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意义论.docx
- 文档编号:8247907
- 上传时间:2023-01-30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46.71KB
第三章 意义论.docx
《第三章 意义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三章 意义论.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三章意义论
第三章意义论
小引
在前两章中,我们讨论了语境和语言的功能在建立正确的翻译理解中的重要作用。
但这还不是翻译理解的全部目的,翻译理解的目标之一是对原意的尽可能准确的把握,语境和功能只是到达这一目标的必经之路。
也就是说,只有正确地判定了原文的语境和功能,才具备了正确把握原意的条件;意义是在语境和功能的基础上实现语义定位的。
在人类文化史上,自从人们开始关注翻译这一活动起,人们就开始关注意义与翻译的关系了。
在中国最早的译论文献中,我们就可以看到意义与翻译的关系的论述。
早在一千七百多年前,支谦在他的《法句经序》中就说,
天竺言语,与汉异音。
……名物不同,传实不易。
……“佛言依其义不用饰,取其法不用严。
其传经者,当令易晓,勿失厥义,是则为善”。
“……‘美言不信,信言不美。
’……‘书不尽言,言不尽意。
’明圣人意深邃无极。
今传胡义,实宜径达。
”(支谦,1984:
22)
同样,在西方最古老的译论文献中,意义与翻译的关系也是西方翻译家所关注的焦点问题。
两千多年前的古罗马诗人霍拉斯(Horace)就曾说过,
忠实的译者啊,别费神去做词语对词语的翻译,要做意义对意义的翻译。
(Horace,1992:
15;笔者译)
可见,古人早就开始关注意义与翻译的问题,理由很简单,在绝大多数语言交际活动中,翻译归根到底还是意义的转换。
一般而论,翻译当然首先要准确地体现原意。
然而,究竟什么是“原意”,“原意”所指的范围究竟有多大,却是在中国大多数翻译教科书里至今没有说清的问题。
西方语言学对于意义的研究可以说是源远流长,继索绪尔的能指(signifier)与所指(signified)的二元论之后,又出现了许多不同的意义分类体系。
西方翻译界自60年代起开始引进语言学有关意义研究的成果,其代表人物是奈达。
)
为了使本书的语义类理论保持理论上的延续性和内在的一致性,本书在涉及语义方面的论题时,基本上还是以利奇的《语义学》为理论支点。
在这部著作中,利奇对意义也作了深刻的阐述和分析,提出了意义三类七分说。
笔者经过比较各家之言,觉得这一意义体系比较科学、合理,特别是比较适合于在翻译实践、翻译研究和翻译教学中应用。
利奇在该书中,把话语的意义分为三类七种:
第一大类是概念意义;第二大类是联想意义,其中包括五个次范畴的意义,即含蓄意义,文体意义,情感意义、反映意义,搭配意义;第三大类是主位意义:
概念意义
含蓄意义
文体意义
联想意义情感意义
折射意义
搭配意义
主位意义
这一体系为我们正确而全面地认识话语的各种意义、在翻译中端正对“原意”的认识提供了宝贵的理论依据。
本章将概括地介绍一下语义的这三类七分说及其一般的翻译要领。
一、概念意义
概念意义(conceptualmeaning)指的是词语本身所表示的概念,也称“外延意义”或“词典意义”,也就是词语的本义,是实现话语的信息功能和指示功能最主要的工具;从另一个角度上讲,一旦判定原文话语的功能是信息功能或指示功能,那么原意也就基本上可以确定在概念意义的范畴了。
当然,其他几种功能也常常用概念意义来体现。
概念意义不包括词语的各种比喻义或引申义,英语中同一词语在不同的语境往往具有不同的概念意义,因此在翻译中,译者应仔细分析原文用词所处的语言环境和功能,准确地把握词语在不同语言环境中特定的概念意义,并在目标语言中选取概念相当的词语来译之。
不仔细作语境分析,望文生义,又懒得查词典,往往会误取原文的概念意义。
例如,
1.Therearecattleinthefields,butwesitdowntobeef.Chickensbecomepoultry.(张汉熙,1980:
29)
原译:
在地里放养的叫牲口,坐下来吃的叫牛肉。
鸡变成家禽。
”(吉林大学外文系,1986:
19)
原文所处的语境是说:
在英国,动物和作为食物的动物肉往往由不同的词来表达。
但就上述译文的语境而言,“牲口”与“家禽”显系错译:
“牲口”之于“牛肉”,“鸡”之于家禽,言下之义,凡是“牲口”的肉的就是“牛肉”;而“鸡”嘛,只有上了餐桌,才成了家禽。
这个逻辑很荒诞。
译者显然误取了原文的概念意义。
在英语中,cattle是个多义词,除了具有“牲口”之意外,还有另一概念意义“牛”。
根据原文的语境,译文应取“牛”才对:
牛→牛肉,顺理成章。
poultry的翻译也犯了同样的错误。
虽然这个词在《新英汉词典》中只有“家禽”一义,但在这段讨论英语里动物与动物肉具有不同名称的上下文中,这样译显然不符合逻辑。
应改译成“鸡肉”。
据《朗文当代英语词典》,poultry确可作hens...consideredasmeat(鸡肉)解。
众所周知,英语一词多义的现象十分普遍,翻译时一定要充分借助语境的歧义排除功能,克服现代汉语一词一义占主导地位的语言认知习惯的干扰,充分考虑语境与词义的语义关联,尽可能地将由于无视语境关联而导致的语义亏损降到最低限度。
概念意义是语言交际的核心因素,是信息赖以传递的基础,在翻译中如果处理不当,便会张冠李戴,指鹿为马。
概念意义的误译最常见的就是像上例说的这种由一词多义而造成的,这样的误译往往是无意造成的。
但还有一种为达到译者所要追求的某种目的或效果而有意误取概念意义的现象,也很值得我们重视。
例如,2003年7月19日前后,国内各大报纸均报道了英国国防部伊拉克武器专家戴维·凯利自杀的消息,报道这一消息的媒体均用“面如死灰”来形容英国首相布莱尔在获悉这一消息时的反应。
由于这些媒体均称这是外电的报道,笔者就觉得有点可疑:
英语中有“面如死灰”这样的比喻吗?
一个见惯了大风大浪的国家首相、一个素以冷静闻名的英国绅士,碰到点意外就“面如死灰”,是不是太有点失大家风范?
于是查原文:
法新社东京电的标题是:
Blair“verydistressed”overapparentdeathofweaponsexpert。
原文的关键词verydistressed,与国内报道一样,也是加引号的,该短语的意思其实也就是“非常懊恼”、“非常懊丧”、“非常苦恼”。
为了慎重起见,笔者又查了另外几家外国通讯社的报道,各大媒体均用这两个词作为布莱尔获悉凯利死讯后反应的关键词,未见有其他类似的表达方式。
显然,我们的新闻编辑在这里是为了使新闻标题或内容更具“冲击力”和“爆炸性”而对这个词进行了“新闻加工”。
笔者曾经在一家大报的总编室工作过,编过国际新闻、编过头版,亲眼目睹过这样的新闻加工每天都在进行。
笔者认为,新闻工作中适当的新闻加工是必要的,但实事求是的度还是要严格遵守的。
这正是新闻工作和新闻翻译的最基本的准则。
片面追求新闻用词的冲击力和爆炸性而不惜误导读者是不严肃也不可取的。
类似于这种新闻加工的翻译方法在文学翻译中就表现为文学加工。
当年钱钟书先生在论林纾的翻译时就曾注意到,林纾的翻译有很多“讹”的地方,很多这样的“讹”恰恰是“林纾本人的明知故犯”,但有趣的是,“也恰恰是这部分的‘讹’……林译多少因此而免于全被淘汰。
(钱钟书,1984:
707)”例如:
2.“IfIgointoacheesemonger’sshop,andbuyfivethousanddouble-Gloucestercheesesatfourpence-halfpennyeach,presentpayment”…(Dickens,DavidCopperfield:
43)
林纾译:
吾一日至饼师家,买五千罐饼,每罐四便士有半,我予以钱,试核为金镑,当若干?
(林纾,《块肉余生述》:
30)
把“奶酪”(cheese)译成“饼”,说是林纾的“明知故犯”应该不为过,他的英语合作者魏易不可能连cheese是“奶酪”还是“饼”都分不清。
而林纾在此一“讹”的理由也十分明显,他显然是担心中国读者不懂什么是“奶酪”,反正原文只是一道算术题,改变里面的一个单位名称,不会影响小说的主题推进,故用归化的方式将原文的文化特色置换为中国特色。
至于读者以为这是“烧饼”、“油饼”、“麻饼”、还是“大饼”,那无所谓。
在著名翻译家杨宪益那出神入化的名译《卖花女》中,我们也偶尔可以看到这种“明知故犯”的“讹”:
3.Higgins:
Well,it’slikethis.She’sacommonflowergirl.(萧伯纳,2002:
146)
息金斯:
是这样的。
她是个很庸俗的卖花姑娘。
(杨宪益译;op.cit.:
147)
原文的语境是这样的,息金斯教授认为上流社会惯于以貌取人,只要衣着语言符合贵族的审美标准,即便是出身卑微的人也可以混迹上流社会。
于是,他训练一个满嘴土话的卖花女,教她上流社会的语言和作派,希望有一天能证明他的判断。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息金斯教授想检验一下卖花女的实际应用能力,于是计划在息金斯母亲举行的一个贵族聚会上把卖花女带来表现表现。
上句正是他在向母亲介绍卖花女的情况。
从译文中,我们可以看出杨先生对贵族心态的那不无偏见的揣摩。
译文“庸俗的”这个贬义性极强的词所包含的那种贵族对平民的否定性价值判断给译文读者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
即说话人内心对卖花女的极度鄙视;而反观原文,其实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common,既没有“庸俗的”概念意义,也没有明显的否定语气,纯粹只是就事论事,实事求是地在介绍卖花女的情况,因而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实事求是地将其译作:
……她只是个很普通的卖花女。
当然,笔者也认同勒弗维尔(Lefevere,1992a)的观点:
翻译是一种改写。
同一原著的不同的译本只是改写的程度不同而已。
何况像林纾、杨宪益这样的翻译大家,他们在翻译中往往有自己的创作意识的介入;他们或根据自己对目标读者群的了解,或根据自己对原文的独特把握,在翻译中对原著的某些他们认为不尽人意的方面进行重新改造。
但本章的基本原则还是从语言或文本对比上探求对原意的体现,如果以这个尺度来看问题,那么在这个范畴内,一切偏离原意的地方,都是可商榷的对象。
二、含蓄意义
含蓄意义(connotativemeaning)是一种通过语言所指内容而产生的联想意义(associativemeaning)。
含蓄意义的认知过程是通过词语的字面意义作用于人的记忆机制,由互文联想(intertextualassociation)而产生一个与这个字面的概念意义或所指物特征相关的另一层意义,相当于我们常说的比喻义和引申义。
含蓄意义既作用于联想,就必由两个部分组成:
一是字面的概念意义(即途径或手段),二是由此而产生的联想意义(即目的),也就是词语概念意义中所“含蓄”着的另一层意义,这两部分一同构成了含蓄意义。
这就意味着,含蓄意义的理想翻译就是要体现原文的这种“途径→目的”或由此及彼的认知模式。
只体现途径而未实现目的,或只实现目的而未体现途径的,都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语义亏损,尽管有时这种亏损难以避免。
受结构主义二元论的影响,语言学和翻译学早期的意义研究常将意义作两分法,继索绪尔的所指和能指之后,另一有影响的意义分类就是denotative和connotative,一般译作“外延意义”和“内涵意义”,其实也就是索绪尔的所指和能指的变体。
“外延”和“内涵”原是形式逻辑的一对概念。
但将形式逻辑中的外延和内涵用于语言学的意义分类首先就存在着概念是否相融的问题,因为在形式逻辑中,外延和内涵如同一张纸的正面和反面不可分割,而语言学和翻译学的意义研究却致力于将所谓的外延和内涵分离,否则也就没有奈达翻译学所追求的那种“雨后春笋”和likemushrooms的归化式对译了。
其次,“外延意义”和“内涵意义”之分还存在着分类含糊笼统的问题,有些意义类型难以在这两个分类中找到归依,也有很多意义还可以细分。
因此,语言学家们后来逐渐抛弃了“外延意义”和“内涵意义”的两分法。
在利奇的意义分类体系中,他就避免了所谓的外延和内涵的二元对立,并且有意避免使用denotative为“概念意义”命名,只是在解释概念意义时,将denotative作为“概念意义”的同义词来使用。
“内涵”一旦离开了“外延”也就失去了其形式逻辑的关联了,而且“外延”的对立面“内涵”的所指范围太大,因此笔者在此用“含蓄”来为connotative这个概念命名。
含蓄意义是一种不确定的、开放型的意义。
其特点是通过词语所指物的特征作用于接受者的联想机制,间接地表达某种意义,因而具有一定的含蓄性。
由于联想的主观性具有很强的文化依附,因而人们对某一词语所具有的含蓄意义的理解也往往因时、因地、因人而异。
根据含蓄意义具有含蓄、形象的修辞效果,因此与话语的美学功能密切相关,其他几种功能也可以通过这一意义来体现;在翻译这种意义时,理想的境界应是尽可能地既体现它的“含蓄”、“形象”和“生动”的联想潜势,又能保全它的“意义”和功能,换句话说就是,在保全这个意义的同时尽可能地体现其形式特征,如果这个形式负载了独特的、不为译文读者所了解的文化内涵,那么就用注释的方式把这一文化内涵给读者一个交待,沟通形式与意义之间的联想桥梁。
例如:
4.…theverynameofloveisanappleofdiscordbetweenus.(Brontë,1847/1996:
434)
译林版《简·爱》:
爱情这两个字本身就会挑起我们之间的争端……(472)
天津人民版:
爱情就是争端之源……(447)
长春版:
......一触及爱情字眼我们就会分歧......(387)
人民版:
......爱这个字眼本身就是在我俩之间引起争端的祸根......(553)
漓江版:
......爱情这个字眼本身就会引起我们之间的争端......(551)
原文以anappleofdiscord的所指内容——“不和的苹果”为“途径”来表达“不和”的信息。
而上面这几种译文却只保留了原文的“目的”,而删掉了“途径”之一——“苹果”,因而未能译出原文的含蓄,因为“分歧”或“争端”的语义定位无需额外的联想介入。
这正是传统翻译方法的一种思维定势:
得“意”忘“形”。
但问题是,文学的主要功能是不是只是传递信息?
文学之所以不同于新闻报道就在于它具有艺术审美功能,因此文学家常常会放着能直抒其义的表达方式不用,而偏用一些间接的、陌生的表达方式来曲达其义。
利奇在他的另一本书ALinguisticGuidetoEnglishPoetry(《英语诗歌的语言学指南》)中将这种带有比喻意义的含蓄意义称为“语义变异”(semanticdeviation)(Leech,1969/2001:
48-49)。
在翻译文学作品时,碰到这样的不循常规的表达方式,我们在欣喜地透过的表层形式发现了其内在的含义时,最好别高兴得昏了头,冷静地问一问自己:
为什么作者不直接表达他的意图?
在上例中,为什么原文不直接用discord,何必又画蛇添足地加一个apple呢?
这种间接的表达方式除了它所表达的信息之外,其“途径”本身是不是还另有意义?
在文学的视野中,它除了信息功能之外,是不是还有美学的功能?
而从文化的角度看,这种曲达其义的表达形式之中,是不是还“含蓄”着文化的内涵?
这一系列的问题实际上已经否定了上面几种译文的处理方法。
我们来看看另两个译本是怎么处理的:
四川文艺版:
……一说到爱情就在我们中间扔下了不和的苹果。
[脚注:
不和的苹果(Appleofdiscord):
希腊神话中,不和女神厄里斯向诸神参加的筵席上投下一个金苹果,上面刻有“属于最美者”的字样,引起天后赫拉、美神阿弗洛狄忒和智慧女神雅典娜的争夺,引起特洛伊战争。
](458)
上海译文版:
爱情这个名称本身就是你我之间争夺的苹果。
[注释:
希腊神话中,各女神为争夺金苹果,引起特洛伊战争,后来用以比喻争端,祸根。
](414)
原来这“不和的苹果”后面还有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而且是在西方文化中家喻户晓的神话传说。
相形之下,前几种译法只译出了原文的深层语义,却放弃了具有文学性(literariness)的含蓄意义及其所附载的文化内涵,而四川文艺版和上海译文版则既译出了原文的表义途径,即形式,又体现了它的目的,即信息,同时还用脚注对这一典故的由来作了交代。
以往,有不少译者在处理这样的语言现象时,总是片面地认为,只要译出了原文的所指信息就已经尽忠了,而现在从语义学和诗学的角度出发,这样的形式本身就是意义,对于文学来说,尤其如此。
再看下一例:
5.Amongsomanywell-dressedandculturedpeople,thecountrygirlfeltlikeafishoutofwater.(引自张培基等,1980/2001:
162)
原译:
同这么多穿着体面而又有教养的人在一起,这位乡下姑娘感到很不自在。
(ibid.)
这个译文直接译出了原文的所指,但却失去了原文能指符号中所“含蓄”着的联想潜势,未反映出原文含蓄、形象和生动的比喻特征和修辞效果。
试改译:
同这么多穿着体面而又有教养的人在一起,这位乡下姑娘颇有如鱼离水之感。
“如鱼得水”意指“自由自在”,译文借这一成语,造其反义词“如鱼离水”,所含蓄的意义是什么,中国人不会不知道。
也有人会说,没见过“如鱼离水”这样的说法,这不是问题:
文学,玩的就是陌生,就是反常。
再看下一例:
6.Everylifehasitsrosesandthorns.(op.cit.:
39)
原译:
每个人的生活都有甜有苦。
(ibid)
如果将原译回译成英语的话,应该是:
Everylifehasitssweetnessandbitterness.在英语中,sweetnessandbitterness(甜与苦)是很常见的说法,早在亚里士多德的Categories(《范畴》)一作中,这对反映人类共同体验的范畴就已经被区分出来了。
虽然这“甜与苦”也是含蓄的说法,但问题是,为什么作者不这么写?
从Google网站上查询,与这个短语有关的条目达48600条之多。
问题就出在这里,这个耳熟能详的表达方式已经用滥了,滥到了我们已经无法从中感到陌生或反常的诗学情趣了。
可见,同样的意义用不同的含蓄的表达方式体现,其含蓄或陌生化的程度是不同的,因而其文体和诗学价值也是不同的。
以形式对应的方式体现,效果会怎样呢?
改译1:
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是既有玫瑰,也有荆棘。
(普通型)
改译2:
生活的道路上既有玫瑰也有荆棘。
(格言型)
在这句所营造的微观语境中,“玫瑰”和“荆棘”分别代表什么、“含蓄”着什么样的意义,相信中国读者的联想能力不至于联想不出来,也不至于联想得那么费劲。
具有含蓄意义的表达方式,不仅“含蓄”着话语发出者的真正用意,体现了发出者的言语风格,也“含蓄”着对读者联想能力的期待和要求,翻译时如果处理不当,往往不是失去原文的内容,就是破坏原文的风格。
当然,由于不同语言和文化之间差异的必然性和绝对性,含蓄意义的翻译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得到理想的、也就是形意兼顾的体现。
但能不能体现只是语言文化在现阶段的差异问题,或者是译者的个体语言能力问题,但要不要体现,把对这种意义的体现放在什么样的优先序列上,却是一个意识问题——语义的意识、文学审美的意识和文化的意识等等,综合起来就是翻译意识的问题。
含蓄意义虽然只是利奇的七种意义中的一种,但关于这种意义的译法自古以来却是译家必争之地。
翻译中的“质”译与“文”译、直译与意译、异化与归化往往都是围绕着这一意义的翻译展开的。
三、文体意义
文体意义(stylisticmeaning)是一种能够表达语言运用的社会环境的联想意义,其形成主要与方言(dialect)、时间(time)、使用域(province)、等级(status)、语气(modality)、个性(singularity)等因素有关;在文学文本中,往往具有美学功能和情感功能。
语言交际是一定社会环境下的产物。
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语言的运用会出现不同的变体(variant),形成不同的文体特征,具有不同的文体和交际价值。
在翻译这种意义时,我们应充分考虑原文中的各种文体因素,在目标语中选取具有同等交际价值的表达方式,如果一一对应的体现难以反映原文的文体价值,可从整体上来模拟原文的文体效果。
例如:
19.Theychuckedastoneatthecopsandthendidabunkwiththeloot.(Leech,1981:
15)
20.Aftercastingastoneatthepolice,theyabscondedwiththemoney.(ibid)
这两个句子概念意义相同,但用词不同,也就是表达同一概念意义的不同变体,因而具有不同的文体价值或文体意义。
例19为俚语体,例20为书面体。
这两种同义而不同形的表达方式会让读者对于语言运用的背景产生相应的联想。
我们会联想到,两个罪犯在—起交谈时会用例19,而警方在写正式报告时则会用例20。
试译:
19a他们朝条子扔了个石头,然后就带着抢来的钱溜了。
20a他们向警察投掷石块,后携款潜逃。
如果在翻译例19时用了译文20a,而在翻译例20时用了译文19a,那就会歪曲原文的文体意义,使读者对原文产生的交际环境产生错误的联想。
这种文体错位现象在实际翻译中时有所见,例如:
21.Theagendaofongoingworkinthesocialandbehavioralscienceshasbeenrevealedhereinonlythemostfragmentaryway.ButIhopethesefragmentswillprovidesomeglimpseintotheexcitementandsignificanceofthewhole.
原译:
关于在社会和行为科学中我们目前正在搞的工作的进程,在这儿只是以很不搭界的方式摆出来的;可是我希望这些拉拉杂杂的东西倒能使读者见识一下我们整个的研究工作是多么有趣又是多么有意义。
(转引自王宏,2003)
王宏指出原译用“很多口语体的汉语词汇,如‘在这儿’、‘搞’、‘不搭界’、‘摆出来’、‘拉拉杂杂的东西’、‘倒’等”来翻译原文用“书面语言”写就的“学术论文”,“使原文的端庄之气丧失殆尽”,有文体体现不“合宜”之嫌,故他建议改译为:
关于目前正在进行的社会和行为科学的工作在这里只是很肤浅地涉及到了。
我希望这些肤浅的介绍能使读者了解我们整个研究工作的魅力和意义。
(ibid)
虽然改译在个别地方还有进一步改进的可能,但它清除了原译中的一些不合文体的口语成分,强化了书面语因素,因而在文体意义的体现上已经基本上与原文一致了。
上面几个例子表明,同样的概念意义在不同的交际环境中由于表达规范和习惯方面的原因,会形成不同的文体变体,因而具有不同的文体意义和交际价值,在翻译中应该根据语境的需要选择合乎语境要求的变体,而不能将概念意义的体现作为唯一的追求。
如告示牌上的常用语KEEPOFFGRASS和WETPAINT,如果译成“别靠近草地”和“湿的油漆”,只是译出了该语的概念意义,而未赋予它在相应的社会情境中的文体意义。
只有译成了“勿踏草地”和“油漆未干”,才符合这一文体在现阶段汉语文化的语境要求。
从文体学的角度上看,同一概念意义用不同的方式来表达,即形成不同的文体变体,具有不同的文体意义和交际价值。
像我们在讨论“含蓄意义”时所举的例4、5、6,其中所包含的语言点,就其两种译文而言,其实反映的也就是两种文体变体之间的选择,因而也具有不同的文体意义。
也就是说,将appleofdiscord,likeafishoutofwater和rosesandthorns译成“不和/争端”、“很不自在”、“甜与苦”,还是“不和/争夺的苹果”、“如鱼离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三章 意义论 第三 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