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金融优秀人才培养扶持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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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金融优秀人才培养扶持细则征求意见稿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成都市武侯区金融优秀人才培养扶持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紧扣武侯区金融产业发展需要,加强金融领域优秀人才培育、引进和扶持,根据《关于实施“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办法(试行)》(成组通〔2015〕103号)、《成都市武侯区关于开展“武侯区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办法(试行)》(武委发〔2017〕34号)文件精神,结合武侯区金融产业发展实际,我办起草了《成都市武侯区金融优秀人才培养扶持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扶持细则》)。
现对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就《扶持细则》建言献策,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whjrb715@,时间从2018年11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27日止。
附件:
成都市武侯区金融优秀人才培养扶持细则
(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武侯区国有资产和金融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
成都市武侯区金融优秀人才
培养扶持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紧扣武侯区金融产业发展需要,加强金融领域优秀人才培育、引进和扶持,根据《关于实施“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办法(试行)》(成组通〔2015〕103号)、《成都市武侯区关于开展“武侯区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办法(试行)》(武委发〔2017〕34号)文件精神,结合武侯区金融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二)总体思路。
坚持党管人才,打造人才品牌,优化政策供给,服务发展大局,扩大人才开放。
积极落实推进武侯区金融产业发展,加强对符合我区发展规划的金融产业优秀人才的培育和扶持,吸引和鼓励金融优秀人才到武侯区发展。
(三)基本原则。
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激励、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统筹实施,各类别、各层次人才尽展其才、尽得其所、实现价值。
(四)目标任务。
围绕全区战略目标和金融产业发展规划需要,每年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遴选培养一批金融产业领域优秀人才。
计划每两年培养A类“诸葛优才”10名左右,B类“诸葛雏鹰”300名左右。
(五)组织领导。
武侯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才办”)负责牵头抓总,履行组织指导、督促落实和监督评估职责,区国有资产和金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国资和金融办”)具体负责金融产业人才遴选、培养、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第二条培养扶持对象
分层培养:
金融优秀人才实行分层培养,分为A类“诸葛优才”和B类“诸葛雏鹰”。
(一)A类“诸葛优才”是指在武侯区金融产业重点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能够在相关领域进行突破或有着杰出贡献的中青年高级人才。
(二)B类“诸葛雏鹰”是指围绕武侯区金融产业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情况,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和职业素质,且适应我区发展需要的青年基础性人才队伍。
第三条遴选条件
遴选对象需要满足基础条件和类别遴选条件。
按A类“诸葛优才”和B类“诸葛雏鹰”两类:
(一)A、B类优秀技能人才的遴选条件需全部满足下列基础条件:
1.全职在武侯区从事金融相关工作;
2.所在单位应是注册登记、税收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侯区的企事业纳税主体;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A类“诸葛优才”遴选特定类别条件:
凡有助于武侯区金融产业发展,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作为遴选对象:
1.担任我区金融相关领域纳税大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六类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2.国内外高层次专家,主要包括获得诺贝尔奖等国内外专业领域顶尖国际大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3.担任经济金融相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高层职务或国家级、省级金融领域大奖获得者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且为武侯区金融业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
4.拥有经济金融相关行业独立知识产权且其成果具有市场潜力,在我区实施成果转化的。
(三)B类“诸葛雏鹰”人才遴选条件:
凡有助于武侯区金融产业发展,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均可作为遴选对象: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金融相关工作3年(含)以上;
2.拥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项目实践经验,在所在单位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第四条申报材料
(一)A类“诸葛优才”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应编制《武侯区金融产业“诸葛优才”培养申报书》,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金融产业“诸葛优才”基本情况表;
2.所在申报单位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与所在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最近12个月所在申报单位支付工资(薪金)银行工资流水表;
6.所在单位缴税证明;
7.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8.负责或牵头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或荣誉的证明材料;
9.其他有助于申报的资料。
(二)B类“诸葛雏鹰”申报资料
申请单位应编制《武侯区金融产业“诸葛雏鹰”申报书》,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优秀技能人才申报人基本情况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与所在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负责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个人证明材料或单位推荐材料;
6.其他有助于申报的资料。
第五条遴选程序
(一)A类“诸葛优才”遴选程序
1.申报。
由申报对象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初审。
由所在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税收解缴关系所在街道(武侯新城管委会)。
3.预审。
税收解缴关系所在街道(武侯新城管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报区国资和金融办。
4.专家评审。
区国资和金融办商区人才办拟定专家评审工作方案,并组织专家组对评审通过的建议人选按照对武侯区金融业发展贡献进行择优评选,并将评审结果提交区人才办。
5.审定。
区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入选人员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培养对象。
6.公示。
拟培养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7.人选确定。
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武侯区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由区人才办与区国资和金融办颁发“武侯区优秀人才培养计划‘诸葛优才’入选证书”。
(二)B类“诸葛雏鹰”
1.申报。
由区国资和金融办起草并发布遴选通知,由申报对象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初审。
由所在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税收解缴关系所在街道(管委会)。
3.预审。
由税收解缴关系所在街道(管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通过后报区国资和金融办。
4.评审。
由区国资和金融办设立评定小组,对初审预审通过的建议人选按照对武侯区金融业发展贡献进行择优评选。
5.审定。
评定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确认拟入选人员名单。
6.公示。
拟培养对象名单确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7.人选确定。
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武侯区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报区人才办备案。
由区人才办与区国资和金融办颁发“武侯区优秀人才培养计划‘诸葛雏鹰’入选证书”。
第六条责任和任务
(一)纳入A类“诸葛优才”的人才应承担的工作内容:
1.为我区金融产业发展战略制定、规划编制、政策完善等提供专家咨询,每年不少于3次;
2.为我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项目引荐、项目宣传,重点项目分析论证、项目实施指导等服务,每年不少于1次;
3.积极参与我区金融产业投资促进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
4.为武侯金融领域“诸葛雏鹰”人才提供专业培训和行业经验分享,每年不少于1次;
5.为我区其他涉及金融产业发展的重大改革事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等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智力支持。
(二)纳入B类“诸葛雏鹰”的人才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1.应积极通过学习培训、执业资质考试等不断提升专业能力,解决本企业或本单位的生产操作难题;
2.积极参与武侯区金融主管部门组织的人才培训活动,为武侯区金融产业发展献计献策。
第七条扶持培养措施
(一)对A类“诸葛优才”的扶持措施
对A类“诸葛优才”入选者,给予每人30万元的资助资金,用于人才的职业能力提升、执业资质晋级、科研创新和工作生活条件等。
自入选证书颁发起,由区国资和金融办对培养对象的年度责任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区人才办按照《成都市武侯区高层次人才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结果报经区人才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拨付年度扶持经费。
资助资金原则上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付10万,第二年10万,第三年10万,资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从武侯区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此外,由区人才办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学术交流、技术交流、专业培育等活动。
(二)对B类“诸葛雏鹰”的培养措施:
1.鼓励考取职业能力资格证书。
入选B类“诸葛雏鹰”期间,如优秀人才通过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北美精算师、中国精算师、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CPA)、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职业能力资格考试最终阶段考试,取得职业能力资格的优秀人才,给予每人3万元的资助资金。
申报人所在单位初审通过后提交所在街道(武侯新城管委会),街道(武侯新城管委会)审核通过后汇总上报区国资和金融办,由区国资和金融办审定。
2.鼓励进行武侯区金融业发展相关科研活动。
入选B类“诸葛雏鹰”期间,可优先参与区政府及职能部门主持的金融相关课题研究,对发表与武侯区金融产业发展相关研究成果或主持武侯区金融产业发展相关科研项目的优秀人才给予资助资金,由区国资和金融办审定。
具体奖励办法见附录。
3.加强金融人才培养和金融人才行业交流。
鼓励和支持入选B类“诸葛雏鹰”的人才积极为武侯区金融业发展多做贡献,并优先推荐参加各类金融人才学习考察、专业培训、交流合作等活动。
视入选B类人才所在企业为武侯区所做贡献情况,挑选其中专业能力、业务水平突出的人才,就金融领域热点问题、产融互促、政策形势等进行专业培训。
第八条管理与服务
(一)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区人才办牵头建立优秀人才信息库,动态掌握人才培养管理,并实行全过程监督。
区国资和金融办加强人才日常管理服务,建立培养管理档案和工作台账,加强与优秀人才联系,帮助解决其工作和生活困难。
(二)建立约束退出机制。
我区优秀人才培养期为两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应及时书面报告武侯区人社局,经由区人社局提出意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停止资助,并取消其相应称号。
1.因个人原因在资助期内离开武侯区工作岗位的;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或与企业失去联系30日以上的;
3.违反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产生恶劣影响;
4.工作失职、渎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应承担的责任和任务的;
6.不开展技术研发、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技术攻关的;
7.因个人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发挥作用的;
8.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和成果;
9.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九条附则
(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四年。
(二)本细则考核及评估按照“第六条责任与任务”及《成都市武侯区高层次人才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对A类“诸葛优才”入选者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兑现资助资金的依据。
(三)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部门出台的新规定不符,按照上级部门出台的新规定执行。
(三)本细则由武侯区国有资产和金融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录:
优秀人才科研活动奖励办法
1.论文发表类成果奖励办法
期刊类别
奖励标准(单位:
元)
国际顶级期刊
SCI
SSCI、A&HCI
一区收录
国际一类
50000
二区收录
国际二类
30000
三区收录
国际三类
20000
国家级核心期刊
8000
中央、国务院内参及成果要报
8000
部委、四川省内参及成果要报
5000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
4000
经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
2000
注:
(1)申报人需为论文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2)国内学术期刊论文应在5000字以上。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日报》和《文汇报》等报纸理论版发表论文或专稿均须在2000字以上。
(3)同篇论文多次被收录或引用的,按其中最高奖励级别进行奖励。
(4)内参及成果要报得到中央核心领导、四川省、成都市核心领导批示的,再给予相应金额的1倍奖励。
2.项目类成果奖励办法
项目级别
项目类型
奖励标准
国家级项目
重大项目
0.5配套立项(上限为10万元)
重点项目
0.5配套立项(上限为5万元)
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
0.5配套立项(上限为3万元)
省部级项目
重大项目
0.5配套立项(上限为5万元)
重点项目
0.5配套立项(上限为3万元)
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
0.5配套立项(上限为2万元)
注:
(1)国家级项目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划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单列学科规划项目。
(2)省部级项目为:
教育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中央及国家其他部委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公开招标研究项目,四川省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3)配套资金按照科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分批拨付,立项后拨付60%,鉴定结项后拨付40%,未按期通过结项验收的不予拨付。
(4)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时,按最高奖励额度予以一次性奖励。
(5)申报人为该项目的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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