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简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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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简本
“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评价简本
1.总论
1.1项目背景
福州市现行城市总体规划是1999年5月12日经国务院批复的,批复规划期限至2010年,目前已接近规划批复的有效法定期限。
另外,通过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评估可知,在人口、用地、布局、基础设施等方面,福州市都已经提前完成规划预定调控目标。
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已经到修编之时,在新的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等执法背景下,福州市急需新的城市总体规划来支撑规划行政调控。
《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是未来l1年新一轮城市发展的蓝图和基本依据。
环境保护是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举措,作为推动发展模式转变和优化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
为在规划编制和决策的过程中全面综合地考虑新一轮福州市城市开发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尽可能减少规划决策中的失误,预防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负面效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文件“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具体范围(试行)(环发[2004]98号)》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109号)”等相关要求,需编制《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篇章》。
2010年5月,受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委托,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福州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院邀请同济大学和厦门大学共同合作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工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现公布规划环评篇章简本内容,供社会各界公众参阅。
1.2评价范围、时段
1.2.1规划范围
(1)市域范围
为福州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福清、长乐两个县级市,闽侯、连江、闽清、罗源、永泰五个县,面积11968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范围
福州市城市规划区包括福州市区、长乐市、连江县以及闽侯县南部11个乡镇(白沙镇、甘蔗街道、荆溪镇、鸿尾乡、竹岐乡、上街镇、南屿镇、南通镇、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永泰县葛岭镇、塘前乡,罗源县松山镇、碧里乡。
规划区面积4792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中心城区为重点进行建设用地布局的范围,包括福州市5区(晋安区除寿山、日溪、宦溪),以及闽侯的荆溪镇、南屿镇、南通镇、尚干镇、祥谦镇、青口镇、上街镇和连江县的琯头镇,面积为1447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见图1.2.1。
1.2.2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
近期:
2010~2015年;远期:
2016-2020年;远景:
2020年以后
1.2.3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包括规划范围及受规划影响的区域,以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主,生态和大气环境评价范围扩展到城市规划区范围,对于产业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评价范围扩展到福州市域。
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重点包括闽江流域福州段。
1.3评价依据
1.3.1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颁布,2003年9月1日实施);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第559号令,2009年10月1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9月1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颁布,1997年3月1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00年4月1日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修订颁布,同时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实施);
(11)《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
(12)《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福建省人大,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13)《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
1.3.2部委、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09年);
(2)《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纲要》(修编)(2010年1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3)《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闽委发[2004]15号;
(4)《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2008-2020)》
(5)《福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2009年8月6日中国共产党福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6)《福州港总体规划》(2004年,交通部、福建省政府联合批复)
(7)《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06年)
(8)《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闽政文〔2010〕26号)
(9)《福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2008年)》(闽政文【2008】279号)
1.3.3技术依据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
(2)《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0-200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环境》(HJ/T19-1997);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1.4评价内容和重点
1.4.1评价内容
本次规划环评主要针对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对城市功能定位、发展目标与规模、土地利用、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与布局、城市交通、重大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开展分析、预测和评估,包括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以及与相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提出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4.2评价重点
(1)调查评估福州城市及区域当前生态和环境质量现状,筛选、识别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环境问题及城市发展面临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2)从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角度,论证总体规划方案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规模、城市空间结构和总体布局、产业结构与布局、土地利用布局、市政基础设施,以及资源利用规划的环境相容性和合理性;
(3)提出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以及对有重大环境资源制约的规划内容提出优化建议。
1.5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评价范围内福州市规划中心城区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5.1和图1.5.1~1.5.2。
表1.5.1福州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类型
序号
名称及保护内容
范围
环境特征描述
饮用水源保护
1
原厝饮用水水源地(闽江北港,西北区水厂水源地)
经度119.2428,纬度26.0925,位于闽江福州段北港洪山桥上游350米原厝
该水源地为河流型水源地,水质指标符合国家III类标准,2009年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状况良好。
2
鳌峰洲饮用水水源地(闽江北港,东南区水厂水源地)
经度119.3242,纬度26.0553,位于闽江福州段北港鳌峰洲
该水源地水质指标基本符合国家III类标准,由于取水口处在内河排水闸之间,受到污水团回荡的影响,氨氮、粪大肠菌群指标偶有超标。
3
城门水厂饮用水水源地(闽江南港)
经度119.3747,纬度25.9722,位于闽江福州段南港仓山区城门镇竹楼村
河道宽浅,浅滩多变,河床高于北港,枯水期分流比小,是分洪排沙段,有着洪水淤积和枯水冲刷的规律。
该水源地水质指标基本符合国家III类标准,粪大肠菌群指标偶有超标。
4
义序水厂饮用水水源地(闽江南港)
经度119.3000,纬度25.9869,位于闽江福州段南港仓山区盖山镇吴山村
位于闽江南港大樟溪汇入口下游约2km、城门水厂水源地上游约8km;该水源地水质指标符合国家III类标准,2009年水质达标率100%。
5
马尾水厂白眉水库水源地
经度119.4506,纬度26.0936,福州白眉水库坝址设在马尾区亭江镇白眉村白眉溪上游。
白眉水库汇水面积跨晋安区的鼓岭乡、宦溪镇和连江县的潘渡乡部分地域
该水源地水质指标符合国家III类标准,2009年水质达标率100%。
白眉水库库区经过清理,现库区周围没有居住、畜禽养殖、果林等污染源。
水库汇水区域内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污染源为农业污染源及生活污染源。
6
马尾水厂闽江备用水源地
经度119.4506,纬度26.0936
该保护区位于闽江下游马江段,受潮汐影响较严重,水质相对较差,且受咸潮影响较明显。
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环境空气一级区
1
鼓山和鼓岭风景区
(环境空气一级区)
鼓山,位于福州市东郊8公里处。
北接鼓岭,南临闽江,西连福州平原,东接大磨溪。
南北长6公里,东西长4公里,面积约24平方公里。
鼓岭地区泛指宦溪镇所辖宜夏、过仑、南洋3村。
鼓山风景区地处亚热带,四季常青、苍松滴翠、奇葩流红、岩秀谷幽,名胜古迹遍布全山。
鼓岭风景区是中国近代最早的避暑胜地之一,由于规划滞后和管理缺位,如今的鼓岭建设杂乱,环境脏乱,大部分建筑单体设计未经审批、整体档次偏低,乱搭盖、乱堆放、乱占道、乱倒垃圾等,综合治理迫在眉睫。
2
福州市国家森林公园
(环境空气一级区)
位于福州北郊新店镇赤桥村,东以福飞路为界,西至湖顶与叶洋村接壤,南至八一水库北岸堤坝,北至岭头乡与笔架山毗邻。
以搜集、展览福建树种为主,引进南方的木棉树,北方的钻天杨,热带的南洋杉,亚热带的樟树,温带的油松和被称为活化石的银杏、水杉等2500多种国内外珍贵树种。
3
南台岛淮安头
(环境空气一级区)区
位于南台岛西北端,闽江南北港分流口处,是中心城区中自然植被和生态保存较为完整的景观区域。
南台岛淮安地区人口密度较稀,植被保存良好,评价区的植被可划分为暖性针叶林(马尾松群落)和果林植被。
存在一些古树种质资源,其中一些是逾百年树龄的古榕树(园林风景树)和橄榄古树(果树)。
该区域现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市政道路工程等。
4
闽侯十八重溪风景区
(环境空气一级区)
位于福州约20公里的闽侯县南通镇境内,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69.35km2。
十八重溪发源于闽侯县南古崐崖山尾东麓,为大樟溪下游南岸支流,流域面积约62平方公里,其间崐水平长度500米以上的溪流有24条。
溪流两岸生长着茂密的常绿阔叶林、次生灌木林,有娃娃鱼、桫椤树等国家一类保护动植物,林中常有弥猴成群出没。
以发育在火山岩基础上的自然山水景观为主体,以峡谷瀑布、奇峰怪石为主要景观。
5
连江青芝山风景区
(环境空气一级区)
青芝山位于闽江口北岸,南与琅岐岛隔江相望,北距连江县城12公里,西至福州45公里,海拔244米,总面积0.8平方公里。
青芝山岩体属花岗岩性质,因受重力作用和地壳运动,岩块相互冲撞、叠靠、断裂、隆起,演变成千姿百态的山岩和奇妙绝伦的洞壑。
青芝山开发源于明代,距今已近400年的历史,进而形成一湖、二室、三台、四泉、五峰、十洞、三十九石、四十四岩等108景致。
6
旗山国家森林公园(闽侯旗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闽侯南屿镇,面积3587hm2,旗山距福州市中心仅23公里,且紧靠福州大学城、316国道、京福高速公路,交通便捷。
地处戴云山脉向东延伸的丘陵地带,特别是雨后天晴云雾缭绕之时,山峰象凯旋归来的旌旗迎风飘扬,因而得名旗山。
气候宜人,雨量充沛,动植物种类繁多,森林覆盖率达92%,有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刺桫椤等;有百龄的乐东拟单性木莲、柳杉王、古藤、“夫妻树”;有列为国家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云豹等48种;
闽江口湿地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
1
长乐闽江河口湿地(鳝鱼滩)(省级自然保护区)
地理坐标为:
东经119°35′51″~119°41′12″,北纬26°01′07″~26°04′34″。
保护区总面积3219hm2。
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重点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众多濒危动物物种和丰富的水鸟资源。
属海洋与海岸生态系统类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
属于典型的河口湿地。
独特的地理环境孕育了闽江河口丰富的生物资源。
吸引着南来北往数万只的候鸟来此栖息和越冬,是国际著名的候鸟亚太迁徙路线上非常重要的驿站和栖息地,也是国际上重要的生态敏感区之一。
鳝鱼滩有多项指标达到国际重要湿地的标准。
在此越冬迁徙栖息的鸟类有19目70科244种,其中世界濒危物种及国家重点保护Ⅰ级、Ⅱ级鸟类36种,每年在鳝鱼滩湿地越冬和迁徙停歇的水禽总数量估计超过5万只,底栖动物超过200种。
鳝鱼滩填补了福建湿地和水禽调查的历史空白。
2
蝙蝠洲
蝙蝠洲位于猴屿乡,面积约500公顷。
生态环境主要以沙泥滩、农田、套河水洼地组成。
由于洲上建堤、围垦、填河,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3
浦下洲
包括新垱洲、对面洲,位于仓山区东北侧闽江北港中,面积约570公顷。
原生态环境多样,有沙洲、泥滩草洲。
洲上种植部分茭白,草洲沿岸和水道中鱼、虾、河蚬等资源十分丰富。
由于闽江水域泥沙淤积,河道日益变浅。
村民逐年往沿江填土建筑等原因使原有的湿地日益缩小。
现已被开发为福州市海峡会展中心,湿地功能基本丧失。
4
道庆洲~马杭洲
包括马杭洲、草洲,位于福州城门洋下村,面积约330公顷。
洲上有农田、芦苇地等,蟹类、河蚬十分丰富。
由于马杭洲湿地大部分被吹砂、填土,加上村民在湿地里过度捕捞鱼、虾、蟹等,使得鸟类栖息地受到严重破坏和干扰。
5
塔礁洲~江中洲
塔礁洲(包括新墩洲)、江中洲湿地位于闽侯祥谦镇北侧乌龙江,面积约2400公顷。
塔礁洲湿地类型主要为:
潮间沙质滩涂、淡水草本沼泽、农用泛洪湿地、水产池塘、河口水域和居民点6种类型。
其中以潮间沙质滩涂、农用泛洪湿地、河口水域和淡水草本沼泽为主。
潮间淤泥和沙滩受河水影响大,主要泥沙来源于闽江上游泥沙的下泄,并形成了河口三角洲。
江中洲(龙祥岛)岛上现居住着两个行政村(禄家村和江中村)的数千村民。
堤坝内绝大多数区域都开发为农田和园地,种植水稻、甘薯、大豆等农作物和甘蔗、香蕉、龙眼、柑橘等果树以及各种蔬菜。
池塘则大都种植莲(Nelumbonucifera)和养鱼。
在部分地下水位较高或排洪闸内缘的低洼处、河汊等常形成自然的沼泽环境,在该区域,由于周期性的潮水影响,形成了以草本植物为主的沼泽湿地。
6
长岸洲
位于闽侯竹歧乡,面积约560公顷。
近岸林带主要以大叶桉、相思树、木麻黄等植物为主;洲上以禾草类为主的草地常有毛茛科、莎草科、灯心草科、菊科等草本植物混生其间,此外,我省重点保护植物—绶草在此有成片分布,为一大特色。
7
长乐海蚌资源繁殖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范围为:
北纬25度52分53秒(即漳港乡大厝村以南1公里)至北纬25度49分(即江田镇云母礁)10米等深线以内和北纬25度53分52秒以北,东经119度40分11秒(即漳港乡大厝村)以西的海域。
增殖区范围为:
北纬26度04分34秒(即长乐县梅花镇立桩)至北纬25度54分49秒(即长乐漳港乡东沃),东经119度41分12秒以东10米等深线以内的海域。
西施舌,通称“海蚌”,贝壳大,略呈三角形,壳表具黄褐色外皮,顶部为淡紫色,壳内面呈淡紫色,中国沿海虽均有分布,但唯有长乐市梅花镇穿山行以南至文武砂一带的西施舌品质最优,誉称“闽江蚌”,长乐市已在樟港建海蚌繁殖站,进行人工育苗、放流。
基本保护农田
1
仓山区
耕地面积21984.6亩,基本农田面积3554.8亩,保护率16.17%
2
晋安区
耕地面积72094.8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0278.6亩,保护率83.61%
3
马尾区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09公顷
城市公共绿地绿地系统
规划31处城市公园绿地,沿内河两侧、滨江两侧以及主要道路两侧布置的带状绿地,街头绿地等(详见“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图”)
景观风貌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烟台山、屏山、乌山、于山、冶山、西湖、马尾、林浦、螺洲、洪塘、阳岐、闽安、南屿),历史建筑群保护(福建协和大学、大桥头台江讯、马厂街、公园路及跑马场、禅臣花园、泛船浦、鼓岭),各类文物古迹,名木古树(详见总规图集“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图和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图”)
城市居住区
鼓台片区、晋安片区、金山片区、仓山片区、东部新城新城、马尾新城、荆溪新城、新店新城、亭江琅岐新城、大学城新城、科学城新城、汽车城新城规划居住区(详见总规图集“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图”)
地下温泉保护区
福州是全国三大温泉集中地之一,其作为温泉之都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
2.环境现状调查
2.1区域环境概况
福州市位于中国东南沿海、福建省东部、闽江下游,与台湾隔海相望。
福州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常年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常青,年均降水量为900~2100毫米,年相对湿度约77%。
全市年平均气温为19.6℃~20.4℃,降雨量为1274.9毫米-1918.1毫米,日照时数为1593.8~1766.1小时。
2.2区域环境质量
2.2.1大气环境质量
2009年福州市城区空气污染指数(API)平均值为54,低于上年的59,全年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优良率为96.7%,与上年持平,全年出现轻微污染12天,主要污染物均是可吸入颗粒物。
2001年以来,福州市城区API指数有所波动,但总体呈下降趋势。
2.2.2水环境质量
(1)闽江、敖江水环境质量现状
2009年闽江、敖江的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86.51%,较上年下降了1.59个百分点;Ⅰ类~Ⅱ类水质比例为22.69%,较上年上升了2.32个百分点。
河流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
(2)湖库水环境质量现状
福州市西湖水质达到V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山仔水库水质为III类,超标项目为总磷和总氮。
对主要湖泊、水库进行富营养化状态评价结果表明,福州西湖为轻度富营养状态,山仔水库为中营养状态。
(3)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09年,福州市六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31%,较去年的99.77%下降了2.46个百分点。
其中,城门水厂5月份的粪大肠菌群超标,东南区水厂5月份和12月份的氨氮超标。
(4)内河水质
福州市城区内河以有机污染为主,2009年内河水质达标率为62.5%,高于2008年41.7%。
港头河的总磷、氨氮和BOD5及彬德闸的氨氮年均值超出功能区标准。
2.2.3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2009年,福州市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为56.7分贝,较上年略高0.2分贝,处于轻度污染水平。
2009年,福州市区交通噪声年平均值为69.4分贝,较上年升高0.2分贝。
福州市除交通干线两侧功能区昼间噪声年均值超标外,其余功能区昼间噪声年均值达标,夜间噪声均超标。
2.3区域生态、资源现状
2.3.1生态环境特征
福州市地处亚热带偏南的纬度位置,福建省最重要的一条自然地理界线——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红壤地带和南亚热带季雨林砖红壤性红壤地带的分界线斜贯全境。
因此福州市的自然景观和自然地理特点具有浓厚的过渡性色彩,两个地带的生物都可以找到较适宜的栖息场所,生物物种资源较为丰富。
2.3.3区域水资源现状
福州市本地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01.76亿m3,其中地下水资源量为24.73亿m3,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量0.30亿m3。
闽江入境客水水资源总量为575多亿m3。
福州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677亿m3。
2.3.4海岸线资源现状
福州市海域面积10573km2,占全市总面积的46.91%,海岸线长度和海岛总数分别约占全省三分之一和五分之二,罗源湾、福清湾、兴化湾是深水良港,平潭岛是全国第五大岛。
福州是我国东南沿海的重要港口,海岸线长达1137公里,占全省的三分之一,直线长135千米,可供开发的海港资源主要有20多处,其中,可建万吨泊位的有10多处。
2.4城市生态现状
福州市森林覆盖率5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69m2。
福州市温泉遍布,开发历史悠久,温泉娱乐设施多、档次高,有“温泉之都”的称号。
福州市文化积淀深厚,文物古迹众多。
闽江河口湿地是福州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的范围西起闽侯竹岐一带的沙洲,东至闽江入海口6米的水域,湿地面积约为50593.92hm2。
2.5福州市能源消耗基本情况
福州市能源资源匮乏,能源对外依存度高。
据2007年统计,全市万元GDP能耗0.73吨标准煤,低于全省0.94吨标准煤的平均水平。
全市消费能源以优质能源为主,年优质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95%以上。
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占33.1%,电力占17.5%。
煤炭虽占49.3%,但其中工业和二次能源转换占全社会煤炭消费量90%以上。
福州市中心城区已禁止使用燃煤锅炉,城区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能作为主要能源,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已超过75%。
目前福州市中心城区有两种气源,即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
2.6城市主要环境问题分析
现行规划实施以来,福州市人口、用地规模双突破,中心城区人口密度过大,人居环境质量有待改善;城市功能布局不合理,工业、居住、商业功能布局混杂,污染扰民投诉强烈;城市绿地不足,生态效益差,热岛效应明显,灰霾天数明显增加;闽江河口咸潮上溯明显,闽江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交错,威胁饮用水源安全;城市扩展和防洪建设导致闽江口湿地占用严重,影响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城市路网布置不科学,交通噪声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呈现逐年加剧趋势;内河污染未得到有效解决,内河生态资源优势未得到科学规划和开发利用。
3.环境保护目标、评价指标和环境影响识别
3.1环境保护目标
(1)建设环境优美的山水城市和生活舒适的宜居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2)大气、地表水、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满足福州市环境功能区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功能区划和国家相关噪声控制标准;
(3)产业空间布局和空间分区发展满足生态功能区划要求,不同功能区域满足不同的生态保护标准和控制策略,维持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4)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和环境容量以内;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安全的处置;
(5)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证生态用水量;土地资源、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不超出资源承载力;优化能源结构,使用LNG清洁能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能源供应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逐步强制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
(6)维持区域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闽江湿地生态和城市内河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完整性;
(7)制定有效的防范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响应体系。
3.2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规划环评主要参考环保部颁布的《生态市建设指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考核指标体系》、《重点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指标体系》、《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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