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文本儋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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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文本儋州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1
第三章镇域城乡统筹规划2
第四章镇区建设规划5
第五章镇区市政设施规划6
第六章防灾系统规划8
第七章近期建设规划8
第八章规划实施建议9
第九章附则10
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峨蔓镇城镇发展和规划管理的需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促进峨蔓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城镇建设的合理有序展开,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峨蔓镇总体规划是峨蔓镇各项建设事业的主要依据和指导性文件,在峨蔓镇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执行本规划。
第3条因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原因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程序和规定执行。
第4条规划指导思想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城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与地位。
(2)兼顾现实,适当超前,按照现代化标准建设城镇。
(3)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引导城镇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4)突出特色、美化环境,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
(5)以人为本,为人服务,正确处理好人、城镇与自然的关系。
(6)远近结合、上下衔接,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可操作性。
(7)充分贯彻中央关于建设文明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
第5条规划原则
(1)区域统筹原则
(2)城乡协调原则
(3)节约高效原则
(4)生态优先原则
第6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法规和文件汇编》
(3)《村镇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4)《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5)《镇规划标准》
(6)《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7)《住建部关于印发镇(乡)域规划导则(试行)的通知》(2010)
(8)《儋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计划纲要》
(9)《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0)《儋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11)儋州市建设局、峨蔓镇镇政府协助调查的有关基础资料
第7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年-2030年,其中:
近期:
2011年-2015年;
远期:
2016年-2030年。
第8条规划区范围
(1)镇域总体规划范围:
包括峨蔓镇行政区范围,面积76.46平方公里。
(2)城镇规划区范围:
依据儋州市总体规划、儋州市土地利用规划,结合峨蔓镇镇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规划区范围主要为东至沙地村基本农田,南至规划公路(洋浦至光村镇快速公路),北至林老村、西至海边,总规划范围1.92平方公里。
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
第9条规划总目标
功能合理、配套完善、交通有序、环境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滨海田园旅游城镇。
第10条规划指标(至2030年)
(1)镇域指标
城镇化水平34%
国内生产总值55亿元,年均增长12%左右
产业结构40:
25:
35
供水水源合格率100%
道路硬化率大于90%
(1)镇区指标
人均居住面积大于40m2
人均道路面积15m2
道路硬化率100%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m2
绿化覆盖率大于40%
自来水普及率100%
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20升
电话普及率60部/百人
燃气气化率90%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地表水环境质量I类
空气环境质量一级
声环境质量二类
第三章镇域城乡统筹规划
第11条城镇规模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近期(2015年)镇域总人口为3.0万人,城镇人口为0.52万人,镇域城镇化水平约为17.33%左右;
远期(2030年)镇域总人口约为3.53万人,城镇常住人口约为1.17万人,城镇化水平约为33.14%左右。
第12条城乡产业发展导向
一产:
加大农业投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提高农业规模化程度,实现集约化发展;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推进农业特色化。
二产:
重点发展甘蔗加工、瓜菜、海鲜等农副产品加工产业。
三产:
加快建设新农村渔业观光园,打造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旅游接待项目,带动商贸物流发展。
第13条城乡产业空间布局
整体形成两大经济区、五大产业组团
(1)沿海经济区,包含三大产业组团。
●北部特色旅游组团:
包括龙门村、高根村、黄沙村。
重点发展旅游服务、旅游商贸。
●中部综合配套组团:
包括峨蔓村、王坡村。
强化镇区综合配套服务职能,积极发展白沙村的休闲观光旅游,发展沿海的休闲度假产业。
●南部渔业发展组团:
包括盐丁村。
做大做强水产品产业,延长渔业产业链。
(2)内陆经济区,包含两大产业组团。
●高效农业组团:
重点发展热带高效农业,并适当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增加农业附加值。
本组团主要包含了基本农田覆盖率高的茅园村、片石村和多美村。
●观光农业组团:
重点发展体验农业、观光休闲农业,结合蔬菜种植,为未来的滨海新区打造乡村休闲度假基地和菜篮子基地。
本组团主要包含了长荣村、笔架村、田井村和多业村。
第14条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1)功能城镇化
(2)等级差异化
(3)产业特色化
(4)交通开发化
第15条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1)规模等级规划
规划为中心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村镇体系结构。
中心镇区:
以现状镇区为基础,周边村落逐步向镇区集聚,包括峨蔓村、王坡村两个行政村。
中心村(4个):
盐丁村、龙门村、茅园村、多业村
基层村(7个):
长荣村、笔架村、田井村、多美村、片石村、黄沙村、高根村。
(2)职能结构规划
中心镇区是峨蔓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中心村是镇域片区的经济中心。
基层村是一般行政村,是村委会所在地,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基地。
(3)空间结构规划
整体形成“两片区五组团、三轴一心四点”的城镇空间结构。
两片区:
滨海发展片区、内陆发展片区
五组团:
滨海发展片区包含北部的特色旅游组团、中西部的综合配套组团、西南部的渔业发展组团,内陆发展片区包含中东部的热带高效农业发展组团和南部的特色农业发展组团
三轴:
沿沿海公路发展主轴
沿东南向县道发展次轴
沿西南向县道发展次轴
一心:
峨蔓镇区综合配套服务核心
多点:
四个中心村。
第16条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1)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区域交通改善:
整合洋浦第二高速,城际公路等区域交通资源,强化镇域道路与区域道路之间的联系
梳理道路等级:
梳理镇域交通结构,对道路交通进行分级,乡村级道路明确。
连通支状路网:
重点改善联系各村之间道路的路面质量(由土路改建为水泥路)、拓宽道路断面(不小于5米)、绿化净化交通环境。
(2)给水工程规划
近期水源以地下水为主,远期供水采取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结合供水,规划从洋浦水厂向镇区供水。
(3)排水工程规划
按照镇区建设规划完善雨污水排水设施。
(4)电力工程规划
峨蔓镇电网电压等级由35KV输电网、10KV中压配电网和380/220V低压配电网组成。
线路敷设考虑安全实用、环境优美、节约用地;高压线走廊主要沿山体、农田及绿化带敷设,走廊宽度严格按规范设置。
进入镇区高压线分期逐步采用电缆通道地下敷设。
(5)电信工程规划
1)电话用户量预测
电话需求量约为13000部。
2)线路规划
长话线路,局间中继线路全部光纤化,近中期市话线路以光缆为主体,光缆与电缆相结合网络。
有线电视网采用同轴电缆传输,有线电视线路与电信线路同路由敷设。
宽带网线路采用光缆传输,与电信线路同路由敷设。
第17条居民点统筹规划
(1)居民点设置原则
1)人口规模较大的行政村
2)用地规模较大的行政村
3)满足农业耕作半径需求
4)能够与镇区进行设施共享的行政村
(2)居民点统筹规划
除去镇区未来人口发展规模,按人口规模4000-6000人的标准,规划期末镇域建成4个农业居民社区,容纳2.05万农业生产居民。
4个社区分别为盐丁社区、龙门社区、茅园社区和多业社区。
第18条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将峨蔓镇镇域空间划分为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
(1)禁建区范围与管制措施
1)禁建区范围
坡度大于25度的林地以及镇域内海拔超过80米的高地;
高等级道路两侧各25米的防护绿带、铁道两侧各50米的防护绿带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的生态控制廊道;
基本农田保护区。
2)管制措施
严格保护区内自然山林、河湖水域、森林植被、各类动物等生态资源以及矿产等资源。
在各个取水点以及在天角潭水库、扬桥江水库等水库周围设立的水源生态环境保护核心区内营造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护林,禁止一切建设开发行为。
严禁在生态区开山、采石、挖沙、取土,严禁在生态保护区进行开发建设;在生态敏感区外围保护地带控制高强度开发,适度开发建设应报上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须保证生态敏感区环境和景观不受破坏。
(2)限建区范围与管制措施
1)限建区范围
除了禁止建设区、适合建设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之外园地,荒地,未利用地。
2)管制措施
严格保护此区内耕地,禁止非法占用耕地。
城镇建设确需占用少量耕地的,应基本做到耕地占补平衡。
编制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或将基本农田改为其它性质用地。
(3)适建区范围与管制措施
1)适建区范围
已建区主要是指现状城镇建成区;适建区主要是指城镇引导建设区和村庄引导建设区。
2)管制措施
积极引导村庄建设活动向村庄建设引导发展区聚集。
引导城镇建设活动向城镇建设引导建设区发展。
适建区不准占用自然保护区,河道水域,岸线等生态敏感用地,不准占用尚未开采的矿产资源区用地。
临近生态敏感区的城镇和村庄建设必须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其建设不得损坏生态敏感区的环境和景观。
适建区的文物保护单位用地、古迹遗址用地必须实行严格保护,须对其编制专项规划,并按专项规划保护和建设。
适建区内建设须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及现状资源条件,保护区内山林、植被、水系,保护当地文化历史、风俗人情、地方风格和空间特色。
城镇和村庄饮用水源必须严加保护,地表水取水口下游100m,上游1000m范围内禁止排污。
地下水取水口周围50米半径范围内禁止排污。
取水口和城市水源保护须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城镇密集区必须进行统一协调,按照设施共建共享,环境共建共保空间协调统一的原则做好空间利用规划。
打破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按照市场化、一体化的原则协调发展。
城镇与城镇之间地域,城市内各组团之间应建设生态隔离防护区,改善城市内外环境,提高城市生活质量和美化城市景观环境。
第四章镇区建设规划
第19条城镇性质
儋州市北岸的一般镇,以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旅游、农副品加工及集贸为主,环境优美、具有滨海特色的休闲旅游生态镇。
第20条城镇规模
(1)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
0.52万人
远期(2030年):
1.17万人
(2)用地规模
近期(2015年):
0.69平方公里
远期(2030年):
1.31平方公里
第21条城镇空间发展方向
规划期内镇区城镇空间发展方向主要是向西和向南发展。
向西以发展旅游为主,向南以发展城镇服务职能为主。
第22条镇区总体布局
空间布局形成形成“一主两次、两轴一带三区”的功能结构。
一主两次:
即一个城镇主中心,两个特色次中心。
城镇主中心,即行政、卫生、金融商贸服务等综合型服务主中心,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服务中心;特色次中心,包括旅游服务中心及农产口物流集贸中心。
两轴:
即依托现有乡道形成的“十字型”发展轴,包括南北向城镇发展主轴,东西向商贸发展次轴。
一带:
即向西沿海发展的集滨海旅游及观光农业生态游为主的滨海风情综合旅游休闲带。
三区:
即三个不同主导发展功能的功能分区,包括北部老镇综合服务功能区、南部集贸新镇区、西部旅游生活综合功能区。
第23条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结合各组团进行布局,规划建成区居住用地面积为54.11公顷,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47.05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1.17%。
(2)公共建筑用地
结合旧镇区的改造,完善镇级商业金融用地和行政办公用地规划配置。
合理确定城镇中心区位置与规模,合理规划组团级公共设施中心。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34.09公顷,人均公共设施用地29.64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94%。
(3)仓储用地
保留现状儋州市粮库的仓储用地。
集贸市场内部自配仓储用地。
(4)绿化用地
打造滨水公共绿地,结合居住小区配置社区小公园,建设线形公共绿地。
快速路两侧建设防护绿带。
规划绿化用地5.82公顷,人均绿化用地5.05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42%。
第24条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用地
公路:
城际公路穿越镇区南侧。
长途客运站:
为方便镇区内居民出行,加强镇区与外界的交流和周边乡镇的联系,规划在峨蔓组团西侧设置三级汽车客运站一处,用地为0.98公顷。
(2)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道路分为三级:
公路:
那--洋公路宽30米,穿越镇区2.16公里。
干道:
规划将联系长坡组团、峨蔓组团的道路为主要干道,其余干道根据城市总体布局设置。
道路总长13.41公里,宽度为18-24米。
支路:
支路是联系干道与小区的道路,道路总长18.56公里,宽度为9-12米。
(3)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城市公共停车场
规划结合峨蔓风情组团旅游接待基地布置1处停车场用地,用地面积1.00公顷。
峨蔓镇应要求各类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配建停车场,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停车场建设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建设的实际情况,按《建设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要求执行。
2)公共加油站
规划对现状1处加油站进行保留扩建,占地面积0.6公顷。
第25条绿地系统规划
重点加强镇区周边大环境生态绿化的建设。
镇区内规划共布置了四处社区公园、两条南北向沿街建设带状街头绿地;道路绿地率要求主干路不低于20%绿地率,次干路、支路不低于15%绿地率;结合高压线和快速路建设防护绿带,快速路两侧防护绿带不低于20米。
第五章镇区市政设施规划
第26条给水工程规划
第27条排水工程规划
第28条电力工程规划
第29条通信工程规划
第30条燃气工程规划
第31条环境保护规划
(第26条至第31条涉及基础设施分布,不予公示)
(1)规划目标
规划期内河流水质基本保持Ⅱ类标准;城镇空气质量应达到一级,烟控区覆盖率达100%;城镇噪声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镇区噪声达标覆盖区达80%以上;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全部处理达到无害化程度;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远期达到90%以上。
(2)环境保护措施
1)逐步建立完善的分流制排水管网系统,建设污水处理厂。
加强植树造林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并且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倾倒垃圾。
2)对噪声污染进行有效限制性管理,同时加强绿化建设,减弱噪声,净化空气。
3)设置垃圾转运站,每日收集垃圾进行处理,减少对环境空气污染。
推广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保持整体空气的清新。
第32条环卫工程规划
(1)垃圾收集
在居民区内增设垃圾箱,垃圾房等设施,近期采用定点、袋装的收集方式,居住区服务半径为70~100米/只。
在商业街道、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相邻果壳箱间距为50米/只,交通性干道间距为80米/只,一般道路间距为100~200米/只。
(2)垃圾转运及处理:
镇区新建一个垃圾中转站,做好中转站的卫生工作,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并运往垃圾填埋场。
(3)公厕的设置:
为配合生态城镇的建设,在车站、市场等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规划生态公厕。
居住区按3000~4000人设置一座,主要商业街道间距300~500米设一座,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个。
(4)远期集镇对外交通出入口结合机动车停车场设置车辆清洗站。
第六章防灾系统规划
第33条消防规划
(1)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等相关规范,结合峨蔓镇城镇布局规划及防火重点区等,在峨蔓镇南面规划一座消防站,规划占地约0.2公顷。
同时可为周边村庄服务。
(2)消防给水规划水源采用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室外消防为低压制,在十字路口、丁字路口等处设置地上式消防栓,明确规定在建设工程中统一消火栓型号。
(3)镇区新建的各种建筑物,应建造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控制三级建筑,严格限制修建四级建筑。
(4)加强城镇道路管理,坚持取缔各种违章占道行为,以利于消防急救和安全疏散。
第34条防洪规划
(1)峨蔓镇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以50年一遇的标准进行校核。
(2)通过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蓄洪、截洪、分洪以及对建设项目进行合理选址等多方面措施来进行综合防治河流洪水。
(3)排涝按重现期十年一遇降雨24小时排干设计。
充分结合地形,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分区就近排入水体。
第35条防震规划
根据《海南省地震烈度区划图》,峨蔓镇位于地震烈度VI度区。
建筑物、构筑物按VI度设防,其他党政机关、市政设施如给排水管线和电力电信管线等城镇生命线提高一级设防。
第36条人防规划
(1)以“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为指导,逐步增强城镇综合防护能力,促进人防建设与城镇建设有机结合,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2)结合行政中心设镇级人防指挥中心,按“平战结合”的方针,平时为镇委、镇政府抗御各种自然灾害的指挥中心,战时为对敌斗争的指挥中心,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
第七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37条指导思想
(1)近期规划是为城市的近期建设与发展提供依据,使城市在近期内形成合理的空间布局和发展态势,为实现城市远期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基础。
(2)近期规划必须既尊重现状,又有超前性,尤其在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方面,近期应力争形成基本完善的体系,为远期城市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3)近期规划应充分考虑实施的可行性,对近期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地区,应做好规划控制工作,为时机成熟时各项建设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第38条近期建设规模
规划确定近期建设年限为2011—2015年,根据城镇人口规模的预测分析,至2015年峨蔓镇镇区人口规模为0.52万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达到0.68平方公里。
第39条近期建设项目安排
(1)道路交通设施建设
1)道路
根据发展需要,改造现有道路,同时建设新的道路,构建完善的道路网络。
2)交通设施
在峨蔓组团靠近长新公路处新建长途汽车站,保证对外交通的便捷通畅。
(2)居住区建设
对各居住区进行改造建设,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对镇区村庄的改造工作,并适当扩大居住用地,满足旅游服务业发展和镇域村庄合并的要求。
1)峨蔓镇区组团居住区:
近期以向东向南西扩展,吸纳安置镇区村庄人口及镇域内其它社区搬迁到镇区的人口。
2)旅游服务综合组团居住区:
重点整治旧村,以满足未来发展旅游体验服务。
(3)公共设施建设
结合老镇区改造,配套完善商业服务设施。
结合居住区的建设,配套相应的商业服务设施,形成居住小区中心商业。
继续整合现状学校,为峨蔓中学发展提供预留地。
原址改造卫生院,改善卫生院就医环境,完善医疗设施,提高医疗水平。
(4)绿地建设
结合峨蔓镇区的旧村改造,建设居住小区中心绿地。
结合旅游综合组团的旧村改造,建设居住小区中心绿地。
沿主要镇区道路两侧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道路绿化带。
(5)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建成区公共厕所建设,改善镇区卫生环境。
第八章规划实施建议
第40条法制建设
(1)加强城镇总体规划对于城镇建设的法律地位,保证总体规划严格实施.
(2)加强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促进协调一致。
(3)保持城镇总体规划的持续性和继承性。
第41条政策保障
(1)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长久、充分、有保障,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土地制度创新,以产权制度建设为中心,培育土地流转机制,改变现有分散的、狭小的、低效率的土地使用格局,逐步推动土地的规模化与企业化经营。
(2)制定进一步的优惠条件,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大力吸引高素质人才。
(3)通过产业带动,吸引农村人口、外来人口在镇区的集聚,同时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服务与社会保障。
第42条科学管理
(1)加强城镇规划工作的行政领导和组织实施
(2)加强城镇规划管理职能机构力量的建设
(3)建立规范化的规划管理审批程序
(4)树立环保优先的规划管理原则
(5)加强公共参与机制
第43条高效建设
(1)保证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突出建设重点,优先解决急需的生产生活设施。
(2)积极推动城镇的开发,大力发展房地产业,根据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部署,选定开发建设地段,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动城镇的开发建设,建设规模适宜、功能丰富、生态绿色的有一定吸引集聚能力的活力城镇。
(3)加强社区建设,通过功能合理的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础设施的功能与效用,方便农民的生产、生活,带动乡村地区发展。
第九章附则
第44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含条文和表格)、图纸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效力。
第45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46条本规划解释权属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表:
峨蔓镇镇区建设用地平衡表(2030)
至规划期末(2030年),镇区人口达到1.1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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