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实施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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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实施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项目名称
***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承办单位和项目法人代表
承办单位:
***市司法局
法人代表:
***
1.1.2建设地点
项目选址位于***市开源大道中段北侧,占地30亩。
1.1.3报告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
***市工程咨询公司
证书编号:
1.1.4编制依据和范围
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关于切实加强中西部地区司法所规划和建设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4]12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意见》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西部地区司法所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1206号);
(4)《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
(5)《***市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6)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其他基础资料和数据
2、研究范围与内容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我单位积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实地勘察基础上,对建设项目的背景及必要性、项目区概况与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保护、消防及安全卫生、节能节水、招投标、项目组织机构及劳动定员、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等几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为该项目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决策建设提供可靠和准确的依据。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建设等级与面积
建设等级:
一级
建筑面积:
3480平方米
1.2.2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司法业务用房六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580平方米,建筑面积3480平方米,其中:
法律事务接待用房260平方米,法律援助业务用房670平方米,人民调解业务用房240平方米,社区矫正业务用房310平方米,帮教安置业务用房140平方米,律师公证业务用房280平方米,普法依法治理业务用房140平方米,“148”法律服务用房85平方米,国家司法考试用房150平方米,司法鉴定业务用房90平方米,信访业务用房120平方米,教育培训用房490平方米,人民调解室用房180平方米,网络信息中心120平方米,附属设施用房200平方米。
1.2.3场址概述
该项目选址位于***市开源大道中段北侧,占地面积30亩。
该地区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环境安静,适合项目建设。
1.2.4水电供应
整个项目建设地水源、电力充足,可保证项目使用。
1.2.5环境保护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垃圾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
1.2.6项目组织与实施
本项目承办单位成立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确保项目的进度和施工质量,监督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合理使用。
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预计工程工期12个月。
1.2.7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870万元。
资金来源:
全部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1.2.8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
表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指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项目用地
亩
30
2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480
3
动力
3.1
电
KVA
200
3.2
水
立方米/天
34
4
劳动定员
人
116
5
全年工作天数
天
300
6
总投资
万元
870
7
资金筹措
870
7.1
项目单位自筹
万元
870
7.2
银行贷款
万元
7.3
其他资金
万元
1.3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是***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本项目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项目的建成,将彻底解决***市司法局业务技术用房不足的问题,为司法机关更好地服务于民提供了可能。
经研究,无论从工程技术上还是从社会效益方面,项目建设都是必要的,可行的。
建议项目业主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十分注意环境保护,同时,要积极做好项目有关前期工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质保量按施工进度安排完成项目建设,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尽快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2.l项目背景
2.1.1项目承办单位概况
项目承办单位:
***市司法局
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市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驻发〔2001〕24号),设置***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处级。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指导和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组织初任法官、检察官的司法考试工作。
(二)取消的职能
重大疑难公证。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省司法行政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指导全市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导管理***市监狱工作。
(三)参与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工作。
(四)制订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六)指导全市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对刑满释放人员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全市仲裁及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依照有关法律,负责全市有关仲裁机构登记工作。
(九)指导全市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机关干部培训工作;管理市政法干部学校。
(十)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通讯等物资装备工作。
(十一)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的领导干部。
(十三)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初任法官、检察官及律师资格的司法考试工作。
(十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六)负责法学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2项目区概况
***位于河南省中南部,古为交通要冲,因历史上南来北往的信使、官宦在此驻驿歇马而得名。
总面积1.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8.8%,现辖西平、遂平、上蔡、汝南、平舆、新蔡、正阳、确山、泌阳九县及驿城区,188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是全国最早的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也是武汉经济协作区成员单位之一。
***处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地带,兼南北气候之长,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土地肥沃,适宜多种生物生长,是国家和省重要的粮油生产基地,素有“中原粮仓”、“中州油库”之称。
常年粮食产量600多万吨,占全省的1/8;油料总产78万吨,居河南省第一位,其中花生65万吨;林业资源丰富,活立木蓄积量1000万立方米。
年出栏生猪860万头、牛200万头、羊430万只,分别位居全省第一、第二和第四位。
上蔡、西平、正阳为全国产粮百强县,正阳、汝南、泌阳、确山为全国油料百强县,西平、正阳为全国肉类百强县。
平舆是全国芝麻生产第一大县,泌阳是全国香菇生产第一大县,正阳是全国花生生产第一大县。
这些丰富的农畜产品资源,目前大部分还处在初级加工阶段,发展精深加工业的前景十分广阔。
同时拥有840多万人口的大市场和丰富低廉的劳动力,具备了催生一批大型加工企业的要素条件。
***矿产资源种类多、储量大,初步探明的矿产有30多种,煤、铁、石油及一些非金属矿资源含量大、品质好,其中化工炭岩、玻璃用砂、莹石储量分别居全省第一、第二和第四位,新探明的金红石矿储量达5000万吨以上,居全国第一位。
煤碳储量达1.37亿吨。
***水资源充足,全市有水库172座,水面32万亩,总量达63亿立方米。
***劳动力丰富,富余劳动力达260多万人,常年外出务工人员200万人次,而且劳动力成本较低,素质较好。
***土地资源储备充足,近年来我们通过对“空心村”、砖瓦窑场、废弃工矿进行专项整治,新增大量用地指标,部分已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认可,均可用于工业项目建设。
丰富的矿产资源、水资源、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为工业生产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发展环境良好。
近年来,我们加大了城乡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全市四级以上公路总里程达到12000公里,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县县通高速。
中心城区和各县城的道路交通和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各项服务功能日益健全,通讯方便快捷,人居环境良好。
通过实施城网、农网改造,加快城乡输变电站工程建设,有效完善了城市和乡村的供电网络,保障了工农业生产的需要。
同时为了顺应工业发展的需要,市、县区都高标准规划建设了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了大批的标准厂房,目前,我市有12个产业集聚区被列入省重点扶持的对象。
在改善软环境的同时,我们不断加强较环境建设,市、县两级都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所有面向社会的经常性收费事项,都纳入了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全面实行“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服务;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外来投资者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建立了公众投诉快速处置机制,设立了“12345”市长热线,成立了快速反应、处置及时的优化环境110,最近又新开通了“民意快线”,竭诚为外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全市上下形成了敬商、亲商、爱商的良好氛围。
2006年被评为跨国公司眼中最具投资潜力的20个中国城市之一,2008年又入选了全国提升竞争力最佳案例城市。
***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突飞猛进。
2010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903亿元,增长11.5%;地方财政总收入51.2亿元,增长11.1%,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9.3亿元,支出143.6亿元,分别增长14.5%和3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0亿元,增长19.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11元,增长8.9%;农民人均纯收入4250元,增长9%。
经济增长速度和运行质量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全市经济呈现出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2.2建设建设背景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律宣传机构,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能,各项工作处在基层第一线,对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而独特的作用,成为推进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润滑剂"和“调节器”。
目前,***市司法局业务用房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是原有业务用房陈旧老化,无法继续使用。
***市司法局现用业务房为60年代初建筑。
只有几百平米,而且已使用50年,早已达到了该建筑设计的使用寿命极限。
目前,该建筑已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无法继续使用。
如:
楼顶严重漏水,墙体渗水严重,墙基出现开裂,给排水设施无法使用。
二是现有业务用房不能满足新时期法律服务工作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司法行政业务职能不断增加,法律服务任务十分繁重,现在业务用房已不能满足业务工作需要。
主要表现在:
1、缺少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业务用房不足。
2、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接待业务办理用房狭小,只有10平方米,缺少专用的试卷保密、存放用房,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工作的开展。
3、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无业务用房,目前租房办公。
4、司法鉴定业务租房办公。
5、无信访业务用房。
6、法律援助中心业务接待用房缺少,目前在车库临时办公。
7、无教育培训用房和网络中心用房。
8、律师、公证业务用房狭小,且公证用房也属租用。
以上问题的存在,使许多法律服务部门或在外租房办公或借用其他单位场所办公,办公场所分散,业务用房简陋,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和法律服务水平的提高,不能适应当前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和保障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
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出台和《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司法行政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也赋予了新的重要职能。
为切实抓好“司法大服务”,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为市域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司法局拟建设司法业务技术用房。
2.3建设的必要性
2.3.1是贯彻司法部创建规范化司法机关的需要
***市司法局业务技术基础设施条件差,已不能够适应现代司法机关日常工作环境和日新月异的科技形势和司法管理工作的需要。
“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是司法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市场经济迅猛发展条件下的必然选择,是密切群众、服务群众、维护党和政府以及现代化司法机关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对***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2.3.2是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和办事效率的需要
***市司法局现有的业务技术基础设施十分落后,受办公用房的限制,很多业务科室无单独业务用房,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发展。
通过本项目建设可充分改善和完善***市司法局业务基础设施,以及快速处置紧急事件和各种事故,提升业务水平,提高了整体办事效率。
2.3.3是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
司法机关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使命。
其承担的各项职能,从本质上讲,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密切相关,为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在实现社会和谐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司法机关全面开展业务工作,对促进***市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有极大的作用。
该项目社会效益明显,应尽快建成并发挥其积极的作用,保障***市顺利进行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
第三章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3.1项目选址
3.1.1选址原则
1、符合城市规划,推进互动。
选址必须尽可能与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相适应。
同时,项目的建设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使之具有前瞻性。
2、整合各种资源,提高投资效益。
项目选址必须坚持经济性原则,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城市现有的基础设施和规划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
3、项目选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司法机关的机构性质,最大限度地营造一个舒适、便利的办公和服务环境。
3.1.2地理位置
***位于河南省中南部,古为交通要冲,因历史上南来北往的信使、官宦在此驻驿歇马而得名。
总面积1.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8.8%,现辖西平、遂平、上蔡、汝南、平舆、新蔡、正阳、确山、泌阳九县及驿城区,188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是全国最早的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也是武汉经济协作区成员单位之一。
3.1.3建设地点
该项目选址位于***市开源大道中段北侧,占地面积30亩。
该地区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环境安静,适合项目建设。
3.2建设条件
3.2.1自然条件
1、气象条件
***市地处北亚热带和暖温带的过渡地带,属大陆性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热充足。
年平均气温13.7℃
7月气温最高,年均27.1℃
1月气温最低,年均-1.4℃
无霜期200--229天
年平均降水量634.3毫米
年平均地温15.6℃
≥0℃的积温5102.4℃
绝对湿度13克/立方米
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368.5小时,日照率为53%
土壤最大冻结深度0.15米
最大积雪深度22厘米
2、地形、地质条件
***市地势西高东低,平原、丘陵和山地。
西部山区重峦叠嶂,东部平原一望无际,山间盆地及山区平原过渡地带广布丘陵,其中山地面积1950平方公里。
3、水文条件
水利资源丰富,***辖区内有大小河流100多条,水库172座,水面32万亩,水资源总量约63亿立方米,人均730立方米。
4、地震
据《河南地震历史资料》,上蔡县地震烈度为6度。
3.2.2基础设施条件
1、供水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丰富,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项目采用地下水作为生产、生活用水的水源,可以解决供水需求。
2、排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和雨水汇集后,分别排入附近道路的污水和雨水管网系统。
3、供电
项目引入10kv供电线路,可以保证项目用电的需要。
4、通讯:
项目所在位置的程控电话和移动电话已开通,可以提供通信等服务。
5、交通:
***地处我国南北方、东西部的结合地带,承东启西,贯南通北,素有“豫州之腹地、天下之最中”的美称。
京广铁路、京珠、大广高速和107、106国道纵贯南北,新阳高速横跨东西,上武高速和焦桐高速穿境而过,省道、县道纵横交错,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
市区北至新郑机场、南到武汉天河机场,只有两小时左右的车程。
交通四通八达,十分便利。
第四章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4.1建设依据
1、《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
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基础资料。
4.2建设原则
1、根据国家的设计规范、建筑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节能等标准,结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测算和设计。
2、充分考虑项目的近远期发展,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以满足需要为主,留有发展空间。
4.3项目建设等级与面积
建设等级:
一级
建筑面积:
3480平方米
4.4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司法业务用房六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580平方米,建筑面积3480平方米,其中:
法律事务接待用房260平方米,法律援助业务用房670平方米,人民调解业务用房240平方米,社区矫正业务用房310平方米,帮教安置业务用房140平方米,律师公证业务用房280平方米,普法依法治理业务用房140平方米,“148”法律服务用房85平方米,国家司法考试用房150平方米,司法鉴定业务用房90平方米,信访业务用房120平方米,教育培训用房490平方米,人民调解室用房180平方米,网络信息中心120平方米,附属设施用房200平方米。
4.5项目功能布局
根据国家《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县级司法业务功能用房功能布局及面积分配见表4-1。
表4-1功能用房面积分配表
编号
用房分类
用房面积
备注
合计
3480
一
法律事务接待用房
260
1
来访群众等候室
60
2
来访群众接待室
60
3
法律事务咨询室
40
6
信息资料阅览室
40
7
事务分流处置室
60
二
法律援助业务用房
670
1
法律援助案件咨询室
80
2
申请受理室
40
3
审查指派室
40
4
刑事辩护代理办案室
60
5
民事行政办案室
60
6
协商调解室
50
7
案件会商室
50
8
当事人个别谈话室
40
9
案件监督室
50
10
社会志愿者工作室
60
11
资料室
40
12
档案室
80
13
材料复印室
20
三
人民调解业务用房
240
1
当事人接待室
60
2
当事人谈话室
40
3
合议室
40
4
案件协调室
40
5
资料档案室
40
6
材料复印室
20
四
社区矫正业务用房
310
1
矫治情势分析室
60
2
训诫谈话室
40
3
心理矫治室
60
4
社会志愿者工作室
80
5
资料室
30
6
档案室
40
五
帮教安置业务用房
140
1
社会帮教室
60
2
帮教安置议事室
40
3
资料档案室
40
六
律师公证业务用房
280
1
公证咨询、接待室
50
2
国内公证业务办理室
50
3
涉外公证业务办理室
40
3
律师咨询、接待室
50
4
律师业务办理室
40
5
档案室
50
七
普法依法治理业务用房
140
1
法制宣传资料阅览室
30
2
组织协调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室
30
3
远程法制教育室
40
4
法制宣传音像采编制作室
40
八
国家司法考试用房
150
1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及准考证发放室
80
2
试卷保管室
30
3
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信息管理及档案存放室
40
九
司法鉴定业务用房
90
1
司法鉴定咨询室
30
2
案件协调指导室
60
十
“148”法律服务用房
90
1
协调指挥室
30
2
电话接听室
40
3
值班室
20
十一
信访业务用房
120
1
来访举报等候室
30
2
来访接待室
30
3
来信处理室
30
4
查处监督室
30
十二
教育培训用房
490
1
培训室
400
2
教师工作室
60
3
设备间
30
十三
人民调解室用房
180
1
调解厅
120
2
谈话室
60
十四
网络信息中心
120
1
中心机房
40
2
视频会议室
80
十五
附属设施用房
200
1
变电室
80
2
消防设施
80
3
特殊设施用房
40
第五章建筑结构方案
5.1建筑设计指导思想与原则
根据司法局业务用房规划设计的总体方案,以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结合建设方的要求,建筑设计的指导思想与原则可以总结为以下两个方面:
1、结构与功能
司法业务用房整个布局应体现功能明确、分区科学、统分结合、运行节约的原则。
功能的要求应尽可能由专门履行这些功能的结构加以满足。
综合思考现实与未来,整体与局部、功能与环境的和谐统一。
应注重合理的功能分区,减少相互干扰,单体平面各功能空间组织合理、分区明确、面积合适;满足日常工作的使用,使得工作环境质量大幅度提高。
2、建筑风格
建筑风格力求简洁、明快,又不失庄重大方。
建筑形象注重时代特征:
营造严肃、公正、开放性的形象。
同时体现现代气质的公共事业建筑,充分体现时代的特征。
主体比例关系明确,梯度严整有序。
精致的细部尺寸把握,使大楼建筑立面体现现代建筑理性、严肃的风格。
5.2建筑设计
5.2.1设计依据
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设部2003年4月);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3、《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6、《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7、《河南省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8、各相关专业设计规范、规定等。
5.2.2建筑方案
本建筑平面设计为长方体型结构,各功能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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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局 业务 用房 法律服务 中心 建设项目 可行性 实施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