起,超过了有效期即为过期兽药。
检查内包装上是否附有检验合格标志,包装箱内有无检验合格证。
用瓶包装的应检查瓶盖是否密封,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松动现象,检查有无裂缝或药液释出。
(1)片剂:
外观应完整光洁、色泽均匀,有适宜的硬度,无花斑、黑点,无破碎、发粘、变色,无异臭味,否则不宜使用。
(2)粉针剂:
主要观察有无粘瓶、变色、结块、变质等,出现上述现象不能使用。
(3)散剂(含饲料添加剂):
散剂应干燥疏松、颗粒均匀、色泽一致,无吸潮结块、霉变、发粘等现象。
(4)水针剂:
外观药液必须澄清,无混浊、变色、结晶、生菌等现象,否则不能使用。
(5)中药材:
主要看其有无吸潮霉变、虫蛀、鼠咬等,出现上述现象不宜继续使用。
(二)、如何储存兽药
为控制兽药产品质量发生变化,保证兽药的质量和疗效,对药品的生产、包装、储存都有相应的规定。
养殖户除熟悉兽药的理化性质外,还必须熟悉和掌握兽药储存的基本方法。
1、在空气中易变质的兽药。
如遇光易分解,易吸潮,易风化的药品应装在密封的容器中,在遮光、阴凉处保存。
2、受热易挥发、分解和易变质的药品,需要在3℃—10℃温度下低温保存。
3、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和毒害的药品应单独置于低温处或专库内加锁储放,并注意不得与内服药品混合储存。
4、化学性质作用相反的药品应分开存放。
如酸类和碱类。
5、具有特殊气味的药品应密封后与一般药品隔离储放。
6、有效期药品应分期分批储存,并设立专门卡片,注意近期先用,以防过期失效。
7、专供外用的药品因常含有剧毒药品成分,应与内服药分开储存。
杀虫灭鼠药有毒,应单独存放。
8、名称容易混淆的药品要注意分别储存,以免发生差错。
9、药品的性质不同应选用不同的瓶塞,如松节油禁用橡皮塞,以免溶化,应用磨口玻璃塞,氢氧化钠则相反。
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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