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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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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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1
技术(安全)交底内容
一、权力和义务:
1、煤矿职工享有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有权要求煤矿企业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
2、煤矿职工享有煤矿企业依法提供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煤矿企业未能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时,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补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并在有经验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3、煤矿职工有服从管理、遵章守纪的义务,爱护生产设施、设备的义务,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并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二、入井须知:
l、新工人入矿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井下作业。
2、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对技术更新的有关人员,对换矿井和工种变更人员,都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3、入井前应了解本矿的基本情况及矿井灾害应急预案中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
3、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4、入井前必须穿好工作服,胶靴,戴好安全帽和矿灯,并且随身携带好自救器方可入井。
5、工人在每天入井前,要开好班前会认真听取区(队)领队和工程技术人员布置的任务,明确工作地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了解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和应急措施,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三、安全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全员培训、教育,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并经考试成绩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工作。
3、煤矿职工应加强班组学习,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材料不能随意排放,要排列整齐不能堵塞巷道的通风。
4、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工作班向接班人员将工作面情况交接清楚,避免盲目工作,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5、按计划组织劳动力和有关设备、工具、材料等及时进入施工现场,材料与设备管理制度要齐全,具体应有专人负责。
6、做好施工图纸会审相关工作,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使全体人员明确质量目标及施工方案的验评标准,有效进行质量控制,有关技术人员要跟班作业指导检查,随时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技术(安全)交底内容
一、施工工艺及方法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加强顶板管理。
2、施工时要严格按设计中的中心和腰线施工,保证巷道的方向和坡度。
3、按设计断面形状和尺寸用采用钻眼爆破法掘进,光面爆破,一次成巷,掘进与支护顺序作业,一掘一支,循环进度1.8m。
4、掘进前要核好中腰线,并画出巷道轮廓线,根据爆破图表确定眼位进行打眼放炮;同时要做到定人、定机、定位,打眼要做到平、直、准。
5、施工时,必须先通风、检查瓦斯浓度、执行好敲帮问顶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6、每次爆破后,迎头工作人员要等迎头炮烟被吹散视线清楚后,必须由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拒爆、残爆情况,并由外向里检查顶板、锚杆等情况,清除顶帮悬矸危岩,然后打锚杆挂网,挂网后初喷,全面覆盖金属网,喷厚一般30mm一50mfn。
7、施工中要根据顶板及围岩情况搞好临时支护,防止顶板冒落与围岩坍塌伤人。
8、放炮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
9、放炮后要持续通风,待炮烟排尽后,再进行瓦斯检查、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装岩出渣等下道工序。
二、光爆标准和措施
1、眼痕率:
硬岩不小于80%,中硬岩不小于60%。
2、软岩巷道,周边成型应符合设计轮廓。
3、两炮的衔接台阶尺寸,眼深小于3米时,不得大于150毫米。
4、岩面不应有明显的炮震裂缝。
5、巷道周边不应欠挖,平均线性超挖小于200毫米。
6、周边眼眼距:
岩石较完整时,为300~400mm,岩石破碎及过煤层时为250~300mm。
7、最小抵抗线与周边眼眼距相适应,一般等于或略大于周边眼距50~100mm
8、严格控制装药量,周边眼装药不得超过150克。
9、松软、破碎岩层,隔眼装药,炮泥必须封堵炮眼口。
三、处理帮、顶浮石措施
1、掘进过程中,遇有断层破碎带时,应坚持经常性的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掉危岩、活矸。
2、处理危岩、活矸时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由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观察项板,一人作业,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并选好退路,观察人员在作业人员的侧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3、作业人员应戴手套,使用好长把工具,作业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4、顶帮遇有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撬下,不得硬刨强挖。
四、安全措施
1、掘进巷道必须严格遵守探放水制度,坚持“有掘必探”和“先探后掘"的原则。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戴好安全帽以及其他安全设施。
2、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
3、临时支护采用戴帽木柱或其它有效支护形式。
临时支护前必须先敲绑问顶处理悬空顶板,由外向里进行。
木支柱必须打到硬底,保证安全、有效、可靠。
4、严禁空顶作业,放炮前迎头空项距不得大于1.0米,放炮后及时支护。
5、代班队长和安全员要随时观察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操作风钻措施
1、打眼时,风钻手和领钎人员经相互配合,风钻手在风钻后侧面,手握手,调整钻架(气腿)到适当高度;领钎人员要站在一侧,避开钻手视线,手握钎杆,把钎头放在用镐刨出的眼窝上。
2、开眼时,应把风钻操纵阀开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固并钻进20—30毫米以时在把阀门打到中速位置钻进,直至钻头不易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
3、正常钻眼时,钻手一手扶住风钻的把炳,一手根据钻进情况,调节操纵阀和钻架调节阀,禁止在风钻前及钻杆下站人。
4、开钻时要先给水,后给风;打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钻完眼后或更换钻杆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严禁无水干打眼。
5、钻手扶钻时,要躲开眼口的方向,站在风钻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底,禁止踩空或骑在气腿上钻眼,以防钻杆折断时风钻扑倒伤人。
6、钻眼时,风钻、钻杆与钻眼方向要保持方向一致,推力要均匀适当,钻架升降要稳,以防折断钻杆、夹钻杆或拐丢钻头。
7、钻眼应与岩石层、节理方向成一定的夹角,尽量避免沿层、节理方向钻眼。
8、遇有突然停风、停水时,应将风钻取下,钻杆拔出,停止钻眼。
更换钻眼位置或移动调整钻架时,必须将风钻停止运转。
9、按时向风钻注油器内注油,不得无润滑油作业。
10、领钎人员把钎子认准后,要立即撤到风钻后支护完好的地方。
技术(安全)交底内容
一、爆破说明:
l、在施工时按照测量给定的中腰线进行施工,施工时首先由技术员拉好中腰线,按爆破说明书,用红漆画出拱形外轮廓,定好眼位进行打眼,打眼前先由有技术的打钻工打一个导向眼,眼内插炮棍或长钎子作为打眼角度的依据,打眼顺序为:
掏槽眼一辅助眼一周边眼一底眼。
2、严格按爆破图表说明书进行打眼、装药、水泡泥、粘土炮泥封口、联线、放炮。
3、根据岩石硬度适当增减炮眼装药量和周边眼的间距。
炮眼眼距均匀,周边眼距不大于400mm。
4、施工过程中要坚持“五不"制度,即:
没有爆破图表不准定眼位,不定眼位不开钻,钻孔不合格不装药,装药不正确不起爆,爆破质量不合格不验收。
二、爆破要求
1、爆破后巷道成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2、爆破后围岩震动小,利于维护成形。
3、炮眼利用率高,爆破材料消耗量低。
4、巷道宽度超挖,中线一侧凸凹不超过150ram。
5、墙要求用风镐刷平刷直严禁凸凹不平,防止片帮,如果发生片帮要及时维护,顶板在整体成型较好的情况下预留眼痕率不少于50%,长度不小于70%一80%,当岩层破碎时除外。
6、爆破块度要均匀,不大于400毫米
7、爆堆集中,爆破高度和爆破宽度符合要求,飞石距离小,不能崩坏其它设备。
三、火工品管理及放炮安全措施
l、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放炮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
4、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严格按作业规程及爆破说明书要求进行爆破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等于三级,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6、放炮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并自联自放自带放炮器钥匙,放炮器必须完好防爆。
7、严禁明火、动力、短线放炮及放糊炮。
8、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9、放炮距离不少于100米,每次放炮时班长必须在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巷道设岗。
设岗人员未接到通知不得擅自撤岗。
10、放炮前需做好准备工作,检查连线网络,放炮器、母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连线前雷管脚线必须处于短路状态,放炮母线随用随挂,不得同任何导线市目接触。
12、打眼与装药不得同时作业,必须按规定封满炮泥。
13、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项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严格按照爆破炮眼实用数量为准。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4、放炮前班组长清点人数无误后撤至安全地点方准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放炮前,必须发出信号至少5秒后,方可放炮.
15、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6、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粘土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严禁非发爆器起爆。
17、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不小于0.6m时,可以装药爆破,但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①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
②炮眼必须封满炮泥;
③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爆破;
④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
⑤爆破时必须站好岗,并有班组长在现场指挥。
(2)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18、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现象;
(5)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19、爆破前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的保护,并将瓦斯监测探头和移动设备移出工作面移放置安全地点。
爆破前班组长亲自布置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拦杆或拉绳。
20、爆破母线和连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母线必须保证其有良好的绝缘,严禁爆破母线有破皮和接头。
(2)爆破母线和电雷管脚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3)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4)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
如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悬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做回路
(6)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21、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
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
22、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引爆前,把两条爆破母线用手指压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线联贯良好;否则会出现哑炮,应检查线路排除故障,测量合格后再起爆)。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
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23、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直线不小于100m并有掩体,曲线75m。
24、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
爆破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5、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
但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并撤至安全地段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
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26、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煤尘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气首先巡视爆破地点。
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
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7、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适中再等至少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28、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29、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爆破后崩出的煤、矸,找出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30、爆破后,担任警戒的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31、火药雷管分装分运由放炮员持证领取,由人工背送送至存放处,。
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器设备、不潮湿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2、引药装配的数量以满足当班用量为限,不得作为预备储存。
33、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34、失效变质火药必须返回火药库,未用完的火药雷管必须返回火药库严禁存放。
35、严格执行火药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火药库,严禁乱扔、乱放、丢失。
四、爆破器材的选用
药卷采用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雷管选用毫秒延期电雷管,发爆器选用MF-100型电容式发爆器,放炮母线采用绝缘双线,双线长度均不小于100m。
、巷道断面及支护
技术(安全)交底内容
一、该巷道为全岩巷或半煤岩巷,巷道断面以设计为准,一般为矩形和半圆拱型两种。
支护形式为锚网喷支护。
根据地质情况和规程、报告中的要求施工锚索加强支护。
特殊情况另作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二、巷道临时支护
临时支护形式:
戴帽木柱或临时锚杆支护。
1.放炮后由外向里打好临时支护。
2.不得在无支护的地方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先挖好柱窝,打好戴帽木柱,柱窝挖到硬底。
3.撬掉帮顶活矸等,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作业。
4.施工临时支护作业时,1人观察顶板并协调指挥、2人支设木柱。
5.严禁空顶作业。
6.如果有浮矸撬不掉威胁到安全时可由外向里支设锚杆做临时支护。
三、支护材料
1、巷道支护:
料石砌碹支护、巷道开口点前后和巷道过煤层、顶板破碎带时根据地质条件增加锚索加强支护。
2、水泥砂浆所用水泥为PsA3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砂为纯净的水洗砂,石混凝土中水泥:
砂:
配合比为1:
2.12。
3、应做到料石接缝全封闭,料石后背顶要接严接密,用水泥砂浆充填严实。
技术(安全)交底内容
一、绞车管理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绞车采用水泥混凝土基础,上好二次保护。
绞车必须保证有4—6m的防过卷安全距离,小绞车设置时要与铁道间留有0。
8m以上的安全距离。
3、操作前司机必须检查绞车控制开关、制动系统、信号系统、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勾头及矿车联接装置是否完整可靠,一切正常后方准作业。
4、绞车设齐声光信号并确保灵敏可靠,司机听点作业严禁放飞车。
5、开动绞车前必须发出信号,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拉放车前派人溜好道,拉放车时拉放车区间内不许行人,拉放车时人员在安全处躲避。
6、要有专人定期检查钢丝绳,钢丝绳磨损超限,立即更换新大绳。
7、运件时封车牢靠,拉件车只允许拉两个车,大件只需拉放一个车,封车应采用钢丝绳或溜子链,也可采用螺栓直接固定,但必须保证封车工具强度可靠。
8、把勾工要等车停稳后在摘挂车。
9、中途倒换钩头或存车时,必须用锁车挂钩将车锁牢,锁车挂钩固定在轨道上或地锚上。
10、件车不许停留在斜巷内,必须下放至车场或者平巷中,并使用好锁车工具。
11、严禁放飞车和蹬、趴、跳车。
12、在开拉门口以上要上好门式档,要使用好“一坡三档”,防止跑车。
二、皮带机管理
1、皮带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皮带必须设有专职检修工
2、开动皮带前,必须检查是否完好、可靠,无误后方准开器。
3、启动皮带时要先点一下皮带,听声音看壮态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连续运行。
皮带司机必须注意力集中,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机,处理好后方可重新启动。
4、交接班时皮带头尾前后15m浮货必须清净,确保机械运转环境良好。
5、各类配件,顶辊底辊,跑偏辊,清扫器,接货槽,急停线等必须齐全完好。
保证皮带机平直。
6、出货时,上货要均匀,严禁超负荷运转。
严禁使用皮带运料,人员严禁乘坐皮带,皮带禁止开倒车。
7、严禁用手直接碰转动部位,运转中严禁用锹或其它工具刮托棍或滚筒上的粘着物,不得用工具拨正跑偏的皮带。
8、要保证运输机安装质量,司机加强对运输机的检查工作,遵守操作规程。
9、要经常清扫机器各部件,特别保证头尾清洁,不得有浮煤堆积。
坡度大的地方皮带行人侧要上好金属网防护栏,防止飞石伤人。
10、各部胶带机器头、机器尾巴设防护栏,主、副滚筒处安设隔板。
11、掏尾工工作时,必须穿戴整齐,扎紧袖口,离开转动部位,用长把工具清掏,严禁用手直接掏煤矸。
12、检修皮带打卡子、伸缩皮带时必须将开关断电锁好,严禁带电作业。
必须在主副滚筒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
13、皮带机头必须打水泥基础,并且设置沙箱及灭火器。
14、皮带机头必须有照明,皮带机尾必须有尾控。
15、巷道积水及时排出,严禁水上皮带。
三、刮板运输机管理
1、输送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领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准上岗。
2、开机前,应首先检查确认传动装置附近无杂物、管线吊挂整齐、各种螺丝齐全紧固、盖板完整、油量适当、冷却系统良好、信号齐全清楚、闭锁灵敏。
3、启动后,要注意观察其运行状况,观察其运行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输送机的链子、刮板连接环、分链器等要求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4、运行时,司机不得离开岗位;若要离开,必须停机闭锁。
5、电机和减速箱的通风和冷却系统要保持良好,电机减速箱工作温度不得超过75℃。
6、运行中的机械设备严禁人员跨越。
人员在设备内作业时要停机闭锁并派专人看管。
7、输送机不得重载停车,不许重载是联系点动刮板输送机。
8、处理输送机事故或更换设备时,要执行停电挂牌制度。
执行谁停谁送制度。
维修检查输送机底链时,一定要用木墩垫牢溜槽方可让人员进入拾链。
9、司机必须确认听清信号后方准开、停输送机。
10、刮板输送机司机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11、刮板输送机与输送带搭接长度、高度为0.5m。
12、缩延刮板输送机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中“刮板输送机司机”要求操作。
(2)进行掐接链必须使用紧链器,点动试机时,人员、必须躲离链条受力方向。
(3)延长或缩短刮板输送机时,严禁采用“自拉自”方式处理,要使用手拉葫芦拉。
更换部件时,要使用合格的配套产品,禁止使用失效的链子、中部槽、连接环等。
13、刮板输送机在机头处要搭好木垛,木垛要压茬整齐,使用筋巴力固定,搭设牢固。
技术(安全)交底内容
一、通风防瓦斯
1、工作面风量不得小于每人4m。
/min。
2、工作面进风量温度不得超过26DC,氧含量不低于20%,C0:
浓度不超0.5%。
3、通风机必须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配置三专两闭锁装置、每班设专人检查完好情况,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检修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无论交接班或工作,作业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切断电源,设置棚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5、因检修等原因停电时,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扇及其开关周围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限量排放瓦斯。
最高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严格按照措施进行排放。
6、风筒吊挂平直不转死弯、不脱节、不漏风,不得人为破坏风筒,工作地点的所有人员要爱护通风设施,发现漏风要及时和通风人员联系,及时补好,以保证工作面的风量不低于《作业规程》规定的风量。
7、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临时停风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
8、局扇距底板高度大于30()mm。
9、凡进入工作地点的所有工作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工作中必须带毛巾和自救器,加强个体防护。
10、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
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1、完善并正常使用各种安全设施,所有的转折点要按设洒水装置,巷道回风侧要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并坚持正常使用。
12、瓦斯传感器距离工作面的不超过5m。
并且悬挂位置必须按照设计要求。
13、放炮作业时,瓦斯浓度每班巡回检查瓦斯,严禁空班、空岗、少检、漏检、虚填、瞒报,发现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14、监测工要调整好各探头的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确保监测系统的灵敏、可靠和稳定性。
15、当积渣超过巷道断面的三分之一时严禁放炮。
二、防尘措施
1、按设计要求上齐消尘设施,完善消尘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管路铺设和专职人员定期洗尘。
2、工作面放炮后出货时做到洒水消尘工作。
3、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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