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件式钢管脚手搭设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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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件式钢管脚手搭设施工方案
长丈山一、二号大桥扣件式
钢管脚手搭设施工设计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二、材料要求
2.1钢管
2.1.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C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CB/T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C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2.1.2脚手架钢管的尺寸应按表2.1.2采用。
每根钢管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6kg,宜采用φ48×3.5钢管。
表2.1.2脚手架钢管尺寸(mm)
截面尺寸
最大长度(mm)
外径φ,d
壁厚t
横向水平杆
其它杆
48
51
3.5
3.0
2200
6500
2.1.3钢管的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新、旧钢管的尺寸、表面质量和外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纹、结疤、分层、错位、弯曲、行剌、压痕;钢管上严禁打孔。
2.2扣件
2.2.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2.2.2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2.3脚手板
2.3.1脚手板木、竹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
2.3.2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中Ⅱ级材质的规定。
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规格:
7.5cm厚×20cm宽×420cm长,两端10cm漆红油漆。
2.3.3、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三、钢管脚手架工程施工技术要点
3.1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
3.1.1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3.1.2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接且严禁拆除。
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0.4l,且不应大于500mm;
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1/2;
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3.1.3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高开墙面120-150mm;
2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接铺设。
脚手板对接平铺,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图3.2.3a);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处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图3.2.3b)。
3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4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3.2立杆
3.2.1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3.2.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面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2.3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3.2.4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3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3.3.1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剪刀撑。
3.3.2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表2.4.2的规定确定。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度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º-60º之间
表3.4.2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a
45º
50º
60º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交净距不应大于15m;
3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4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应按第3.3.5条做;
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3.3.3、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
2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
3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3.4斜道
3.5.1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1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2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3.5.2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斜道宜附道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
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
3;
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4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
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3.5.3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2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3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四、施工
4.1施工准备
4.1.1、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4.1.2、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入场地不得有积水。
4.1.3、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用排水畅通。
4.1.4、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4.2地基与基础
4.2.1、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的有关规定进行。
4.2.2、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4.2.3、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放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4.2.4、脚手架的基础必须平整、夯实,并根据立柱、盖梁重复施工的要求,须浇捣厚15cm的C20素砼,并要求在搭设前验收。
盖梁立杆(超于承台部分)部采用22#槽钢或150×150mm钢板支垫,以保证支架的承载和钢度。
4.3搭设
4.3.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4.3.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4.3.3、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4.3.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大于50cm;
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4.3.5、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搭设设置在主杆内侧,且长度不宜小于3跨。
2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位立杆因定。
4.3.6、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φ48或φ51)相同;
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4.3.7、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挡脚脚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4.3.8、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高开墙面120-150m;
2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第3.2.3条的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用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4.4拆除
4.4.1、折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体、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4.4.2、拆除脚手架时,应附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回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回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回固。
4.4.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本规范第4.1.2-4.1.5条的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五检查与验收
5.1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5.1.1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质量应符合本规范2.1.1条的规定;
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行剌、压痕和深的划道;
4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符合规定;
5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5.1.2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
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抽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标定值时不得使用;
2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规定。
5.1.3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
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5.1.4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冲压钢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尺寸偏差应符合规定,且不有裂纹、开焊与硬弯;
3)新、旧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
2木脚手架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脚手架的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2.3.3条的规定;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2)竹笆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规定。
5.2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5.2.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到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5.2.2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2)技术交底文件。
5.2.3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本规范表5.2.4项1、2次的规定。
5)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超载。
5.2.4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规定。
搭设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表5.2.4
项
次
项目
技术
要求
允许偏差
Δ(mm)
示意图
检查方法
与工具
1
地基
基础
表面
坚实平整
—
—
观察
排水
不积水
垫板
不晃动
底座
不滑动
不沉降
-10
立杆垂直度
最后验收垂直度20-80m
—
±100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卷尺
下列脚手架允许水平偏差(mm)
搭设中检查偏差的高度(m)
总高度
50m
40m
20m
H=2
H=10
H=20
H=30
H=40
H=50
±7
±20
±40
±60
±80
±100
±7
±25
±50
±75
±100
±7
±50
±100
中间档次用插入法
3
间距
步距
纵距
横距
—
±20
±50
±20
—
钢板尺
4
纵向水平杆高差
一根杆的两端
—
±20
水平仪或水平尺
同跨内两根纵向水平杆高差
—
±
5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外伸长度
外伸(mm)
-50
—
钢板尺
项
次
项目
技术
要求
允许偏差
Δ(mm)
示意图
检查方法与工具
6
扣件安装
主节点处各扣件中心点相互距离
a≤150mm
—
钢板尺
同步立杆上两个相隔对接扣件的高差
a≥150mm
—
钢卷尺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至主节点的距离
a≤h/3
—
钢卷尺
纵向水平杆上的对接后件至主节点的距离
a≤La/3
—
钢卷尺
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
40-65N.m
—
—
扭力
扳手
7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
45º-60º
—
—
角尺
8
脚手板外伸长度
对接
a=130-
150mm
l≤300mm
—
卷尺
a≥100mm
l≥200mm
—
卷尺
注:
图中1—立杆;2—纵向水平杆;3—横向水平杆;4—剪刀撑
5.2.5、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板手检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
抽样检查数目与质量判定标准,应按表5.2.5的规定确定。
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表5.2.5扣件拧紧抽样检查数目及质量判定标准
项次
检查项目
安装扣件数量
(个)
抽检数量
(个)
允许的
不合格数
1
连接立杆与纵、(横)向水平杆或剪刀的扣件;接长立杆、纵向水平杆或剪刀撑的扣件
51-90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5
8
13
20
32
50
0
1
1
2
3
5
2
连接横向水平杆与纵向水平杆的扣件
(非主节点处)
51-90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5
8
13
20
32
50
1
2
3
5
7
10
六、脚手架搭设间距
立柱:
立杆纵横间距:
1.0×2.0米步距:
1.8米
盖梁:
承重支架:
立杆纵横:
0.5×0.5米步距:
1.8米
系梁:
承重支架:
腹板纵横间距:
0.30×0.40米步距:
1.8米
底板纵横间距:
0.40×0.60米步距:
1.8米
翼板纵横间距:
0.60×0.80米步距:
1.8米
人行脚手架主杆间距:
1.0×2.0米步距:
1.8米
七、安全管理
7.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7.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7.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7.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7.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7.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定进行。
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7.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7.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7.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7.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7.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7.13、施工过程中,重点控制如下几个方面:
1)立杆支垫必须垫稳、垫实;
2)搭接扣件必须保证三个,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
3)支撑架顶部水平杆采用双扣件保证;
4)支撑架顶部水平杆与方木之间的加垫不得多于双垫,支垫材料必须采用硬杂木契,确保支撑排架的刚度且不变形;
5)专职安全员采用扣件紧固仪逐个检测顶部水平杆,搭接杆扣件紧固力矩必须达到45N8/m,否则重新紧固。
7.14、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按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挂牌方向投入使用。
7.15、盖梁施工作业及登高防护要求:
1)、脚手架搭设时,施工作业平台四周必须设防护栏,高度为1.2m(用二道栏杆,踢脚杆高度40cm,上栏杆高度为1.0~1.2),用竹笆或木板围护全封闭。
工作层栏杆高度:
1.5m。
2)、上述设施工作面平台走道应保持四周环通,必须用竹笆或木板满堂铺设,并用18#铅丝四点扎牢,防止竹笆滑动。
3)、登高梯必须按规定搭设,登高斜梯呈“之”字形,坡度为2:
1,设立两侧扶手,斜梯弯道处设小平台,端头用竹笆封闭。
4)、如采用复合型支架时,万拼架安装完毕在脚手架搭设时先在施工作业平台四周设防护栏杆,要求同第一条。
7.16、施工操作面及登高防护:
1)脚手架到施工面必须做好封头,形成外立柱高于里立柱1m,施工面工作平台四周必须设安全防护栏杆,其高度为1.2m,用二道栏杆踢脚高度为40cm,上栏杆高度为1.2m,并用竹笆围护全封闭。
2)脚手架施工面工作平台走道应四周贯通,必须用竹笆满堂铺设,并用18#铅丝四点扎牢,防止竹笆滑动。
3)脚手架高度小于等于8m时,外登高梯采用Φ48×3.5钢管垂直搭设,梯子踏步距为34cm;当垂直梯到5m高度时,设登高梯外围护或做成登高斜梯设立两侧扶手。
上入孔必须设上入两侧扶手。
脚手架大于8m高度时,应按规定搭设外登高脚手架,搭成之字型上入坡(坡度为2:
1)或架体内每步设挂钩式角铁登高梯,但必须做好登高防护。
7.17、其他:
1)立柱脚手架搭设完毕按7m(三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挂牌方可立模施工。
2)脚手架四周和须设置醒目安全警告宣传标牌。
3)施工现场夜间施工时,必须确保足够亮度和夜间照明灯光,现场电工加强值班巡视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具,确保施工部位的照明需要,移动照明灯具,必须用手持式专用移动行灯。
4)脚手架拆除工艺,应按规定进行,必须自上而下,逐步下降进行,在拆除作业和浇捣混凝土施工时严禁向下抛物,并做好落手清工作,作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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