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建设项目检查工作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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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建设项目检查工作细则试行
农业建设项目检查工作细则(试行)
农办计〔2005〕86号
为规范农业建设项目检查行为,提高项目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和《农业投资项目廉政检查办法》等规章,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农业部组织或委托的农业建设项目现场检查。
对于一些建设内容简单的项目,可视情况简化相应内容。
一、检查程序
(一)准备工作阶段
1、制定检查工作方案。
检查组织单位负责制定项目检查工作方案,并由该单位领导审核。
检查工作方案内容包括:
(1)明确检查对象,确定组织方式。
(2)提出检查日程安排。
(3)组成检查组,指定负责人,确定聘请专家。
(4)进行组内分工,明确工作任务。
(5)提出有关工作要求等。
2、组成检查组。
检查组织单位会同有关单位,聘请相关专家共同组成检查组,检查组对检查组织单位负责。
检查组织单位根据需要可对检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提出工作要求。
3、下发检查通知。
向被检查项目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部直属单位下发项目检查通知。
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填写农业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农业建设项目计划完成对照表。
(2)保证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主要执行人员和财务人员在项目现场。
(3)整理项目档案和财务资料。
(4)保证检查组能够现场核实。
4、收集背景材料。
主要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申报及其批复文件;项目有关变更、招投标等申报和批复文件;有关项目管理规章制度、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有关检查(稽察)材料、有关举报和反映情况材料等。
(二)现场检查阶段
1、了解项目总体情况。
检查组听取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关于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的汇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和质疑。
2、查阅项目档案。
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文件、施工图、报建手续、招投标资料、合同、项目实施和管理制度等进行查阅。
3、核查建设项目财务情况。
检查组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核查。
根据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逐项核对项目资金控制情况。
4、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
检查组到项目建设现场,按照有关批复,核对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性质,工程质量、建设进度、项目功能、环保和消防措施,以及仪器设备(包括农机装备、材料等,下同)数量、型号、安装、调试、使用管理等情况。
5、核实有关事实。
检查组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核实。
主要方法:
(1)召开座谈会,或找相关人员质询,并做好记录。
(2)有关事实取证。
财务问题要将相应的会计资料进行取证,其他问题也要有相应的证明资料(包括纸质影印件、照片、录像、录音等)或有关实物证据。
纸质取证材料须由项目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补充情况说明。
对涉嫌违规取证困难的问题,检查组应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相应的书面说明材料,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和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4)确认检查事实。
在项目现场检查结束前,检查组将有关事实填写到《农业建设项目检查事实记录表》(附表7),并交被检查单位进行确认,对检查事实记录无异议的,被查单位和项目法人负责人要签字盖章;对事实记录提出异议的,被查单位应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6、交换检查意见。
项目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对项目总体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原因。
在此基础上,检查组要与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交换检查情况。
(三)检查结果处理阶段
1、提交报告。
检查组提交《项目检查报告》,及专业技术、工程、财务等专家检查意见和有关取证材料,以及检查工作表(附表1-7)。
2、专题汇报。
检查组织单位会同有关司局听取检查组的工作汇报及建议,并商定检查结果处理意见。
3、下发检查结果。
检查组织单位承办项目检查情况通知、整改通知、通报。
二、检查内容
项目检查内容原则上按《农业建设项目检查要点》(附件)执行。
三、检查要求
(一)检查组要求
1、检查组组成。
按照回避制度要求组成检查组,保证检查工作公正公平。
检查组一般由3人以上组成,包括工程、专业技术、计划和财务等方面的专家。
检查组成员应按分工要求,完成各种检查表格的填写,按时完成交办的工作,并对检查组负责。
2、检查组工作方式。
在检查工作中,按照充分沟通,统一意见的原则,组长适时召集组内成员,沟通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
3、检查人员纪律。
检查人员必须依法办事,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不得参与、干预被检查单位与项目无关的工作或经营管理活动。
检查人员必须保守国家秘密和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项目检查工作中获得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属检查组织单位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公开、引用和留存。
(二)现场检查交换意见要求
现场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组长向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交换检查工作意见。
交换意见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
(1)项目组织实施的总体情况,好的做法和经验。
(2)项目实施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项目检查报告要求
检查组要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项目检查作出结论。
1、专家检查意见。
按照分工,有关专家要按时完成专业技术、工程、财务等专家检查意见。
——《专业技术专家检查意见》。
主要内容包括:
主要建设内容完成情况,项目的核心技术和功能是否达到批复要求,相应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建议等。
——《工程管理专家检查意见》。
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评价。
(2)项目批复执行情况,包括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建设性质等情况。
(3)组织招投标及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情况。
(4)工程管理相关制度和报建手续情况。
(5)工程发包和签约、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档案归集整理等情况。
(6)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建议。
——《财务检查专家检查意见》。
主要内容:
(1)项目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包括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
(2)项目资金银行账户、专账及财务管理情况。
(3)项目资金支出使用情况。
(4)对所发现的问题,要提出违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名称,以及具体条款,并说明其问题的性质。
(5)提出整改工作建议等。
涉及到重大违规问题时,均要取证,并作为专题报告的附件。
2、项目检查报告。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当及时提交项目检查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检查工作概述。
简要说明项目检查对象、工作安排,以及检查工作方法等。
(2)项目总体情况。
主要包括:
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报批情况和批复内容。
②项目批复执行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年限等。
③项目实施管理情况,包括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四制”落实等。
④建设工程质量情况。
⑤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资金筹措和到位情况,概算控制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执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情况等。
⑥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运行情况。
⑦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做法和经验。
(3)项目实施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项目执行基建管理程序、执行批复、建设进度、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程质量、财务管理和资金控制、项目功能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查找违规问题,初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4)整改初步意见。
针对项目单位存在的违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明确整改工作要求。
(5)工作建议。
针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完善项目决策,加强项目监管,提高管理效能的初步建议。
100万元以下的小型农业建设项目可适当简化检查程序和内容。
农业建设项目检查要点
一、项目审批和报建手续
1、了解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重大变更批准部门、时间、文号;批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构成及其筹措渠道;批准建设工期及开工时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以及项目的功能、作用。
2、项目初步设计、重大变更等审批是否符合基建程序的规定,审批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权限。
3、项目开工时是否具备了开工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消防、环评等手续是否完备,田间工程用地是否落实;没有按时开工的项目,说明原因。
二、勘察设计
(一)单位资质
4、勘察设计机构的资质证书是否有效,资质等级是否满足要求;承担任务是否在其业务范围内。
(二)工作质量
5、项目初步设计是否按项目批复进行设计,有无扩大或减少(降低)建设规模和标准的问题;依据是否充分、合理,定额取费是否符合要求。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或部门的要求。
同时注意比较初步设计与可研报告批复之间差异,建设规模、标准、总投资变化的程度有没有超过规定的范围。
三、项目实施
(一)项目单位管理机构和制度
7、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与批复一致,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建立项目责任制;检查项目建设单位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是工程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组织管理等制度。
8、考察项目建设单位机构设置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计划、财务、技术、施工、质量、合同、供应等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位,财务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
(二)项目现场
9、土建工程(含水工工程,下同):
建设地点、工程质量、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性质、单项工程主要功能、建设进度是否符合批复要求,要与初步设计及批复、工程施工图纸、土地使用许可、建设规划批复等进行核对。
10、田间工程:
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工程质量、单项工程主要功能、建设进度等是否符合批复要求,要与初步设计及批复、建设用地协议、技术标准及规范等进行核对。
11、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数量、型号、购置时间、生产厂家等是否符合批复要求,以及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使用运行、管理和规章制度等情况。
仪器设备发放、使用和库存情况。
12、参建单位: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和招标代理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项目建设单位是否与所有参建单位签订合同;参建单位是否是中标单位。
同时注意检查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出具了勘察设计报告;现场施工单位是否与签订合同的单位一致。
13、项目运行管理制度:
是否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项目运行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
(三)建设进度
14、项目能否按审批计划实施,进度控制总目标和阶段目标是否符合批准的合理工期要求,项目能否按期完工。
四、招标采购
15、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等是否得到主管部门批准。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是否按《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要求和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
注意是否存在该招未招、虚假招标、规避招标等问题。
16、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是否与行政机关有隶属或其他利益关系,是否转让代理业务。
17、邀请招标是否经过批准。
被邀请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并在3家以上。
18、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是否限定在1至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是否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9、自行招标
(1)是否得到主管部门批准,程序是否规范,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2)发布公告的媒体是否符合要求,公告内容是否完整。
(3)招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
包括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合同主体、质量要求、支付方式、合同服务范围、工期、索赔条款等),评标标准和方法。
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条款。
(4)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
(5)开标是否在截标之时公开进行,开标地点、时间是否是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
(6)评标委员会组成是否符合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与招标文件载明的是否一致、检查评标报告内容是否完整。
20、在统采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是否进行统一采购。
统一采购的程序是否规范。
实际使用的设备材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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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 建设项目 检查 工作 细则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