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科目三考试注意事项及评分标准.docx
- 文档编号:8662342
- 上传时间:2023-02-01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7.62KB
鲁山科目三考试注意事项及评分标准.docx
《鲁山科目三考试注意事项及评分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鲁山科目三考试注意事项及评分标准.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鲁山科目三考试注意事项及评分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评判标准
一般规定
道路驾驶技能满分100分,成绩达到90分为合格。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为合格。
道路驾驶技能通用评判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遮挡、关闭车内视频监控设备的;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刷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5.七步诗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的;
7.单手控制方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常行驶方向的;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10.使用档位与车速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11.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档位或两次挂档不进的;
12.行驶中空档滑行的;
13.事先离开行驶方向过两秒的;
14.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表现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17.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现或者车道边沿实线的;
18.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19.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20.行驶中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2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行为的;
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的;
24.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2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6.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2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8.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29.学员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扣10分情形
考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2.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3.操作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4.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档,不能及时纠正的;
5.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开转向灯的;
6.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的;
7.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8.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9.遇到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10.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11.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12.制动不平顺的;
13.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专项评判
上车准备
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起步
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2.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3.起步前,为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的,不合格;
5.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7.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8.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用喇叭的,扣5分;
9.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10.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11.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直线行驶
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3.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的,扣10分
4.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加减档操作
加减档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1.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档的,不合格;
2.车辆运行速度与档位不匹配的,扣10分;
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1.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变更车道前,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靠边停车
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测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3.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横道边缘线的,不合格;
4.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5.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6.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横道边缘线大于30cm的,扣10分;
7.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8.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9.下车前,不及时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2.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为观察测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3.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待的,不合格;
4.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2.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3.位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会车
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者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3.横向安全距离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超车
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3.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4.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5.超车后急转会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6.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7.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不合格。
掉头
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3.掉头钱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4.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夜间行驶
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2.同方向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5.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6.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7.在没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8.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9.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适用远光灯的,扣5分。
注意:
路考距离3公里
科目三智能化考试注意事项
一、夜考模拟灯光
请按语音指令在五秒内作出相应的灯光操作:
1.开始夜间考试:
近光灯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
近光灯
3.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4.前方有车辆驶来,请会车:
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5.夜间通过路口:
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6.夜间超车,请超越前方车辆:
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7.前方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
远光灯
8.前方进入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
近光灯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
关闭大灯,开启应急灯
10.夜间模拟灯光结束,请关闭所有灯光:
关闭所有灯光
二、转向灯操作
1.起步必须打左转;
2.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掉头需要打转向时,务必打转向灯超过3秒。
三、档位和车速
1档车速不能超过20km/h
2档车速不能超过35km/h
3档车速不能低于20km/h,不能超过超过45km/h
四、控制车辆
1.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作杆要置于空挡;
2.要选择合适的档位,不要造成车辆抖动;
五、限速路段
通过路口,公共汽车站、人行横道和学校区域时需立即降低速度到30km/h;
六、直线行驶
车辆瞬时速度达到35km/h,并坚持跑出150米,左右偏差不能超过20cm;
七、变更车道
1.车辆横向位移要达到或者超过一个车道宽度;
2.考车可以向左变道,也可以向右变道;
3.向左变道打左转向灯,向右变道打右转向灯,
八、超车
当听到语音提示超车时,打左转向灯驶向超车道,超车结束驶回原车道。
九、综合评判
考试全过程禁止空挡滑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鲁山 科目 考试 注意事项 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